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高校团干部法律培训探索:意义、需求与建设*
2018-05-04温慧卿
温慧卿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北京 100102)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用专门篇幅寄语青年,指明了当代青年肩负的光荣历史使命,勉励广大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接力奋斗。①这为今后我国青年工作标定了发展航向。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高校共青团更是积极响应号召,改革创新、稳中求进。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作为高校共青团建设的主力军,高校专、兼职团干部都应当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其中,涉及到权益保护服务工作和其他工作中的涉法事宜,需要团干部具备相应的法律素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切实为维护高校学生合法权益做出贡献。从团干部培训者的角度出发,如何具有针对性地为高校团干部进行有实际意义的培训,成为亟待认真思考的课题。
一、高校团干部法律培训的意义
(一)新时期高校团干部接受法律培训的必要性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共青团组织的基本职能之一。然而,社会转型期里诸如互联网的兴起和普及、各种亚文化的广泛传播和渗透等社会现象为共青团组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带来了新挑战。在青年群体中,高校学生受教育程度较高,更易接受新鲜事物,但同时其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社会阅历有限,辨别良莠的能力不足,合法权益也更容易受到侵害。因此高校共青团在维护青年学生权益工作上具有紧迫性和挑战性。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共青团中央常委会关于全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结动员广大团员青年不忘初心跟党走、奋勇建功新时代的决议》(下简称为《学习十九大精神的决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学校共青团2018年工作要点》等文件均对新时期高校共青团青年权益维护工作提出了要求。
是否能完成好新时期高校青年权益维护的任务,高校团干部的法律素养是工作成败的关键。通过选拔而来的高校团干部应当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优良的道德素养和较强的工作能力。但由于这些团干部来自不同专业,未必都具有能够满足共青团工作所必须的法律素养。因此对高校团干部进行相应的法律培训,使其满足新时期对团干部法律素养的要求尤其重要。
(二)当前高校团干部所应具备的法律素养
培养法律素养是高校团干部法律培训的最终目标。所谓法律素养,是指一个人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法律素养不同于单纯的法律知识。它是综合法律知识、法律意识/观念和法律信仰于一体的能力集合。换言之,对团干部法律培训的目的不在于使团干部获取尽可能多的具体法律知识,而是要使其形成一种法律思维。这种法律思维包括三个层面。第一层面,培训团干部掌握必要的基础性法律知识,从而能够认知简单的法律关系。第二层面,培训团干部形成有正确的法律意识和观念,引导团干部深刻认识共青团组织的权力来源,教育团干部牢记未经法律授权或政府委托,不得擅自行使权力,而在依法运用权力时也要注意社会合法性和政治合法性。[1]第三层面,培训团干部形成“立良法”“正司法”“严执法”“重守法”的基本法律信仰。
不同历史时期,共青团青年权益维护工作的重点不同;团干部所应具备的法律素养的具体内涵也因此有所不同。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和《学习十九大精神的决议》,当前高校共青团在权益维护方面的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面向广大青年的法治教育,引导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工作部署,以增强青年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标,切实维护青年合法权益。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关注校园弱势群体和普遍性利益诉求,完善高校青年学生权益维护工作机制,做好高校法律宣传工作,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结合上述工作任务,当前高校团干部的法律素养,即法律培训的目标是:通过培训使高校团干部树立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法律理念,形成运用法律思维思考社会现象和处理具体事务的法律意识,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能够辨析简单的法律关系,不仅能理解并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青年维权工作,还能够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探索因地制宜的权益维护工作机制,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开展各类维权工作,为学生提供法律和权益的个案帮扶。
二、高校团干部法律培训的需求分析
对高校团干部的法律培训不同于全日制高等法律专业的教学。它具有培训时间上的短期性、培训对象上的复杂性、培训内容上的非体系性、培训目标上的实用性等特点。高校团干部通常已经成年,且具有不同专业背景和成长经历。因此要想科学设置课程,使培训具有实效,就必须从培训需求着手。
高校团干部法律培训需求分为三种——即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个人需求。所谓“组织需求”是党和国家对高校团干部关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相关领域的法律、政策、文件等的准确理解和贯彻执行而提出的要求。[2]它既有抽象意义上的需求,也有具体意义上的需求。这要求培训者必须根据党和国家当时的基本国策、战略、方针等,结合高校共青团工作的工作重点,对团干部开展培训工作。例如,根据《学习十九大精神的决议》的要求,结合当前我国大学的实际情况,当前高校团干部法律培训的组织需求应当是主动适应依法治校的要求,推动高校共青团保护大学生权益的法治化发展。[3]
