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研究
2018-05-14孙建业徐静
孙建业 徐静
摘 要:随着城镇化的深入,城镇居民对于自身真正需求的意愿越来越强烈,而不仅仅是简单的土地城镇化或者物的城镇化。党和国家也意识到这些变化,自十八大以来,加强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发展的顶层设计,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等重要决策。本文针对沧州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发突出的问题进行探析,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为该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有效的路径。
关键词:以人为本;新型城镇化;路径
文章编号:1004-7026(2018)04-0038-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299.27 文献标志码:A
如今沧州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如火如荼,据统计资料显示,2017年沧州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2.60%,连续3年保持3.95%以上的增长率,同时近三年的增长率同比下降。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难度加大,城镇居民的需求呈现多元化,对实现美好生活的向往越来越强烈。以前的城镇化模式已成为过去时,进城后返乡的可能性增大。因此,探索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现实意义重大。
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其核心在于首要考虑实现城镇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他们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在此基础上体现出新时期城镇化与以往建设发展的不同。目前各级政府正在大力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农民依然拥有承包权,为农民进城解决了后顾之忧。在此背景下,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重点解决农民市民化的问题,转变他们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提高思想意识,从根本上推动他们融入城镇生活和生产体系,真正提高生活水平,实现美好生活的愿景。
为探究沧州市以人为本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调查组走访16个区县市,每个县域选取2个建制镇,其中运河区选取一镇一乡,新华区只有小赵庄乡,故共计调研31个乡镇。每个乡镇发放调查问卷10份,年龄涵盖20-70岁。共计获得310个样本,其中有本地户籍的城镇居民为87人,样本占比28.1%,外来常住人口49人,样本占比15.8%,居住在城镇但户口在农村的有23人,样本占比7.4%,农村居民有151人,样本占比48.7%。
1 沧州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突出问题分析
通过整理分析调查数据,发现沧州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及制约性因素如下:
1.1 城镇化水平偏低,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
2017年,沧州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2.60%,低于河北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5.01%。且在调查的过程中,明显4个县级市的城镇化发展水平高于其他县,调查结果显示4个县级市的调查对象对城镇化的满意度大于其他县,就整体而言,大部分县城镇化水平提升空间很大。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大部分受访者表示不尽人意,甚至有极端者认为政府不作为或者懒政怠政。城镇基础设施差与各地的经济相关,而经济水平的提高需要循序渐进,改变这个现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且受访者普遍认为这是政府主导的事情,就应该由政府来完成。实际上,新型城镇化的最终目标是人,是让人过的舒服,简单的依靠政府是行不通的,需要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
1.2 生活成本较高,缺少就业岗位和培训
现如今农村的年轻人结婚,大部分会要求在城镇有车有房。调查中我们也发现年轻的受访者90%以上在城镇有房,但是大部分是父母给买的,自身工资水平一般,仅够日常开销。而年龄较大的受访者,30%左右的是通过宅基地置换的住房,10%左右是自己购买,20%左右是租房居住,剩下的40%每天往返于城镇和农村。除了住房的制约,教育和医疗的花费也比较大,这些既影响着已经进城的农民,也制约着有意向进城的农民或者农民工。与此同时,城镇接纳的劳动力有限,基础性工作需要的人员逐渐饱和,更高端的产业工作者却比较缺乏。学历比较低的受访者表示很想参与城镇化建设,但是没有合适的工作岗位,而且没有或者很少接受正规系统的就业培训,无法胜任工作。因此,如何提高职业技能,改变生活生产方式是下一步要解决的。
1.3 身份认同感低,社会权益享受较少
在调查中,农转非的本地户籍居民和拥有农业户口而长期居住在城镇的居民纷纷表示虽然被纳入城镇化率的统计范畴,但是仍然觉得融入城镇比较困难,身份认同感比较低。农转非后,没有了承包地,而城镇的社会保障属于最基本的。如今乡村振兴如火如荼,农民的收入比以前高很多,进城后反而不如以前。另外,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给他们投保,而务工人员处于弱势地位,需要工作,所以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合法的劳动权利无法得到保障。
2 探索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
2.1 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
城镇化建设的主体是政府,资金来源也主要依靠政府。但是政府的资金有限,单单拆迁补偿、农民进城就耗费大笔资金,所以财政供给短缺,因此拓宽政府的融资渠道是解决此种情况的良方,同时,城镇化建设的最终目标是让人民生活幸福,所以也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和個人参与到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来。政府制定城镇化建设的规划时,激发他们的民主意识,更多征询人民群众的意见。根据本地区发展情况,制定吸引企业入驻的优惠政策,比如政府为企业减免税收,降低土地转让金,企业协助政府搞好基础设施建设等等,使企业也参与到建设中来。
2.2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增加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
从农村到城镇生活,生活成本较以前提高。而大部分城镇居民收入来源只能依靠工作,不像以前不仅有种地收益,还有闲时打工收益。所以提高他们的就业质量,提高经济收入是最紧要问题。政府要对已经或者即将进城的村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建立导师负责制、细分工作小组、课时计算、实践操作等方式,让他们掌握技能。同时积极引入企业,增加岗位需求,通过企业去培训这些进城村民,降低政府成本。除此之外,响应国家大众创业的号召,鼓励有志之士自主创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政府邀请创业导师指导他们,这样既解决了个人就业问题,又创造了就业岗位。从居民的需求出发,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才会越来越健康。
2.3 破除户籍壁垒,加强成果共享
当前户籍城镇化率在30%~40%之间,远远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很多没有城镇户籍的常住人口在办理公共事务的时候会比较麻烦。因此要打破户籍限制,逐步破除城镇居民与其他人员的区别对待管理模式,坚持城镇化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不论是公共产品的供给还是社会保障的标准,都要一视同仁。只要在辖区内居住,工作,就有权享有成果,从内心深处植根主人翁的意识。只有分享成果,满足居民的需求,使他们享受到精神滋养和实质的利益,他们才能树立认同感。有了主人翁意识,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中他们的干劲会更足,更加推动建设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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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鹤松.以人民为中心视角的中国新型城镇化动力机制与路径重构[J].改革与战略,2017,33(01):11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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