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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西北联大档案的几个历史疑点澄清(续)

2018-05-07姚远王展志樊亚萍伍小东

陕西档案 2018年2期
关键词:西北院长教育部

文/姚远 王展志 樊亚萍 伍小东

二、西安临大合组中的几个问题

(一)“临时大学”设想酝酿于1937年8月21日至9月9日

过去,仅见有1937年8月的《国民政府教育部设立临时大学计划纲要》抄件,并未见到原始文档。这次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所见教育部长王世杰致浙江省政府主席朱家骅电、中英庚款董事会朱家骅致教育部长王世杰电和王世杰致陕西省主席孙蔚如电,应为迄今所见酝酿在长沙、西安两地设立“临时大学”,并与两省主席洽商的最早文档。首先是与胡适、傅斯年、朱家骅的洽商:

省政府朱主席骝先兄:

惠鉴应密。战区扩大,全国高等教育多受影响,平津尤甚,近与适之、孟真诸兄细商,拟在长沙、西安两处筹设临时大学各一所。长沙一所已租定圣经学校房屋为校址,拟由北大、清华、南开三校合并办理,并由中研院予以赞助;西安一所拟由平津国立他校合办,俾平津优良师资不至无处效力,学生不至失学。其经常费拟就各原校原有经费酌量扩充,唯开办费须另设法。拟恳兄主持由中英庚款拨长沙、西安两所开办费共一百万元。其中,有若干成可即以中英庚款会原助平津各学校及其他机关之款移充,余请另引筹拨,并盼能分两期拨款。此事意在集中原有力量,于内地创造一、二学术中心,以求效力国家,务恳吾兄予以鼎助。再此事原拟请孟真兄偕锡朋赴杭面商,以交通不便,用特电商,敬祈电示尊意。

弟世Ο锡Ο炳Ο同叩马印

中华民国廿六年八月廿一日发

其中骝先为朱家骅的字,时任浙江省主席兼中英庚款董事会董事长;适之为胡适的字,时已受命赴美寻求援助;孟真为傅斯年的字,时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中央研究院史语所所长。由此可见:在长沙、西安两处筹设临时大学的设想,是由王世杰、胡适、傅斯年、朱家骅等人最先拟议的;一百万元开办费由中英庚款提供;目的在于“集中原有力量,于内地创造一、二学术中心,以求效力国家”。之后,王世杰先后于8月25日、8月28日先后致电陕西省政府主席孙蔚如、西安行营主任蒋鼎文、行政院长蒋介石等人,落实了西安校址。

(二)短暂的西安临时大学常委辞职风波

国立西安临时大学筹备委员会成立于1937年9月2日,教育部聘李书华、臧启芳、李书田、童冠贤、周伯敏、徐诵明、李蒸、辛树帜、陈剑翛为委员,王世杰为主席委员。教育部召集,于1937年9月6日下午在南京朝天宫故宫博物院礼堂举行了首次筹备委员会会议,童冠贤、徐诵明、李蒸代表袁敦礼等出席。教育部在首次筹备会议后的两天后,即1937年9月8日,“设西安临时大学常务委员会”,指定李书华、徐诵明、李蒸、李书田、陈剑翛为常委、童冠贤为秘书主任,确立“开会时互推一人为主席”的常委商决制。

1937年9月13日,教育部长王世杰告知于右任院长,在李书华常委未到任的情况下,聘监察使出身的“童冠贤为筹备委员会常委”,“兼主持筹委会各种事项之执行”。1937年10月11日,教育部正式聘任童冠贤为常务委员。这就与“长沙临大组织不相同”,遂致三位校院长出身的徐诵明(国立北平大学校长)、李蒸(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校长)、李书田(国立北洋工学院院长)三常委向教育部王世杰部长(见下文)。

教育部王部长钧鉴:

顷奉大部训令,颁发西安临时大学筹备委员会组织规程并指定童冠贤为常务委员兼主持筹委会各种事项之执行,均谨奉悉。校院长等奉命来陕合组临时大学,原为收容三校院学生,培植人才,奠复兴国家民族之基。到陕以来,竭力筹划,愧少贡献,今幸大部指派专人担负全责,既视前令组织加密且与长沙临大组织亦不相同,校院长三人至今以后无能为役校院长等,应即日电请辞去西安临时大学筹备委员会委员兼常务委员及原三校院长职务,敬祈鉴察并即派员接替,以重职守。

