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重污染企业环境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2018-05-14滕军
滕军
近几年我国经济经历了一个飞速发展的阶段,然而以水污染和空气污染为代表的环境问题也接踵而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我国大量经济支柱行业属于重污染行业,因此相关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越来越受到重视。本文选取了重污染行业最有代表性的134家化工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相关数据统计和分析,分析了近几年环境信息披露的发展情况和现状,证实了企业盈利能力与环境信息披露可能性存在正相关关系,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环境信息披露 化工行业 环境问题
引言
(1)研究背景
自步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年平均GDP增长率接近8%,并于2007年成功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经济高速发展的代价也是昂贵的。在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下,大量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被大量使用,发展初期企业环保意识的淡薄和对产出的高要求导致投入产出效率极低,大量废水废气不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到周围环境。据统计,近20年来我国因为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占GDP总量的7%以上。长此以往,我国发展面临的就不仅仅是技术上的瓶颈,而是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等带来的社会问题和挑战。
(2)研究目的及意义
目前我国对环境信息披露仅仅是停留在刚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阶段,尚未对信息披露的细节做明确规定,具体的形式和规范还在研究阶段。化工行业作为我国重污染行业的代表性行业,是我国经济发展重要的一环,同时也能比较有代表性地反映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情况。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环境信息披露研究进行回顾,以化工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回归分析,探究企业财务状况与环境信息披露之间的联系。此外,本文还总结了当前我国重污染企业在环境信息披露领域的发展和局限性,为完善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自觉披露的意识提出了一些建议。
文献综述
(1)国外研究发展
英国ACCA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也有所研究,提出制定一系列措施鼓励企业资源披露环境信息。1997年发布的《环境报告和能源报告指南》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1998年联合国发布了《环境会计和报告的立场公告》,将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环境成本、环境负债、环境负债和成本的计量和确认、对造成的环境污染情况的声明、和环境相关的任何重大企业活动等。
(2)环境会计披露动因
在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动因方面,蒋鳞凤(2011)认为现阶段我国环境信息披露主要是政府强制性披露。大多数企业在法规的要求下有保留地披露对自己有利的环境信息。未来政府应该积极引导企业自愿披露,使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相结合。李艳萍(2009)结合受托责任论等理论分析了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动因,得出企业披露动因在多个方面都有涉及,不能一概而论。
(3)环境会计披露内容
关于环境会计应该披露的内容,郑永生等(2006)认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应该包括环境问题对企业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的影响、环境问题引起的企业现金流变动以及会计政策的变更等。胡曼军(2008)认为环境信息披露还应该包括企业的环境绩效情况。而耿建新等(2002)认为环境支出和环境负债应该作为重点披露对象。
化工行业信息披露统计分析
(1)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根据信号传递理论,企业主要通过公开发布分红等利好信息的方式向投资者传递企业发展状况良好的信号。对化工行业上市公司来说,环保行为是影响公司形象和投资价值的重要因素,披露环境信息不仅能体现公司对社会责任的重视,同时也是公司运营状况良好的表现。据此分析,本文提出假设:
H1:每股收益越高,越有可能披露环境信息;
盈利能力越强的上市公司越重视利益相关方的诉求,从而越倾向于向相关方披露环境信息。而且盈利能力越强的企业越有资金完善环保技术相关的研发,环境成本核算等活动。
H2:资产利用能力越强,越有可能披露环境信息;
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高说明企业对股东资本的利用效率高,内部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同時对国家环境信息披露的规定也更加关注。
H3:公司负债率越高,越有可能披露环境信息;
一个公司拥有高负债率说明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为公司投入的资金比例高。企业为了满足债权人获取环境方面信息的需求和获得进一步的债券融资更加倾向于披露环境信息。
(2)研究设计
为了检验本文的研究假设,将模型设定如下:
模型(1)中涉及的主要变量代码和定义计量方式如表4.1所示。本文研究的被解释变量是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可能性。由于公司是否披露环境信息为二分变量,取值为0和1,且相关财务指标与公司披露情况没有线性关系,难以用普通的多元回归方程来表示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故本文设计了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1)来检验财务指标对企业披露环境信息可能性的影响。其中P是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的可能性,i代表年份。
(3)变量的选取
