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承诺的潜在风险分析
2018-05-14韩涵
韩涵
摘 要:本文主要就H公司收购Y公司,整理其持续多年的收购过程,指出收购过程中因签订业绩承诺而产生的潜在风险,并就风险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业绩承诺,收购,风险
一、公司简介
1.基本情况
近年来,电影制作行业的各大公司纷纷涉足泛娱乐领域,投入到除电影制作以外的其他行业。H公司所表现出来的这一特征尤为显著。从H公司近年来的收购活动来看,其超高溢价收购的方式,使其不得不与被收购方签署业绩承诺协议,以确保收购可靠性。但就H公司一系列收购活动而言,其被收购方业绩达标水平不断下滑,这也导致其在2017年出售被收购方股份。
H公司成立于1994年,随后登陆创业板,成为中国上市娱乐公司的龙头企业。目前,H公司运营四大板块:影视娱乐、品牌授权与实景娱乐、互联网娱乐、产业投资及股权投资。公开资料显示,H公司在2010年6月,1.485亿元入股游戏开发商Z公司,以22%持股权成为第二大股东。入股时,双方曾签订对赌协议,但在Z公司上市前,对赌协议提前取消。在2013年,H公司就以超高溢价收购Y公司50.88%的股份。Y公司售股股东做出承诺,2014年至2016年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43亿、1.86亿、1.86亿。若在业绩承诺期内,未能完成承诺,售股股东将以股份及现金补偿。
2.财务状况
H公司2017年半年报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公司在三大板块业务基础上,加大产业投资布局。截至2017年上半年末,H公司拥有总资产193.7亿。近年来总资产规模保持稳定。对比同业企业,传媒行业总资产规模呈现稳定态势。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66亿,营业利润6.19亿,利润总额为6.33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3亿。投资收益同比上增长77.9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占当期投资收益98%,同比增长260%。
由2017年半年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3亿,其中非经常性损益高达3.3亿,占净利润76.7%。同样,2016年半年报中,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77%。然而,对比同业企业G公司,2017年半年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后净利润占净利润91%;2016年半年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后净利润占净利润94.82%。
可见,H公司净利润质量值得思索。H公司2017年半年报中占净利润76.7%的非经常性损益税前金额5.31亿,其中处置对Y公司25.88%长期股权投资产生投资收益5.31亿。2016年其在3月先后三次出售Z公司1.11%股份,产生投资收益约2.2亿元。
在2017年半年报中,H公司因在6月出售持有的Y公司25.88%的股份而减计5.36亿商誉,远高于H公司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如果不出售该笔股权,商誉计提大额减值对当期净利润将产生巨大影响。
二、收购过程及业绩承诺风险分析
Y公司主营互联网游戏服务。H公司2013年以6.72亿收购净资产仅4247万元的Y公司,取得50.88%的股权。以股份支付2.24亿、现金支付4.48亿。
Y公司被收购前三期净利润水平, 63.7万元、639.57万元、5,310.44万元。被收购时,其业绩承诺:2014年至2016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43亿、1.86亿、1.86亿。
2016年Y公司未完成承诺,需对收购方进行补偿。2017年6月H公司发布公告称,以6.47亿元将Y公司25.88%股份转让,估值25亿比当初收购估值几乎翻倍。
1.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Y公司自2014年5月纳入合并报表。2014年及2015年,Y公司均达到承诺目标;2016年其业绩承诺目标仅完成63.50%,按规定需做出补偿。
即,Y公司在其并表期间(2014.05.16―2016.12.31)实现的归属于Y公司股东扣非后净利润累计为H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仅30,337万元(59,626*50.88%)。然而,当初2013年H公司花费6.7亿收购。尽管就三年业绩来说,只有2016年未完成,但其净利润贡献程度并不高。