徐诵明、李蒸、李书田,令叩巧

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十月十八日

1937年10月22日,教育部王世杰

致电西安临时大学三常:

徐轼游、李云亭、李耕砚:

临大筹委会规程,湘陕一致,并系同时令知。西安临大原为收容北方学生,并建立西北高等教育良好基础,政府属望殷切。校事照章应由常务会议商决,系共同负责之合议制度。正赖诸兄及其他委员协同主持,何可言辞!大难当前,务希继续积极任事,不胜企感。

世杰

中华民国廿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三常似乎并未理会王世杰的解释和挽留,复向行政院蒋介石院长提起辞职。

南京行政院蒋院长钧鉴:

暴日入寇,平津沦陷,校院长等问道南来,奉教育部令将北平研究院、北平大学、师范大学及北洋工学院迁移西安合组临时大学。部聘校院长等为筹委会委员兼常委,另派童冠贤为秘书主任,遵即来陕,积极筹划,粗具端倪。原冀集合平津各校院学生加紧训练,奠复兴国家民族之基,巧日忽奉教部令函,取消李书华筹委会常委职务,改派童冠贤为常委兼主持筹委会各种事项之执行,更特订规程多方牵制,与长沙临大组织迥不相同,此间校舍、校具百端草创,原有学生及请求借读学生数近千人,定于十一月一日开学。今既蒙教部改派专员担负全责,主持校务,校院长三人自今以后,深愧素餐,无能为役,不得已电陈教育部,恳请辞去平大、师大及北洋工学院校院长原职,并西安临大筹委会委员兼常委职务,谨电呈明,敬祈鉴察。

代理国立北平大学校长徐诵明、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校长李蒸、北洋工学院院长李书田,仝叩效印

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十月廿六日

自10月26日向行政院发出电报起,“常委均不到校”。陈剑翛、臧启芳、周伯敏委员亦于1937年10月22日联合致电教育部长王世杰:“组织规程增定之第五条,似不适宜,日来校务几乎陷于停顿,可否速饬修正,以利事功”。就在三常再次向行政院请辞的当日,教育部长王世杰致电西安临时大学童冠贤:“第五条已另电筹委会准缓实施,请并告臧、周、陈诸委员,至因监院促返,请辞秘书主任一节,应照准,并盼来京一洽。”次日,教育部长王世杰又电西安临时大学筹备委员会:"部颁该校组织规程第五条暂缓实施"。 1937年11月3日,教育部高教司收到童冠贤电报:“常委均已到校办公,贤旬日内返京”。一场历时半个月的三常请辞风波遂风平浪静。

(三)西安临大常委商决制虽有短暂波折但整体上有效运行

王世杰既是“临大常委商决制”的缔造者,也是导致其短暂与长沙临大常委商决制分道扬镳的主要责任人。然而,王世杰还是及时予以纠正,从而使西安临大常委商决制得以正常运行。他虽然担任主席委员,可能仅出席过第一次筹备委员会会议,其余均以函电往来掌控运行,因此在主席缺席的情况下第一线常委的轮值和集体“商决”就显得特别重要。

1938 年2 月25 日值周常委李蒸和常委陈剑翛在呈文上的阅示记录和国立西安临时大学第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通知

这一“常委商决”的主要任务为校址之勘定、经费之支配、院系之设置、师资之遴聘、学生之收纳、建筑设备之筹置、其他应行筹备事项等。其特点:一是在常委商决的机制下,周伯敏委员(陕西省教育厅)、臧启芳委员(东北大学)、辛树帜(西北农林专科学校)三委员在辅助常委、拥护常委商决制、校址勘定、协助建设校舍、教学实习材料借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常委商决制符合三校院合组的实际情况,颁发各校院毕业证书,尊重各校差异,平衡制约,有效合作,并未出现领导层间的校际矛盾;三是坚持“常务委员会议”制度,从1937年9月30日至1938年7月19日召开了82次常委会议,大致每周例会一次,必要时值周常委可召集临时会议,形成秘书主任、教务主任、总务主任列席或替代请假常委参会的惯例,实职常委和替代常委一视同仁,保障任何时候常委商决制的正常运行;四是实行每周轮值担任主席,民主协商解决校内一切重大事项,尽职尽责,有事请假,回校销假,集体出席教育部会议,并未发生任何徇私舞弊的失职事件;五是会议议程大致分为报告事项、议决事项、讨论事项和临时动议四大类型;六是议决事项包括教育部训令落实、机构设置、人事任免、校舍建筑、图书仪器设备购置等。今见其收发文簿、布告、呈文、来往文档、建档存档、常委会八十二次会议记录和重大事项的议决、处理,井然有序。

