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音乐的内涵与价值
2018-05-14田果
田果
【摘要】街头音乐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一直都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但因其表演形式、表演场所和表演人员的诸多不确定性,其生存价值往往被学界所忽视。本文以英国的街头音乐为研究对象,从它的个人价值、文化价值和商业价值三个方面来论述这一音乐现象所蕴藏的丰富内涵,期待更多学者了解并关注这一群体和他们所展现的音乐。
【关键词】街头音乐;个人价值;文化价值;商品价值
【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识码】A
“街头音乐(street music)作为一种音乐现象,泛指那些在街道、广场、公园、地铁、集市以及某些商业地点等场所进行的音乐活动。”街头音乐因其表演群体、地点、内容、形式的非专业属性,常常被视为是难登大雅之堂的街头卖艺行为。正因为如此,街头音乐作为一种音乐文化现象,其生存价值往往被学界所忽视。笔者利用到英国利兹大学访学之机,游历了英国的伦敦、爱丁堡、利物浦、伯明翰、利兹、曼彻斯特、约克等几个重要城市,专门对英国的街头音乐进行了实地考察。这些五彩斑斓、多姿多彩的街头音乐,仿佛是一部流动的音乐百科全书,让人目不暇接,流连忘返。
英国作为一個多族裔并存的国家,对于外来文化有极大的包容性,从街头音乐当中可窥见一斑。正如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中关于价值包含了三个层面的阐释,即“在实践--文化的基础上实现了经济学层次的价值概念与哲学层次的价值概念以及社会道德价值理想与社会制度价值理想的辩证统一;为人们审视价值问题提供了科学的文化哲学视野。对于当代人类价值实践具有特别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通过考察,对街头音乐这一现象的文化内涵及存在价值有了全新的感悟和理解。
一、街头音乐的个人价值
从表演形式上看,英国的街头音乐可谓五花八门,形式多样。自弹自唱,小型乐队合奏,小型合唱,说唱音乐,乐器独奏,街舞表演等;表演者也分为了几个不同的群体,有流浪歌手,有身着民族服装演奏民族乐器的艺人,有年轻的大学生,甚至还有稚气未脱的儿童。这些街头艺人颇具艺术家的气质和风范。因为他们的状态、神情,与你印象中那些衣衫褴褛,头发蓬乱的乞讨者相去甚远。他们在川流不息的人群里悠然自得的弹唱,忘我而专注。他们身上散发出自尊、淡定、随意甚至享受,他们只是陶醉于自我音乐世界,这不过是他们所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而已。这些街头艺人身上的洒脱和自信,淡定和自我欣赏,让我意识到西方人崇尚的“人文主义”价值观是根深蒂固的。
自文艺复兴以来,西方文化经历了古典主义时期的启蒙运动,浪漫主义前期的“狂飙突进”运动,再到成熟的浪漫主义的洗礼,这些文艺思潮无一不是为了追求“自由,平等,博爱”的理想而战。人文主义者提出以人为本,肯定人的价值和尊严。主张人生的目的是追求现实生活中的幸福,倡导个性解放,反对愚昧迷信的神学思想,认为人是现实生活的创造者和主人。西方人崇尚个人情感的表达,崇尚人生来平等的理想。由此看来,这些走上街头的艺人,把自己的音乐看成个人价值的体现,音乐向来都是“先娱己而后娱人”的。
他们表演音乐的首要目的不是用来换取物质报酬。听赏者的一个驻足,一次鼓掌,一个微笑,一种肯定的目光便是对他们最好的回报。在他们的观念中,表演者和听众是一种完全平等的关系。音乐面前人人平等,我用音乐愉悦了自己,也快乐了别人。听众和表演者之间没有任何外加的约束,听与不听完全凭借个人选择。这种演员和听众之间的自由性,随机性,松散性,更能从一个侧面真实地反映出他的“音乐价值”。
二、街头音乐的文化价值
街头音乐虽然没有宫廷,剧院,音乐厅这些富丽堂皇的场所作为它的传播途径,却依然可以在夹缝中坚强的存活。而且,毋庸置疑的是街头音乐对于文化的传承和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播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价值。
街头音乐这一形式,并非西方社会所独有。中国宋代的“瓦舍勾栏”在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里比比皆是;西方中世纪的“游吟诗人”也曾风靡一时;甚至后来的作曲家瓦格纳还专门写过一部描写这一阶层的歌剧《纽伦堡的名歌手》来反映德国众多的市井小民的生活。虽然街头音乐一直都以自己独有的形式存在着,但长久以来却得不到音乐学者的关注,原因之一是文化被人为地刻上“精英文化”和“草根文化”的标签。中国自古以来都是将儒家文化作为主流文化,而儒家文化崇尚的“乐”是“雅乐”,它的功能是作为宫廷礼仪的辅助,作为统治阶级用来教化人思想的工具。而真正的民间艺人,地位身份低劣,他们的音乐都被视为下里巴人的杂耍表演,不登大雅之堂,这样的街头音乐当然也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认可。中国的古琴文化源远流长,伯牙子期的《高山流水》,嵇康的《酒狂》《广陵散》被文人雅士推崇,这是中国的文人音乐,而不是街头音乐。再看西方社会,长期以来推崇欧洲的古典音乐精髓,以英、法、德、意、奥为阵营的“欧洲中心论”思想影响深远。人们喜爱巴赫,莫扎特,贝多芬的音乐,对于到歌剧院、音乐厅去欣赏所谓的“贵族阶层”的音乐文化趋之若鹜,仿佛只有这样的精英文化才是身份和修养的象征。而那些散落在酒馆,咖啡厅,集市上的音乐却备受冷落。
可不管历史怎样变迁,精英文化和草根文化始终并行发展并相互渗透。有人提出过“文化价值相对论”的观点,文化虽然以不同的方式出现,例如文学、音乐、美术、建筑等等,但都是客观存在的。同一种文化形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可以呈现不同的价值,甚至相互转化。当我们今天走进音乐厅,听着二胡演奏家演奏的《二泉映月》《寒春风曲》,能否追忆那曾经是瞎子阿炳在无锡的街头,用如泣如诉的琴声来诉说生命之歌的街头音乐?当我们听肖邦的玛祖卡钢琴曲,能否嗅到这里有散发着浓厚波兰民间舞蹈的气息?当我们在美国百老汇剧院聆听格什温的《蓝色狂想曲》,可否意识到这些音乐元素本是土著黑人为了描绘他们悲惨的下层生活而创造出的平民音乐,进而转化为爵士乐的呢?
