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诚信建设的三维向度
2018-05-14李娣
李娣
〔摘要〕 诚信,是中华文化的优秀基因,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诚信具有多维度结构,不仅是做人的根本,还是为政的原则;不仅是静态的目标,还是动态的实践;不仅是内在的精神需求,还是外在的行为规范。价值理念、制度设计和行动策略为新时代诚信建设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分析框架。突出“价值理念”维度的诚信建设,强化“制度设计”维度的诚信建设,夯实“行动策略”维度的诚信建设,是新时代诚信建设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 诚信;诚信建设;价值理念;制度设计;行动策略
〔中图分类号〕C9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203(2018)05-0051-05
诚信,是中华文化的优秀基因,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強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 〔1 〕。从理论上梳理诚信建设的意义,并在实践中推动诚信建设,既有重要性又有紧迫性。价值理念、制度设计和行动策略为新时代诚信建设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分析框架。笔者尝试以价值理念、制度设计和行动策略为研究视角,对当前诚信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破解思路进行分析,以期对新时代诚信建设有所裨益。
一、问题缘起:新时代诚信建设新使命
诚信,即诚实守信,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优秀基因,是国人安身立命的基本规范和行为准则。“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 〔2 〕。2018年人民论坛进行的“新时代最具价值的20个汉字”大型专题调查结果显示,位于前十位的是“新、信、民、严、干、法、实、廉、诚、梦”,其中,“信”字排第二位,“诚”字排第九位。汉字是中华文化的传承载体,是时代精神的集中反映。在这次调查中,“诚”“信”二字备受关注,体现了新时代的价值取向,折射了丰富的时代内涵。新时代社会价值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诚信建设也承担着新的使命和任务。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传统“熟人社会”逐渐瓦解,“陌生人社会”正在形成,经济社会交往常常在陌生人、陌生地之间进行,从而对全社会的诚信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来,“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假疫苗”、偷税漏税、假冒伪劣、抄袭剽窃、恶意诽谤、制造谣言等事件一再发生,侵蚀着人们信任的底线,使诚信日益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话题。当前,某些领域、行业、群体出现的失信问题,已经侵蚀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由此引发社会信任危机,挑战人类道德底线,扰乱市场秩序,积聚社会矛盾,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一大软肋。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诚信作为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贯穿历史长河,伴随时代发展,内涵丰富而深刻。不同语境中的“诚信”,蕴含着不同的实践取向,并在不同层面决定着诚信建设的当代转向。从宏观层面来看,新时代诚信建设在价值理念、制度设计和行动策略三个不同维度,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分析诚信建设的三维向度及其当代实践,不仅有利于深化诚信建设的研究成果,增强诚信建设的系统性,而且对推动诚信建设的当代实践,促进全社会形成诚信共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二、理论分析:诚信建设的三维向度
诚信具有多维度结构,不仅是做人的根本,还是为政的原则;不仅是静态的目标,还是动态的实践;不仅是内在的精神需求,还是外在的行为规范。笔者将以价值理念、制度设计和行动策略为研究视角,对当前的诚信建设进行分析。
(一)价值理念维度:诚信意识比较薄弱
诚信不仅是自尊、自爱、自重的内在要求,而且代表着个人或集体履行承诺和义务的水平以及在人们心目中的可信任程度。我国传统道德历来高度重视诚信的价值,并将其作为基本道德原则纳入“五常”。然而,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诚信这一价值理念面临着文化多元化和利益复杂化的双重挑战,诚信意识薄弱、诚信观念缺失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公众普遍的诚信意识薄弱会带来诚信流失、精神贫困、社会冷漠等一系列不良影响,久而久之,将使人们失去对他人的信赖、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社会的信心,诚信中国建设将沦为空谈,中国梦的实现也将成为泡影。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公众诚信意识比较薄弱,使得有些人对诚信的认识还停留在道德观念层面,没有意识到诚信不仅仅是一种道德观念,还是一种责任和义务。在我国传统文化中,诚信更注重道德层面的要求。随着时代的发展,诚信在注重道德自律的同时更注重他律,诚信正以一种外在规则的形式融入制度规范建设当中,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和社会治理的各个角落。
(二)制度设计维度:诚信制度供给不足
随着社会的发展,近年来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对诚信建设日益重视,《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诚信制度相继出台。然而,与发达国家一个多世纪的诚信制度建设过程相比,我国诚信制度建设起步较晚,诚信建设的制度供给不足成为制约当前我国诚信建设的突出问题。在许多发达国家,人们一般不敢失信,也不愿失信。因为一旦失信,读书、升学、就业、升职、创业、保险、信贷、租车、租房、出入境等都会受到影响,可谓是“处处受限”“寸步难行”,在社会上很难立足,从而自然形成了人们自觉守信的倒逼机制。我国在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虽然在金融、税收、交通管理等领域进行了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的试点和探索,但覆盖全社会的信用管理制度尚未真正建立起来;虽然在《民法》《刑法》《合同法》《仲裁法》《证券法》《银行平等竞争法》中包含着诸多关于诚信的法律条款,但至今尚无一部真正意义上的诚信专项法规。而且,现有的法律条款多是宣示性的规范,对诚信行为的褒奖和失信行为的惩处存在较大的弹性,缺乏可操作性,并且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