1937年9月2日至1938年4月2日,西安临大筹备委员会和常委会与地方政府接洽校址、与铁路部门接洽教学用品装运、与兄弟院校接洽合作、收纳战区学生、考试招生、学生救济、招聘师资、确定各院系主任、教授支援云南等边远省区、落实导师制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使其于11月1日如期正式开学。1938年3月16日至4月26日,又以军事拉练、强身健体、社会调查和抗日宣传为目标,成功地组织实施了从西安往汉中的千里大迁徙,徐诵明常委、李蒸常委身先士卒,与第一中队学生同行,徒步翻越秦岭,安置于三县六地,奠定了八年办学的的基础。应该说,常委商决制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西北联大合组中的几个问题

(一)国立西北联合大学与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同时筹划、同日成立和同日改名

过去很多文献以为是1938年4月3日由西安临大改为西北联大,实际档案记载表明,确切时间是与长沙临大同一天改名,次日又单独电令西安临大改名。但是,长沙、西安两个临时大学一纸命令同时改为联大亦为事实(见下文),并且经国防最高会议和国民政府行政院批准改名。

联合大学后通知各方仍用旧印国立西安临时大学改为国立西北

教育部电

(汉教字1654号)

事由:该校应改称国立西南、西北联合大学由昆明、陕西南郑 专员公署转:国立长沙、西安临时大学:

该校应改称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奉院令已奉国防最高会议通过。合电令遵照。关防另行颁发。

教育部 汉冬

中华民国廿七年四月二日

(二)因12名教师解聘和徐常委辞职致西北联大解体的说法没有依据

1938年9月2日,新学期开学时,校常务委员、法商学院兼院长徐诵明,请辞代院长职务,并经联大第38次常务委员会议决定,聘请鲁迅挚友、历史系主任许寿裳继任法商学院院长。在欢迎许寿裳教授履新大会上,一些三青团成员首先发难,对许先生进行无理攻击,而进步同学则起而驳斥,据理力争,双方各不相让,险些酿成肢体冲突。教育部对徐诵明聘许寿裳先生为法商学院院长一事,罕见地以重新任命张北海为法商学院院长来表达立场,激起全校进步师生的强烈反对。法商学院曹靖华、沈志远、章友江、彭迪先、黄觉非、韩幽桐、刘及辰、李绍鹏等10余名教师开会,挽留许寿裳,反对张北海履新,并立即发出油印传单“快邮代电”送全国各报社、各大专院校和各机关团体,公开反对教育部的决定。为平息事态,教育部加聘许寿裳为西北联大校务委员会委员,学校亦聘为建筑设备委员会主席。同时,张北海也极力对抗师生。1938年底,教育部亦同时要求解聘法商学院俄文课教授曹靖华等12人,一批进步教师先后被解聘、低聘或给假架空。

1938年9月16日,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记录有:

“史学系许兼主任寿裳函称法商学院事务繁忙,无暇兼顾,恳请准予辞去史学系主任兼职案。

决议:照准。聘请李季谷先生兼任历史学系主任。

法商学院许院长寿裳函称发见两次匿名宣言,内容荒谬,请予严密查究,并分别呈报中央党部及教育部案。

决议:函许院长深致宽慰之意,并请其勿重视此种藏头露尾从事挑拨之匿名文件。”

1938年10月26日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又有:

