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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剑与中国文化

2018-05-14彭华

关东学刊 2018年1期
关键词:剑术宝剑

[摘要]宝剑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重要兵器,素有“短兵之祖”“百兵之君”的美称。后来,宝剑摇身一变,变得温文尔雅,与舞蹈、杂技、书画等艺术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并且又和宗教、养生等文化活动结下了不解之缘,成为中国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构筑出了一幅内涵丰富并且独具特色的文化意象。

[关键词]宝剑;文化意象;武器;舞蹈;杂技;宗教;书画;养生

剑,中国古代一种随身佩带的兵器,直身、尖锋,中间有脊,两面有刃,短柄;由于在格斗中其功能主要以推刺为主,故又称“直兵”。宝剑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重要兵器。在中国古代的“兵器谱”上,宝剑可以说早已赫赫有名,素有“短兵之祖”“百兵之君”的美称。它不但起源早(银雀山汉简本《孙殡兵法·势备》有“黄帝作剑,以阵象之”的说法①),而且流传广,并且影响大。宝剑从它产生的那一天开始,就与血雨腥风的厮杀和拼斗联系在一起,扮演着杀人凶器的角色。可又有谁料到,就是这样一种残酷而阴冷的兵器,后来竟然摇身一变,变得温文尔雅,与舞蹈、杂技、书画等艺术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并且又和宗教、养生等结下了不解之缘。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完全可以这样说,宝剑是中国古代文化苑囿里的一朵瑰丽无比而又绚烂多姿的奇葩,而它本身就构筑出了一幅内涵丰富并且独具特色的文化意象。这种说法,非但毫不夸张,而且恰如其分。至于个中详情,下文将一一道来。

一、宝剑的武器意象

宝剑,中国古代的“十八般武艺”之一。“十八般武艺”可分为九长九短,相传是战国时孙膑、吴起所传,而宝剑属于“九短”,是典型的短兵器。

宝剑构造简单,使用灵活方便,两面都有利刃,剑端有锋,既可横斩,又可直刺,平时带在身上可以自卫防身,战场上也可以挥剑格斗杀敌。尤其是在崎岖险阸之地,宝剑就愈益显示出了它的长处,因为在这样的“剑盾之地”作战,“弓弩三不当一”《(汉书·晃错传》),惟独剑、盾独擅胜场。就其发生而言,宝剑最先应当是中国古人随身携带的一种自卫兵器。许慎(约58一约147)《说文解字·刃部》说:“剑,人所带兵也。从刃,佥声。”段玉裁(1735-1815)注云:“今之匕首也。人各以其形皃(貌)大小带之。”刘熙《释名·释兵》的说法比较明确:“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因为在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以前,中原主要以车战为主,两军交战之时,远则弓矢对射,近则戈矛交锋,像宝剑这样的短兵器,在当时是派不上用场的。

春秋后期,吴国和越国相继崛起于长江下游,而南方的楚国也不甘示弱,出兵中原参与逐鹿。因为这三个国家地处水网纵横、林莽丛生的水乡地带,不便于车战,于是步兵和水军便成为军队中的主要军种。如此一来,宝剑便随顺自然地成了格斗刺杀的常规武器。从历史上看,吴、越、楚三国之所以能够成为春秋战国时期的产剑名地,与这一历史背景不无联系。《考工记·叙》说:“郑之刀,宋之斤,鲁之削,吴粤(越)之剑,迁乎其地,而弗能为良,地气然也。”魏文帝曹丕(187-226)歌辞云:“越民铸宝剑,出匣吐寒芒。服之御左右,除凶致福祥。”(《北堂书钞》卷一二二引)而在吴、越、楚地出土的宝剑,不但数量众多,而且制作精良。考古发现的吴、越宝剑,比较重要的有吴王光剑①、吴王夫差剑②、越王勾践剑③、越王者旨於踢剑④、越王州句剑⑤,等等。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湖北江陵望山一号墓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国家一级文物)。(图1)该剑全长为55.6厘米,其中剑身长45.6厘米,剑格宽5厘米,重875克。剑身上有八个错金的鳥篆体铭文,“戉(越)王鸿浅(勾践)自乍(作)用佥(剑)”,证明宝剑的主人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前465)。剑身满饰黑色菱形几何暗花纹,剑格正面和反面还分别用蓝色琉璃和绿松石镶嵌成美丽的纹饰,剑柄以丝线缠缚,剑首向外翻卷为圆箍,内铸有极其精细的11道同心圆圈。拔剑出鞘,寒光耀目,而且毫无锈蚀,并且刃薄锋利。试之以纸,二十余层一划而破。经科学检测,越王勾践剑的基体是锡青铜,主要成分是铜、锡以及少量的铝、铁、镍、硫组成的青铜合金,而花纹则是锡、铜、铁的合金①。该剑“代表了当时吴越地区铸剑技术的最高水准”,“制作之精湛,真可谓是鬼斧神工”②。

