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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玉露

2018-04-23张楚

野草 2018年2期
关键词:美兰

张楚

1

姨妈还住在西郊,的确让美兰有点意外。她本以为老房子全拆净了。每次回家她都有些恍然,那感觉就像是位丑亲戚,拼了老命做各种美容手术,隆了鼻子丰了胸,下次再见到,才发现早就削了颌骨。而姨妈家的这片供销社家属房,该是县城惟一的胎记了,哪怕只扫了一眼,记忆瞬息就清澈起来:她跟表妹在那棵合欢树下跳过猴皮筋,跟表弟在西厢房里偷偷接过吻。他们还玩过捉迷藏,她哼哧着爬到姨妈卧室的床底,在呛鼻的灰尘中听那脚步声一点点逼近。

“别着急,路上堵车了。”姨妈塞给她把南瓜子,“你肯定脾虚,多吃点。年轻时人找病,老了就病找人。”

她木然地看着姨妈。姨妈单剩张皮了,从面相全然窥不出年龄。以前,姨妈是个油胖黑亮的女人,这几年忽就瘦下,也查不出什么症候。据母亲说,她如今热衷于参加各种保健讲座,凌晨五点就去职工俱乐部排队领鸡蛋票、洗衣粉票和劣质大米,然后坐在礼堂,瞪着老花眼听那些公司的人讲保健常识。公司的人对她特别亲,比儿子还亲,帮她买煤气,帮她捅下水道,母亲节了还帮她洗脚。她不顾母亲劝阻,先花三千元买了台降血压血脂的神奇仪器,后来,又花一万元买了张婴儿床般大小的按摩床。母亲提及她,总要咬着牙说,这个败家的!从小好吃懒做!眼瞅着把棺材板搭进去了!

“不急,”美兰摆弄着瓜子说,“小鹿他们常回来吗?”

“他们忙得很,”姨妈沉着眼睑,“我就等着小鹿生孩子,好有点正事干。”

表弟小鹿在天津打工,娶了塘沽姑娘,算是倒插门。不过听说塘沽姑娘不想要孩子。

“没事了,你也陪我妈打打太极拳,跳跳广场舞。”

“你看我,瘦成这鬼样,肯定有大灾病。”她从按摩床上欠了欠身,“只有听完讲座躺在床上,血才流得欢怔。要没它,早就死了。不过,”她说,“死了又有什么不好呢?”

她刚想斟酌着安慰几句,门铃响了。瞅了瞅姨妈,姨妈抬了抬胳膊,示意她去开门。她笑了笑,穿过客厅,穿过庭院的桑葚树,穿过厨房,在门前愣了会儿。把手的朱红油漆爆了皮,门旮旯悬张破蛛网,粘着死蜂,风干了,间或随着蛛网荡一荡。

门外站个两个人。女人像屏风,挡住了后面的人。

她忙说:“洪婶快进来吧。”

洪婶“呦”了声:“美兰啊,这么洋气了?”

她将两个人领进客厅,姨妈已端坐在沙发上泡茶。她一直没正眼打量那男的。

2

这样的相亲,掐指算起来也不少。以前母亲倒是不急的,家里是比以前落魄,可母亲心气还是有。按照她的想法,好歹要找个北京户口的。凭什么就要比人家矮半截?弄堂里老夏的闺女,长得跟瞎眼蚡虫似的,眉间距堪比南美虾,不照样找了个东直门的坐地户?

她呢,那些年,委实谈过几个男友。最中意的,是个出版公司的职员,甘蔗般细长,祖父是国营照相馆的摄影师,父亲是自来水厂的质检员,母亲呢,是公交车的售票员,据说跟李素丽是闺蜜。家境一般,却在簋街后身有处小四合院。院子不大,三间平房,拾掇得干干净净,就像他这个人,长相不出挑,站在那里,却让人踏实得很。

她喜欢跟他坐在书房里聊天。书房不大,墙上是帧全家福,黑白,那个穿马褂的无疑是他祖父,站在一旁七八岁模样的,该是他父亲吧?进书房前,她都忍不住瞥两眼照片,仿佛是暗地里跟他的祖辈们打招呼,希望他们能待见她。地上全是盛满了旧版书的纸箱,两个人只得蜷在那张沙发里,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坐久了,沙发支棱出的弹簧扎得慌,她就往他那边顺势凑一凑。屋里暖和,聊着聊着难免困顿,太阳余光从西墙窄窗散漫地照进,打在他脸颊上。她盯着他看,会莫名地恍然。仿佛他们结婚多年,孩子们全在庭院的香樟树下玩耍,他跟她,就这般慵懒地在书房读闲书、拉家常、打瞌睡。当街上传来游客们的嬉戏声,她才骤然回过神。他在沙发上睡着了,书摊在膝盖上,脸则沉在暗处,打着鼾声,偶尔会哆嗦下。她悄然站起,贴着他双腿俯瞰。他在梦里也锁着眉,嘴角耷拉着。她想,这个人,到底有什么心事呢?似乎连他的梦境,也是黑黢黢的,探不到底。