本大学组织大纲,刻已草拟完竣,请核定案。

决议:即送各处主任及各院长签注意见后再行提会核定。

训导处签送本大学导师制施行细则、导师纲要两草案,请核定案。

决议:送请许寿裳、张贻惠、杨立奎三位先生签注意见后再行提会核定。

这表明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1938年9月2日(原档缺失,此时间系按一周一次常委会推测)“准校常委徐诵明辞去法商学院代院长兼职,聘请历史系许寿裳教授兼任法商学院院长,李季谷教授改任历史系主任”之后,许寿裳教授已经到任并开始工作近两个月,还在1938年10月26日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提议“聘胡元懿先生为法商学院法律系教授,月薪四百元,王捷三先生、吴联辉先生为政经系教授,月薪各三百二十元,彭迪先先生为政经系教授,月薪三百元,请追认案”,一并获得常委会通过,并非过去所传“法商学院院长一直空悬”。而且,到任后有人以“匿名宣言”威胁挑拨许院长。

1938年11月4日收到“教育部宿电一件——该校各院聘用或更换教职员,应由常委共同遴选商讨决定,并须共同负责,仰遵照”;1938年11月12日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报告收到:“教育部微电一件——兹加聘张北海为该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徐委员诵明函告本日会议不能出席,拟请张教务主任贻惠代表”;“本校校歌业经黎锦熙、许寿裳两先生拟就,请核定案。决议:通过。歌词报部备核,并函许寿裳、齐国樑两先生查照三十七次常会决议案,请其介绍专家编制歌谱”。然而,就在同一次会议上:

法商学院院长许寿裳先生一再函请辞去院长及兼代政经系主任职务案。

决议:(1)准其辞职。(2)聘许寿裳先生为本校建筑设备委员会主席。(3)聘张北海先生为法商学院院长。

许寿裳致函昔日同事谢似颜教授回忆此次风波时,说:“自民二秋,弟兼长法商学院时,教部长别有用意,密电常委,谓院长宜择超然者,弟闻之,愤而立刻辞职,从此不与陈(立夫)见面,以弟之孤介,实难与此公周旋”。这次解聘与反解聘激起了一场影响深远的学潮。许寿裳先生辞去行政职务,专任国文系教授。此时,西北联大原体育教授、时任汤恩伯三十八军机要室主任的谢似颜,代转汤恩伯邀许任汤所创办的中正学院院长一职,儿子许世瑮收到国立西北农学院邀任讲师的聘书,但忧于西农院长周伯敏由陈立夫任命,又是于右任的外甥,考虑儿子去后会使自己与陈立夫的纠葛再添变数,也“不满于党内有党”,厌于政治,故婉拒谢似颜和西农聘请,于1939年冬与友人一道离陕入滇。

张北海自11月12日开始到法商学院履新,并唯一一次列席了1938年11月30日召开的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并通过聘李浦先生为法商学院法律系教授,荆磐石先生为法律系讲师;请聘江之泳、汪奠基、凌乃锐、王希和、罗仲言五先生为法商学院政经系教授,翟桓、刘世超两先生为政经系副教授,吴我怡先生为政经系专任讲师;聘刘泽荣、张永奎两先生为法商学院商学系教授;改聘政经系讲师孙宗钰先生为商学系教授;聘许兴凯先生为法商学院政经系兼文理学院论理学教授。同时,提请常委会解聘政经系教授沈志远、改聘曹靖华为文理学院国文系讲师;准章友江教授学术休假(自廿七年八月一日起至廿八年七月底止,研究抗战政治问题);解聘教授刘及辰先生、副教授韩幽桐先生、讲师张云青(常委会记录写明是“法商学院张院长北海函请解聘”)。在1939年2月14日提交常委会的函中提到李绍鹏教授时,与其他常委的一再挽留形成强烈对比,有“所任俄文课程缺授瞬逾一月,既未请假,形同罢教”“现该项课程旷废遏久,不使罢教之风未宜坐视,北海辱承委托主持院务,未敢再行容忍,有负职守,拟恳即日准其辞职,俾便另聘替人以免虚耗国家公帑”;对于学生也很粗暴,在1939年1月27日的法商学院布告中就有“如仍有怙恶不悛,应即查照,为首者予以开除学籍处分”的激烈言辞;在列席联大常委会时,事涉一些法商学院的任免时,也多少有些霸道和与身份不符,如1938年11月30日列席第五十一次常委会时,一共讨论了10项问题,有8项为“张院长北海”的聘任、解聘提案,1938年12月9日又向第五十三次常委会提出解聘黄觉非教授法律系主任由自己取代的议案;1939年3月10日的第六十五次常委会,他又提出“签称商一学生李金明悔慢师长,应予开除学籍”。直到1939年7月5日,张北海向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常务委员会第八十次会议提出辞职,决议“照准,聘请戴修瓒先生为法商学院院长,并电部报告,在戴院长未到校前,推徐委员诵明暂行兼代”。1938年11月12日,张北海被教育部加聘为国立西北联大校务委员会委员,到1939年7月5日辞职,总共任职237天。从此,西北联大再不见其身影。

