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市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发展
2018-05-14朱浩颉
朱浩颉
【摘要】历史街区的保护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部分,已经引起业内专家的关注。历史街区属于动态型城市遗产,其保护发展主要集中在街区维护环节,促进街区长期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本文针对历史街区的保护原则和价值体系等进行了全面分析,并提出相应保护措施,旨在为国家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提供有效参考。
【关键词】历史文化街区;价值评价;保护发展;文化传承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城市历史街区作为当地历史发展的标志,见证了当地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的发展轨迹。一般城市历史街区更具文化传承的气氛,其认同感较强,属于展现城市魅力的主要部分。当代社会已经进入经济全球化时代,各地区的文化交织作用不断增强,城市空间形成了多种风格并存的发展模式。在现代城市的建设和规划中,历史街区的拆改、保护等说法较多。及时进行历史街区的保护和发展已经成为业内统一意见,这是最大程度保护当地特色和人文气息的做法。对待特殊街区的保护,需要秉承“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操作原则,力争在城市发展中将最有价值的部分流传下来。
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原则
(一)尊重历史价值
历史街区的从字面上便可看出其价值的重要性,历史价值是街区保护的基础要素。国内诸多城市在近代史发展中受到国外文化的影响。如青岛曾作为殖民地占领统治地区,在国民统治期间具有较高的重要性和复杂度。为此,针对相应街区历史价值的保护处理中必须遵从其经历事件、重要人物影响方面的保护,将其看作历史元素重点保护起来,起到良好的传承作用。同时,业内相关人员可根据各街区历史价值信息等进行正确评价。历史价值作为整个评价体系的关键部分,必须加强其特殊保护工作的落实。
(二)传承文化价值
历史街区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这一点不可否认,如文物建筑、历史建筑等。非物质文化方面,在历史街区的创建和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当地特有的精神文化,如风俗习惯、节庆活动、传统工艺、宗教文化等,均可看作传承的文化价值。如哈尔滨花园街的文化价值不仅因为当地拥有少量俄罗斯民居建筑群,更重要的是历史街区的建筑反映了当地的发展历程,可让城市游客、当地居民时刻追憶“城市的历史”,为当地发展烙下了鲜明的印记。图1 是哈市花园街区的俄罗斯文化元素,其文化传承方面的重大价值不容忽视。
(三)发掘美学价值
在历史街区的保护和发展中,需要提高对美学价值的关注度,国内各大城市的历史街区存在着不同的建筑风格,包括巴洛克、哥特式、浪漫主义、现代主义等建筑,这些保护建筑和本土建筑相结合,创造出中西合璧的艺术体系。同时,国家南方地区存在丘陵、坡地等地形,街区因地形而建立,其布局、构造形式等具有形态丰富的特点,整个风格更具灵动性。街区建筑的色彩搭配以红瓦、石基、黄墙为建筑主体,临近海边的历史街道在碧海蓝天衬托下更具本土特色。
(四)经济和商业价值
为了保证历史街区能在城市规划改造中长期存在,需要业内专家以发展的眼光进行保护,在传承文化价值的同时去开发其商业价值和经济价值。原因在于历史建筑、历史街区的长期维护工作需要耗费大量资金,多数城市存在相关业务款项不足的问题,造成历史街区保护不力,甚至损耗殆尽等问题。为此,城管及相关部门可针对历史街区进行商业价值的开发,保证文物保护、土地经营、旅游开发等多项活动同时进行。如借助规划发展等将旅游业引入历史街区。如拉斯菲尔德在1983年成为英国首个城市遗产公园,当地出于旅游和休闲目的对其进行了规模化整治处理,让其从传统废弃历史街区转变成旅游胜地,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机遇。
二、历史街区保护与发展
(一)制定城市紫线
城市紫线是当地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划定的控制线,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国家相关部门针对城市紫线的划定和颁布中指出:历史文化的保护范畴较大,包括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建筑体等。秉承保护统一的运作原则,制定紫线中需要将所有对象划分为两个层次,包括保护范围、控制区域。
