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及模式
2018-05-14王熹
王熹
随着通信技术的提升,互联网与金融结合诞生了互联网金融这一名词,对传统金融业和消费者行为方式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主要从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和互联网金融的模式来分析互联网金融的内涵。
一、互联网金融的本质
广义的互联网金融包括金融加互联网和互联网企业加金融。金融加互联网,即金融机构使用互联网技术服务及拓展原有业务。互联网企业加金融指互联网企业运用技术从事金融业务。狭义的互联网金融指的是互联网企业加金融。本文侧重于狭义的互联网金融。在学术界,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有如下两种看法:一种观点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介于有金融中介机构和没有金融中介的一般均衡之间的第三种新的金融业态(谢平,2012)。另一种观点认为互联网金融仅扩大了传统金融产品的销售渠道,是一种渠道创新(陈志武,2014)。
笔者认为,虽然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的六大基本功能,也并没有改变跨期价值交换和信用交换的金融交易本质。但是其中所蕴含的互联网精神理念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创新的本源,体现出互联网金融的本质。 互联网精神强调开放,平等,协作,分享,正是这种的人人参与的理念辅之以新时代的互联网技术, 在金融领域催生了互联网金融这一概念。例如p2p服务于中小企业等都体现了这一理念。
二、互联网金融的模式
根据金融的基本功能和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实际发展,将互联网金融模式分为三类:第三方付,资源配置和比特币。
(一)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通过移动通信设备和无线通信技术来转移货币价值来清偿债权债务关系,作为支付中介向收、付款人提供网络支付等中国人民银行所批准的支付业务。 移动通信网络和互联网的融合促进了第三方支付的发展,云计算的应用弥补了移动终端存储能力和计算能力的短板,保证了支付效率。第三方支付按终端的不同分为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的终端为个人电脑,移动支付的终端为手机和平板电脑。基于便携性的优势和技术的提升,移动支付成为了第三方支付的主要趋势。据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我国移动支付用户规模持续扩大,用户使用习惯进一步巩固,网洛用户使用手机网上用于支付比例由2016年底的50.3%提高到65.5%。按有无平台担保,第三方支付又可分为独立的第三方支付和有平台担保的第三方支付。前者独立于电子商务平台,前端连接客户,后端连接银行或客户,整合多个银行的基础支付平台和接口,为客户提供的了更多的支付方式的选择,快钱和易宝支付是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 有平台担保的第三方支付有自身依托的电子商务平台,与大银行合作,以公司的信誉为交易双方担保,提供了安全高效的交易渠道。这类第三方支付在国内的典型代表是支付宝和腾讯。
(二)资源配置
互联网金融通过提供网上平台,将投资者与借款人匹配,典型的模式有p2p和众筹。
p2p模式指个人与个人或个人与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来实现直接借贷。我国的p2p借贷模式按照平台的贷款模式可以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种是纯粹的线上模式,第二种是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模式。第一种模式的特点是所有借贷流程均通过线上完成,不需要线下审核,对借款人资质的审查是通过身份认证和查看银行流水账单等方式。典型代表有拍拍贷和人人贷的部分业务。 第二种的特点是当借款人借款金额超过一定额度,业务人员要到借款人的住所和经营场地进行资格审查,典型代表是合力贷。P2p借贷模式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尴尬境地,同时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投资方式的选择。 其利用大数据方式分析企业还款能力的方法,提高了审贷的效率,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违约风险。
众筹模式是指项目方在网络平台发布项目信息,由众多投资者选择是否投资的模式,项目发起人主要是处于计划期、预孵化期或孵化期的公司。项目发起人通過众筹不仅能够获得资金支持还能获得一定的外部资源在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帮助,投资人通过少量的投资金额不仅能够在将来获得回报,还能够获得参与感。在我国证券法规定,股权众筹一旦超过200人可能会构成非法集资行为,所以国内所有网上众筹项目的回报不能以股权、债券等形式出现,必须以实物、服务或者媒体内容作为回报,不能向投资者保证任何资金上的收益。受此限制,我国众筹平台的规模较小,代表平台有点明时间等。
(三)比特币
比特币是是通过开源的算法而产生的一套密码编码,其最大的特点是去中心化发行,即不由中央银行集中发行,任何一个网络用户通过强大的计算能力找到比特币网络所搜寻的64位数字便可获得这个新区块中所包含的比特币。比特币使用方便,不需要第三方参与,克服了空间的限制,在跨国交易时不需考虑汇率问题,节省了交易成本。然而,虽然比特币具有了货币的基本功能,但其并没有受到完全的认可,所以本质上还是属于一种虚拟商品。比特币在我国曾在小范围用于实体经济的交易,但由于其安全性等问题,在我国发展很有限。(作者单位为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