在此期间,徐诵明常委实际上从许寿裳准辞院长的1938年11月12日的第48次常委会议的前一日(11日),即请假离校两个月(期间又延假半月)赴渝到教育部汇报和聘请师资,常委职由张贻惠代理,直到1939年1月13日举行的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亲自出席。1939年2月22日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常务委员会第六十四次会议按教育部指令,常委得全体赴渝参加全国教育会议,“徐委员诵明报告,即日应召赴渝出席全国教育会议,常务委员一职,拟请张主任贻惠代理。”直到1939年3月30日的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始亲自出席。1939年5月26日第七十四次常委会再次由张贻惠代为出席,5月31日第七十五次亲自出席。1939年7月5日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常务委员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在张北海辞职、戴修瓒接任期间,徐诵明兼代法商学院院长(以后教育部又令任国立西北医学院院长,此事应在1939年8月8日之后)。最后一次常委会记录为1939年7月19日第八十二次,徐诵明仍出席,并任主席。可见徐诵明常委起码在1939年7月19日尚在学校。

这就是基于民国档案,特别是基于西北联大常委会会议记录的法商学院院长任免和12名教师解聘事件中许寿裳、张北海、徐诵明三位主角的真实情况。其实这些解聘教师共有曹靖华、章友江、沈志远、彭迪先、黄觉非、寸树声、刘及辰、李绍鹏等8名教授、韩幽桐副教授,以及方铭竹、吴英荃和夏慧文夫妇、张云青等4名讲师,而且有学术休假、有挽留、有降为讲师,还有一位幸免解聘(季陶达),并非全部解聘。总数加上幸免的季陶达,共有14位教师。看来,“遂使法商学院院长一职空悬”、“徐诵明批准许寿裳辞职,自己亦向教育部提出辞职离校而去”,“12名教授被解聘离校,联大遂解体”等说法,皆与档案所记载的史实有出入。这说明口述史,哪怕是亲历者的回忆,皆会因政治立场、所处时代氛围等,会带有倾向性偏见或对全局缺乏准确记忆,不可全信,但如果与经过调查研究的真实档案两相印证,就能更接近于史实原貌。

(三)因国共在联大势不两立,互相渗透,故刻意迫其远迁陕南,并致其解体的说法依据不足

这一说法目前仅见于国民党方面于鸣冬的说法和共产党方面李可风的说法。

于鸣冬就法商学院院长任免事件指出:

常委徐诵明为左倾分子所包围,竟于廿七年七月向常委会提议聘请左倾教授许寿裳为法商学院院长,许就职后,要求常委会停发吴西屏等的聘书,并新聘……邓和民、吴清友、彭迪先为教授,因他获得常委徐诵明的支持,常委会予以同意。因此,西北联合大学顿时充满了陕北抗日大学的气氛。

李可风校友回忆:

西安临大迁校……害怕延安影响西安,西安临大越变越红。终于三月上旬强行下令临大南迁……临大党组织和民先队部考虑各方面的需要,并照顾部分同学的意愿,动员大多数进步分子随校南迁,一面学习,一面开展抗日运动。同时,介绍了一部分骨干力量分赴河南、山西前线参加战地工作。另外,还挑选了一部分民先队员,分批送往抗日军政大学和陕北公学学习。我们民先队员几十人分两批步行北上,背负行装,在黄土高原高歌快步,来到革命圣地延安。