正因如此,随身携带的宝剑一定要制作精良,不但在外形上要精美,而且在技术上要过硬。于是,在中国的历史舞台上,便涌现出了许多善于制作宝剑的能工巧匠。而在这一人群中,声誉最高、技术最佳者,恐怕莫过于春秋时期的欧冶子、干将、莫邪三人。

欧冶子,越人,善于铸剑。干将,吴人,与欧冶子同师,善于铸剑。莫邪(一作“莫耶”),干将之妻。关于他们三人的制剑绝技,在《吴越春秋》和《越绝书》中有着非常传神甚至是颇为神奇的记载。

根据《吴越春秋·阖闾内传》的记载,干将有一次铸剑,三月不成,莫耶便“断发剪爪,投于炉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炭,金铁刀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阴曰“莫耶”。冶炼史专家丁格兰(F·R·Tegengren)在《中国铁矿志》第二编《中国之铁业》中认为,所谓投人“断发剪爪”,实质上就是加人相当的“磷”质,“磷”质实际上起了催化的作用③。其说颇具参考价值。

根据《越绝书·外传·记宝剑》的记载,欧冶子“因天之精神,悉其伎巧”,铸造了五把精美的宝剑,名曰湛卢、纯钧、胜邪、鱼肠、巨阙。后来,风胡子接受使命,到吴国邀请欧冶子、干将至楚。欧冶子、干将“凿茨山,洩其溪,取铁英”,为楚王制作了三把铁剑:龙渊、泰阿、工布。宝剑制成后,风胡子奏报楚王。楚王见此三剑,精神为之大悦。风胡子对此三剑有过一番精彩的评议,“欲知龙渊,观其状,如登高山,临深渊;欲知泰阿,观其瓤,巍巍翼翼,如流水之波;欲知工布,瓤从文起,至脊而止,如珠不可衽,文若流水不绝”。这三把剑果然是非同寻常的宝物,为了争夺这三把宝剑,诸侯甚至不惜兴师动众,“晋郑王闻而求之,不得,兴师围楚之城,三年不解”,以至“仓谷粟索,库无兵革”。

清代学者王念孙(1744-1832)指出,“干将”和“莫邪”本是状写刀剑锋利的形容词,在传说中变成了宝剑的名称,后来又演变为冶炼技师的名字《(广雅疏证·释器篇》)。结合出土的实物资料,迄今为止,在吴越故地尚未发现东周时期的铁剑,而传世和出土的东周吴越剑,无一例外都是铜剑;所以,有的研究者指出,欧冶子、干将制作的不可能是铁剑,春秋战国之际即具有广泛影响的吴越宝剑只能是铜剑,直至汉代,铁剑才淘汰了铜剑④。但是,此说未必有理。

其实,早在先秦就已经有了铁剑和钢剑。1990年,在河南三门峡市北郊上村岭一座西周虢国国君墓穴中,出土了一把长37厘米的玉茎铜柄铁剑⑤,这是迄今为止中国所发现的最早的铁剑。至今为止所发现的年代最早的东周铁剑,应推1978年在甘肃灵台县景家庄1号墓出土的一把短剑,系铜柄铁剑,剑叶残长9厘米⑥。1976年,在湖南长沙杨家山也出土过春秋晚期的钢剑,长38.4厘米,宽2-2.6厘米,脊厚0.7厘米。经取样分析,是用含碳量0.5%左右的中碳钢制成的。从剑身断面上用放大镜可以看到反复锻打的层次,中部由七至九层叠打而成①。1965年在河北易县燕下都44号墓出土的战国钢剑②,早已是技艺精良之作了(采用了渗碳制钢技术)③。