这个男人,丝毫没有老北京胡同串子惯有的油腔滑调,除了满嘴京腔,他更像位来自沂蒙山区的村民。不喝白酒,不抽外烟,十二点后也从不去簋街的“胡大”吃小龙虾。事后想想,他似乎对她也没有过多热望。有时,他把她约到箭厂胡同的一家酒吧,这家酒吧以十五度的德国精酿闻名。他们一次都没点过最畅销的那款“天路历程”。据说,再能喝的酒徒三杯下肚,也会变成滩烂泥。他通常会带几册旧书,譬如一九八四年版的《喧哗与骚动》,一九七九年版的《红与黑》,用专业塑料封皮包了,在酒桌上递给她,喏,你学中文的,肯定喜欢吧?她只是满脸通红地接过,贴在怀里,身体微颤,仰望着他肉塌塌的鼻翼。事后她想,自己之所以有些失态,并非喜欢这些书,说实话,她连《红楼梦》都没有读完。只是她觉得,人若能将自己最钟爱的物件送给他人,他人就不再是“他人”,而是一种用语言无法丈量的关系了。而她,无疑渴望着这样的关系。

“美兰,你倒是吭声啊。”姨妈打了下她手背,转头对洪婶说,“这孩子,从小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大家闺秀呢。哪里找这么稳当的?如今的女孩,腿是随便撇的。听说没?斯大林街王卫兵的孙女,吸毒进去了。”洪婶说:“我也是瞅着美兰长大的。不知根知底,怎么敢冒昧地给她介绍小潘呢。”

她这才抬起头,朝他们看过去。对這样庄严的相亲场合,经历多了,难免觉得滑稽。媒人都是老派的媒人,全然想不到相亲前让他们先单独联络,看看照片或打打电话,事先暖暖场子。她们只是觉得双方家境门第相若,长相相配就好。也许,亲事成不成都不打紧,这只是她们消磨时间的一种方式。她扫了扫洪婶,将目光挪到小潘身上。

他端坐在椅子上,瞧不出高矮。套了件灰色连帽衫,图案是《海贼王》里的路飞,咖啡色紧腿裤,一双鬼冢虎牌球鞋。没穿袜子?或是穿了船袜,青色脚踝露出来,似乎也不觉得凉。脸愣眼瞅去是方的,眼大,可并不漏神。他朝她点点头。怎么这般眼熟,哪里见过似的?想起前不久讲过的那篇课文,《林黛玉初进荣国府》,不禁朝他笑了笑,可没敢露牙齿。她牙生得碎,往外凸着,如不细看,会误以为是兜齿。

“人家小潘在北京的国企,名牌毕业,父母做生意。在海淀区有处八十八平米的房,两室一厅。就想从咱老家找个在北京工作的靠谱姑娘。”这是阿姨当初向母亲递的话。母亲开始没有表情,只是当阿姨说到那处房子,才瞄了瞄她说,这么好的条件,咋还打光棍?别有啥毛病,眼睁睁把美兰往火坑里推。阿姨咂摸着嘴说,姐啊,你从小就疑神疑鬼。咱家美兰条件也不差,不照样没嫁出去?

“我们家美兰啊,”阿姨弓着腰给洪婶续茶,“聪明贤惠,这才眼界高,挑来捡去,这不,转眼挑成大姑娘了。”洪婶说:“老姐姐啊,小潘不也这样?光忙着事业,一晃也满脸胡。咱姐俩在这里唠唠嗑,让孩子们去里屋坐坐。”阿姨说:“妹妹你跟我想到一处了。你俩啊,好好聊聊。百年修得同船渡,在我这里遇着,好歹也是一甲子的缘分。”

3

等她过了三十岁,母亲才似乎骤然醒过神,觉得女儿要老死闺阁了。前几年倒还好,父亲终于死了。安葬完父亲,母亲的腰板才真正直起来,昼夜去广场跳拉丁舞,光高跟鞋就买了三双。听人家念诵,追她的老男人不少,有死老婆的,也有老婆活着的。母亲呢,看上了位退休的局长,人魁梧,虽然说起话来满嘴烟臭,可毕竟当过官,气派还是有的。母亲向来喜欢有架势的男人。当年嫁给父亲,怕也是因为父亲的那副好身坯,站在哪里都是打眼的。只是不曾料到局长夫人不是省油的灯,半夜率儿女前来抄家,若不是爬墙头躲邻居家避风头,怕也是被打废了。就断了念想,这才过了几天清净日子,终日跟帮老姊妹打麻将。打着打着想起了美兰,想起美兰一个人在北京飘着,嫁也嫁不出,这才慌张起来。说是慌张也不对,更多的是愤懑。为何人家的女儿都早早嫁了好人家,偏就美兰孤家寡人,回家时皱着眉头、一副别人欠她八百吊的嘴脸?就天天打电话催,又托人弄脸,亲戚老乡的,让人家帮着踅摸打探。

