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视野下农村未成年人犯罪预控研究
2018-05-14张君丽陈凤姣贺志明
张君丽 陈凤姣 贺志明
摘 要:近几年来,农村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十分突出,农村未成年人犯罪增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农村未成年人自身,还包括家庭、学校、社会环境。为了建设好新农村,有效预控农村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必须多管齐下,各方配合。
关键词:农村未成年人;犯罪;预控
当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在农村,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对于社会主义新農村建设来说,除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内容外,法制建设也是其重要建设部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依法进行,把保障农民利益的相关制度用法的形式确定下来,是依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
随着我国国家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转型加快,流动人口增加,经济文化社会变化日新月异,在此过程中相应的农村社会问题也暴露出来,法制宣传不到位、社会保障缺乏以及留守儿童问题,导致农村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的社会稳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取得成效,新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体制建设逐渐形成新气象,为预防和控制农村未成人犯罪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也为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创造了条件,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来研究农村未成人犯罪预防和控制则显得很有必要。
一、新农村建设视野下农村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
1.农村未成年人家庭、农村学校教育、农村社会环境
(1)农村未成年人家庭关爱缺失、家教方法不当
家庭的稳定程度。据最新统计表明,父母离异家庭子女犯罪率是健全家庭子女犯罪的4.2倍。近年来,我国农村家庭离婚比率很高。由于夫妻的关系冲突或异常,他们很少关心子女。这种家庭中的孩子由于家庭的不安定,缺乏温暖,容易形成感情冷漠、烦躁、孤独怪僻的性格,萌发自卑与不幸感,心理上容易产生偏差,对社会、集体、他人有不信任感,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私心理。一些孩子认为社会对他们不公平,产生仇视他人、仇视社会的心理倾向,这些人一旦遭到外界的不良诱惑,极易追随而走上犯罪道路。
家庭关爱的缺失。这种情形在大量的留守儿童身上表现的特别明显。由于父母外出打工,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情感、心理等一系列问题关注较少,使得孩子在社会化过程中偏离正常轨道,给孩子的未来留下很大的隐患;留守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缺失,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由此走上犯罪道路。因此“未成年人不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失去父母的关照,是造成其闲散乃至犯罪的重要条件之一。”
不当的教育方法。不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往往对孩子的犯罪起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一是放任型。很多农村父母对子女的要求仅限于对家庭物质生产的帮助,而并非从孩子的思想和行为角度对子女进行约束和管理。正是父母这种对子女长期的放任不管或这种放任的态度,往往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催化剂”。二是粗暴型。农村父母在孩子出错时往往采用粗暴的方式管教孩子,完全不考虑孩子心理和自尊,这种野蛮的管教方法容易激化孩子的逆反心理,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导火线”。三是溺爱型。农村受腐朽的封建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对男孩往往过分宠溺,逐步形成自私、任性、自我为中心的性格。教育专家分析说,心理上的狭隘、自私、惟我独尊、好占上风是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内因。
(2)农村教育相对落后
农村未成年犯罪率居高,主要是农村教育相对落后造成的。目前我国的教育水平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农村教育无论从师资、教学水平以及办学条件都远不如城市,难以适应日益发展的农村经济对教育的要求,特别是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教育更显不足,学校忽视了学生的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特别是法制宣传教育流于形式或根本没有,多数学生不知道什么是犯罪,对基本法律法规一无所知,法律常识严重缺乏,由于不知法、不懂法,一些未成年人难免会走上违法的道路。
(3)农村社会环境复杂
一方面社会环境中存在的一些不健康因素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以及不良网络文化、信息和屡禁不绝的黄、赌、毒等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等等。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人生中最富于变化而不稳定的时期,加上他们对社会知之甚少,此时就会迷失方向,形成错误的人生价值观。部分未成年人错误地认为,人生的价值不是去奉献,也不想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而是向社会索取,他们往往忽视社会积极面,只看到社会的阴暗面,并把这些当作犯罪的理由。另一方面社会就业难、失业率增多的问题也导致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上升,由于不大愿务农,无业人员增多,许多未成年人得不到就业的机会,成为社会的闲散游民,他们精神无寄托,生活无着落,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2.未成年人自身心理的不稳定性
一方面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自控力弱,行为不稳,模仿力强,好冲动,特别是农村未成年人平时受农村条件所限,对新生事物认知较少,一旦接触到这些新生事物时往往无法以正确的态度对待,易被诱惑实施犯罪;另一方面未成年人阶段容易滋生盲目攀比的心理,而大多数农村家庭经济方面都比较低,在与高收入家庭的孩子攀比时,容易产生心理不平衡,此时如没有正确引导就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二、新农村建设视野下农村未成年人犯罪的预控对策
1.改善农村家庭环境,增强农村家庭教育子女的功能, 预控农村未成年人犯罪,建设新农村。遏止未成年人犯罪,首先应从家庭抓起,要以平安家庭建设为总抓手,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搞好家庭预控。家长们应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提高自身素质,注重言传身教,在行为上做孩子的表率,经常以平等的身份与孩子进行沟通与交流,了解孩子的心理动向,培养孩子正确地分析、判断、处理事务的能力。在和谐的家庭环境中培养孩子健康向上的人格,做好家庭在预控未成年人犯罪中这道最前沿、最敏感的防线。
2.发挥农村学校主导作用,优化农村学校教育体系, 预控农村未成年人犯罪,建设新农村。大多数农村未成年人集中在学校,预控农村未成年人犯罪,基层教育部门责无旁贷,学校更是責任重大,基层教育主管部门要大力推进教育资源的平均分配,让农村孩子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德育、智育一起抓,做人与做事一起抓。学校应不断优化育人环境,针对中小学生情绪不稳定、控制能力、调节能力都较低的情况,认真研究和掌握学生情绪教育的方法和技巧,密切关注心理问题的发展状况,随时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学生心理、情绪的健康发展;及时向未成年人学生普及各种适用有效的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和行为约束能力。
3.提高农村未成年人的素质,预控农村未成年人犯罪, 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建设新农村。针对农村未成年人数量多,而思想教育又较为薄弱的情况,首先加强思想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切实提高农村未成年人自身的免疫力。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使他们能够正确对待社会,正确对待人生;积极培养未成年人的良好人格。另外针对农村职业教育较为薄弱,农村未成年人就业、致富缺乏一技之长的现状,国家应积极筹建新型职业培训学校,大力开展适合农村未成年人的职业教育,开阔农村未成年人的视野,引导他们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走农业产业化路子的正确认识,使他们真正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
4.优化农村社会环境,积极预控农村未成年人犯罪,建设新农村
(1)优化农村法制环境。应充分发挥村组织和共青团组织的积极作用,加大农村法制宣传力度,在农村开展法制宣传,农民家长自觉改进家庭教育的方法。在农闲时节特别在“五五”普法期间去宣传法制,要不断丰富普法宣传教育的内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普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培养农民家长农村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使农村真正形成一种法治理念与氛围,建立起稳定、公正、和谐的农村法制环境。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净化社会环境。共青团、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应联合行动依法整治农村未成年人成长的环境,努力消除危害其健康成长的精神“污染源”,保障农村未成年人有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生活与学习环境。
作者简介:
张君丽(1974—)女,江苏人,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基础课部讲师,研究方向:高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