(三)行动策略维度:诚信缺失比较严重
诚信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医疗等各个领域,需要调动整合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奥尔森以个人理性为逻辑假设,提出了集体行动理论,他指出:“实际上,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 〔3 〕在奥尔森看来,集体行动中个体利益永远是采取行动的动机,个人在实现集体目标时比较容易有搭便车的倾向,于是很容易陷入集体行动的困境。诚信建设涉及面广,而且十分强调集体协作,属于典型的集体行动,同样面临着集体行动的困境。虽然诚信的自律是完全必要的,但让每一个社会成员和每一个企业单位的道德水平都能达到同一高度,自觉实现诚信建设这一集体行动效益的最大化,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加之我国诚信建设起步较晚,诚信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期待还存有差距,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尚未真正形成,诚信缺失严重仍然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诚信,是个人的立身之本,是国家的立邦之基。一个诚信缺失、道德沦丧的社会,必定是尔虞我诈、人人自危的畸形社会。长期的诚信缺失将导致社会矛盾冲突的加剧和社会道德的沦丧,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大瓶颈。
三、路径选择:新时代诚信建设的必由之路
价值理念、制度设计和行动策略为新时代诚信建设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分析框架。突出“价值理念”维度的诚信建设,强化“制度设计”维度的诚信建设,夯实“行动策略”维度的诚信建设,是新时代诚信建设的必由之路。
(一)突出“价值理念”维度的诚信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等思想,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永不褪色的价值。突出“价值理念”维度的诚信建设,培育社会主义诚信观,是新时代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树立社会主义诚信观。诚信,是我国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纵观我国社会道德价值观的走向,不是建立在追逐个人私利物欲的个人主义之上,而是建立在立足自身、奉献社会、忠诚国家、放眼天下的集体主义之上,在这种道德价值观中,诚信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党的十八大将诚信作为个人层面的价值观,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从而对培养什么样的公民这个人们所共同关注的问题作出了明确回答。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共同发挥着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所以,我们不能将诚信这一价值观念固化于某一个层面,它不仅仅是对公民的要求,也是对国家、社会的要求。只有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之间相互协调、互为促进,才能使诚信这一价值理念真正成为整个社会普遍的价值导向和价值追求。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社会存续发展的基础,是为政治国的基本遵循,无论是对于公民个人,还是对于国家、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社会信任体系,加强政务誠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促进社会信任和个体诚信的实现,是新时代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环节。
二要以加强诚信教育为重点,培育社会主义诚信观。诚信教育是一种旨在培养人的诚信品质的教育。目前,当整个社会都在呼唤个人、组织乃至国家的诚信品质的时候,如何通过多种多样的途径来培养社会主义诚信观,就显得尤为重要。诚者,天之道也,人之道也。一般来说,讲诚信是对一个人为人处事的基本要求。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不诚信的行为时有发生,却只有在戳穿时,才会带来不良后果。这就使得有些人心存侥幸,仿佛诚信只是对别人的要求,轮到自己时就置若罔闻,甚至功利地将其束之高阁。这也正是我们尽管一直都在讲诚信教育,但实际效果却很难令人满意的根源之一。因此,当前诚信教育的当务之急,就是要消除这种侥幸心理和功利考量,将其价值取向真正转到“诚信乃人之本分”这一人文诉求上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要立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逐步规范、培养、强化人们的诚信意识,把诚信要求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融入社会的基本规范中,化诚信为人们的生活方式,化诚信为良好的社会风尚,使诚信文化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使诚信价值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信用保障和道德支撑。
三要以诚信先进典型为榜样,践行社会主义诚信观。践行诚信价值观,可以将抽象的诚信价值观转化为具体的人们的行为,转化为各种赏心悦目的美德形象,实现诚信这一价值观念的日常化、大众化、具体化。列宁曾经指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多用行动少用语言来进行宣传,要知道,现在用言语既不能说服工人,也不能说服农民,只有用榜样才能说服他们” 〔4 〕。中华大地在各个历史时期涌现出一批批诚实守信、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的榜样楷模,在不同历史时期都很好地发挥了引领社会风尚的功能,对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善于发现群众身边的诚信模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维度宣传群众身边的诚信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诚信榜样的示范作用,用他们诚实守信的人格魅力来感染广大人民群众,激发人们见贤思齐之心,促使人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做诚信榜样,时时处处守信用、重承诺、践约定。践行社会主义诚信观,人人有责。只有人人都成为诚实守信的行动者,而不是无动于衷的旁观者,诚信中国的实现才指日可待。
(二)强化“制度设计”维度的诚信建设