父亲生前的一个老战友,如今还在部队的医院里任职,也是个热心肠,给美兰介绍了位海军军官。日后想起那军官,美兰都会想起澳洲的一种动物。这个祖籍平顶山的男人长得特别像树懒。头发稀疏,一双无辜的大眼隨时漏出迷茫的神情,似乎是随时都在考虑生与死、大气层污染程度、朝鲜原子弹研究进程、银河系危险指数之类的问题。他本人就是学哲学的,自称最爱海德格尔跟拉康。大学毕业后从军,站没站相,坐也没坐相,随时掏出条手绢擦拭额头油渍。他们吃过两顿庆丰包子,也在“便宜坊”吃过半只烤鸭。情人节那天,他去酒店开了房。当他在洗漱间洗澡时,美兰看到了扔在地板上的袜子。那是双军绿色袜子,大抵常年洗涤,有些发白。袜子顶部有个洞,死鱼嘴般猛张,似乎要将整个屋顶吞掉。美兰本来脱了衣,此时不禁又一件件穿回,慢慢地走出去。带上房门的刹那,她又想起了出版社编辑。干干净净的,即便在自己的卧室也穿着衬衣,没有空调,只有台老旧的台扇嗡嗡响,脊背的汗水很快洇透,隐隐能窥到肉白色。

面前这男人,是如何的一个男人?看样子倒清爽,脸有些阔,可笑起来时一双眼闪着精光,也伟岸光正。就是看着有些眼熟,像某个当红明星,还是以前真的在某个场合见过?说实话,美兰觉得自己就是监狱里的犯人,几乎没有交际圈。学校虽是私立高中,却以军事化管理闻名。来这里上学的都是“中产阶级”的后代,上学放学,校门口像是开世界名车博览会。工资和成绩挂钩,学生成绩下滑,老师的奖金就泡了汤。终日在学校、饭堂、廉租房跑来跑去,跑着跑着一切都不重要了,很少给母亲打电话,大学同学往来也寡薄。这里的时间,像是被上帝的手指不经意掐断了一截,是比别处短促的。她曾跟住在通州的电气工程师谈过半年,这半年里他们只见过四次。只要想起要在人肉味的地铁里站一个半小时,脊背被冷气打得汗毛竖起,所有相逢时的欢愉就浅淡了。

小潘说:“听说,你住在魏公村?我倒是离你挺近。”

“搬到安河桥了。”她继续盯着他。一定是在哪里见过。他说:“我可以抽烟吗?”

“抽吧,”她说,“我不在意。”他笑了笑。他有对虎牙。虎牙,凤眼。他抽烟的姿势也跟别人不同:他将香烟夹在中指和无名指之间,烟雾从齿间吐出,旋尔被鼻孔倒吸进去,再从鼻孔里喷出。屋内的阳光比客厅闪烈,这让他的脸一半隐在影里,一半闪在明晃的光中,而他的眉眼,也因了这阴阳交错的光亮,平添了丝神秘。

“没见过帅哥吗?”小潘笑着说,“感觉你挺喜欢我。”

她的心咯噔了下,如果没有猜错……

“我喜欢开玩笑,你可千万别介意。我之前的女朋友们,老说我不正经。”

没错,他,就是他……她怔怔地想,现在,坐在她旁侧的男人,就是两年前的圣诞节,遇到的那个男人。她垂下头,颤巍巍地摆弄着南瓜子,好不容易剥开,瓜子仁却落到地上。多么奇葩的事情,她跑了五百里地回家相亲,结果,对方是跟她睡过一晚的男人。更可笑的是,这男人似乎完全忘了她。可她怎能忘了他?他吸烟的动作,他那对俏皮的虎牙,以及他说话的语气。感觉你似乎很喜欢我,那晚躺在如家酒店的床上,他边吸烟边慢吞吞地问她,是不是?不过,千万别喜欢我,我就是个渣男。他这么评价着,同时将手中的香烟甩进水杯。水瞬息染成了黄色,烟头则旋转着沉到杯底。

他跟两年前确实有些变化。那时他留着板寸,现在是蘑菇头;两腮旁蓄的胡子也刮掉了,青色胡茬隐在皮肉,随时在生长的样子;那时他还戴着副黑框眼镜,起夜时眼镜被她不小心蹭到地板上,他迷迷糊糊地安慰她说,没关系,假的,没有镜片……他一点想不起她来了吗?难道自己的变化这么大?她还记得当时问过他,是哪里人。他想了想说安阳人,她说,哦,我们只隔着一条河。他问道什么河?她说,漳河啊。原来你是河北的啊,他打了个哈欠,说,我前女友是廊坊的,公务员,家里开商场的。当时她心里还酸了下,他还没有忘记前任,语气也是炫耀式的,似乎在对她说,哦,你不如她。虽是刚认识的男人,也知道一切都不会有结果,她当时还是有些膈应。也许,真的如他所言,她,确乎是喜欢他的。

“我住在海淀南路,”他在烟雾中似乎又模糊起来,“看来我们缘分不浅,以后可以组团吃宵夜。你去过云川人家没?那里的蒜蓉澳洲生蚝和波士顿龙虾,味道特别正。”