在英国各色的街头音乐表演中,不乏具有异国风情的表演。这些艺人有着不同的肤色,操着不同种族的方言,拿着叫不上名字的民族乐器,传播着属于世界的音乐语言。英国对于文化多元化的包容和不遗余力的支持令人佩服。这些艺人在街头,可以自由的表达心中的音乐,把代表自己民族精粹的文化种子也散播开来。英国的街头音乐同样给艺术的孕育和生长提供了一片宽松的土壤。
街头音乐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承载古老的文化传统的同时也彰显出动力十足的现在文明。那些在街头如痴如醉地表演音乐的艺术家们,就像一幅幅流动的城市雕塑,不仅给人们带来听觉上的享受,还丰富了现代城市文明的视觉感。你会发现他们之中往往多才多艺,吹拉弹唱样样精通。比如吉他演唱者,还会用脚来同时演奏打击乐器,嘴巴还会演奏吹管乐器,一人分担几种音色。他们使用的乐器可能很简单,表演效果却出人意料。这就是民间艺人智慧的结晶,是音乐最原始的推动力。街头艺人群体成为了文化传播的使者,成为了城市文明的风景。
三、街头音乐的商品价值
任何商品除了社会层面上的价值,还有经济层面上的价值。英国的街头艺人,首先注重个人价值的实现,其次才是欣赏者对于音乐表演者给予的物质回馈。这样的音乐表演形式完全区别于商业化的音乐厅模式。在英国,笔者发现一个普遍的现象。在他们的琴盒旁边总会摆放自己的专辑,如果路人对这个艺人的音乐感兴趣,可以自发购买他的碟片。而作为过路人的听众,也非常自觉的进行“等价交换”。这种等价交换,往往高于这个商品本身的物质价值。我曾经在伦敦街头看过一个弦乐三重奏(大提琴,小提琴,中提琴)表演,在我驻足的半小时之间,很多路人带着欣赏的目光拿起琴盒的碟片,自觉留下他们心中认为值得的“价值”交换。而大部分的买单是高于市场价格的。所以,街头艺人在个人价值实现的同时也创造了商品本身的经济价值。街头音乐家们生产的商品是流动的,动态的特殊商品,体现了劳动创造价值的规律。
街头音乐还有一个潜在的、附加的商品价值——对旅游业的刺激。英国因其保存完好的古老城堡,高耸入云的神秘教堂,还有满眼绿色的自然风光,吸引着世界各地的游客。如果你到过苏格兰首府爱丁堡,一定对城市中飘扬的风笛声念念不忘。那些穿着苏格兰格子裙,头戴黑色小帽,吹着悠扬的苏格兰风笛的艺人,早已成了爱丁堡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每年的8月份,是爱丁堡最为繁忙的季节,这里有世界著名的国际音乐节。几乎每个繁忙的车站,集市,城堡旁,公园边都会有风笛手的表演。还有很多外地游客和这些街头艺人合影留念。可以说,这些艺人在传播音乐的同时,俨然成为城市的名片。他们的苏格兰风笛,服饰,格子裙和羊绒围巾都是游客争相购买的特色商品,大大促进了城市旅游业的发展。这正是音乐文化软实力对于商品经济的良性冲击。
四、结语
“街头音乐表演是一种文化,更准确地说是一种大众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文化演进并日益多元化的一个组成部分。”街头音乐作为具有草根性、平民性特征的城市文化,使得这种音乐现象成为一个社会、一种文化在某一特定时期民众精神风貌的生动体现。随着民族音乐学家对于多元音乐文化的关注,让我们对街头音乐这一群体给以更多的关注,使城市音乐生活更加色彩斑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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