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视角下的灾害救助困境及影响研究
2018-05-14王肖静
王肖静
[摘要]现阶段我国政府主导的灾害救助体制存在无法满足受灾主体基本需要的问题,表现在受灾主体的真实需要被掩盖;受灾主体个性化需求无法满足和缺乏发声机会三个方面。当作为主体的自主需求未满足时,会给个体带来负面影响,包括产生严重的依赖、丧失独立的生产与发展能力、社会恶习滋生等。
[关键词]自主需要;权利剥夺;灾害救助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
1 文献回顾
新千年伊始,自然灾害频发,围绕灾害救助的学术研究成为热点,学者们围绕政府主导的灾害救助制度问题和缺陷开展了多学科研究。
研究指出,政府主导的救灾体系在近年来的救灾中发挥了快速反应、有效救灾的作用,体现了中国强大的行政组织能力和经济实力。然而,这种救灾体制在救灾实践中亦日益暴露政府财政压力巨大、社会参与不足等缺陷。学者们对灾害救助体制问题的根源看法不同,一部分学者认为科层制天生的缺陷,臃肿、集权等特性决定了体制内的腐败、寻租和以权谋私等问题。另有学者认为政府主导的救灾体系缺乏广泛的社会参与和社会动员,剥夺了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的机会和权利,致使政府在救灾中负担过重。还有学者指出中国的救灾模式虽然在历史变迁中发生了转型,但根本理念或者救灾的价值考量没有改变,都是为了满足治国者追求合法性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函数。这种救灾理念决定了救灾不是从受灾群众的利益和需求出发,违背了“了解需求是科学救灾的必要前提”的科学规律。
多亚尔和高夫的需要理论指出,人类无论在何种状态下都存在普遍的客观的共同需要,身体健康和人的自主是人类的基本需要,满足这些基本需要是社会安排的前提,否则就会造成社会参与权和选择权的被剥夺,造成严重的伤害。
2 灾害救助过程中的需要满足问题
政府主导的救灾过程在需求满足上存在三方面问题。
2.1 受灾主体的真实需求难以获取
政府信息收集方法和渠道的有限性导致对受灾主体的需求了解不全面。政府主要通过两个途径来收集具体的救灾需求,一种是行政系统的信息收集方式。由村民小组长收集受灾损失情况,再逐级汇报到乡、县政府,经县政府核查后确定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向社会发布信息。另一种是民政系统渠道。由村民政助理从各村小组长那里收集灾情信息传递给民政系统。两条信息收集路径都主要依靠人员现场走访查看、抽样核实等方式获取基础数据。因为缺乏专业训练,信息收集员主要通过现场查看和粗略统计的方法快速收集人员伤亡、房屋倒塌等基本受损数据,在有限的时间内只能掌握受灾群众部分生存物质需求,无法掌握不同受灾主体的不同层面的需求。
2.2 个性化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受灾主体个性化需求难以在灾害救助中得到满足。最容易被忽视的个性化需求是受灾群众的生产与发展的需要。盈江地震后,一个居住在半山腰的景颇族村寨集体搬迁到两公里以外的平坝上重建,他们需用1000m2耕地换667m2宅基地,土地面积因而减少;他们在平壩上没有土地,需继续耕种山上的土地,生产成本也增加;经济作物甘蔗和小粒咖啡近年来受到市场的挤压收益减少,村民们大多放弃了种植。为了偿还房屋重建的10余万贷款,村民们纷纷外出打工。当地村民希望当地政府能帮助他们解决生产和发展的问题。石林旱灾的受灾群众最急迫的需求是生产用水而非生活用水,需要加强水利、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来满足生产所需。除此之外,受灾主体的心理需求、人际关系需求,三无人员、五保老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特殊需求都难以在救灾过程中得到满足。
2.3 缺乏发声的机会
现有的救灾体系缺乏让普通受灾群众发生的平台。对于受灾主体而言,他们的需要主要通过代理人(村民小组长、民政助理)传达出去,绝大部分受灾主体没有直接表达自身需求的机会,尤其是那些位处偏远山区的村民,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通讯设施差等都严重制约着他们的声音传达出去。政府主导的救灾体系缺乏与受灾主体直接对话的渠道,话语权掌握在媒体与政府手上,媒体报道与政府官员关注的地方,救灾的需求信息传递得更快,也能更及时的满足需要。而那些媒体未报道、政府官员未亲临的地方,受灾群众的声音和需求传递得更慢些。对于话语主体而言,话语的表达受到文化水平和现代化通讯手段掌握的情况的影响,那些懂得使用手机及QQ、微博、微信等平台的个体能更快更准确地将自己受灾的情况与需求传达出去,获得及时的救助。