2.业绩承诺的潜在风险
当被收购方无法完成业绩承诺时,其原始股东或上市公司大股东进行业绩补偿,补偿方式采用现金或股份补偿。交易双方签订业绩补偿承诺协议,无法完成承诺时,依据协议进行补偿。
(1)不同收购方式的风险。本案例选取了股权与现金支付相结合的收购方式。通常,收购方式主要有两种:资产收购,通常是指收购方以现金通过购买被收购方经营性资产,达到控制该公司的目的;股权收购,通过购买被收购企业股东的股份或其发行在外的股份,换取其持有的股份。
现金支付方式,使企业有较大经营压力,会由于资金不足而无法通过大规模的收购行为以实现协同效应,导致资金储备不足。因此,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的收購可能很难使绩效得到明显改善。股权支付方式,能够改善股权结构。如果收购方在现金方面存在较多约束,那么股权支付通常会比现金支付表现出更大的收益创造能力。
但根据信号理论, 股票支付会向市场传递主并公司被高估的消极信号。被收购企业会显示出其对未来的信心,使收购方以高价收购,产生收购风险。混合支付方式,现金用于收购风险大的情况,股权用于风险小的收购行为。混合支付方式使得被收购企业持有收购方股权,生产经营决策与收购方相连;收购方无须全额现金支付,有更灵活的现金使用空间。因此,通过现金与股权支付相结合的方式更能提升收购效果。
(2)业绩补偿方式的风险。从被收购企业来看,业绩补偿会使得管理层为完成承诺而注重短期利益。在业绩承诺约束下,被收购企业为达成目标,往往会过度高估自身能力、忽视潜在风险,甚至违背长期战略。
从高溢价收购风险来看,以股份支付时,被收购企业以股份做出承诺,若未实现承诺目标,将因股份补偿而丧失管理权。但被收购企业也会因此而显示出其对未来的信心,让收购方信服愿以高价收购。
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看,因业绩承诺取得的现金支付的补偿计入营业外收入,经所得税处理后会失去25%承诺额,对收购方并没有获得被承诺金额。此外,上市公司更关注经营性活动利润,此项利得不会产生太多正面效用。
补偿协议不设置惩罚性的条款,当被收购方无法完成承诺时,仅要求其补足承诺数额,没有惩罚性规定,不能较好地激励被收购方专注于企业经营。
(3)承诺标准过高的风险。本案例中,Y公司在被收购之前的年均净利润维持在几十万至几百万,而其做出的业绩承诺目标却高达1亿至2亿,承诺标准过高。
公司在进行收购时,收购方对收购前景的预估往往太过乐观,过度依赖业绩承诺条款,容易出现高额溢价收购,产生巨额商誉。如果收购的企业未来没有较好表现,那么高溢价收购可能会以商誉减值的方式拉低利润。
从2017年半年报中可以看出,H公司对Y公司计提的商誉有5.36亿,而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才只有4.3亿。由于2016年并未完成其业绩承诺指标,如果2017年不出售Y公司25.88%的股份,H公司很可能需要对这笔商誉计提减值准备,严重影响当期利润。
三、建议与启示
1.降低高溢价风险
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被收购企业进行全面评估,合理确定溢价率,做出溢价风险评估。收购方不能只着眼于业绩承诺,一旦被收购企业无法履行承诺,那么巨额商誉势必会因计提减值而给收购方带来巨大损失。
2.合理运用收购支付方式
在本案例中,H公司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公司通过询价方式向符合条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22,387万元,剩余44,774万元通过现金支付。H公司可以发行部分股份,降低现金支付压力。同时,混合支付可避免股权支付的高溢价风险。
3.分次完成收购
分次收购可以使收购方逐步了解被收购企业发展状况,减少信息不对称性,获取更客观的信息,降低风险。同时,也有利于避免巨额商誉问题。商誉产生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若分次收购,商譽就产生于第一次控股合并,随后收购行为,属于同一控制下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不再确认商誉。
参考文献
1.葛结根.并购支付与并购绩效的实证研究――以沪深上市公司为收购目标的经验证据.会计研究,2015(09).
2.李井林,刘淑莲,韩雪. 融资约束、支付方式与并购绩效.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4(08).
(责任编辑:王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