诚信是人的内在道德修养与外在行为准则的有机统一。诚信建设不仅作为一种价值理念而存在,同时还突出地表现在制度设计层面。邓小平曾经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5 〕。制度,是构筑诚信社会的根基。好的价值,要在制度上予以落实。制度建设的关键在于制度设计。强化“制度设计”维度的诚信建设,着力构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制度机制,使诚信这一价值观念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制度层面,用制度保证社会的诚实守信,是新时代诚信建设的根本所在。
一要以“无赖假定”为理论基础,加强诚信建设的制度设计。18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政治理论家休谟在谈到制度设计时曾经指出,“在设计任何政府体制和确定该体制中的若干制约、监控机构时,必须把每个成员都设想为无赖之徒,并设想他的一切作为都是为了谋求私利,别无其他目标” 〔6 〕。人之初,究竟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古今中外,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莫衷一是。不同的人性立场导致不同的制度设计原则,性善论的人性立场注重扬善,而性恶论的人性立场则注重防恶。人的逐利性动机决定了其失信行为多是为了利益而铤而走险,让守信者得到更多好处,让失信者付出更多代价,是诚信建设的应有之义。休谟的这种“无赖假定”,不是究诘人性的真相,而是从规范的意义上为制度建设提供了一个逻辑起点。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良好的制度环境至关重要,是涵养社会诚信、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好的诚信制度,能够准确反映诚实守信这一基本价值,能够大大节约社会运行的成本,能够有效地拉近人们之间的距离,能够给人们内心带来安宁。体现诚信价值的制度安排,能够有效地向全社会传达党和政府的政策主张,促进个体诚信道德的实现和社会信任环境的形成。构建好的诚信制度,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应遵从“无赖假定”,以“无赖”这一最坏情形为基本出发点,紧盯人性的弱点,确保从制度上对各种失信的“无赖”行为进行严格的防范,让守信者赢得声誉又获得实惠,让失信者违约、违法成本更高。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地设计出好的诚信制度,为中国诚信建设筑牢制度根基。
二要健全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夯实诚信建设的制度基础。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是诚信建设的两大基本原则。2016年《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开始从国家层面对信用联合奖惩进行制度设计。随后,全国各省市纷纷探索出台了相关制度,内容覆盖工程建设、婚姻登记、家政服务、分享经济、慈善捐赠等多个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处处受限”的良好局面。但是,对于如此大规模、跨部门、跨地域的联合奖惩,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滞后、制度难以有效落实等问题仍然比较普遍地存在。为此,应进一步健全联合奖惩制度,营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社会环境,在全社会形成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治理失信现象,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而制度正是这个“本”。要进一步完善守信褒奖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夯实诚信建设的制度根基。一方面,要强化正向激励的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制度,加大正向激励的力度,促使社会信用价值显性化,引导人们真正实现自身的信用价值,真正实现“信用有价,守信受益”。另一方面,防止失信行为,一次有力的惩处,胜过一百次无力的劝导。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让失信者付出惨痛代价甚至倾家荡产,而不敢再投机失信。同时,要适时开展立法调研,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将一些实践效果好、具有普适性的规定上升为国家立法,提升诚信的法律地位,通过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统一执行程序,强化履职监督,切实对失信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使人们不敢失信、不想失信。
三要优化诚信制度执行,提高诚信制度的执行力。“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无论再好的制度,如果不执行或执行不好,就会形同虚设,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人违反、众人随之的“破窗效应”。对诚信制度来说,尤其如此。提高诚信制度的执行力,是推进诚信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的应有之义。近年來,从中央到地方关于诚信的制度成果可谓接连不断、层出不穷,但是各地各部门在组织实施信用制度过程中遇到的一个比较共性的问题是,制度的执行不尽如人意,还一定程度地存在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度执行走样”“制度执行缺位”等制度执行力问题。为此,应进一步优化诚信制度执行,重点解决有制度必依、违制度必究、执行制度必严的问题。一方面,要建立诚信制度的执行程序、执行规则、执行标准,在新的诚信制度出台后,及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包括统一的操作程序、监督部门等,强力推动新制度落实到位,真正做到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毫无例外。同时,优化诚信监督机制,构建多层次、全过程、广覆盖的诚信监督体系,对各类社会信用主体进行有效监督,特别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各类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监测、评价和预警,使失信的组织和个人难以在社会上立足。事实证明,只有在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失信才能得到有效遏制,诚信才能茁壮成长。
(三)夯实“行动策略”维度的诚信建设
作为一种典型的集体行动,诚信建设不仅体现为一种价值理念和制度设计,更体现为一种行动策略。这种行动策略表现为在政府的推动下,全社会共同努力,在解决各种失信问题的同时,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夯实“行动策略”维度的诚信建设,是新时代诚信建设的关键环节。