“我以前住苏州街,”她尽量压住自己的语调,以免声音变形,“真是不可思议。”

“这叫有缘千里来相会,”他说,“以前我不信这句话。我对所谓狗屁箴言、谚语、格言都不信。都是文人用来泡妞的。”

他的眉稍挑了挑,将烟屁弹到地上,探脚捻了捻。她闻到了焦油的糊味。有点想不起来,当初是怎么跟他相识的?又如何去开了房?对这个问题她有些懊恼。按常理来讲所有的细节都该记得,原因很简单,那是她的第一次:第一次跟陌生人开房,第一次将自己的身体完完全全地打开,然后,交给一个男人。

4

跟出版社编辑相处的一年中,只上过一次床。更多时候,他们挤在那只辨不清颜色的沙发里接吻。他的手心通常是凉的,攥住她的乳房时,她总是忍不住打个寒噤,蔓延的快感和莫名的焦虑纠缠着她:她一边渴望他的手不要挪开,一辈子都那样紧攥着,一边盼望着抚摸早早结束,好让那种美妙的滋味成为一种回忆。这种矛盾似乎也预示着她与他的关系:她渴望他,她也拒绝着他,然后在拒绝中湿漉漉地等他卷土重来。那次吻着吻着他们上了床。那张床有些窄,她曾暗暗思忖,要是哪天結了婚,一定换张两米乘两米的席梦思,只要躺上去,所有的忧虑便会如露珠般蒸发。

他笨拙地褪掉她的内裤,毛躁地摸她。她喘着气,想帮他把内裤脱掉。他轻掸掉她的手,起了起身,随手甩了开去。内裤被抛到衣架上,在他绵延不绝的亲吻中,她的目光一直注视着那个紫檀色衣架。她不晓得自己是如何了。她的身体随着手的移动如压住又弹开去的弹簧般抖动,开始是急遽的焦灼的,渐渐就平缓,身体里汹涌的潮水在这熄灭的抖动中一点点退却。当他好不容易进入,她大叫了一声。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叫声如此尖利。他嘟囔了句,疼吗?然后就不动了。这样,他们传教士的姿势保持了大约几十秒,她死死抓着他后背的皮肉,宛若一个行将死亡的人,只有牢牢抓住手边物什,才能将死神的步伐逼得迟缓些。他退了出去,他竟退了出去,手指触了触她的嘴唇,说,好饿啊,我们去北新桥的卤煮老店吃炒肝吧。

她没吭声,闭着眼,听窸窸窣窣穿衣服的响动。等她羞涩地睁开眼,他早把衣服穿好,端坐在木椅上,双臂支着大腿,两手交缠,定定地看她。她忙用被单盖上自己的下身,说,你去外边等我。他说,好的,你没事吧?当门响动时,她留意到那条内裤依然挂在衣架上,犹如梵高剩下的那只耳朵。

而这个潘姓男人的耳朵很薄,在阳光照拂下,犹如蜡塑一般。

“你在想什么?”他问,“我的牙齿上有韭菜吗?”

她摇摇头。他明显有些不高兴。她只好说:“你来北京多久了?”

“一年,”他想也没想地说,“正好一年。前些年一直在上海。哎,上海。”

她不晓得他是否在撒谎。她跟他那次是圣诞节,近乎两年了。她突然想起那是怎么回事。没错,她跟出版社编辑分了手。她感觉自己犹如一个被流放到西伯利亚的犯人。那年冬天,接连下了三场大雪,有的男孩开始穿着溜冰鞋来上课。教导处主任把她叫到办公室,跟她说,如果下次月考成绩还是倒数第一,她就要被辞退了。她低头,沉默不语。后来主任说,你也是名校毕业的研究生,我们对你还是充满了期待的……走出教学楼,夜色罩着整座城市。说实话,她没有一点不安。医生曾叮嘱,她的焦虑指数达到了峰值,再这样下去,很容易转为抑郁症,必须保持良好的心态。我怎么会抑郁?她想,我只是想找个人说说话,说什么都行,说从小隔三差五揍她的父亲,说绯闻从没断过的母亲,说她本科时暗恋过的厦门男孩,反正她只需要一个人坐在她身边。打了一圈电话,才发觉那天是圣诞,所有的人,熟人、半生不熟的人、生人,都在跟别人享受美食、泡吧、K歌。他们也邀请她过去,不过她听出了邀请只不过是出于某种克制的礼貌。她笑嘻嘻地对他们说,我没事,就是想你们了,快忙你们的吧!

