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山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2018-05-14达海宾纪刚崔锦波
达海宾 纪刚 崔锦波
[摘要]农村发展实践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创新农业发展模式,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引导帮助贫困农户脱贫,具有积极而又重要的现实意义。山区加快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既是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必然要求,更是提高山区农业规模效益、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山区精准扶贫;发展;措施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1 山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土地流转不够规范
土地流转周期短、流转的土地零星分散、土地流转标准不统一、流转合同不规范等,造成流出和流入双方权益保障存在隐患。
1.2 发展资金投入不足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来源有限,资金链条短,资金实力弱,投入能力小。目前,虽然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解决融资困难,但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后期发展资金困难这一制约因素仍然明显。
1.3 自身能力素质不高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来讲数量偏少、社员素质偏低、能力不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种类较多,但高水准规范运作,与社员建立利益共享机制的合作社少,产业链难以向产前、产中、产后各生产环节全程拓展,整体带动和示范作用仍然不强。
1.4 扶持配套政策不够
国家宏观层面目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不明朗、不清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经营管理、生产技术指导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尤其是目前基层农经队伍由于体制机制因素,人数少且老龄化严重,人心不稳且职能边缘化现象突出,远远不能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经业务服务的要求,影响其健康快速发展。
1.5 抗灾和抗击市场风险能力低
生产配套设施滞后,“靠天收”的状况非常明显,遇上天干雨涝、气候变化、疫病袭击等自然灾害,直接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存。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售农副产品仍靠传统自发的方式进行交易,市场的变化、农产品的行情不稳定,市场交易平台狭窄,难以抵挡市场风险,造成经营收益不稳定。
2 促进山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2.1 加大宣传力度,正面引导其良性发展
通过新闻媒体、相关会议和技能培训等渠道,积极宣传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性质以及对于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助力精准脱贫的积极意义,形成共识和合力,共同支持发展。同时,注重政策引导,强化制度设计,防止急于求成和盲目扩大规模,防止一哄而上、一哄而散、“拔苗助长”现象发生。
2.2 完善优惠政策,扶强壮大激励发展
一是建议国家和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尤其是对运行规范、前景良好、辐射带动贫困农户增收能力强的示范社加大资金扶持,原已建立实施的各级示范社以奖代补政策,要继续规范完善且逐步加大资金额度;二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明确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价格优惠政策,解决生产成本过高的问题;三是纳入财政支农项目扶持范围,明确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项目申报路径,明确农经部门为项目牵头单位,实现经管业务指导服务与项目针对性支持有效融合,增强发展后劲。
2.3 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投入扶持发展
一是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以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业联合体,由龙头企业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二是采取联户联保、信用贷款、订单质押、农作物预期收益质押、农民住房财产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多种形式,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员农户贷款融资问题。三是引导产业基础好、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搞好合作“对接”,形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发展。四是依托财政部门的农业发展基金、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整理资金等,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搞好基本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机械购置等。五是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逐步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确保大灾无大损,小灾不受损。
2.4 构建服务体系,部门联动支持发展
一是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定期公布土地流转信息与价格,畅通土地流转渠道,促进有序规范流转。二是整合部门职能。通过阳光工程培训、实用技术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方式,着重加大特色种养、高产栽培、机械耕作、病害防疫、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提高对市场风险的预测和防范能力。三是优化农村就业环境。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善人才结构,增強农业技术和经营管理支撑力度。
2.5 提高经营水平,提标升级转型发展
一是因地制宜制定科学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布局,确定主导发展方向,引导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走专业化、职业化、生态化发展之路。二是积极探索和创新发展模式。坚持种养结合、循环利用;坚持适度规模、特色种植;坚持土地入股、股份经营。三是推行现代经营方式,坚持标准化生产、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经营、品牌化营销,引导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成品牌农业、观光农业、循环农业、示范农业典范。
2.6 理顺工作机制,加强指导规范发展
建议国家农业部和省政府从顶层设计明确基层农村经管工作队伍建设政策与工作机制,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服务与业务监管方面,从法规政策层面赋予基层农村经管机构更加清晰的职能职责,并对重点贫困县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业务指导经费给予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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