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科技企业创新融资方式研究
——以广东中山市为例
2018-04-25郁万荣
郁万荣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中山528404)
一、民营科技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
融资方式是指资金盈余部门向资金需求部门转化(或储蓄向投资形式转化)的形式、手段、途径和渠道。融资方式有不同的划分标准,如果按照资金的来源标准划分,可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如按照资金运行的渠道标准划分,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内源融资主要方式包括内部股权融资、企业折旧资金、企业留存盈余和内部债务融资等;外源融资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主要是转自发行股票、债券融资、发行其他资本市场工具、民间借贷和引入战略投资者,间接融资的主要方式有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取得贷款以及商业信用融资。
内源融资的资金属于企业的自有资金,所以企业对其使用具有很大的自主权,基本不受外界的制约和影响(尤其是民营科技企业,因为民营科技企业的股权较为集中,几乎是100%控股);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甚至是没有(若不考虑机会成本),并且没有还本付息的要求和压力,不存在支付危机,从而也不会产生支付危机导致的财务风险。但是,第一,内源融资方式获得的资金的积累是逐步,而且数量十分有限,尤其是企业处于初期扩展发展阶段,资金流出通常远远大于资金流入;第二,可能有较高的机会成本。相对内源融资,外源融资需支付较高成本,若是债务融资还需按期偿还本付息;但是外源融资的资金效率高,可把小额分散的储蓄转化为大额集中的金融投资,不受企业自身积累能力的约束;第三,风险较高,如果债权融资发生支付危机会使财务风险变大,企业无权把债权性外源融资占为己有和长期使用,因此使用期限不稳定。
二、中山市民营科技企业创新性的融资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资料整理,截至2017年8月11日,中山市共有境内A股上市公司20家,境内外上市公司3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66家,直接融资额67.86亿元,累计已达636.16亿元。这种常规性的融资方式,对企业的要求比较高,大部分的中山市民营科技企业都无法通过此种方式获得融资支持。为了获得金融支持,中山市的民营企业也有很多创新性的融资方式与手段。
(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科技型民营企业希望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无形资产价值理念引入融资领域,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加快知识产权商用化进程,树立一个全新的知识产权价值观,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一条新的路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企业将其合法拥有且目前仍有效的专利权、注册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出质,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资金,并按期偿还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在该融资方式中,企业为出质人,银行为质权人,质物为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如出质人未能按期偿还借款,质权人有权对质物进行处置并优先受偿。
图1 中山市科技型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2012年9月,中山市金融局、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选定火炬开发区作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金融局与火炬开发区管委会按照1:2的比例设立了900万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对以知识产权为担保方式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的中小企业给予贴息支持。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存续期间,对企业实际融资金额按年贴息率3.5%的比例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贴息不超过50万元。
2016年中山市市探索建立中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由中央财政出资1000万元引导资金,中山市配套3000万元支持资金,设立总规模达4000万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下称“风险补偿资金”),用于撬动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不少于4亿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解决企业融资困难,使社会资本流向科技创新领域,助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该资金用以鼓励金融等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支持高新技术、高新技术后备、知识产权示范、知识产权优势等企业运用专利权实现单笔贷款可达300万元的质押融资。此外,市知识产权局同时配套专项资金,对企业贷款时产生的利息、保险费、评估费等费用给予补贴。
(二)股权质押融资
股权质押是民事主体为了担保债务履行,以其合法股权的凭证转移给债权人占有且进行登记作为债权的担保行为。在债务已届清偿期时,债务人未能清偿债务,质权人基于其质权对股权以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到清偿。股权质押融资有适用对象广泛、公示效力明显、兼顾融资活动效率与安全的双重价值、有利于解决企业互保以及关联担保问题等优势。在中国香港,股权质押曾经创造了许多经典的经营案例,如荣智健收购中信泰富、包玉刚收购九龙仓等,这些收购过程中,收购方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均通过股权质押的办法得到了银行的大量资金支持。股权质押融资在我国的发展前景相当广阔,尤其是在民营企业可抵押资产偏少、金融创新业务杯水车薪的情况下,股权质押贷款的成长空间非常大。
中山鑫辉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月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上市,由于企业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计划2015年进行技术改造以及厂房建设以扩大规模,但是,企业能提供的抵押物较少,通过传统银行授信方式较难获得银行授信。为此,中山中行为其创新担保方式,通过股权质押为其提供技术改造、厂房建设的资金,解决企业资金问题,协助其扩大经营规模。本次业务质押股权600万股,发放贷款1200万元。这是全中山市银行业第一笔新三板股权质押贷款业务。
(三)政策性金融产品
为了解决民营企业尤其是民营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中山市政府出台制定了很多支持企业融资的政策及创新性的金融产品。
2015年底,中山市政府设立总规模为15亿元的“过桥融资”专项资金池,由中山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金控”)受托管理并负责转贷运营,专项用于帮助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解决高成本“过桥融资”问题,降低融资成本。中山金控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公司已受理审批2324笔“过桥贷”业务,总金额为252.5亿元。其中,已有2172笔共计234.5亿元的资金被收回,回收率达92.8%,即用15亿元资金撬动近二十倍的贷款。这不但解决了许多企业贷款难问题,还为企业节省融资成本3.5亿多元。
专门针对未上规上限企业的“助保贷”业务,专门用于扶持中小企业上规上限。“助保贷”的担保金有2亿元,由市财政划拨,为符合条件小微企业的银行贷款增信,对所产生的风险损失进行补偿。对申领“助保贷”的小微企业按照不超过2%的年贴息率进行贴息,已连续两年每年安排3000万元补贴。目前,全市八家合作银行已累计向小微企业发放“助保贷”超50亿元。
三、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方式前景展望
地方政府要继续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经营活动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的同时,还应当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市场,制定完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信用评价机制。
企业规模、企业的成长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有着正面影响,因此企业为获得更多的融资机会,企业管理者的首要目标应该是提升企业自身的素质,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新产品的净值,从而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证企业自身的成长性,逐步提高企业规模的同时也要满足企业不同时期融资需求,在初创期自身融资能够满足发展需求,但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对外源性融资的需求会进一步的加强,这就需要政府积极筹建各类中小型商业金融机构,包括乡村银行、城市农商行等。
加强监管,让民间融资在监管下健康正规化成长,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在民营科技企业初创阶段,风险投资起着重要的作用,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会最终影响风险投资者收益能否最终实现的关键一步。目前,风险投资者的退出机制主要有公开上市、兼并与收购、清算退出等,其中公开上市大约占据30%左右,产权转让32%,管理层收购6%,以及清算退出占据32%。能否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使风险投资可以循环持续,直接决定着能否为民营科技企业引入重要的战略投资者,对促进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参考文献:
[1] 林志航,郑智丰.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多维金融支持体系构建[J].经营与管理,2017(3).
[2] 朱明君.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影响因素研究[J].新金融,2017(6).
[3] 李富有,梁俊茹.创业周期、资本需求与民营科技企业效率改善[J].改革,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