那晚她去了家烧烤店,点了平时舍不得点的青海老妈羊肉,八十八一份。羊肉跟菜单上的图片没什么区别,可她一点食欲都没有。给我来瓶白牛!她朝服务员喊。等半瓶白酒喝下,胃里才暖和起来。她从来没料到自己酒量还不错,头也没晕,只是有些兴奋。多么难得的兴奋,多少个夜晚,她站在出租屋的阳台上,幻想着以一种优美的姿势跳下,掉在往来的行人身上、行驶的出租车上,或者黑魆魆的灌木丛里。当她摇摇晃晃站起来结账时,才感觉连屋顶都在旋转。她扶着棵银杏树吐了半晌,吐得眼泪都滚了出来。我哭了,她想,妈的,我竟然哭出来了。从小到大她就没哭过。她爸拿掸子抽她不哭,她妈扇她耳光不哭,男孩骑她身上尿尿也不哭。邻里都说,瞧,这小崽不孬,学习好,性子倔,长大肯定有出息。而那个晚上,当液体从眼眶里滚出来时,她满心欢喜地想,我终于会哭了。她想,原来眼泪真的挺咸。

她坐在医院对面的街心花园里。头顶是鹿角般的核桃树的枝丫,没有星斗,不远处的路灯照着她的红色羽绒服。马尾辫上的皮筋不知何时掉了,头发散乱地披在肩上。真冷,她想,北京的冬天为什么这么冷?我为什么不能回家过个暖和点的圣诞节呢?当她叹息着朝旁边看去时,才发觉长条椅上还坐着个人。一个男的。头发短短的,带着副黑框眼镜。他似乎一直在窥视她,当她望着他时,他没有丝毫的不自然。他说,姐们,也被傻逼们灌醉了吧?

他无疑也喝了酒,舌头有点短。我才没喝多,她说,这么美的晚上,我怎么舍得喝多?

要是没喝多,我们继续喝。他晃了晃手中的酒瓶说,还有半瓶呢。

她瞥了他一眼。路灯下的他也眯眼瞅着她。你为什么一个人坐在这里?他问,你不怕遇到坏人?她说,怕个鬼,我就是坏人。他干笑了两声,笑声在凛冽的空气里显得短促而得意。喏,他把酒瓶递给她,喝吧,冬天喝酒,爽就爽在喝嗝屁了,还他妈冰窖那么冷。没错,她嘟囔着说,我不喜欢冬天,又干又冷,空气里都是霾,特别像得了乙肝的病人。他说,我倒是喜欢这里的冬天,穿多少衣服都像裸体走在大街上。说着说着他往她这边凑了凑,问,你喜欢“枪炮与玫瑰”乐队吗?她摇摇头说,我很少听歌,没空。他说,如果没有音乐,活着多无聊!他们在一首歌中唱,操死这纽约的冬天吧,即便没有避孕套。她嘿嘿地傻笑了两声。他问,你冷吗?她说,我不冷,都要热炸了。他又问,你要是不冷,为什么老哆嗦?她没有回答,只是扬起脖颈喝了口白酒,一点都不辣,我喜欢高度酒。是吗?他问,不然我去超市里买瓶?她咳嗽了声说,除了SEVEN ELEVEN,大概都关门了吧。他就不吭声了,她也没有看他,径自又灌了一口酒。

“你平时有什么爱好?”她盯着他问。他仍坐在炕沿上,侧着张脸心不在焉地看着她。光线似乎明亮了些,他的整张脸都浸在栗子味的阳光里。脸很白,没有青春痘留下的疤痕,也没有绒毛,干净得像块抛光过度的玉石。她就是这时恍惚起来的,这个人,真的是那晚的男人吗?夜色笼罩下的男人,神态是疲乏的,烦躁的,一双眼睛黑乎乎,似乎没有眼白。而面前的这个人,说话虽然也油腔滑调,可棕色瞳孔在光的笼罩下有种油彩的粘稠感。也许我认错人了,她想,他们长得确实有点像,可他根本不是他。他,怎么可能是他呢?这么想时,她终于呼了口气。她想,自己的抑郁症可能尚未痊愈,所有的事都往最糟糕里想。也许,回北京了还应该去看心理医生。

“我的爱好不少,就是平时太忙,根本无暇顾及,”他又点了支香烟,“我喜欢打篮球、玩游戏、看美剧、听英文歌。”他依然将香烟夹在左手的中指和无名指之间,烟雾从齿间缓缓吐出,旋尔被鼻孔倒吸进去,仿佛大功率的抽油烟机瞬息就将呛人的油烟吞咽掉,然后,那些淡白色的、散发着烟草味道的雾气从鼻孔里悠闲地、一缕缕地喷出。她不禁皱了皱眉头,这抽烟的动作太像了,那晚在床头,他打开灯,裸露着身子连抽了两支香烟。她蜷缩在他身旁,不敢正眼看他,偶尔从被褥里露出眼睛,忐忑地扫他一眼。后来,她还是被他抽烟的样子迷住了。长这么大,她身边几乎没有抽烟的人。父亲常年哮喘,是连厨房都不踏进一步的,亲戚们也很少有烟民。她从没有想到,一个男人抽烟的动作竟如此优雅:中指压在无名指上,小拇指和无名指成二十度角,当他的嘴叼住香烟时,左手以一种奇怪又陌生的姿势遮住了他的半张脸——只有一双眼睛往上翻剪,似乎凝视着屋顶,想什么凝重的心事。世界上有没有两个抽烟姿势完全一样的男人?不知道,她只知道世界上没有一模一样的桉树树叶,也没有一模一样的雪花。

“有空了带你到我们单位走走,就知道我连上厕所的空隙都没有,”他笑了笑,“还是你们教师安稳,一年四季除了礼拜天,还有漫长的寒假暑假。多好,可以去旅行,”他的眼神里瞧不出羡慕的神色,“在凤凰小住半个月,或者去南欧走一趟。你,喜欢欧洲吗?”

