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府政务公开现状调查与效能提升探析
2018-05-01吴纪树
【摘 要】 政府实现政务公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刚性约束。然而在基层政府,“规避性公开”“延迟性公开”的情况依然存在,制度化的公开渠道、范围和程序依然匮乏,各类监督体系依然缺位,“僵尸网站”依然顽强。对此,提出有效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能力的对策建议:改变政府政务公开的传统观念;提升政府政务公开的实践能力;整合政府政务公开的调度资源;畅通政府政务公开的运行机制;健全政府政务公开的配套保障。
【关键词】 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公开机制
一、基层政府政务公开的理论背景与现实意义
“阳光政务”是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宗旨之一,也是基层政府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义。鉴于阳光政务的公开透明之旨归,势必打破传统的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获得失衡态势。这就要求政府务必要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合作,以提高治理能力;必须及时准确回应公众舆论,以提升公信力;必须通过法定程序保障公众参与利益分配,以实现实质公正。因此,对政务公开透明的关切业已成为政府赢取公众信赖、实现社会公正、提升公信力的现实需求,成为公众维护自身权利、监督权力运行、参与社会管理不可或缺的手段。[1]
在《政府政务公开条例》的规范约束之下,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普遍推行,基本实现了从“不公开”到“公开”的质的转变,已经建成了比较规范的政务公开平台和比较畅通的公众申请政务公开渠道,能够较为及时、准确解读重大政策文件并主动地回应社会关切。《中国信息社会测评报告2014》指出,从2006年到2013年,服务型政府指数从0.4276上升到0.5707,这也佐证了我国政府政务公开取得的进步。但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宫廷政治,事以秘成”传统政治文化与“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动员型”政务公开管理机制仍然是常态,政务公开场所的维护不到位、信息更新不及时,依申请公开机制不健全。
二、基层政府政务公开的现状调查与问题分析
关于对政务公开性作用认识的调查。在问及“你对推行政务公开的作用”时,41.11%的认为“有利于监督权力运行”,31.26%的认为“有利于预防腐败”,33.48%的认为“有利于方便群众办事”,5.15%的选择其他。在问及“近年来推行政务公开后是否有变化”时,42.29%的认为“有变化,领导决策行事更加谨慎”,33.26%“有变化,机关衙门作风明显减少”,25.46%的认为“有变化,办事方便不少”。
关于对政务公开存在问题的调查。在问及“你对当前政务公开存在哪些问题”时,40%以上的选择“选择性公开现象突出”,35%以上的选择“延迟性公开”,近25%的选择“公开的范围和渠道狭窄”。在个案访谈中,参与调查的领导认为,“有关规定对党务政务公开的范围、渠道和方式规定模糊”,为少数领导干部和部门徇私舞弊、规避监督提供了操作空间,往往让政务公开流于形式。在个案访谈中,具体承办的工作人员认为,政务公开的关键仍在领导。对公开重不重视、公开哪些、怎么公开,决定权在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手中。同时,他们认为,当前政务公开不力,主要是因为上级层级监督不够,纪检监察不力,群众监督不到,责任规定不清,才会出现公开与不公开一个样,选择性公开与完全公开一个样。个案访谈中,参与座谈的普通群众、基层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认为,政务公开十分必要,但是公开渠道要多样化,特别是要加强“网上政务公开建设”;要对“选择性公开”“僵尸网站”等妨碍政务公开的单位和领导追责;要为老百姓提供方便快捷投诉不依法公开党务政务的渠道和方式。
结合上述调查结果,我们认为,参与调查的人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都有比较充分的认识,但是不同单位、不同层级的干部,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不尽一致,甚至个别领导对政务公开带有严重的抵触情绪。当前,政务公开中“规避性公开”“延迟性公开”的情况依然存在,制度化的公开渠道、范围和程序依然匮乏,各类监督体系依然缺位,网上政务公开延后时代发展,“僵尸网站”依然顽强,这些现象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深化政务公开实践所必须重点克服的问题。
三、提升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效能的对策建议
1、改变政府政务公开的传统观念
第一,要坚决克服“规避性公开”“延迟性公开”等错误观念,务必严格遵循《政府政务公开条例》、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确立的“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第二,要坚决实现从“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的思维模式转变。建议各个基层政府及其部门对自身信息和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理清公开的事项、内容与方式。[2]最终形成基层政府政务公开的自觉行动,而不是被迫而为之。
2、提升政府政务公开的实践能力
第一,培养主动发声的能力。基层政府在做好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的同时,要培养利用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方式主动对外发声的习惯,改变过去生硬、冰冷的发声模式,说人民群众听得懂的话。第二,培养及时回应的能力。要将舆情监测、收集和研判工作同主动回应紧密结合,提升公开的实效性;要重视公众在依申请公开过程中的个体性差别,要提升回应个性化需求的针对性和准确性。第三,培养互动参与的能力。政府要公布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便于公众更加方便反映问题、交换意见,要公布更多的与公众更加密切关联的“接地气”的信息,要认真对待网站用户的意见和建议,保证政府反馈的及时性。
3、整合政府政务公开的调度资源
第一,整合工作机构。基层政府及其部门应成立专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专人负责统筹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微博微信运行维护、舆情观测与应对等各项工作,形成政府政務公开合力。第二,整合公开信息。在国家法律政策的约束之下,各级政府的门户网站均已经建立起来了,但是各个门户网站的信息之间普遍存在“信息孤岛”“信息打架”现象,亟待强化信息之间的整合。第三,整各市(县)及其部门。基层政府还要注重各个市(县)之间的信息协调与整合,便于公众信息获取的更加的及时与便捷。
4、畅通政府政务公开的运行机制
第一,根据需求差异运用不同的公开方式。对于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则应根据其权威性和价值性等特征选取相应的公开渠道,如重要法律规范的公开,可选政府公报、电视等传播范围比较广的方式;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因只对当事人有特定价值,那么选择方式可以灵活多样。第二,进一步加强偏远落后地区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偏远落后地区群众享有平等的信息获取权。第三,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完善。要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对公众查询信息的习惯应当深入调研,注重栏目的设计与布局,提升用户的友好性与舒适度。
5、健全政府政务公开的配套保障
第一,建立专业化培训机制。由于政务公开的法律性、政策性、应急性非常强,因此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以提高队伍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3]第二,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要探索政务公开管理的新思路,上级政府应该定期对下级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同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进行评价,应该接受和吸纳第三方机构提出的合理建议。[4]第三,增加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投入。政府应当为政务公开工作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素养工作人员和专业的维护设备,因此必须加大相关资金支持力度。
【参考文献】
[1] 吕艳滨.透明政府:理念方法与路径[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3.
[2] 田禾.广东经验:法治政府建设[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266.
[3] 吴纪树.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的价值取向、重点关系与实施路径[J].领导科学,2017.16.
[4] 叶青.上海法治发展报告(2015)[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76.
【作者简介】
吴纪树(1987-)男,重庆万州人,硕士,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党校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法理学、行政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