当然,如果拥有了制作精良的宝剑而不会使用,那仍然形同虚设。于是,专门的“剑术”和“剑法”便发展出来了。被释放回国的越王勾践,在他卧薪尝胆、积极准备报仇雪恨、兴复越国之时,曾经专门聘请了一位埋名隐姓、生活在山林中的剑术家“越女”给他的士兵传授剑术,“当此之时,皆称越女之剑”(《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著名武侠小说家金庸的《越女剑》④,所用典故(女主角越女阿青)即出自此。越女此举的影响颇为深远,故而后世之吴越士民性好勇、喜用剑,“吴、粤(越)之君皆好勇,故其民至今好用剑,轻死易发”(《汉书·地理志下》)。至于其源头,或可追溯至越女此举。燕太子丹(?-前226)安排荆柯(?-前227)刺杀秦王赢政,可惜没有成功⑤。有人以为,其原因是荆轲剑术不够高明,“惜哉,其不讲于刺剑之术也”(《史记·刺客列传》),“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晋陶潜《咏荆柯》)。

历史上喜好剑术的个人,更是举不胜举。可以说,这也是当时人“尚武”精神的一大反映。比如孔子(前551-前479)的弟子子路(前542-前480),认为君子应以剑来自卫(“古之君子,以剑自卫”),所以他经常练习剑术;当初子路面见孔子之时,仍然身着戎装《(孔子家语·好生》)。孔子率弟子周游列国,不幸困于陈、蔡,七日吃不上饭(“七日不火食”),但子路仍然持着盾牌练习剑术《(庄子·杂篇·让王》)。除子路外,孔子的弟子公良孺亦孔武有力,善于格斗。有一次孔子路过蒲国,为蒲人所阻,公良孺仗剑而出,要与蒲人拼个你死我活。蒲人惧而解围(《孔子家语·困誓》,参看《史记·孔子世家》)。再如赵文王,因其“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于前,死伤者岁百余人”,但他仍然“好之不厌”,一拖就是三年,弄得国势衰弱,致使“诸侯谋之”。后经太子劝说,庄子又晓之以剑道大义,赵文王才幡然悔悟、改过自新《(庄子·杂篇·说剑》)。又如大诗人屈原,其实也是剑术爱好者,“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楚辞·涉江》)。复如盖世英雄“西楚霸王”项羽(前232-前202),年轻时曾经专门学习过剑法,但似乎尚未精熟。据《史记·项羽本纪》载,“项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西汉淮南王刘安(约前179-前122)的太子刘迁,平素也喜欢练习剑法,并自以为剑术天下无双。他听说郎中雷被善于击剑,于是便把雷被找来,要与他在宝剑上一决高低。雷被一再谦让,但刘迁死活不肯,非要跟他比试剑法。结果雷被误伤刘迁,刘迁非常恼怒。雷被生怕遭罪,便投靠匈奴去了《(史记·淮南衡山列传》)。“飞将军”李广(?-前119)曾经对汉武帝刘彻(前156-前87)說过这样一番话:“臣所将屯边者,皆荆楚勇士奇才剑客也。”《(汉书·李广传》)李广所谓“剑客”,指的就是精通剑术的人。后来,武侠小说又借“剑客”泛指一些会剑术的侠客。一代史学大师司马迁,他的祖上曾在赵地以教授剑术而闻名(《史记·太史公自序》)。一代文学大家司马相如(前179-前117)曾经学习过剑术,“少年好读书,学击剑”《(史记·司马相如列传》)。滑稽而诙谐的东方朔,在年轻时也学习过剑术,故《汉书·东方朔传》说他“十五学击剑”。根据《典论·自叙》的记载,魏文帝曹丕(187-226)也是击剑能手,“余好击剑,善以短乘长”(《初学记》卷二