一方面,诚信建设需要政府率先垂范。“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历史上,商鞅徙木立信,促使秦国迅速崛起,而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加速了周王朝的衰落。任何时候,政府的行为都是无声的号令,为政者要想长治久安,必须率先垂范。诚信建设必须从政府做起,从官员做起。信用是政府的一种基础性执政资源,政府是信用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维护者,又是公共信用的示范者。政府诚信对社会诚信具有强大的示范效应,只有政府才能以其独有的行政资源,动员、引导、促进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形成强大的合力。一个恪守诚信的政府,其所作所为更容易为人民所信服,其政策实施时所面临的干扰和阻力也会减少许多,政务目标也会更容易实现。政府诚信,首先是官员诚信,官员诚信是政府信用的基础。涵养社会诚信,需要抓住官员这个“关键少数”,发挥官员的表率作用。老百姓面对的不是抽象的政府,而是具体的官员。官员失信,必然由政府信用埋单。如果政府官员不讲诚信,不能兑现对百姓的承诺,不仅会损害政府的权威和信用,而且会失去百姓的信任。现实生活中,一些官员不能本着诚实守信、公平正义的理念去运用权力,而是为了一己之私弄虚作假、损公肥私、贪污腐败,不仅会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降低了社会信任度。一个普通人失信,影响的一般只是自己,而一个领导干部失信,影响的则可能是一个班子甚至一个地区。“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上行”往往会带来“下效”,只有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诚实守信,内诚于心、外信于人,各类社会主体才会自觉做到说实话、做实事,企业才会信守契约,民众才会“不令而行”。诚信建设需要政府率先垂范,必须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和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建设诚信型、服务型政府,并努力营造有利于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同时,公共权力必须掌握在诚实守信的人手中,掌握在人民信任的人手中,要不断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诚信意识和规则意识教育,将信用教育纳入干部教育的培训课程,将失信行为与任职、评聘、晋升等挂钩,将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另一方面,诚信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诚信,是公民的道德基石,是现代社会运行的基本条件,不仅需要政府和官员的率先垂范,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加强诚信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诚信作为当今社会的基本价值准则,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躬行。现代社会不仅是物质丰裕的社会,更是诚实有信的社会。诚信建设要解决的不是哪一个人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的问题,只有全社会的诚信水平提高了,人们才可以享受诚信社会的红利。从一定意义上讲,当今时代,是一个信用为王的时代。在信用为王的时代,诚信就是最好的通行证。“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之信。”无论对官员还是对普通民众,无论对组织还是对个人来说,诚信都不应是高要求,而应该是必须遵守的底线。为此,一要加大组织、协调、推动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志愿者团体等社会组织在诚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对于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要逐步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信用档案,加强信用查询、评价、管理等系统建设,使信用管理渗透到社会组织活动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二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诚信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人民群众参与诚信建设的长效机制,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守信热情,形成诚信建设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三要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把诚信植入利益获取的关口,努力将“无形”的信用變成看病就医、购房购物、贷款、出行等“有形”的便利,使诚信这一基本价值在社会中得到真正落实,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讲诚信、人人都诚信”的良好氛围。
综上所述,加强诚信建设,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国家软实力和整体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诚信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朝夕之功,任重而道远,需要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多个领域的协同推进。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参 考 文 献〕
〔1〕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42.
〔2〕习近平.之江新语〔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18.
〔3〕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M〕.陈 郁,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2.
〔4〕列宁全集:第4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37.
〔5〕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3.
〔6〕休 谟.休谟政治论文选〔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27.
责任编辑 梁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