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职院校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体系建设的思考
2018-05-14吕红刚
吕红刚
【摘要】本文对高职院校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保障体系建设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指出高职院校应重视和加强创业教育,培养学生创业精神和實践能力,引导学生自主创业,这是拓宽就业途径的有效方式。自主创业保障体系是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通过研究与制定创业政策、培育创业师资团队、创业课程体系开发、创建创业基地、建立创业促进工程等具体措施,确保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体系与自主创业保障体系相得益彰。
【关键词】高职院校;自主创业;保障体系
2010年,教育部提出了《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其中指出:在高等学校中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对于促进高等教育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同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对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越来越重视,而大学生自身创业积极性也在政策倾向的前提下越来越高涨。
一、高职院校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近年来各高校大幅度扩招,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数迅速增加,这使得本来就面临就业困难的高职应届生的就业形势更加严峻,从而进一步限制了高等职业教育及相关院校的发展。因此,各高职院校近年来加强了对学生创业的支持力度,并且逐渐将其规范化、常态化,而高职学生的创业意识及能力也越来越受到高职院校相关部门的重视。
学生创业意识的强烈与否、创业能力的强与弱,将会严重影响学生的创业率和创业成功率,因此有必要去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目前,在学生创业意识与创业能力的培养与提高方面,各高职院校已经开始努力建设相应条件,试图通过各种方法来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与能力。
二、高职院校创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2015年以来,全国各本科院校越来越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而高职院校由于自身条件和意识的不足,很多都还未足够重视,甚至还有很多学校至今在教学计划中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几乎为零。笔者希望通过分析我国高职院校中创业教育体系现状,探索目前多数高职院校创业教育中的不足之处,为后续完善其创业教育体系提供理论基础。
(一)创业教育管理主体不明确
目前,很多高职院校创业教育管理主体不明确,校团委、招生就业中心、教务处、科技处等都有所涉及,相关管理没有统一政策,从而导致分工不明、管理混乱等现象。而这一普遍现象对创业教育的后续开展和发展完善极为不利,高职院校今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应该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各部门合理分工,共同努力,为创业教育的有序合理开展打下制度管理基础。
(二)创业教育师资力量匮乏
目前,高职院校大多面临着创业教育师资水平严重不足的情况,文献记录随机抽查了300名在校参加过创业教育或培训的高职院校大学生,有超过2/3的学生认为高职院校的创业师资力量薄弱甚至是无力量,只有极少高职院校的学生认为力量较强,说明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创业师资力量严重不足。今后,高职院校必须不断完善其师资力量,可以聘请校外专家作为兼职教师,定期为有需要的大学生提供帮助和理论支持,也可以鼓励相关德育岗位上负责学生就业创业的辅导员学习创业教育理论,增加实践经验。
(三)高职院校创业教育体系不完善
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并没有形成一个文件形式或制度化的创业教育体系,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依托于创业培训的创业教育、依托于教师工作室的创业教育、依托于大学生创业园的创业教育、依托于创业大赛的创业教育。目前很多院校仅仅只有其中一种创业教育,有的甚至没有开始创业相关教育教学工作。
三、构建高职院校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体系的建议
(一)研究与制定创业政策
大学生创业政策可分为创业激励类、生活补助类、培训类、社会保险类、人事管理服务类、创业孵化基地类等几大类别。高职院校创业管理部门要积极研究国家及地方政策,为创业的大学生积极争取各类创业补贴。此外,高职院校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制定学校对创业学生的支持政策。
(二)培育创业师资团队
实施创新创业教育不仅是学校的工作,更是政府、社会和高校的共同责任和义务。高校创新创业师资队伍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外部环境,因此需要培育和形成完善的创新创业师资培养服务机制,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营造一个良好和宽松的发展环境。
高职院校可以考虑组建一支由“教师”“讲师”“导师”组成的教学研究与创业实务相结合、创新思维与创业能力相结合的师资队伍。探索跨学院、跨专业、交叉培养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新机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各项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制定出台发展目标规划和配套政策,全校上下形成推进创新创业的共识与合力。采用灵活的聘任和激励机制,计划建立百人的创业导师队伍,吸纳校内教师、创业校友、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行业专家、技能大师、合作企业的负责人和创业方面专家等多方面力量共同组建专兼师资团队。
(三)开发创业课程体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9号)和《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浙教办高教[2016]87号)精神,为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与改革,培育一批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学校应该鼓励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学生创新创业动力的通识性创新创业课程;提升学生的创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技能、与创新创业和就业密切相关的专业课程;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实际运用能力、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创新课程和实践活动课程等。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包括以下两种。
1.通识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着力培养学生的创业知识、创业能力和创业素质,并与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教育、校园文化活动、就业指导服务等有机衔接,开发、开设相应的创新创业类全校性通识教育课程。
2.专业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主要面向本专业、本学院和相关专业学生开设。立足专业实际,基于专业背景开发、开设相应的创新创业教育类专业课程,努力将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入专业教育。
高职院校要促进专业课程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组建有丰富管理经验的资深专家、知名教授和学科带头人领衔的跨学科教学团队。围绕平台类课程、行业类课程和嵌入式专业课程,充实挖掘各类专业课程中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和元素,通过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法创新、考核模式改革等,将创新创业意识培养、精神塑造,“基因式”融入所有课程,培养学生批判性、创新性、发散性思维和“跨界能力”。要制定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课程名称和执行计划,每个专业安排学分作为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的学分认定;实行“人一团队—课程一岗位”模式,将责任落实到具体教师、课堂,促使教师把科研成果和实践体验转化为课程教学,把科研成果转化为创新创业孵化项目。课程形式可灵活多样,学分纳入专业教育总学分。
(四)创建创业基地
大学生创业创新基地,是大学教育的延伸和学生真正走向社会的过渡,是培养学生创造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保障,它以创新实践、兴趣爱好、技能培养为基础,实现产、學、研的有效结合。创业创新基地的宗旨是有利于大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综合提高,使其成为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培养的平台和孵化器。
高职院校要积极寻求地方政府对创业的支持和优惠政策,充分利用社会企业和风投等创业资源,与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常态化的创业实践基地,建立“创业教育区”“创业孵化区”和“创业基地”等创业教育实践体系,在学校创业教学理论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实训实践、平台基地、指导服务工作的建设。
(五)建立创业促进工程
在高职院校中创建创业促进工程,推进学校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每年培育学生创业团队、孵化学生创业项目等,以创业促进就业,以专业为基石培养“有激情、有能力、有目标、有准备、有成效”的自主创业的小微企业家和转型升级企业岗位创业型技术技能人才。通过创业促进工程,为大学生创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建设一个信息交流、资源共享的平台,搭起一座沟通高校、政府的桥梁,提升大学生创业的水平和层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组织开展能力培训、职业规划、见习实训、岗位推介、竞赛评比、论坛和经贸考察活动,加强与国内外有关社会团体、企业家的交流,承办大学生创业宣传刊物,拓宽大学生的视野,提升大学生创业的必备能力和素质。
四、总结
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意识与创业能力相较于本科院校学生来说相对不足,创业实践很大一部分局限于传统创业或网络创业,科技创业极少,而多数高职院校创业教育体系还不完善,有的学校甚至没有创新创业教育内容。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高职院校会越来越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根据学生及学校特点,在实践中逐步探索相关创新创业课程,完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培育出优秀的创业教师团队,让更多高职院校大学生能完成自己的创业梦想,走向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