二、《太平御览》卷三四三引)。由此看来,《三国演义》第三十二回《夺冀州袁尚争锋决漳河许攸献计》说曹丕“善骑射,好击剑”,确属事实。唐代大诗人李白(701-762),从十五岁开始就“好剑术”,十八岁时拜匡山大名寺僧人空灵学剑。开元二十三年(735),他“学剑来山东”《(五月东鲁行答坟上翁》),拜访名扬四海的剑术专家裴雯,并且有过“抚剑长夜啸,雄心日千里”的豪迈气概《(赠张相镐》之二)。但当其不得志时,也不免发出“停杯投著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的感叹,只好“弹剑作歌奏苦声,曳据王门不称情”《(行路难》)。正因如此,故而国学大师章太炎(1869-1936)有以下评述与论断,古之文人学者,“读书击剑,业成而武节立”①。

大约在东汉末年,战阵之间已基本上不用剑了,剑原先拥有的实战地位业已被刀所取代。宋代以后,宝剑在军队中的地位日趋低落,变成军官卫体之武器,或作威仪之用。故明人茅元仪(1594-1640)说:“古之言兵者,必言剑,今不用于阵。”《(武备志》卷一○四)但在民间,和武术日益紧密结合的剑仍然有其一席之地。直至明清时期,酷好剑术、剑法的文化名人仍不在少数之列。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顾炎武(1613-1682),就是一个勤于习武的学者。他少年时即加人江南士大夫的政治集团“复社”,并在复社结识了武艺出众的同乡归庄(1613-1673),二人成为好友。两个人经常在一起练功习武,举止不同于常人,人称“归奇顾怪”。通过这种方式,顾炎武逐渐掌握了拳术和刀、剑、枪、棒等器械武术。明朝灭亡以后,顾炎武参加了昆山、嘉定地区的抗清起义。他坚持每天练习剑术和骑马射箭。又如革命家秋瑾(1879-1907)②,颇有飒爽英姿,耍枪弄剑,实属自然。她曾经在一首诗中写道:“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鹤鸪天·夜夜龙泉壁上鸣》)在金庸、梁羽生(1924-2009)、古龙(1937-1985)笔下③,大凡侠客必带剑,可以说确实是渊源有自。

宋代之时,宫廷中专门设有“剑器队”。与唐代的“剑器舞”一样,宋代“剑器舞”的表演者也要手执宝剑一类的武器,并且“衣五色绣罗襦,裹交脚幞头,红罗绣抹额”《(宋史·乐志》)。在宋代的“剑器舞”中,已经开始表现一些比较简单的故事情节,如大曲《剑舞》表现的有“鸿门宴”和公孙大娘舞剑器故事(宋史浩《鄮峰真隐大曲》)。

根据张次溪(1909-1968)《清代燕都梨园史料·侧帽余谭》记载,在清代也有像公孙大娘那样的剑舞表演艺术家。比如武生福云,虽然“貌不扬,名亦亚于诸云”,但“性英爽,善技击”,“所演《卖艺》《三岔口》诸剧,兔起鹘落,矫捷绝伦。舞剑器不得专美于前”。再如武生楞仙,“拔剑起舞,英姿飒爽,振采欲风”。

在近代的戏曲舞台上,剑舞也有其一席之地。1921年,梅兰芳(1894-1961)借鉴太极剑的招式,创造了京剧《霸王别姬》中的剑舞(1922年首演)。京剧《霸王别姬》中的剑舞穿插于全剧高潮所在的“别姬”一场,占有较重分量;剑舞声情并茂、形神兼备、美轮美奂,堪称全剧的压轴之戏。美国著名舞蹈评论家玛丽·瓦特金斯(Mary F.Watkins)曾经在1930年5月的美国《舞蹈》杂志上写道:“梅先生的剑舞是灵巧熟练而优美的艺术杰作,其中形式和象征性紧密结合,而整个舞蹈又没有受到它们的干扰。”①中国舞剧《小刀会》《盗仙草》中的剑舞,既有独舞,也有群舞,舞蹈编排丰富多樣。舒巧在20世纪50-60年代曾经主演过《剑舞》,她的《剑舞》曾获得第八届世界青年学生和平与友谊联欢节铜质奖。

