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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本科院校《国际经济法学》的实践教学探索

2018-05-14董潇丽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8年6期
关键词:应用型本科院校实践教学

董潇丽

[摘 要]地方本科院校向应用型大学转型的过程中,对课程的“实践性”“应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际经济法学》具有很强涉外性和实用性的特征。实现培养服务于地方的高素质、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的目标,必须立足当前《国际经济法学》实践教学中课时不足、教材与实践相脱节、实习基地偏少、双语教学难以展开等困难,从调动学生主观能动性、充分利用模拟法庭、创设校内实验平台、校外实习基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探索,以期不断提高该门课程的实践教学效果。

[关键词]应用型本科院校;《国际经济法学》;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2014年教育部明确提出,要引导一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高校转型,并于2015年10月发布了《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所谓应用型本科即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宗旨,与地方深度融合,全面贯彻“应用”精神,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服务能力。笔者所在的内陆高校正在如火如荼地向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型。作为在教学一线从事《国际经济法学》教学的教师,在这股转型的大潮中,基于教学经验和《国际经济法学》课程的特点,梳理一下近年来在该门课程实践教学探索的思考,以期与同行交流,回顾过去,以启未来。

1 《国际经济法学》课程的特点

《国际经济法学》是法学十四门核心主干课程之一,也是法学专业课最难学的课程之一。主要包含国际货物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知识产权法、WTO法、国际税法等内容,可以看出其调整对象非常广泛,是跨部门、跨领域、跨国界、涉及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商法以及各国经济法等多个法律学科。是横向交易法和纵向管理法、私法和公法、任意法和强行法并存的边缘性综合学科。

对于绝大多数内陆学生来说,看到《国际经济法学》教材的目录,就会望而却步,觉得课程内容有点“高大上”,离日常生活较远,难以获得该课程的资料和资源,不好理解,将来用的也不多,如果实践教学无法跟进,则学生很难具有国际化法律思维能力、国际实务实战能力、对国际条约及国际惯例的理解能力等。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展开,对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的需求将越来越多,这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国际经济法学》课程来说,是机遇与挑战,应不断地实践教学改革,提高实践教学效果,提高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学生的就业率。

2 《国际经济法学》实践教学中存在的困难

2.1 课时少,难以保障理论课和实践课兼顾

由于《国际经济法学》的体系非常庞杂,每一个部分都可成为相对独立的学科或课程,比如《国际知识产权法》《国际货物贸易法》《WTO法》《国际税法》等,既涉及国内法,又涉及国际法,对内地学生来说,距离生活认知遥远,难以获得感性认识,心理上容易产生畏惧感,所以理论课辅之以实践课,可以帮助学生形成感性认识,培养学习兴趣,减轻或消除学习的畏惧。以我校为例,法学本科专业,以前一周4节课的课时,这么晦涩复杂的内容,只是能在理论讲述上勉强讲完,后来课时减少为一周3节课,光是理论部分都很难讲完,再加上实践课,很难按照教学大纲,完成所有章节的教学任务,只能删减一部分或者部分章节粗略介绍,无法详细讲解重难点。

2.2 教材与实践教学相脱节

《国际经济法学》的本科教材通常内容较陈旧、理论性强。2017年秋季开始,本门课程本科教学一律使用“马工程”教材,而该教材一样是偏重理论讲解,很少涉及实务操作的内容,对于学术型大学应该是适用的,但对于应用型大学,则无法指导实践教学环节。因此,实践教学只能由老师自己参考国际外贸实务、设计实操的内容和目标,就对授课教师有了更高的要求。而地方本科院校讲授《国际经济法学》课程的教师大多是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就直接进校工作的,普遍缺少实务经验 ,缺乏对国际经贸实务操作的了解,也会造成实践教学内容涉及的困难。而且没有相应教材,自行设计的内容,在僵化的教学考核、实践教学大奖赛等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处等行政部门那里,大多是行不通的。

2.3 实习基地和实习机会过少

大多高校都会安排几个月的专业实习时间,专业实习是学生集中将所学理论放在实践中检验、思考和再认识的过程,是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独立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能力的好机会。法学专业的实习基地一般是公、检、法、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内陆城市的地方性本科高校由于受外贸企业少、地理因素等制约,各实习单位自身都几乎接触不到有涉外因素的项目或案件,开展的国际贸易的业务量和进行跨国投资活动量小,法院审理的涉外案件数量也极少。这使得学生获得实习的机会非常有限,对所学内容的实务认识机会太少,使得学生认为毕业后,该门课程的使用率不高,影响了学习的积极性。

2.4 双语教学难以展开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跨国经济法关系的边缘性综合体,其主要特征就是跨国性。其主要的法律渊源包括:国际公约、国际商务惯例、联合国大会的规范性决议和各国的涉外经济法等,这些渊源主要是英文或其他外语表达。外贸实务中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提单、信用证等外贸单证大多也是英文制成的,所以《国际经济法学》的特点必然决定了对外语的要求。如果不能看懂英文的合同、单证,不能用英文制单、起草合同或法律文书,是无法从事国际经济交往的。目前,双语教学难以开展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应用型大学学生的英语程度参差不齐,整体水平不高,能够在双语课堂上听懂并能与老师互动交流的学生很少。二是能满足双语教学的教师数量和质量都有一定的差距。