“我很少出门,”她摆弄着手里的一颗南瓜子,“寒假暑假我会办复习班,挣点零花钱。”

“南欧可真不错,”他的脸被烟雾渐渐笼罩住,“我最喜欢意大利,意大利的城市里,最喜欢西西里岛,那里的姑娘太热情了,简直能把你融化,当然,罗马也不错,到处都是几千年的古建筑,没准连厕所也是凯撒时代修建的。”他把烟掐掉:“可我不喜欢那不勒斯,街上到处是小偷和妓女,墙上贴着小广告,地上是烟头,脏兮兮,油腻腻,还不如咱们县城漂亮。”

“是吗,”手里的南瓜子被她剥开,里面的果实饱满而油亮,“我没有出过国,连日本都没有去过。”

“去日本干嘛,看看岛国片就行了。”

“嗯?”她将南瓜子塞进嘴里,用舌头舔着。

“没什么,”他讪讪地说,“我们这是进入自我介绍环节了吗?像那些无聊的相亲节目一样,郑重地戴上面具,开始说谎话吗?”

她挤出丝笑容:“你有喜欢的乐队吗?”

“有啊,”他盯着房间的门。那扇门是绿色的。深绿。从她记事起就是这种顏色,这么多年来,油漆依然那么亮,似乎刚涂抹上去。她记得有一次,小鹿忽然关紧房门,将她推搡在上面,两只手抓弄着她的两只手,然后,咬了咬她的嘴唇。

“我最喜欢的乐队,是老鹰乐队。”他说,“你想听我唱两句吗?”

“不用,”她说,“要是有机会,改天我们去麦乐迪。我每天上班都要经过麦乐迪,可我从来没进去过。”

“中关村附近有家温莎,音效还不错,我们可以去那里唱歌。我手里还有几张酒水优惠券呢。再不用就过期了。”

她看着他,不知道还要问些什么。他,该不是他吧?她小心着问自己。他和他,长得很像,抽烟的姿势也像,说话的腔调也像,可他终归不是他。他,是属于夜晚的,而他,则属于白天。这么安慰自己时,飘在大气层的小陨石终于落地。这只是场中规中矩的相亲,不咸不淡,仿佛是不得不完成的使命,根本不会有任何结果,如此而已。看样子他对自己也没什么感觉。他这样的男人,女人肯定是不缺的。在这个秋天的午后来陌生人的家里,跟一个陌生的女人说些深深浅浅的话,无非也是家里逼的。她有些心酸,朝着屋外喊道,老姨,老姨!

他愣住,似乎不清楚她要干嘛。她也不清楚自己要做什么,只觉得想大声喊那么一嗓子。阿姨和洪婶推门进来,脸上满是欣喜。“听你们聊得很热闹,”阿姨瞅了瞅两个人,说,“你们为什么不吃南瓜子?真是不懂养生。那可是我专门从银泰买的,贵着呢,六块钱一斤。”小潘倒背着手说:“以后再来阿姨家吃。我们聊得差不多了。晚上还有场同学聚会,要回去了。”洪婶瞥了瞥他,又瞥了瞥她,问道:“你们相互留电话了吗?”小潘说:“留了,待会儿我送美兰回家。你们放心。”阿姨和洪婶相视笑了笑,阿姨说:“美兰家住在东城,有点远呢。”小潘说:“我开车来的。”洪婶说:“那你就去送美兰,我跟老姐姐再亲热亲热。”

两个人一前一后出了院子。都没吭声。美兰走到拐角处才说:“我自己回家就行,不用送了。”小潘说:“那怎么行?你要是不忙,我开车带你兜兜风吧。”美兰想了想说:“你不是要去聚会吗?”小潘说:“你傻呀。老在你阿姨家待着,不自在。我们溜达溜达多好。”美兰又想了想说:“你去哪里?”小潘说:“我也没打算。说实话我很久没回家了。都快不认识了。”美兰说:“你不常回家看看父母吗?”小潘说:“看个屌,他们早离了婚。我妈跟我在北京住,我爸跟他小老婆不晓得死哪儿去了。”

美兰上了车,坐在副驾驶上。他斟酌着说:“你……什么时候回北京?”美兰说:“谁知道呢。”他瞄她一眼:“我们去河边坐坐吧,听说有新建的音乐喷泉。”她说:“真的吗?我可没听说。”他咧嘴笑了笑。从侧面看,他跟他简直是一模一样的剪影。

“我挺喜欢你的,”他撒了方向盘,倒了粒口香糖递给她,“我喜欢安静的姑娘。”