大致而言,剑舞中的剑有单剑、双剑和刀型短剑之分;动作大体分为“站剑”和“行剑”两类。

三、宝剑的杂技意象

按照有些古书的记载,早在先秦时期,中国就有了一门杂技——“弄剑”。《列子·说符》:“宋有兰子者,以技干宋元。宋元召而使见其技,以双枝长倍其身,属其胫,并趋并驰,弄七剑,迭而跃之,五剑常在空中。元君大惊,立赐金帛。”自柳宗元(773-819)以来,学术界即判定今本《列子》系后人伪托之作(或说乃晋人张湛伪造、或说乃王弼伪造)②。时至今日,《列子》伪书说仍占主流。但是,笔者认为《列子》的这一则记载是可信的;因为它又见于《艺文类聚》卷六十、《北堂书钞》卷一二二和《太平御览》卷三四

四、五六九,其文本没有问题。因此,我们可以说:中国早在先秦时期就应当已经有了“弄剑”杂技。

在汉代的“百戏”中,有一种叫做“跳剑”的抛掷游戏,有点类似于“弄丸”,但比“弄丸”困难多了。“弄丸”只要能接住就行,接触到球弹的任何一面都可以;而“跳剑”则必须操纵剑在空中的运动方向,以使剑柄恰好被接住。汉代的“跳剑”游戏曾经一度风行,张衡(78-139)《西京赋》云:“跳丸、剑之挥霍。”李尤《平乐观赋》云:“飞丸跳剑,沸渭回扰。巴渝隈一,逾肩相受。”(《艺文类聚》卷六三引)“跳剑”也出现在汉代实物中,如四川德阳画像砖、四川郸县石棺画像等③,而尤以山东沂南石刻最为清楚。沂南石刻的一幅百戏图,左上角便是跳剑表演:一为老年艺人裸露上身,双腿微蹲,双手作抛接状,三柄剑正在空中,一柄剑在手中;在他的身边,还有五个带斑点的小球,大概是他刚抛弄过的丸铃①。根据《魏略》的说法,才子曹植(192-232)也能“跳丸击剑”《(三国志·王粲传》裴松之注引)。

唐代也有“跳剑”游戏,并且有了新的发展,由单纯的抛接发展为复合的边顶边抛,所以场面比汉代的更为惊险、更为精彩。在日本的《信西古乐图》上,就绘有一幅唐代的“跳剑”画面:一位老艺人,裸露着肩膀,赤裸着双足,正在抛弄七把宝剑,只见他手执五剑,额上还有一把笔直竖立的宝剑,另外的一把宝剑还在空中,正向下坠落②。

比“跳剑”更为惊险、更为刺激的是“卧剑上舞”。关于“卧剑上舞”,在《信西古乐图》上也有生动的形象:一剑倒插地上,一人横卧剑锋之上。在西藏桑鸢寺大回廊唐代壁画上,也绘有“卧剑上舞”的图像:在一张台几上,笔直地竖立着两把宝剑,一人横卧在两剑的剑锋之上,竟似纹丝不动。

四、宝剑的宗教意象

宝剑的宗教意象,主要体现在道教中。东汉以后,道教不断发展,法师道士们普遍选用剑作为祛恶辟邪、驱鬼降妖的法器。作为斩杀恶灵的有力辟邪法器的宝剑,尤为天师教经常使用。又称“宝剑”“法剑”,或单称“剑”;因剑身两面各镶嵌有北斗七星图案,故又称“七星剑”。据说,张天师的传家宝就是宝剑和天师印。一般将剑身薄薄的两把七星剑合在一起握持,当作一把使用。有时将两把分开,左右各持一把,称为“双剑”,也可以说“合剑”。也有在剑身上画符咒的木剑,多用驱魔威力强大的桃木削制,故称“桃剑”。当道士以法师身份施行法术时,有时不用剑,也用菜刀③。

有的丹鼎派道经,也吸收了宝剑和符箓、印等方法。如《太清经天师口诀》(一卷,见《正统道藏》洞神部众术类)告诫说,炼外丹的药屋四面必须安悬却鬼丸、却鬼符和剑,以却恶鬼神。据《古今刀剑录》记载,南朝梁普通元年(520),因岁在庚子(庚属火、子属水),适合制作宝剑等利器,故梁武帝特命道士陶弘景(456-536)制造了十三把神剑,“用金、银、铜、铁、锡五色合为之,长短各依剑术法”;并在上面以小篆镌刻文字,如“服之者永治四方”等。