西安临大南迁时,虽有300余名学生选择奔赴延安,如杨守正、郑代巩、柳青、黄树则等即选择去了延安,但中共西安市学委,仍鼓励绝大部分学生随校南迁完成学业,再从事革命工作,申健(申振民)即按照党组织的安排完成了全部学业。回忆者李可风校友,1938年9月与在延安抗大毕业的学员百余人分派至武汉工作。武汉沦陷后的1940年春,几经曲折,又回到城固国立西北大学复学。

西安临大文理学院外国语文系二年级学生崔润珊和同班同学方澄敏也是这批选择去延安抗大的学生,被分配至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第三大队第三队第十班学习。为以休学名义保留西北联大的学籍,崔润珊于1938年2月16日在延安特地致函西北联大常委。

这封信是一份反映全面抗战初期西安与延安间、国共间、国立西安临时大学与延安抗日军政大学间的关系,以及反映进步学生奔赴延安投身革命和思想变化的重要文物。当西安临大常委收到这封信时,学校已迁至汉中改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西北联大常委们的最后处理结果是:李蒸常委指示注册组查明崔润珊学籍无误,并复函崔润珊告知处理结果:“所请休学,碍难照准”。然而,“请发给修业证明书一节,或可通融。来函请求时可照发”。

李可风与崔润珊等少数学生自愿奔赴延安,后又回到学校复学或要求保留学籍并获准发给修业证明,这说明无论延安方面,还是西安方面,并无刻意肢解西北联大之意。虽然,校内也曾发生数次学运,也曾有进步学生被捕,以及孙科、邹韬奋、周恩来、徐诵明常委等出面营救学生,但均未成为联大解体的主因。在1942年春,甚至还有毛泽东在陕北接见西北联大后继院校国立西北大学文学院院长马师儒教授,允其在抗大发表演讲、询问陕南高等教育、托其问候远在陕南的黎锦熙老师,寄赠《论持久战》的一段佳话。国立西北大学校长赖琏也曾在重庆与周恩来副主席有过接触和交流。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国民政府再令西大、西工、西农等校南迁时,均曾有过积极有效的护校运动,甚至陕西省参议会也以“陕省文化落后,最高学府为数无几”“若各校院一旦迁川,则一般青年学子将更少求学机会,文化愈将低落”的理由,致电教育部反对三校再次南迁。这些均说明,于鸣冬和李可风的说法均有一定偏颇,因国共在联大势不两立,互相渗透,担心被赤化,就刻意远迁陕南,并将其肢解的说法依据不足,特别是档案证据不足,促使联大“一分为五”的主要原因,还是开发西北、奠基西北高等教育的全局考量所致。

(四)西北联大“一分为五”展布西北是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

西北联大在1939年8月8日最终“一分为五”,化身为皆冠以“西北”的国立五校。

从大学西迁酝酿时期的社会舆论来看,1932年即有“上海一地即有国立大学六所,而西北六七省地方除前已所云兰州公立之甘肃大学外,国家并未丝毫顾及西北之教育……亦国家当局之失职与损失”和“国家教育经费,动以千百万计,然用于西北者几何?沿江沿海,大学如毛,而从未在西北省区创一规模宏阔之国立大学”的批评;有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从速设置国立西北大学,培植服务西北之人才,树立复兴民族之基础”的决议;有陕、甘、青政府、民间争办西北大学的高涨热情;有陕西省政府主席邵力子与行政院、与北平大学、与北洋工学院在全面抗战之前即积极接触,欢迎平津高校迁陕和“拟将北平大学和北洋工学院西移,为西北大学之基本”的预案。当西北师范学院迁兰、北洋工学院西京分院面临归并,以及1949年西北大学、西北工学院和西北农学院拟迁四川时,陕西省政府、陕西省参议会均极尽挽留,阻挡迁移。北平研究院与陕西省合作成立陕西考古会,以及与国立西北农林专科学校—国立西北农学院合作成立中国西北植物调查所等,则为大学西迁的预演。