两年前的那个晚上,他和她坐在长条椅上,将剩下的半瓶酒喝掉。当他们站起来时,男人踉跄着过来一把搂住她,吻起她的脸颊,然后是耳朵和嘴唇。他嘴唇冰凉,可舌头却比烙铁还热。还从来没有人如此吻过她。她眩晕起来,喝了那么多酒没事,却在这个陌生男人的舌头下站都站不稳了。他身上有种好闻的味道,像是春天时树木的清香。那是香水的味道。我们找个地方接着聊,男人喘息着说,聊一聊,好好聊一聊。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也许她根本没有气力拒绝。他拉着她的手小跑起来,有那么片刻她有些兴奋,只有在电视剧或者电影里,男主人公才会拉着女主人公的手奔跑在大海边或者向日葵地里。他还时不时地低吼一声,似乎在这样寒冷的街头,在跟他们没有丝毫关联的节日,只有这样的吼声与奔跑才真实可靠。

开房没有遇到什么障碍,他无疑是老手,叫她在外面等,十分钟后到酒店一楼的电梯口,他会在那里接她。在漫长的等待中她一度想溜掉,如果没有记错,她叫了一辆滴滴出租。当司机将电话打过来时,她却慌忙着掐掉,然后疯了似地朝酒店跑去。他正在电梯口候着她。他们手拉着手进了电梯,在电梯里他又亲了亲她,她咯咯咯地笑着,浑身的毛孔似乎都在这亲吻中蓬勃张开,同时将空气里所有属于欢乐的痕迹吸纳进去。当房卡滋啦声打开房门,他手指勾住她下巴,压低嗓门不紧不慢地说:

知道吗,我就喜欢你这样安静的姑娘。你简直就是圣诞老人送给我的礼物。

5

他开着车,穿过县城。他们一起穿过那些他们同样认不太清的街衢、店铺、楼厦和行人。本来美兰还想可能会遇到什么熟人,亲戚啊,同学啊,邻居啊,曾经教过她的老师啊,甚至是经常在广场跳舞的母亲,结果,只是让她约略着有些失望。他们将车停在一家渔具店门口,然后踱到了河边。那条河还跟她记忆中的一样,水面宽潋,芦苇丛里不时蹿飞出翠鸟与鹌鹑般大小的野鸭。一些老人在小路上抖着肩膀吹唢呐,唢呐声热烈喜庆。

“小时候,我常常来这里钓鱼,”他们坐在河边的椅子上,他指着不远处的河水说,“没有鱼饵,就从旁边的玉米地里挖些蚯蚓。钓上的鱼有筷子长,”他用手比划了下,“用酱煎着吃,特别下饭。”她说:“我很少来这里。写完作业要洗衣服,要做饭,要给我爸煎中药。”他好奇地看着她:“你妈呢?”她沉吟了片刻说:“我妈去打麻将了。要不,就到职工俱乐部的舞厅跳舞。”

他“嗯”了声说:“我一点都不喜欢这儿。”

她说:“我也是。”

她知道他肯定在望着自己,她感觉到他朝自己这边挪了挪,“我老想不明白,为什么厌恶这个地方?为什么宁愿饿死在外面也不回来?后来想通了,不是厌恶,而是念想太多。当它太满太涨,快要溢出来,就会把我淹死。”

他许久没有声息。她歪头看他,他眼里竟有些泪水。

她轻声问:“你没事吧?”“没事,”他犹豫着攥住她的手,“我爸以前常带我到这里游泳。”“哦,”她没有觉得突兀,“可我也不喜欢北京。一点不喜欢。它太大,太老,面目慈祥,却满手血腥。坐地铁时,我都在想,自己在一头老怪兽的肠子里穿行。它把我们吞掉,吞掉我们的骨头跟肉,吞掉我们的魂儿,我们却丝毫没有察觉。”

“也许,我们很享受被它用爪子撕扯,被它用獠牙咀嚼,”他说,“反正,也觉不出疼。”

他的手和她想象中的差不多,白皙纤细,宛若钢琴家的手。手有些凉,她知道有些人的手,无论是夏天还是冬天都是凉的。“不过,你说的还是没错,”他可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将手缩了回去,“前天,我坐地铁回家。最后一班,一個人都没有。电梯很长,那可能是北京地铁站里最长的一截滚梯。我回头张望,空荡荡地,风吹着,我像是望着地狱的入口。我二叔,那年读大三,就死在了地铁口。不过,”他的声音旋尔欢快起来,像是小孩子述说有趣的玩具或食品,“北京其实也美,尤其春天,花儿都开了。我喜欢晚上沿着元大都遗址的人工河散步。紫丁香的味道香得能把人熏倒。”

“我都不知道你说的遗址在哪儿,”她有些遗憾似地说,“我有空了,就绕着操场跑步,老师和学生都睡着了,那么安静。”她忽然打住了。医生曾经告诫她,除了药物治疗,治疗抑郁最好的的办法就是跑步,疯狂地跑,直到汗水将衣服洇透,直到汗水将鞋子打透,直到窒息感让她无暇再去想任何事情,然后,然后冲个热水澡。她怀疑那个医生在信口开河,医生看上去比自己大不了几岁,镜片后的眼神时常有些游移,说实话,他比自己看上去更像是位抑郁症患者。如果跑步能治疗抑郁,为何每年都有那么多新闻记者、公益律师、腐败官员、富士康工人,毅然地从楼上跳下来?难道他们从没有在夜晚跑过步吗?