被解释变量:公司是否披露环境信息,若披露则记为1,不披露记为0。如果企业披露信息内包含环保计划、排污情况、排污费用等环保相关的信息,则认为企业披露了环境信息。
解释变量:本文选取企业盈利能力、资产利用能力、负债水平作为解释变量。其中每股收益是企业营业利润与总股本的比值,可以用来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净资产收益率代表了公司对总股本的利用效率。负债水平由资产负债率来体现。
(4)样本筛选
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规定包括化工行业在内的若干行业为重污染行业。化工行业作为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之一,所占的公司比例最大,并且是重污染行业的典型代表,所以本文选取了134家化工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在剔除了*ST春晖、*ST阳化、*ST海龙、*ST金路等异常公司之后,得到了已发布的2012年到2014年共402个样本。
(5)数据来源
由于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情况由于其特殊性没有被纳入经济数据库中,所以相关信息都是来源于手工检索各个样本公司的定期报告中的关键内容得到的结果。年报来自于巨潮资讯网,公司财务数据则来自于国泰安数据库和同花顺软件。本文使用了EXCEL进行数据的录入和整理,用SPSS进行模型的拟合和分析。
(6)经验证据
1.披露项目统计
化工行业上市公司年报中一般会在多个角度进行环境信息披露,本文对各个项目的披露进行了统计和归纳,如表4.2所示。
统计结果显示,2014年有89.6%的样本企业披露了环境信息,主要披露的环境信息偏向于环境方针和环保支出。尽管化工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的比例较高,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环保支出上企业往往只是在管理费用下披露了排污费、绿化费等等,并没有详细地披露具体的费用明细。各个样本公司在披露的位置和详细程度都有所不同,令财务信息使用者难以一目了然地了解企业在环保方面的情况。
2.多变量回归分析
本文用SPSS软件建立二元Logistic模型,并拟合出相关方程。其中解释变量的进入方式为强制进入。
从表4.3中可看出,每股营业利润EPS和净资产收益率ROE在5%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假设一和假设二通过了显著性验证,说明盈利能力和资产利用能力对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有显著的影响。资产负债率的显著性水平为14.1%,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
预测模型为:
根据拟合的方程不难发现,企业资产利用率对披露可能性影响最大,盈利能力紧随其后。
结果表明盈利能力和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可能性显著正相关。控制其他条件不变的时候,EPS每增加一单位,公司信息披露的概率提高1.438%,证实了相关假设。披露环境信息的公司往往是盈利状况良好的公司。
模型还表明公司资产利用能力和信息披露显著正相关。其他条件不变,ROE每增加一单位,公司信息披露的概率增加2.606%,与预期假设相符合。
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公司披露环境信息概率正相关,但是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能是由于公司主要关注的是股东的利益,对债权人在环境信息方面的需求缺乏关注,所以负债比重的高低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可能性影响没有显著关系。
结论与建议
(1)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的影响因素
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受到多方面影响。除了法律法规强制之外,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资产利用能力与披露环境信息也有很大程度上的关联。以EPS为指标的盈利能力是衡量一个公司股票价值的重要考虑因素。盈利能力强的上市公司为了保持股价稳定,保障股东财富最大化,势必要在社会公众面前展现一个良好的环境保护者的形象,并且对将来的公司业绩也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同时,重污染企业应当在企业内部加强教育和宣传,增强高管和员工的环保意识,建立健全绿色生产规章制度,提升企业的整体环保水平。财务报表编制人员可以通过股东大会等形式听取投资者对环境信息的需求,从而完善相关内容的披露。
(2)披露内容和形式尚有欠缺
从整体来看,化工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的热情很高,但是披露的内容和披露的水平却参差不齐。例如大多数企业只是简单地描述了企业的环保计划和方针,对具体的实施步骤和计划却几乎没有提及。也有大量的企业只是轻描淡写地表示企业有环保投入,对具体费用的明细却没有提到。大量披露内容都是定性的,缺乏定量的,实际的披露。信息使用者从简单的环境保护计划中难以判断企业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高低。
披露形式不统一也是存在的比较大的问题。各个化工行业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位置和内容都存在差异,我国法规尚未作出明确规定也是重要因素之一。环保费用的名目也是各不相同,而且往往只有笼统的环保费这一名称。具体的标准和规定亟待完善。
(3)环境信息披露逐渐受到重视
随着近几年来我国对环境保护的逐渐重视,环保部门和证监会也出台了不少的环境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约九成以上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披露了环境信息。虽然其中大部分是强制要求披露的,但是自愿披露企业的数量逐年增加也说明了企业自身意识到了保护环境,披露环境信息的重要性,不仅是为了企业自身的声誉和品牌价值,也考虑到了环境信息实用者的需求。
目前我国政府已经出台了一定数量的环境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具体的披露细则和披露内容并没有详细明确的规定。为了尽可能避免相关上市公司在披露环境信息时打擦边球,象征性地披露一些不够具体的环境信息,相关部门有必要出台环境信息披露的实施细则和披露规范文件,为重污染企业披露环境信息作出明确的指引。
此外,国家环保部门也有责任进一步加強对重污染企业的检查和监督,通过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获取企业真实的环保情况,真正起到监督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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