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业现代化背景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研究
2018-05-14吴继平
吴继平
[摘 要]随着农村经济制度的改革,先进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数量不断增多并发展壮大。相较于传统的农业个体,新型的经营主体具备了更多的优势,无论是规模、市场竞争力,还是盈利能力,都远不是传统的种植农户可以比的。但同时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问题也不断地暴露出来,影响着现代农业的顺利发展。本文将分析安徽省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状,重点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几点可行性建议,来促进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中图分类号]F325 [文献标识码]A
现代农业是采用先进高科技的技术,运用现代工业生产的相关土地营养产物,如复合肥、化肥等,依靠先进的科学管理模式进行农业生产的代称。传统的分散式耕种方式,不利于现代农业的实施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便于实施先进的生产技术以及统一科学的管理。现在安徽省各地区农村都在推行现代农业,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立,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养。但是在新型农业主体的发展培育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困难,需要解决和克服。
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现状
安徽省从2013年起,响应国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号召,地方政府部门专门制定了关于家庭农场的发展的战略规划,出台了《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为当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与方向性引导,并将建设家庭农场列为全省发展的重点关注项目。为了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安徽省加大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支持,并制定了相应的扶持政策。
当前安徽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良好,尤其是家庭农场和农村专业合作社,稳定健康持续地发展着。根据相关部门的数据统计,截止到2017年底,安徽省的登记在册的家庭农场数量已经达到了72181个,在全国各省市中排名第一,其中各级示范性家庭农场9106家,省级的有1298家。农村专业合作社也有88012个,其中示范合作社有8709个,国家级的有361家,省级的538家。安徽省的家庭农场和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较快,较去年分别增长了32.5%和14.3%。
安徽省格外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养,以“三个优先”为培育原则,不断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去年评定的300个省示范家庭农场以及131个省示范合作社的评定准则,很好地体现了“三个优先”:第一,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和“三变”改革的农村专业合作社优先;第二,至少有5户以上贫困户社团成员,且积极带更多贫困户发展的合作社优先;第三,创办者是新型职业农民以及农业职业经理人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三个优先”的运用,很好地带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推动了现代农业的进程,
当前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整体呈现发展良好的态势,但是其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影响因素,制约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土地流转不规范
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现规模化的过程中,土地流转是必不可少的步骤,但是当前安徽省农村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不规范的流程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发展非常不利。目前安徽省农村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第一,人们对土地流转并没有引起相应的重视,对相关法律缺乏了解,没有签订协议就完成了土地的流转;第二,当前对于土地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够全面,使得流程不规范,没有法规可循。
2.2 农业缺乏后继人才
要想真正地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现代化知识的农民是不可缺少的。当前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者绝大多数都在四十岁以上,当这些人不再从事经营活动之后,后继人才的及时补充情况不容乐观。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的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并没有跟上农村经济与技术的发展,无论是政府还是相关的监管部门对于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的关注度都不夠,相关的制度以及教学评价机制都不健全,缺乏对年轻人加入农业创业的吸引力,导致年轻的农村劳动力并不热衷于进行农业相关劳动。
2.3 农业融资困难
目前,安徽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为主要财产是土地以及相关机械设备及农业产品,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无法作为抵押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而设备和农产品由于价值无法准确评估,监管也不方便,无法作为长期贷款的抵押品,这就使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难重重。同时,安徽省当前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并不完善,信贷管理方面存在很多问题,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要,制约了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发展。
2.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规范
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虽已初具规模,但是由于发展时间并不长,自身的规范性和市场竞争力有待增强。很多规模较小的经营主体,由于缺乏创新、管理制度不科学、同质化比较严重,导致经济效益并不高。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不断增加,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很多经营主体难以预防和及时解决市场风险,造成了经济损害甚至导致难以继续经营。
3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策
3.1 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
解决土地流转中产生的问题将对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顺利发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随着农村人口大量向城镇转移,土地流转可以及时地解决土地闲置问题。为了更好地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安徽省政府以在国家现有制度上,灵活创新,推进农村的产权制度变革,使农民拥有更多的权利进行土地的流转,同时完善土地流转相关的制度章程,使土地流转中的每一步都能够留下相关的书面记录;第二,建立农民土地经营权的退出补偿机制,鼓励农民将闲置的土地流转出去;第三,加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减少农民对土地的依赖,促进土地的流转。
3.2 完善新型农民培训体系
加强农民相关职业技术的教育是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完善新型农民培训体系是当前的重要解决问题之一。第一,对于传统的一直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加大培养力度,将先进的土地种植管理知识以及技术技能传授给他们,提高传统农户的种植技术;第二,对于之前外出打工返乡的农民工,要积极鼓励他们参与新型农业经营活动,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培训,加强农业技能的了解,提升返乡农民工对参与新型农业经营活动的积极性。
3.3 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扶持
资金是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只有加大对农村经营主体的金融扶持,才能改善新型农业经营缺少资金的情况,使经营顺利开展。第一,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参保给予更多的支持,因为农产品的弱质性,农业经营主体面临各种风险,向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提供不同类型的保险,为新型农业经营活动提供全面的保障;第二,改善传统的金融机构信贷担保方式,针对农业经营主体的实际情况,提供更方便的借贷服务。
3.4 规范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
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完善农村专业合作社运行相关的法制法规,为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法律政策指导。当前安徽省农村专业合作社处于各自为营的发展局面,相互之间只有竞争关系,这不利于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当务之急是建立全国性的组织机构,对农村专业合作社进行统一的监管,并组织各地合作社之间的合作。合作社的内部也要健全运行机制,使合作社的运营发展更加规范,保证成员之间利益公平,为社团成员提供专业的服务。
4 结语
随着安徽省经济的发展,为了实现国家制定的全面小康的目标,发展农村经济成为了当前安徽省重点关注的问题。为了发展现代农村建设,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了重点研究的手段。安徽省要着重了解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点因素,从制度上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顺利培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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