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扶贫扶志精准帮扶
2018-05-06王亚洲
王亚洲
摘 要: 自从高校资助政策出台以来,高校资助工作取得了非凡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党的十九大对高校资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根据十九大精神提出建议。
关键词: 高校资助工作 扶贫扶志 精准帮扶 对策
党的十九大以来,教育界以饱满的热情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围绕主要矛盾找问题,补短板,强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更多接受高等教育。”为高校资助工作引发了更多的思考,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再上新台阶,为下一步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提出了更高、更科学、更全面的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帮扶对象在通往小康的路上一个都不掉队。”我们看到了党中央对贫困问题的重视,以及国家对于助贫的决心。在高校内,我们同样要有坚定的决心,让爱心成就梦想,助学点燃希望,以前我们讲“一个都不能少”保证不能因为贫困而辍学,现如今不但要实现上得了学的目标,而且要让上得了学的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获、学有所成,使得受到学业资助的学生在成长成才的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学生资助方面,一些高校同样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助困机制不完善,助困资金不平衡,全员全过程育人不充分。
一、资助体系不完善,资助育人不充分
1.助困机制不完善。
(1)认定制度不精准。
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难以科学界定,认定机制不完善。部分政府和高校文件对贫困生的界定停留在描述性阶段,没有详细的参考标准和规范化的指标,以至于贫困生的界定缺乏科学性、公正性、客观性[1]。当前一些学校对贫困生的划分只是按照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粗糙划分[2],然而这几个等级的确定没有明晰的标准和严格的界定,有的按照经济收入划分,但经济收入是学生自己填写的,难免会出现不客观的现象,尽管数据客观,但由于地区不同、工种不同、家庭负担不同,很难把握贫困标准这个度。
(2)证明材料缺乏制度保障。
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证明较多采用生源地出具证明材料。生源地贫困证明的出具虽然是多级证明审批(村、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市),但是一般情况下对申请者办理没有审核,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这对于拿到贫困申请证明的学生的“真伪贫困判断”,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由于得到贫困资助的名额有限,往往一些真正贫困的学生丧失机会,有些经济条件相对不错的学生却“哭穷”、“装可怜”。
(3)受助后期缺乏监督管理。
某些受资助的贫困生对资助的资金没有合理的分配,造成肆意挥霍、攀比消费、高消费,从而失去资助原本的意义。对于此类现象缺乏细致的监督管理,只是表面上的文字呈现。助学贷款是解决贫困生问题的有效手段,但由于部分学生诚信意识的缺失,以至于拖欠、违约、还款不及时等。
2.助困资金不平衡。
(1)学校、专业之间的差异。
资助指标分配大多按在校生人数分配,但忽视了学校、学院、专业、系别的特点和差别,这样往往不够客观。在同一所学校内由于专业的差异,专业之间的学生家庭经济条件不尽相同,某些专业甚至某一届学生会出现贫困生集中现象,所以指标的分配不能是仅仅按照在校生人数或则以往惯例一成不变[3]。
(2)资助资金欠缺。
国家是资助工作的主体但不是全部,仅仅依靠国家的资助显然有点力不从心,不能够照顾到更多的贫困学生。学校的资助资金较单一,应充分拓宽地方政府、企业、社会捐赠渠道,以筹措助学资本。
(3)勤工助学岗位少薪金待遇低。
勤工助学存在岗位欠缺、资金短缺、薪金待遇低等问题。对于一些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上学的生活费需要自己挣取,往往这些学生会选择校外工资待遇水平相对较高的兼职。条件一般的学生往往通过校内兼职报酬达成自己的心愿。学校内的兼职岗位少导致学生选择校外,校外的工作一般对专业学习帮助不大,甚至会影响正常的上课。
3.全员全过程育人不充分。
(1)精神资助不充分,心理贫困未解决。
因为受到经济资助,部分贫困生的生活困难暂时得以缓解,学业得以完成。但在不良风气下,某些贫困生的贫困不仅来自生活的苦恼,更多延伸出自卑、自闭、寡言、不合群等问题,直接影响健康人格的养成。
