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等化视角下四川省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与旅游融合策略研究*
2018-04-28陈茂林
李 欣 陈茂林 肖 晓
(成都大学, 四川 成都 610106)
2014年10月20日,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伟大民族复兴,实现伟大中国梦,国家将体育产业作为绿色产业、朝阳产业培育扶持,积极推动体育产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而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中,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要把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工作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抓手。在少数民族地区将传统体育文化与旅游进行融合,并在此基础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利益协调体系,则可以更好地协调民族经济利益关系,使少数民族同胞融入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共享改革发展的利益[1]。
但目前四川省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与旅游融合的发展态势却不尽人意[2-3]。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效率优先的开发模式容易引发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体育文化旅游服务质量中均等化的问题。只有坚持均等化的原则,才能更有效地促进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和发展,从而更好地推进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现有的研究虽然对少数民族体育旅游事业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近年来自然灾害的发生,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的体育文化旅游事业面临着更为复杂的环境。本文从均等化这个全新的角度,立足于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条件和宏观背景,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体育文化资源开发以及体育文化旅游融合等方面,提出一些想法与见解。
一、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一)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大体包括以下两层含义:一是指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在体育领域的体现,在某一行政区域内,无论何种社会阶层的群众,都能享有大体相同的公共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4]。二是指政府及管理部门要考虑到公民的体育文化需要,能按全国一般和一致的标准,提供基本的公共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5]。但在少数民族地区,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不能简单地按照全国的标准,而应是具有地域特色的区域性的均等化,必须以公平为首要基础,为少数民族同胞提供基本的、具有民族地区特色的公共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
(二)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意义
1.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实现少数民族地区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的体现。阿坝州、甘孜州和凉山州是四川省少数民族自治州,经济欠发达,体育公共服务整体水平不高,在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视角下,实现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建设研究,具有深远的意义,这不仅能为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让民族同胞享有体育权益,而且也可为推进少数民族地区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2.保障少数民族同胞的体育权利
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是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广大民族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现阶段主要是指在政府的积极引导之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地为重点,公平、合理地配置体育公共资源,根据少数民族同胞的体育文化和体育健身实际需求,使少数民族同胞在享有体育公共产品和享受服务时,与经济发达地区基本相当。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发展和实现与少数民族同胞的基本体育权利密切相关,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与制度等原因,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同胞一直忽视了其应享有的体育权益,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提出,将大大提高少数民族地区体育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同胞的体育权利。
3.消除少数民族地区公共体育文化服务的二元差异
长期以来,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底子薄,各级政府都将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体育文化生活发展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导致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与成都等经济发达地区之间存在公共体育文化服务二元差异。少数民族地区公共体育文化服务的均等化,将有利于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和产品供给的改善,有利于四川省群众体育的和谐发展。具体措施如下:第一,构建少数民族地区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公共决策机制。少数民族同胞和城市居民一样,成为公共体育服务的主动需求者,少数民族同胞有了争取自身体育权益的平台,可以更好地体现他们的意愿。第二,纠正少数民族地方政府对体育利益的片面追求,积极推进公共体育服务,推动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5]。第三,提高少数民族同胞的体育权利意识,避免造成公共体育服务的无效供给。第四,建立对口援助模式。为促进少数民族区域公共体育服务发展,可以采用对口援助模式。鉴于少数民族地区地广人稀,应将援助渠道下沉至乡镇乃至村组一级,建立合理而有效的公共体育服务对口援助体系,使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快速健康发展。