在历史街区的保护行为中,必须加强城市紫线的关注度,针对控制对象、控制范围、区域用地性质等进行全面分析,原则如下:第一,法定性。各级保护对象需要结合法律体系进行强制性约束,不可随意更改。第二,客观性。尽量保证历史街区保护对象的完整性,尤其是属于第一个层次的保护范围,坚持宜小不宜大的作业原则进行处理,有历史价值、完整风貌的区域均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第三,操作性。保护、控制范畴不可局限于眼下现状,更需要考虑区域未来发展要求。历史街区的控制区建设中,坚持宜大不宜小的原则,即空间拓展行为中,需在建筑风貌基础之上进行弹性发展,长远分析,平衡空间的考虑。
(二)保护街区建筑风貌
建筑体是历史街区的主体保护对象,从街区环境风貌、空间格局保护需求出发进行管理。建筑风貌保护中,需要考虑可操作性,及时对街区文物进行详细分类,一般包括文物建筑、历史建筑、新建和一般建筑,相应保护模式具有一定差异性。
首先,文物古迹的修缮,业内对此并无较大争议,结合文物保护法进行保护处理即可。尽量避免迁移、重建历史古迹。历史街区的文物古迹一般不可进行移动处理。个别重建项目需要满足文物保护法章程要求。其次,历史建筑,包括一定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的建筑体,即使历史建筑的价值不如文物高,但是其规模、数量、形状等较为关键,需要处以合理的保护控制。重要历史建筑较一般历史建筑更为关键,前者可按文物古迹处理,后者需要考虑其修缮合理性,必要时可采用脱胎式修缮、镶嵌式修缮等操作,必要条件下可借助钢结构替换损毁的木质框架结构。再者,一般建筑的保护,与历史风貌风格一致的予以保留、不协调的建筑可进行适当改造处理。满足拆除条件的可进行拆除作业,如废弃的工厂。最后,新建建筑,对于上述规划拆除建筑,可能需要重新建造,为了保证历史风貌不发生明显改变,一方面要保证借助现代施工材料保持其传统风格,如借助钢筋混凝土框架替代花格木门窗;另一方面要保证新建筑的比例、高度、空间布局等不与传统建筑出现较大偏差。
(三)规划保护的新机制
首先,提高政府理性指导作用的落实。政府执政需要妥善处理各种关系,历史文化遗迹保护属于公益性操作,并不具有开发性和经营性目的。在历史街区的保护中,政府必须履行相应责任,如在平江历史街区的规划发展中,需要遵循“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模式进行。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其职责要求,履行具体保护措施。借助政府主导的项目来提高前期工作、规划设计、建筑施工等方面的合理性。资金运作方面需要提高社会资金、政府投资的妥善管理,保证工程的顺利推进。
其次,科学规划和指导作业。历史街区的保护属于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在编制规划环节中,需要及时为相关人员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保证规划工作的技术性、合理性,定期对项目工程进行技术指导。尤其是历史建筑修缮工程,不可借助传统施工图纸进行简单参照,需要对构件的替换、修补等进行全面模拟分析,尽量选用专业性的施工管理团队。
再者,在历史街区的保护和发展过程中,需要动员社会大众的支持和理解。历史街区的保护属于复杂度较高的工程,需要社会大众提高其保护意识。编制规划期间便进行全员鼓励、公众参与的宣传,并积极听取各界人士的建议,尤其是社区老居民对文化资源的理解。规划实施中,尽量优先采用房屋不落地的维护政策,最容易为社会大众接受,利于街区保护的顺利进行。
历史街区的保护作为一项长期工程,不可操之过急,需要考虑城市发展、经济条件、大众需求、文化价值等多方元素,进行全面彻底的分析,保证历史街区保护的长期合理性、有效性。
参考文献:
[1]李冬,王泽烨.城市历史保护街区的多重价值分析——以哈尔滨花园街区为例[J].城市发展研究,2011,18(2):18-24.
[2]胡超文.近十年我国历史地段保护研究综述[J].惠州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31):73-80.
[3]汪芳,刘迪,韩光辉.城市历史地段保护更新的“活态博物馆”理念探讨———以山东临清中洲运河古城区为例[J].华中建筑,2010(5):159-162.
[4]李敏,魏忆凭,蔡艳文.景观设计引导的古城活化实践——以广东龙川佗城历史街区修复设计为例[J].南方建筑,2011(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