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
2018-05-14袁浩
袁浩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说,“功成不必在我”,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显绩,也要做潜绩。
一段时间以来,个别地方政府和部门一心为了追求漂亮的、显性的政绩,不顾实际,急功近利,盲目决策,大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由此导致的是,一些违背科学发展的花架子工程仓促上马,建成后或空置闲用,或质量低劣;一些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假政绩被“制造”出来,以此欺骗群众、糊弄上级。这些急功近利的“工程”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不仅不能使百姓从中受益,相反还要让群众背上沉重的负担。
“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等,都有大量基础性工作要做,周期长、见效慢,非一日之功,有的需要几届班子甚至几代人的接力努力。而这些做起来不“显山露水”,不容易被上级领导看到或考核发现的隐性政绩,往往又是长远造福百姓的民生大事。因此,广大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用“十年磨一剑”的精神,以“不乘凉也甘栽树”的情怀,扎扎实实多做和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
当然, 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说着容易做着难。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强调:想要干事、想出政绩是对的,但不能为了出政绩都要自己另搞一套,换一届领导就兜底翻,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那就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要多问问自己在任上为百姓做过什么,为后代留下什么,而不是戚戚于任上就干出惊天政绩,耿耿于任上就有显赫声名。只有这样,才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不断破解一个又一个难题,以“芝麻开花节节高”的生动局面,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更重要的是,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还得增强干部考核体系的科学性。不仅要考量当前已经取得的“显绩”,也要对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予以充分考虑,真正让干实事好事的干部不吃亏受重用。惟此,“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才能在广大干部中传扬,深入人心并自覺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