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军工企业融资结构现状及问题分析
2018-05-14周伟隆
周伟隆
我国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军I企业融资也正走向市场多元化,但是依然存在一些函待解决的问题,通过认清我国军工企业融资的现状,分析军工企业融资而临的几大问题,探索可行的对策,推进我国军工行业进一步发展。
军工企业 融资结构 问题分析
融资是军工发展的推进器,对军工产业有着不可替代的支持作用。完善我国军工企业融资结构和体系,正是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进一步推进我国国防科技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当前,我国军工企业经历了多次调整改革,但是依然存在着融资渠道单一、股权集中度高等问题。本文结合我国军工企业融资结构的现实情况,对我国军工企业融资问题进行探析。
我国军工企业融资结构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实行计划经济,军工企业融资的唯一渠道是国家财政拨款;改革开放后,企业融资机制由拨款改为贷款,国有银行贷款成为军工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军工企业融资机制逐步走向市场多元化。
随着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使军工企业突破了进人资本市场的壁垒,打通了军工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目前,我国军工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有财政拨款、内源融资、银行贷款、债券融资和股票融资等。随着我国国防科技工业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军工企业融资也在向市场多元化的方向不断发展,但仍然存在着一些函待解决的问题。我国军工企业融资结构存在的问题
(1)融资渠道以财政融资为主。长期以来,我国军工企业最重要的资金来源就是财政拨款。我国军工行业是在计划经济的环境中成长起来,这些企业成立之初即是国有,在资金支持上由中央财政进行拨款投资,在生产产品及经营业务方面也归国家统一管理,属于典型的国有企业管理方式。在1978年国家经济体制改革阶段,我国军工企业也跟随经济体制改革的潮流,开始了体制机制改革。但改革取得的成效有限,军工企业的发展依然依靠国家财政拨款,研发生产也是有由国家下达计划。
(2)流动负债比例偏高。我国军工上市公司的大部分债务以流动负债的形式存在。从近三年军工上市企业的财务数据可以看出,在负债总额中,超过80%的部分都是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所占的比例很小。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首先,相对于短期流动负债,获得长期借款需要满足很多严格的条件,所以企业在取得长期贷款艰难时,会通过借短期贷款来解决眼前的需要;其次,短期负债成本较低,且风险易于衡量和掌控,这种负债结构会对军工上市公司形成极大的财务隐患,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势必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3)股权集中度偏高。我国军工上市公司存在股权结构不合理、股权集中度过高的问题,从上市军工企业股东的持股比例上来看,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严重,平均来看,一般都能达到百分之五十左右。这显然与合理的股权结构相背离。合理的股权结构的好处是大股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权和董事会形成绝对的控制,以为其自身的经济利益服务,这样就可以保障小股东的利益,调动小股东的投资热情及积极性。同时当大股东和小股东站在同一立场上,此时利益是一致的,这样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进步。
对策与建议
(1)发展资本市场,为军工企业融资提供工具。军工企业以政府的财政资金作为主要资金的主要来源,政府作为主要投资者享有对军工企业的管理。这样的模式不利于资助经营、自负盈亏的现代企业制度在军工企业的建立,同时可能会造成企业资产在运行中的低效率。发展资本市场,首先会更好、更快的聚集资金,满足军工企业的资金需求,高效的提供资金支持。其次,在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中,有更多的融资工具不断的创新出来,为军工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工具。这样可以发挥资本市场的分配功能,将社会资金在军工企业之间进行合理的配置。改变军工企业单一的融资渠道。
(2)减少对债券市场的限制,鼓励军工企业债券融资。一直以来,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上,相比于股票市场的快速发展,债券市场的发展却不尽人意。并且我国对债券的发行条件限制较多,且很严格,导致很多企业无法来通过发行债券获得资金,严格的限制损害了资金使用的灵活性。久而久之就造成了我国的债券市场不发达,与发达国家的债券市场差距越来越大。因此,我国应减少对债券市场的限制,鼓励军工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同时在稳定证券市场的前提下可以调节企业的资本结构,还应该给与债券市场一些政策上的支持,发行债券优化资产与负债的比例。更重要的是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分散,这对军工企业来讲更为重要。
(3)完善公司治理,降低股权集中度。在我国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军工企业是少数大股东的联盟。因此,上市军工企业治理的关键是限制大股东掠夺和抑制“内部人”控制现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通过股权转让、配股等多种形式降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提高后几大股东的持股比例,缩小与最大股东之间的差距,从而优化军工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2.不断规范和完善军工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大国有股减持的力度,增加利益互不相关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真正解决军工上市公司中“所有者缺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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