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定未必待盖棺
2018-05-14王俊良
王俊良
“盖棺论定”,指人一生功过是非,要等盖上棺材盖才能结论。然而,人一生的是非功过,真能“行矣且无然,盖棺事乃了”?历史上,有人能,有人不能,有人不用。况且,论定尺度在民心,未必要等到“盖棺”。
一般而言,国人笃信“死去元知万事空”,对来世和天堂并不当真,在意的是“赢得生前身后名”。也正是在“生前”和“身后”的态度上,见证人的“伟大”与“渺小”。可以说,对“生前”的选择,涉及的是“价值观”,选择什么样的“人生”问题;对“身后”的选择,也就是“盖棺”后的“论定”问题,则主要体现在“世界观”上。
就“世界观”来讲,古人虽不懂“人对世界总的观点和看法”这一概念,然“运用之妙”绝不逊今人。《汉书》载,御使大夫陈万年,不但重视“生前”的富贵荣华,对“身后”的“盖棺论定”更“处心积虑”:“陈万年乃朝中重臣也,尝病,召其子陈咸戒于床下,语至三更,咸睡,头触屏风。万年大怒,欲杖之,曰:‘乃公戒汝,汝反睡,不听吾言,何也?咸叩头谢曰:‘具晓所言,大要教咸谄也。万年乃不复言。”
从字面上理解,陈万年临终要把自己一生政治经验,留给儿子陈咸。目的只有一个,希望儿子为官以“谄”当先,尽享荣华富贵。陈万年“盖棺”前嘱托的结果,以“咸睡”和“万年乃不复言”定格。具讽刺意味的是,据史载,陈咸为官清廉,敢于犯颜直谏,与乃父从政风格截然相反。陈万年若泉下有知,该为儿子的做法骄傲,还是为“盖棺”前的自己感到羞愧?
其实,选择“盖棺”前来一番“临终嘱咐”,并非陈万年一人。五代十国时期,大将李存审,跟陈万年一样,也选在自己“盖棺”前,把一生政治经验留给子孙。《资治通鉴》载:“李存审出于寒微,常戒诸子曰:‘尔父少提一剑去乡里,四十年间,位极将相。其间出万死获一生者非一,破骨出镞者凡百馀。因授以所出镞,命藏之,曰:‘尔曹生于膏粱,当知尔父起家如此也。子孙皆诺。”
陈万年、李存审两位不同朝代的政治人物,都选择在“盖棺”前这一时机,把政治遗产传给子孙,起码来讲,他们都懂得“遗子黄金满籯,不如教子一经”的道理。尽管,这个“经”未必都充满正能量,甚至与传统社会价值观相悖,但就“盖棺论定”之“身后”考虑,无论时间节点的选择,还是主观作用,都堪称用心良苦。
另一能与之比肩的,唯明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登州卫指挥佥事戚景通,病重期间考虑“盖棺”前的“身后”事。戚景通与陈万年、李存审不同的是,亲撰并手书一联,作为“遗产”传给其子戚继光。“授产何若授业,片长薄技免饥寒;遗金不如遗经,处世做人真学问”!戚景通死后,十七岁的戚继光,以“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名句表明心跡。
其实,“生前”与“身后”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身后”给子孙“留”什么的问题。古人都懂“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泆,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而今,有些贪官一边为子孙敛财、谋官、出国,一边告诫公众生前与身后还有“盖棺定论”裁度。如此为官,“论定”还用等到“盖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