在1937年8月的《国民政府教育部设立临时大学计划纲要》《教育部长王世杰致浙江省政府主席朱家骅电》中,已有为非常时期训练各种专门人才以应国家需要起见,特选定适当地点筹设临时大学”,“集中原有力量,于内地创造一、二学术中心,以求效力国家”“于学术文化上根基较为稳固,文化着眼似宜注意于西北,即在政治上所关亦甚大”的战略考量。1937年9月28日,行政院与教育部对平津高校的西迁专门作了部署:

关于平津专科以上学校之处置

平津专科以上学校教职员学生为数极众,势非借读办法所可完全救济。本部为使优良教授得以继续服务,并使学生得完成学业,且隐内地高等教育扩大规模起见,业经呈奉蒋院长核准,先在长沙西安等处设立临时大学各一所,近已分别成立筹备委员会,派员分赴长沙西安积极筹备,其能早日开学。并定就平津各校院原有经费划拨一部分充各该临时大学经常费。所有开办费亦经商得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同意协助五十万元。关于校舍业经觅定暂时需用之房屋。至于图书仪器,则除利用平津各校院业经迁出之设备外,并正一面另行设法补充。战区教职员及学生之登记与救济自平津失陷以后,平津专科以上学校教职员,多数南下,本部为接洽通讯起见,在部内设立平津国立校院通讯处,办理登记事宜。

王世杰部长致陕西省政府主席孙蔚如电亦有“为使平津各校师生迁地研习,并发展西北高等教育起见,决定在西安设一临时大学”的说法。在西安临大筹备期间,常委们也认可了这些说法,并自觉作为办学目标,明确表示是为了“培植人才,奠复兴国家民族之基”,“以在抗战时期战区内教授学生不应失教失学,并当训练各种专门人材,以应国家非常之需要,特设临时大学以资救济,意远旨宏,洵为国家百年教育至计”。

在此前后,国民政府行政院的《平津沪地区专科以上学校整理方案》(行政院第350次会议通过)中有:国立北平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及国立北洋工学院,现为发展西北高等教育起见,拟令该院校逐渐向西北陕甘一带移布,并改称国立西北联合大学,院系仍旧。经费自民国廿七年一月份起,由国立北平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国立北洋工学院各原校经费各支四成,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经费。

在1939年1月的教育部五中全会、六中全会教育报告中,已有“现设陕西各国立大学及学院,如因战事关系有迁移之必要,拟令迁甘肃及青海以树发展西北高等教育及社会文化之基础,以后私立专科以上学校如呈请迁移,亦拟令其迁移于现有学校较少这省区如西康青海等省以求分布之合理化”;“为谋奠定西北高等教育基础起见,教育部经将原有平津各校合并组织之国立西北联合大学改组,分为国立西北大学、国立西北医学院,国立西北师范学院三校,使成为永久之西北高等教育机关”的明确表述。

在教育部战后教育复员计划中,有“战后专科以上学校之设置宜先谋全国各地合理之分配”,还有具体的迁移计划:

内迁学校迁移计划:内迁专科以上学校为求合理分布起见,拟定迁移办法如次:第一,分全国为东、南、西、北、中及东北、西北、西南八个区域。第二,各区之中心点及拟迁移或设置之国立专科以上学校校数拟订如左:西部重庆,国立大学及专科学校各一校;成都,国立大学一校;西昌,国立专科学校一校;雅安,国立专科学校一校;自贡,国立专科学校一校; 西北部 西安,国立大学一校;兰州,国立大学一校;迪化,国立学院一校;武功,国立学院一校。

其中,西北地区有在西安、兰州、迪化、武功设校的计划。在教育复员计划中也有在“西安,国立西北大学;宝鸡,国立西北工学院;武功,国立西北农学院;兰州,国立西北师范学院,甘肃学院,西北医学院、西北畜牧专科学校,交通大学甘肃分校”等计划。1946年2月1日教育部的《国立专科以上学校调整地点一览表》中,已有“西北大学,迁西安,西北工学院迁西安,西北农学院仍武功;西北师范学院、甘肃学院、西北医学院(南郑),该三校拟合并扩充改为国立兰州大学”。

这些均充分说明,西北联大一分为五展布西北,决非一时权宜之计,而在战前、战后在国家层面均有缜密的战略规划,而其他原因均难以获得档案史料的支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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