(三)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路径
进行四川省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旅游产业融合的主要目标是要通过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手段,达到少数民族同胞与发达地区群众一样,享受到基本的体育服务和权利,共同进步和发展。传统的发展经济的手段已经不能满足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对于体育公共服务的基本要求,这也倒逼相关各方寻找新的解决路径。首先,该路径一定要符合生态化、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能以破坏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来实现短期的经济增长;其次,在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时代背景下,政府应积极为民族同胞服务,逐步扭转发达地区与民族地区之间的非均衡供给制度,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体育文化旅游发展概况
(一)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体育事业发展概况
四川省有凉山彝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将这三个地区的公共体育事业发展概况进行总结,并与成都市和四川省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分析(见表1)。
表1 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公共体育事业发展一览表
由表1可知,四川省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的公共体育事业发展状况整体水平欠佳,甘孜州和凉山州的人均公共体育支出分别只有0.15元和0.21元,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甘孜州公共体育场馆数仅有379个,只有全省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尤其是全民健身活动次数,三个州一共只有140次,不仅无法与成都市相比,与四川省平均水平比较,也都处于落后状态。说明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体育事业发展速度过慢,急需摸索出一条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发展道路。而结合自身少数民族特色,开展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旅游产业,则是一条非常具有创新性的发展途径。
(二)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体育文化旅游资源概况
要开展体育文化旅游产业建设,就必须先厘清少数民族地区的体育文化旅游资源,并在此基础上选取适合开发的项目。我们将凉山彝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的体育文化旅游项目进行了总结(见表2)。
表2 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体育文化旅游项目资源一览表
体育旅游作为旅游的一个分支或作为一种专业旅游,是以体育健身、娱乐、观赏各类竞赛和尝试体育刺激与挑战等为目的,以欣赏、观看或参与体育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旅行行为[6]。首先,体育与旅游是相互作用的关系;其次,体育旅游是以获得良好的体验感为主要目的;第三,参与体育活动或者观看体育比赛、体育表演是体育旅游的具体形式[7]。由表2可知,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体育旅游资源丰富,具有可开发性的项目很多,这三个民族自治州应该根据自己民族的特色,积极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文化旅游项目,不仅能提高当地的经济水平,也能弘扬民族文化。
三、四川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旅游融合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体育与旅游融合模式单一
根据前期的研究分析[8],现阶段四川省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旅游属于低层次的渗透式发展模式,在此模式下,融合模式单一且不够深入,没有形成新的产业形态。究其因,一是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导致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内涵开发不足和体育文化资源无法共享,使得整个四川省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完整性和体育文化旅游资源的跨区域合作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二是在传统体育与旅游融合的过程中,企业一般都只注重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缺乏创新意识,手段单一,整个体育文化旅游融合度不足,导致旅游产品层次较低、规模较小、效益较差。
(二)传统体育与旅游融合产品单一
四川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的融合,没有进行延伸性开发,仅仅局限在传统的旅游和参与体育活动上。整个旅游产品形式单一,缺乏少数民族特色。四川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一种极具特色的旅游产品和文化资源,但这些体育活动或表演一般只在固定的节日或赛事中才能参观和参与,导致能参与体验的游客数量偏少,体验性不足,降低了游客再次前往的欲望。
(三)传统体育与旅游融合缺乏有效的产业链
四川省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旅游融合仍处于起步阶段,旅游产品规模较小,经营较为分散,周边产业未见形成,也没有形成以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旅游为核心产品的龙头上游企业,导致了产业链的不完整。而现有的企业也缺乏对上下游产业的有效衔接,缺乏创新意识和开发能力,导致产业链没有得到延伸,旅游产品对游客的吸引力不足。此外,旅游公司与体育公司的互动融合不足,没有随着体育与旅游的融合发展更新经营理念和核心产品,也是导致融合无效的重要因素。