在中国古书中,举凡道士一出场,往往是头挽高髻、手执拂尘、背负双剑。比如在《水浒传》第十五回《吴学究说三阮撞筹公孙胜应七星聚义》中,能“呼风唤雨,驾雾腾云”的“人云龙”公孙胜一出场,其装束便是“头绾两枚鬅松双丫髻,身穿一领巴山短褐袍,腰系杂色彩丝绦,背上松纹古铜剑”。公孙胜在作法时,往往是“披发仗剑,捏诀念咒”;而与之对阵的道士,也往往如此。如第九十五回《宋公明忠感后土乔道清术败宋兵》写灵感真人乔道清临阵行法,“乔道清见破了神兵法,大展神通,披发仗剑,捏诀念咒,喝声道:‘疾!又使出三昧神水的法来,须臾,有千万道黑气,从壬癸方滚来”;而公孙胜也差不多,“只见宋阵中一个先生,骤马出阵,仗口松纹古定剑,口中念念有词,喝声道:‘疾!猛见半空里有许多黄袍神将,飞向北去,把那黑气冲灭”。

有时候,皇帝会将法剑等法器赏赐给道士,以示恩宠。比如,明宪宗“好方术”,对道士李孜省(?-1487)‘旧宠幸”,“赐金冠、法剑及印章二,许密封奏请”《(明史·佞幸列传》)。明世宗朱厚熄(1507-1566)崇奉道教、宠幸道士①,其原因之一便是认为道士的法术“灵验”。根据《明史∝幸列传》记载,道士陶仲文(约1480-1560)曾经“以符水噀剑,绝宫中妖”,“庄敬太子患痘,祷之而瘥”,因此“帝深宠异”。

五、宝剑的书画意象

宝剑可以用来形容书法作品。如南朝梁袁昂(461-540)在《古今书评》中评价韦诞(179-253)的字,说它“如龙威虎震,剑拔弩张”。明宋濂(1310-1381)《跋重刻吉日癸巳碑》亦云:“笔力雄峭,有剑拔弩张之势。”由此可知,“剑拔弩张”本来是用以形容书画笔法崛奇雄健,后来才用以形容形势紧张、一触即发。

有些悟性高的艺术家,还可以从剑舞中悟道。据说,有“吴带当风”美誉的大画家吴道子(约680-759),在观看了将军裴旻的剑舞之后,绘画技艺大进。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开元中,将军裴旻善舞剑,道玄(吴道子)观(裴)旻舞剑,见出没神怪,既毕,挥毫益进。”因此,宋人冯山(?一109.4)在赞誉吴道子绘画之出神人化时,有诸如“俊逸状如裴剑舞”语《(和刘漕明复观吴生画》,《安岳集》卷二)。

另外,根据杜甫《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的序记载,草圣张旭(737-800?)在数度观看公孙大娘的剑器舞后,草书技艺大进(“往者吴人张旭善草书书帖,数常于邺县见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自此草书长进”)。

六、宝剑的养生意象

宝剑自从退出血腥的战争舞台以后,就逐步走向民间,成为大众化的器具。除了上文提及的几个文化意象外,宝剑还具有养生意象。关于宝剑的养生意象,最突出地体现在“太极剑”中。

太极剑分为京朝派杨门太极剑、武当太极剑、陈氏太极剑、杨氏太极剑。太极剑的练法一如太极拳,练习时要求思想集中,精神专一,呼吸和动作配合,做到松、匀、轻、柔,曲中求直,阴阳平衡,忌走极端;太极剑的功用也一如太极拳,具有防病治病、健体强身的功效,可以促进中枢神经系统的活动,改善内脏器官的机能,对神经衰弱、心脏病、高血压、肺结核、气管炎等有一定的预防和治疗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剑术被列为全国武术比赛项目,并充实了不少动作内容,如花法、平衡、翻腾、造型等,剑术成为“全民健身”的一种方式。

①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孙膑兵法》,北京:文物出版社,1975年,第64页。另外,古书又有蛋尤(黄帝臣)制剑的说法。《管子·地数》:“葛卢之山发而出水,金从之,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恺、矛、戟。”