2.5 课堂实践教学方法有限

在目前的课堂实践教学中,最主要的方式还是案例讨论,诚然,案例讨论可以帮助学生理清法律关系、深化理解相关的条约、惯例和法條。但是在地方本科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通常是上大课,一个课堂少则六七十人,多则一百多人,即便是分组讨论,教师也难以兼顾。其他的实践教学方法,例如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情景教学法等。多限于硬件不足、课时、场地等条件限制,难以广泛运用。

3 《国际经济法学》实践教学改革的建议

3.1 调动并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实践教学的根本目的是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在实务中如何使用和操作,所以学生自己动手查找资料、阅读文献,制作单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不妨让学生参与甚至主持实践教学内容的设计、讨论和评析。例如学生通过角色分组完成外贸业务实践T/T+FOB合同和L/C+CIF合同,缮制主要的外贸单据,包括合同、发票、提单样本、信用证申请书等,并在课堂上相互评析,指出不当之处并讨论如何修改,讨论对外贸易过程中贸易双方风险控制,贸易纠纷的发生和处理。

这种角色的转换,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能够体会和理解教师的教学工作,有助于师生之间更好地交流和沟通。

3.2 增加情景教学法的使用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跨国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与国际经济的发展紧密相关,其内容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逐步丰富和发展,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笔者认为在案例教学的基础上可以增加情景教学法,比如在国际货物贸易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信用证的订立、可以由学生分别扮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卖方和买方、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和承运人、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和保险人、信用证中的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保证行等角色,来体验不同合同订立的过程、合同起草的格式和条款,并最终完成合同的拟定由双方签订。在角色扮演的过程中,教师可以设置不同的环节和问题,帮助学生理解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下,不同角色的权利和义务、违约及救济等内容,以及国际仲裁、涉外诉讼等国际贸易争端的不同解决方式。

3.3 创设校内实验平台、校外实习基地

通过购买国际贸易相关的实验软件,创设实验平台,实验教学提供的国际经济交往环境和外贸业务具有很高的仿真性,可以将国际经济法理论知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有利于深化学生对理论的理解和对实务操作的认识,培养学生对《国际经济法学》的兴趣和积极性。

地方本科院校在转型发展的过程中,为了给学生创造实训的机会,都会增设实习基地。内陆城市的外贸企业虽然少一些,但是也可以多带学生去参观、交流、学习。甚至可以建立省内外的实习基地,对于有志于从事外贸行业工作的同学,也可以组织去外地的实习基地实习,增加实务实训的机会。一方面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另一方面还可以增加学生了解社会的机会,使学生深刻地认识到自身的知识结构与社会实际需求之间存在的差距及实践的重要性。

3.4 充分利用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是我国法学专业最为普遍的一种实践教学法,任何一个法学院都会修建设备先进的豪华“模拟法庭”,甚至有些学校还有“模拟仲裁庭”,但是也有一些模拟法庭课程异化成为“模拟表演”课程,沦为宣传和新闻的道具,难以达到实践教学的目的。并且传统的“模拟法庭”主要是模拟民事案例、刑事案例或行政法案例,很少有国际经济纠纷的案例。在今后国际经济法实践教学中,可以增加模拟法庭教学的应用,与前文的情景教学法相结合,创设高度仿真的国际经济交往环境,同时注意避免模拟法庭教学流于形式,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实训的需要、学生的实际需求,不断创新模拟法庭教学模式,使其在国际经济法实践教学充分发挥其作用。

3.5 克服课时和教材的局限性

目前地方综合性本科院校里开设《国际经济法学》课程的主要有法学专业、外贸英语专业和国际贸易专业。建议按照不同专业学生的需求安排课时和教材。以我校为例,法学专业《国际经济法学》的课时数只有54节,建议至少增加到72节。外贸英语专业和国际贸易专业对外贸实务操作的要求更高,建议提高实践教学的课时比例。

至于教材,法学专业在“马工程”教材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学生的情况,灵活使用教材,力争将国际经济法的基础理论和重难点知识讲解清楚、透彻。教师适当增加国际经济实务方面的内容和经典案例、给学生布置阅读材料和相关内容的影像资料、推荐高质量的教辅材料、推荐国际经济实务的相关网站,同时紧跟国际经济法最新理论和实践动态进行内容更新,引导学生通过分析案例加深对最新实务知识的了解,同时引导学生关注国际经济时事和最新理论动态,增强学生自学掌握国际经济法知识的可行性,提升新知识的自学能力。其他专业的教材则根据专业特征和应用需求,选择实务性更强的教材和教辅资料。

3.6 加强师資队伍建设

在内陆的地方高校中,普遍存在领导不够重视《国际经济法学》课程,认为国际经济法用处不大,直接导致了对该门课程教师队伍建设的忽视。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不断开展及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及河南自贸区的批准建设,国际经济交往必然增多,对国际外贸人才的需求也必然增加,所以,希望学校领导能够重视《国际经济法学》课程,给课程的授课教师多一些外出学习、交流、进修、参与外贸实务操作的机会,只有教师的实务操作能力提高了,才能更好地指导学生的实践教学。同时,教师自身也应该克服惰性,积极主动地更新知识、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学科体系,不断尝试和探索新的实践教学方法,加强同行间的交流和学习。

[参考文献]

[1] 王腊梅,李旭鹏,张真真.多元法律文化下国际经济法教学刍议[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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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莫世健.中国特色的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模式思考[J].中国司法,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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