四、四川省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与旅游融合策略
(一)定位与原则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旅游应该将其定位为一种新型的独立旅游形式,核心应包括民族传统文化、体育和旅游三项,本质上则是游客在少数民族地区,以体育和旅游的形式,来体验少数民族独有的民族文化。其融合原则应包括:(1)创新性原则。要具有创新性,树立新兴产业观念,结合民族地区的自然环境和体育旅游资源特点,体现出时代特征。(2)体验性原则。旅游产品设计时要考虑到各类游客的参与能力和体验属性,让游客在体育文化旅游过程中体验到身心愉悦。(3)生态性原则。生态化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内涵是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它通过开展具体的生态民族体育旅游活动,增强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使人们在旅游观光的同时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9]。(4)文化性原则。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体育文化旅游事业,必须考虑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问题,如何协调好文化传承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是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旅游事业得以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5)区域性原则。进行体育文化旅游融合和开发,一定要注意区域性原则,考虑到不同地域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以及民族特色,不能一个模式统一进行融合和开发。
(二)策略
1.强化体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思路
以往的研究大多强调体育旅游为主体,忽略了从民俗文化和旅游资源中设计开发消费产品。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的体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不能仅依靠体育或文化或旅游单个的力量,需要相互融合,形成合力,从而取得更好的效益。例如:体育公司、旅游公司和文化产业公司要加强合作,利用市场经济,以少数民族传统非物质文化为灵魂,构建积极有效的产业链条;而政府各职能部门也要相互配合,统筹协调,打破体育局、文化局、旅游局等行政壁垒,让各方面都能享有改革红利。
2.融合路径建设策略
(1)技术融合路径
技术融合路径是指旅游与体育产业通过共享相似程度的技术,在两个产业中进行扩散。技术路径为旅游与体育产业价值链在市场路径的融合中建立良好的技术创新基础,只有将体育产业中的科学技术运用到旅游产业的发展当中,才能紧跟消费者旅游需求改变的脚步[10]。
(2)市场融合路径
市场融合路径是指在资源融合与技术融合的基础上,人们的体育消费内容发生改变从而产生新的消费需求,并通过对新需求相适应的融合型产品的市场供应,取得较大竞争优势而获得更大市场空间的结果。大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需求融合。人们对于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日益多样化,体育消费需求“旅游化”“信息化”,旅游消费“休闲化”“娱乐化”,则必须要求旅游与体育产业围绕这些消费新需求进行深度产业融合发展,从而驱动旅游与体育产业通过资源与技术的融合而引发供应链的产品融合[10]。二是产品融合。旅游与体育产业融合形成的新产品将满足消费者的一站式需求。新产品包括以下两种类型:体育度假产品,由旅游产业当中的旅游资源、文化资源与体育健身资源相融合形成;民族传统体育节庆产品,由旅游资源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相融合而形成。
(3)加大宣传,构建体育文化旅游品牌
少数民族地区要大力发展体育文化旅游事业,一定要加大宣传,利用当地丰富的民族文化遗产、自然环境和传统体育项目,形成具有独特魅力和较大影响力的体育文化旅游项目[11]。具体可采用以下措施:利用传统媒介和新媒体技术,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少数民族地区体育文化旅游产品;利用文学作品、舞台剧、音乐作品和大型团体操等形式,积极传播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通过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等契机,举办体育活动传播民族文化、开发旅游资源;通过全面健身路径建设等方式,在社区、学校、工厂等地传播民族体育文化,为体育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和融合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
(4)培养体育文化旅游服务队伍
与传统的旅游服务不同,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旅游项目应培养以下三支专业的服务队伍。第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一般都需要服务人员掌握一定的传统体育技能并了解当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风情,而这种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的传承目前又陷入困境,我们可将掌握这些技能的传承者聘请过来,给予一定的报酬,用以培养专业的既掌握体育技能又熟悉民族文化风情的队伍;第二,懂经营、懂市场的营销管理队伍,开拓市场,营销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旅游产品[12];第三,景区内经过正规培训的服务员队伍,包括当地居民,都要经过培训,为旅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提高游客的回头率。
(5)设计具有体验性的体育文化旅游项目
现代旅游项目一定要注重游客的体验感觉,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项目众多,非常适合开发一些具有体验性的体育活动,满足游客的体验感和参与感。例如,可以建立具有民族特色文化内涵的主题园区(而不一定只局限于羌寨),并积极探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与文化和旅游的融合点,开发旅游产品,注重产品的体验性、趣味性、多样性、冒险性和参与性[13],吸引更多的旅游者参与到自己喜欢的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旅游产品之中,使其深刻体验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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