所谓岗位需求,是高校共青团干部的岗位工作职责对干部提出的培训要求。[2]通过满足岗位需求可以使高校团干部提高办事能力,更好地从事青年维权工作和其它涉法类工作。例如,根据团中央发布的《学校共青团2018年工作要点》,共青团在新的一年需要着力促进学生创新创业就业。那么培训者应当及时挖掘该项工作中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例如公司设立流程、创业人员劳动权益、劳动者权益保护、企业合同的订立等),并设置专题培训,帮助从事该岗位的团干部掌握民事主体、劳动合同等基本法律概念,知道与就业创业相关的行政部门和职责,懂得在创业和就业中蕴含的主要法律问题。
所谓个人需求,是除去组织需求和岗位需求外,高校团干部参加培训时所持有的个体性需求,包括促进个人完善知识结构、提升个人法律意识,培养个人法律学习兴趣、帮助个人解决法律问题等。
上述三种需求分别代表了培训的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的目标。培训者需对三种需求都加以重视,并相对应地体现在培训内容和方法上,不可偏废。如果仅重视组织需求,则培训内容过于空洞,无法指导团干部从事具体的实际维权工作,从客观上不能满足岗位需求。如果仅注重岗位需求,则培训内容囿于具体工作内容,无法使团干部“举一反三”,也无助于高校团干部树立正确法律信仰、养成法律思维。如果仅重视个人需求,虽然满足了个人需要,但却无法提高共青团青年维权的工作效益,失去了“团干部”培训的意义。
关于如何及时准确地把握培训需求,尤其是岗位需求,则需要培训者通过深入研究当前学校共青团工作要点、到兄弟院校共青团组织实际调研、发放调查问卷、咨询行业专家、走访基层团干部等方法来实现。
三、高校团干部法律培训课程的建设
根据对高校团干部法律培训意义和需求的分析,笔者认为设立一门针对高校团干部的法律培训课程十分必要。遗憾的是,相较高校团干部法律培训的紧迫性而言,目前国内鲜有团校专门开设团干部法律培训课程,遑论针对高校团干部的法律培训。因此开发高校团干部法律培训课程还处在探索的阶段。它的难点在于如何在大部分团干部为非法律专业人士的前提下,在时间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将必要的基础法律知识和深邃的法律理念传授给培训对象,并且还需要保证该培训内容能够满足岗位需要和组织需要。从法学角度看,设置一门题为《高校青年权益保护》的课程,能够较为全面地覆盖高校共青团青年权益保护工作的内容。因此该课程可以作为高校共青团干部法律培训课程。但此处的《青年权益保护》课程区别于传统的、面向全日制相关专业大学生开设的权益保护课程。后者需要在学科体系的基础上设置教学内容,而前者则需要打破传统教学模式,设置专题,限制讲授篇幅,仅将高校团干部最需要的知识作为培训内容。
(一)建设思路
高校团干部培训课程建设思路是:培训者应当尊重教学规律,找准定位,围绕共青团相关工作重点,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对高校青年法律权益保护相关内容的讲解和项目实训,援引典型或者热点案例,向培训对象介绍高校青年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理论知识,使高校团干部一方面满足组织和岗位需求——能够在了解我国青年权益保护法律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青年维权工作,并在其职责范围内主动开展与青年权益保护相关的共青团活动;另一方面满足个人需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二)具体实施
1.课程体系和内容——模块化设定和专题体现
团干部培训课程面临的实际问题是培训时间有限、人员不确定、工作重点变动。因此笔者建议设置双层次教学体系,将课程有机划分成两个层次。(见图1课程体系示意图)第一个层次,建立课程基础知识库。以我国青年法律体系为基本框架,结合实践设计课程。按照内容可将该知识库分为六大模块。模块一,青年保护的基本理念和法律理论。模块二,专门法律制度。包括《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等。模块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总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反家庭暴力法》《合同法》等。模块四,行政法律制度。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模块五,刑事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模块六,劳动法律制度。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第二个层次,建立专题库。根据各级共青团一定时期内的工作重点,设立若干专题,抽取基础知识库中的相关知识点,为团干部分析工作中蕴含的法律知识,为其提供相应的所涉单位名录,介绍国外先进的工作模式,并启发团干部在职权范围内主动开展各项工作。例如,根据目前高校共青团的工作要点,在第一层次的基础上设定若干专题,包括高校精准帮扶工作中的法律问题、高校青年创新创业中的法律问题、高校青年就业中的法律问题、高校青年互联网法律问题、高校网络贷款法律问题、高校青年婚恋法律问题等。
图1 课程体系示意图
第一层次,即基础知识资源库是培训的基础。该部分不必全部在课堂教学中体现出来。为了方便高校团干部学习,可以将该部分制作成辅导资料,发放给学员,帮助其理解课堂学习的专题内容。第二层次,即课堂实际讲授内容。该部分内容打破部门法的界限,不以传授具体理论知识为必要,而是注重在以教师为主导、培训对象为主体的教学环境中,由教师组织团干部交流、思考,并介绍与相关法律问题,使团干部能够了解基本的法律程序和所涉部门,形成运用法律进行思维的法律意识。
2.教学模式和手段/方法——需求导向和创新多元
本课程在教学模式上与全日制法学专业课讲授不同。它将围绕共青团相关工作重点,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对重点工作的法律分析,向团干部介绍工作中蕴含的法律知识和相关负责部门,使团干部能够更深入地理解工作内涵,更高效地履行工作职责,并主动开展相关活动。总结而言,就是要形成“以问题为导向、基于工作内容、依托法律知识、链接相关部门、引导开展工作”的教学模式。在课程教学手段和方法上,培训者需要突破陈规,根据培训需求选择教学适当的方法和手段。一方面,要积极而充分地利用互联网和新兴科学技术,借助APP、直播等高科技手段开展教学工作。另一方面,既要强化课堂讲授、研讨、视听、案例教学;又要根据法学教学的特点,设计现场情境教学——如组织高校团干部到法庭现场旁听(或者网络旁听),设置模拟游戏、开展情景模拟教学等。
注 释:
①《共青团中央常委会关于全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结动员广大团员青年不忘初心跟党走、奋勇建功新时代的决议》(2017年11月23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常委会会议通过).
参考文献:
[1]付中祥.法学视角下的共青团工作[J].法制博览,2017(28):125.
[2]于京天.干部培训需求研究引论[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6(12):72-75+89.
[3]李凤南.高校共青团工作保护大学生权益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7(02):135-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