受灾主体在灾害救助中的需求不满足主要体现在缺乏表达需求的机会、受灾主体的真实需要被掩盖、受灾主体个性化的需求得不到满足三个方面。现有的救灾模式强调对受灾主体生存、生活和心理的基本需要满足,却忘了去检视这些基本需要是否就是受灾主体的真实需求。
3 “需要不满足”带来的影响
3.1 普遍的依赖性问题
笔者将依赖分为物质依赖、感情依赖和认知依赖三类。物质依赖是行为主体对外界所给予的物质如金钱、资源等产生的依赖心理。情感依赖是一种情感支持的需要和表达。当行为主体需要依靠他人的帮助才能行为,对自我的看法和认识需要别人来定位时,认知上就演变成一种病态的依赖。
灾害救助中最容易产生的是物质依赖。自然灾害摧毁了人们生存和生活的物质和安居基础,当物质匮乏时,大部分人都希望外界力量能给予物质援助,这种物质需要本身具有正当有效性。但当物质匮乏的前提条件不存在时,人们仍然通过各种途径向外界索要物质,或者说无视自己解决物质匮乏的能力而将外界视为唯一的物质满足的来源,则是一种依赖的行为。盈江地震时,3口之家要2顶帐篷;粮食不缺,但有米、油、干粮领“不领白不领”,都是物质依赖的体现。
如果行动主体寻求外界支持的情感需要得不到满足,则会出现不满、批判、敌视政府的情绪和行为。在平江,大部分被调查者对政府的救灾表示不满和抱怨情绪,说,很多村民讥讽政府给受灾群众发一瓶84消毒液和方便面的行为:“1瓶84消毒液才1块钱,我一次都买4、5瓶!”一位村民说:“如果今年涨大水我们都要到镇上去吃饭睡觉,反正就是觉得(政府)不能解决我们的问题”。可见,当地受灾群众对政府救灾中的表现非常不满。
情感依赖无法得到满足后的不满情绪表达建立在认知依赖基础上。灾害中的认知依赖表现为一种主体性的缺位,这种主体性的缺位可以从受灾主体的“话语表达”中觉察一二。无论是受灾主体还是扶贫对象,他们都有一套共同的语言表达方式,这种方式以卑微的姿态,用“希望政府帮助我们解决”的话语结构传达话语主体的意图,正如那个搬迁下来的村寨一样,他们希望政府而不是自己来帮他们规划生产和发展的线路,他们将自己沦为了发展的被动参与者。受灾主体在这套话语体系中规避了自己的行为责任。长期的认知依赖会产生低自我认同,对自我缺乏信心,对政府救灾人员表现出害怕、战战兢兢。
3.2 失去独立生存与发展的能力
政府主导的救灾体系忽视了受灾主体的自主性和参与性,不仅导致受灾主体的真实需要无法得到满足,还损伤了受灾主体的独立生存和发展的能力。
一是灾害救助的有限性破坏了原有的生产体系。走访盈江地震灾后重建的4个村寨时发现,3个异地搬迁的村寨因耕地远离定居地导致生产成本上升,收益减少,而放弃农业生产选择外出打工挣钱来还房屋贷款。另外1个村寨虽然在原有位置上重建村寨,但政府意图将其打造成生态文化旅游村寨,政府与社会组织在该村投入了大量的重建资金,很多村民生活比灾害发生前富裕,他们的生产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政府救灾改变了当地的生活与生产方式,但支撑这种生活与生产方式的知识体系未能及时转换,受灾主体的生产能力面临巨大挑战
二是大包大揽的救灾方式对受灾主体的自救互救系统造成了损害。自救互救建立在社区共同体互助精神与个体自救能力基础上,在救灾中增强了共同体的团结意识和个体的自救能力。涂尔干认为,所有社会的团结均源自于友爱互助的团结感,这是一种内在的道德力量。平江县常年遭受洪水灾害的受灾群众在自救互救过程中,增强了自己观测天象预测灾害的能力,当灾害发生时能通过邻里间的互助快速的将贵重物品搬到安全的地方、解决基本的饮食问题。然而,大包大揽的救灾模式往往忽略了这种自救互救系统所产生的道德力量。
3.3 社会恶习滋生
无论是依赖的产生还是独立生产与发展能力的缺失,都将引发社会恶习的盛行。政府主导的救灾体系给受灾主体带来了物质和资金资源,亦不可避免地引发了赌博、懒惰、偷盗、寻租等社会恶习。盈江地震发生后,有许多村寨发生了耕牛被偷事件,雅安地震时发生了利用网络发布欺骗性求救信息来骗捐的事件,房屋重建后,许多受灾群众的耕地面积减少,大把的空余时间只能通过赌博、酗酒来打发。最为严重的是灾害救助所产生的寻租行为。灾害救助中的寻租行为表现为经济租、政治租与名誉租。如平江縣私人橡皮艇趁洪水灾害发生时收费来谋取私利;红十字会被爆出挪用社会知名艺术家捐赠的2000多万捐款;许多企业捐赠者要求用自己的名字命名一个学校等。寻租行为会导致福利资源分配的不公平,降低福利资源的使用效益,催生社会公众对救灾行为的不信任等后果。
4 结语
政府主导的救灾体制为受灾主体编织了一个物质和资金的强大安全网络,但牺牲了受灾主体表达真实需要、自主选择应该做什么和如何去做的机会,以及以主体的身份参与救灾的权利。而要从根本上满足个体对自主的基本需要,就必须强调个体在社会政策中的主体地位,采用发展性社会政策的立场,从根本上消除贫困与权利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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