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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儿童需求角度看浙江省公共设施产品服务设计现状

2018-05-14王艳艳

工业设计 2018年3期
关键词:公共设施

王艳艳

摘要:公共领域中儿童服务设施规模和质量的供给不足,这与“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提出大相径庭。本文从儿童需求角度,运用文献资料、用户跟踪观察法等方法,对浙江省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交通设施、公共游乐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四个方面现状进行整理和分析。也作为项目前期调研成果,为后续儿童服务的公共设施设计发展提供依据。

关键词:公共设施;产品服务;儿童需求

中图分类号:TB4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1672-7053(2018)03-0025-03

2016年10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浙江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总目标明确指出提高儿童工作社会化服务水平,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关注“儿童产品”,保障“儿童权益”,是城市转型和设计研究的趋势之一。儿童的发展受社会因素所决定,儿童是在社会中发展的,社会环境影响儿童发展的人生观、价值观。公共设施产品涉及群体大、范围广,其设计和服务体现社会包容性和“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然而,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儿童作为一个如此庞大的社会群体常常处于空间权利的底层,被传统城市规划所忽略。这对于整个社会都是一个提醒——儿童需要完全属于他们的服务产品。因此,从儿童需求角度,对浙江省设施产品服务设计的梳理,从中整理出供给矛盾、存在问题,是为后期进行设计优化的基础,也为“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建设提供有意义的参考。

1 公共设施产品服务“儿童需求”的概述

用户需求是用户对产品应有属性的期望。公共设施作为服务社会大众的公共产品,涵盖了基础设施、交通设施、娱乐休闲设施和文化服务设施等。它与社会不同群体息息相关,且不同群体对设施的需求、使用也不一样。纵观现有各活动空间设施的造型、材料、色彩、功能、人机等,涉足儿童方面的考虑相对欠缺。就儿童本身而言,公共设施应具有满足儿童认知、情绪、兴趣、尺寸特征的形式要求,以及数量、布局、功能供给需求,才能更好地从大环境中促进儿童的成长。

1.1 儿童的需求

儿童人类学中所述,儿童是发展的,具有可变性与可能性,不同年龄段的儿童需求都存在差异性和发展性,但具有连续性。儿童对于城市基础性的环境设施需求有他们自己的感受和理解。首先是生理需求,包括身体健康需求、安全需求、认知需求,这符合马斯洛理论①所提出的观点;其次是行为需求,包括游戏需求、智力发展需求、创意需求、探索需求,通过行为层面的满足用于促进儿童语言、情绪、兴趣、人格等各方面的引导发展;再者是心理需求,环境设施友好,对于大部分的儿童而言,能使其获得归属感、自豪感、责任感,以及社区和家庭的关怀感,从而在心理上得到满足。

1.2 公共设施产品的“儿童需求点”

宏观方面,现有公共设施产品供给与服务品质应达到公平性,將儿童群体纳入设施考虑对象,给予儿童使用的优先权,提升整个社会结构的稳定性。微观方面,儿童极为单纯的心理,本能且无意识的事物认知能力,喜欢游戏和娱乐、喜爱亲近大自然且具有强烈的好奇心理。公共设施“儿童需求点”要具体到形态、色彩、材质、造型、功能、装饰的设计和对各类设施的组合、“返回童真”等方面,一方面满足儿童基本的设施需求;另一方面在微环境下创造自由安全的游戏空间、加大“第三场所”(街道)的需求功能等。并“将他们的需求纳入其中,从而确保儿童生活环境更加安全,同时还应充分尊重儿童环境认知的视角、创造力和认知能力”,儿童参与设计将使用者对设施的需求具体化、实物化来缩小或消除与用户需求的差异。

2 浙江省儿童公共设施产品服务设计现状

研究区域立足于杭州、宁波、温州三大市区,涉及居住区、城市街道、医疗机构、大型商业综合体、教育型综合体五大类儿童接触密切的活动空间。对服务于儿童的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交通设施、公共游乐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四个方面进行设计服务调研。调查内容包括儿童对于现状设施的满意度、设施数量与使用状况、儿童的需求情况及对设施建设的建议等方面。

采用不同的方法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儿童需求展开设施现状调研,0-3岁儿童主要以家庭访谈、发放问卷形式调查,3-6岁的儿童以行为与发展的用户跟踪观察法,找出公共空间中儿童生理、认知、行为需求(显性需求),用以促进后期设施配套。7-10岁经由接触、交流去认识儿童的本质,反映儿童对于目前浙江省公共设施产品的满意度及对空间设施的需求。10岁以上大龄儿童,通过沟通、情境、媒介等形式,发现儿童需求与现有设施产品供给之间的矛盾。除此通过文献查阅、案例分析等对调研信息进行归纳汇总。

2.1 政策制定方面

自201 1年,国务院正是颁布《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国重视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与此同时,深圳、南京、杭州等城市将“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进行探索并纳入“十三五”规划。近些年,我省各大城市也陆续开展了一系列保障儿童社会利益发展政策与参考政策及行动(表1)。

目前,各城市积极落实儿童发展规划纲领,保障儿童利益的公共设施产品数量与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同时,国务院引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明确规定重点任务与责任单位,为公共设施建设与维护提供了保障。

2.2 公共设施产品服务建设现状

根据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2015年末,0~14岁人口(儿童)为738.3万,儿童占总人口的13.3%。“全面二孩”政策后,卫计委的统计,我省201 6年全年出生人口数55万左右,比2015年要增加13万。反映出,儿童数量呈逐年增长,且家长的年龄主要集中在80后、90后,对于环境、设施、服务的需求较高。

2.2.1 公共基础服务设施

在城市公共场所中儿童需求符合其生理和心理的基础设施。有母婴逗留的商业综合体、车站等都应设母婴室,我省规定2018底母婴设施配置率达65%;公厕存在功能划分不明确,儿童和成人设施产品混用的现象,卫生设施不够人性化。67%高低位洗手池,32%儿童厕位。从数据中显示,未考虑妈妈带男宝如厕、推车妈妈如厕带来的尴尬。以儿童医疗机构为例,对6家儿童医院调研,设施偏重视于医疗功能区,就诊区内设施过于成人化,缺少符合儿童审美与生理特点,对比国外儿童医院略显不足,候诊座椅都普遍适用于成年人,材质僵硬,几乎很少设有儿童就坐的候诊椅和输液椅;11%符合儿童视觉体验的导览系统;32%设有儿童专用卫生设备;45%打破医院原有色彩;57%设有儿童候诊互动设施。根据目前高峰就诊人数和设施数量对比来看,供给不足。但总体上,已体现出“量”的投入,但“质”的环节在人性化需求方面还存在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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