①戴遵德:《原平峙峪出土的东周铜器》,《文物》1972年第4期。刘平生:《安徽南陵县发现昊王光剑》,《文物》1982年第5期。

②襄阳首届亦工亦农考古训练班:《襄阳蔡坡12号墓出土昊王夫差剑等文物》,《文物》1976年第11期。崔墨林:《河南辉县发现吴王夫差铜剑》,《文物》1976年第11期。

③湖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湖北江陵三座楚墓出土大批重要文物》,《文物》1966年第5期。

④肖梦龙:《昊国青铜兵器研究》,《考古学报》1991年第2期。肖梦龙:《试论吴越青铜兵器》,《考古与文物》1996年第6期。说明:越王者旨於睗剑,著录于《殷周金文集成》,编号为11596-116000

⑤荆州地区博物馆:《湖北江陵藤店一号墓发掘简报》,《文物》1973年第9期。

①复旦大学静电加速器实验室、中国科学院上海原子核研究所活化分析组、北京钢铁学院《中国冶金史》编写组:《越王剑的质子X荧光非真空分析》,《复旦学报》(自然科学版)1979年第1期。

②曹锦炎:《昊越青铜剑简论》,载王振华等合著:《商周青铜兵器暨夫差剑特展论文集》,台北:国立历史博物馆,1996年,第118页。

③转引自杨宽《战国史》(增订本),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51页。

④顾颉刚:《吴越兵器》,《史林杂识初编》,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163一167页;钟少异:《干将、莫邪考辨——兼及东周昊越铸剑术》,《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4年第3期。

⑤汤淑君:《虢国墓地》,《中原文物》1999年第2期。《玉柄铁剑》,《中原文物》1999年第3期。

⑥刘得祯、朱建唐:《甘肃灵台县景家庄春秋墓》,《考古》1981年第4期。

①长沙铁路车站建设工程文物发掘队:《长沙新发现春秋晚期的钢剑和铁器》,《文物》1978年第10期。

②河北省文物管理处:《河北易县燕下都44号墓发掘报告》,《考古》1975年第4期。

③李众:《中国封建社会前期钢铁冶炼技术发展的探讨》,《考古学报》1975年第2期。

④1994年,(北京)三联书店将《越女剑》《三十三剑客图》与《侠客行》合订,以《侠客行》为名出版。说明:香港明河社结集出版金庸武侠小说之时,即如此处理。

⑤彭华:《燕国史稿》,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年;新北:花木兰文化出版社,2013年。

①章太炎:《检论》卷三,《章太炎全集》第三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439页。

②说明:关于秋瑾的生年,学术界说法不一,大致有1875、1877、1879年三说。本文取1879年之说。

③关于古龙和金庸,可参看笔者以下二书:(1)彭华:《浪子悲客:古龙传》,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01年;彭华:《侠骨柔情:古龙的今世今生》(繁体字版),台北:大都会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4年。(2)彭华、赵敬立:《挥戈鲁阳:金庸传》,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01年;彭华、赵敬立:《风华再现:金庸传》(繁体字版),台北:大旗出版社,2003年。

④甘肃省博物馆汉简整理小组:《居延汉简(相剑刀)册释文》,《敦煌学辑刊》1982年第2辑。相关研究论文,还有陈力《(居延新简)相利善刀剑诸简选释》,《考古与文物》2002年第6期。

①《剑经》和《浑元剑经》,后收入马力编《中国古典武学秘籍录》,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6年。

②湖北省博物馆:《随县曾侯乙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年。

③高文:《四川汉代画像砖》,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7年,图123。

④朱錫录编著:《嘉祥汉画像石》,济南:山东美术出版社,1992年,第20页,图180

①转引自梅绍武:《忆父亲梅兰芳扮演的虞姬》,《人民戏剧》1979年第1期。

②相关情况,可参考杨伯峻《列子集释》附录三《辨伪文字辑略》,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287-348页。

③高文:《四川汉代画像砖》,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7年,图44,45。

①昊曾德:《汉代画像石》,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91页,图五三。

②中国音乐研究所编:《信西古乐图》,北京:音乐出版社,1959年。

③刘枝万:《台湾道教的法器》,[日]福井康顺等监修:《道教》第三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

①彭华:《嘉靖与道教关系述论》,《江苏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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