(2)价值引导不深入,自立自强品格缺失。
由于有些学生没有形成自强的性格,完全依赖资助,形成了等、靠、要的依赖思想[4],认为拿到资助是理所应当的,不愿自己奋发努力、发奋图强。这种不求上进懒惰思想的驱使,使得他们更拿不到奖学金等,潜意识地形成“我贫困我就该受到資助”的思想[5],缺乏自立自强、吃苦耐劳、感恩奋发、勇于担当的精神,背离国家、学校资助的初衷。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虽然指民生脱贫,但从这几年我国取得的脱贫成效看,对资助工作者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学习国家在助贫工作中的优秀做法,将这些优秀做法有必要适度适时地引进到高校资助工作。具体而言,高校对学生的助贫更应该:健全助困机制、积极发动全社会力量、精准帮扶贫困学生、扶贫与立德立志立人相结合。
二、健全高校资助制度,扶贫扶志精准帮扶
1.健全助困机制,详细制订认定、定级、动态管理与监督条例。
资助工作不但应有专人负责、专门部门,而且应逐步细化。高校之间互相借鉴经验,制定出详细、科学、全面的认定标准,对于定级不能单纯地靠主观臆想,要了解真实情况,逐步核实,加强受助的后期管理条例,逐步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制度,确保助困资金分配的公开、公正、公平。
2.积极发动全社会力量组建“大数据”库精准帮扶贫困学生。
积极发动全社会力量,不仅要鼓励全社会利用有效资源资助贫困生,更要联系各级资助之间及其内部进行必要的联合,共同参与完善贫困生的档案管理,组建大数据库,详细了解贫困生的情况,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动态管理工作,做到精准帮扶。
3.发挥育人功能,扶贫与立德、立志、立人、加强诚信意识相结合。
高校工作者应全员参与、全方位助力、全过程育人。贫困生要正确对待贫困,正确认识贫困,要有“人穷志不穷”的观念,积极悦纳自我,增强自信心,形成健康积极的心理;助人自助,锤炼顽强的品格,培养贫困学生的进取精神,增加奖学金比例,培养进取精神,如得到奖学金的受助贫困生,优先享有助学金资格或助学金在原有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奖励;利用全国互联网个人信用征询系统,将助学贷款、按时缴纳学费纳入学生档案管理体系。
4.坚持实践育人,锤炼自信、自立、自强、有感恩意识的品格。
应助当助,但不滥助,资助更多的应该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鼓励通过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而不仅靠一纸说明,拓展勤工助学渠道,坚持“实践育人”,充分调动学生爱生活爱劳动的乐趣。帮扶与感恩教育相结合,逐步实现由“自助”向“助人”转变,建立“朋辈教育”帮扶机制,鼓励受助学生做义工,提高学生参加公益活动的积极性。
总之,在资助育人工作的实践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帮困、助学、育人、圆梦有机结合起来。紧密围绕学校实际,着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全力推进贫困资助工作,深入实践育人工程,扎实开展志愿服务实践,大力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全面拓展资助领域,完善贫困生认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元化的资助体系的育人功能,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管理服务机制。以“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理念为指导,以健全制度、完善组织、形成机制为重点,着眼于资助育人工作中的资源整合机制高效、系统帮扶、精准帮扶,以期进一步健全资助育人工作机制,为高水平大学建设凝聚力量,谱写资助工作发展的新篇章。
参考文献:
[1]胡芳,武瑞.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金融经济,2009(20).
[2]单菊芬.基于數据挖掘技术的高校贫困生管理系统设计和分析[D].南京:南京邮电大学,2012.
[3]杨洪玲,孙筠.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困惑与对策[J].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4):89-91.
[4]李俊兰,郑冬芳.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探讨[J].西北医学教育,2012(04).
[5]王力,高校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及其实现途径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