“有点凉,”他盯着她说,“我们不如换个地方吧?”

“去哪里呢?”他的手又抓住了她的手,他的动作果断中有些让她意外的放肆,食指在她的手背上蹭了蹭,仿佛春天的昆虫爬过手背。以前,那个出版社编辑也喜欢这样摸她的手。只不过他的手指比他的要粗,手肚上的螺大一号。

“去哪里呢,”她说,“电影院……县城有电影院了吗?”

“你跟我走好了。”他一把将她从椅子上拽起来,“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她跟他上了车。他开得很慢。秋天的白天很短,竟有些傍晚的样子了。路上行人很多,都是刚下班的人。他们有的骑着电动车,有的骑着自行车,在狭窄的街道上横冲直撞,每个人都想早早回家。她在人群中看到了阿姨。车驶过阿姨那辆“牛蛙”牌三轮电动车时,她的嘴巴张了张,马上又合拢。阿姨要去哪里呢?她那么瘦,就像是具木乃伊骑在一辆古怪的坐骑上。据母亲说,她现在日思夜想要购买一台治疗百病的机器,叫“勇士”牌磁疗床。两万块钱呢!母亲边化妆边撇着嘴说,我看她到最后,连买骨灰盒的钱也要折腾进去!

“到了,”他说,“小的时候,觉得县城大。现在,觉得县城就像只麻雀。”

这是一家酒店。她听说过名字。该是县城里最昂贵的酒店了。据说县里有头有脸的人家,孩子们结婚时,都会在这里举行婚宴。她愣了愣,随即顺从地跟他下了车。当锁车门的响声,她的心才抽搐了下。到这里干什么?到这里能干什么?她的脚步停驻了下,可马上被他拽着朝大堂走去。他跟前台说要间普通大床房。前台的单眼皮姑娘,连头也没抬地说,只有商务大床了,比普通的贵九十八元。他想也没想地说,无所谓。将身份证递给她。单眼皮姑娘说,她的呢。他说,她不住这里的。单眼皮姑娘说,访客也要登记身份证。他皱着眉头说,怎么这样啰嗦。姑娘说,该开会了,不但要登记号码,还要拍摄视频照片,上面这样要求的,我们也没办法。他依然皱着眉头说,那你快点好吗?你们的服务态度,一直都这么差劲吗?这样的狗屁酒店,怎么评的五星!

她拽了拽他的衣角。她不明白他为何如此大的火气,她也不明白,他为何带她到这里。自己是那种看上去随便的女人吗?他是不是每次相亲,都会带着姑娘来开房?她沉着脸,尾随着他进了电梯。电梯里很暗,他攥着她的手,一刻也没有松开。走出电梯时,他转身抱住了她,她小小地挣了下。他说,我真的喜欢你,要是你不愿意,我们就各自回家吧。她没有吭声。她委实不晓得说什么。既然如此,只能跟他进了房间。他没有插卡取电,而是先脱了鞋,然后脱了袜子。她哆哆嗦嗦地看着他继续脱掉了咖啡色裤子,又将连帽衫甩到沙发上。

“你咋了?快来啊?”他的声音很温柔,也有些苛责的意味。她没动,他跳下床,抱紧她,咬住了她的耳垂,我知道你喜欢我,他说,还从来没有一个姑娘这样从头到尾地盯着我看过,他笑了笑:“我说的没错吧?”她轻轻地嗯了声。他的舌头太灵活了,犹如断了尾巴的壁虎在她的口腔里来回挣扎。她本来还在想他到底是不是那晚的男人,可这样的念头很快被他温暖的舌苔和灵动的双手淹没。此刻,抱住这个男人,抱住这个饥渴的男人,抱着这个饥渴的男人的身体,比什么都重要。

她被他褪掉了毛衣胸罩,又被他扯下了裙子内裤,当他将她扑倒在宽大的双人床时,她推开他,坐起来,呆呆地望着房门。

“放心,我锁好了,”他的声音有些谄媚,也许,欲望将他本来的腔调和语速也改变了。

他耐心地吻咬着她的乳头和肚脐,仿佛一名不知疲倦、技艺娴熟的老工匠。她只是睁着眼,摸着他的头发。当他头颅下移,亲吻起她的私处时,她忍不住呻吟了两声。他喘息着说:“我喜欢这种味道。”他猛地从下面蹿上来,双臂杵床,胸腹贴着她的乳房,凝望着她的眼。她眼睛小,她一直在考虑是否要去割双眼皮。“你跟我以前的一位女朋友特别像。小眼,小嘴巴,小乳头。身体也小小的。说实话,跟她做爱很有罪恶感。像在干一个小女孩。”她羞怯地闭上双眼,又用胳膊遮住。“那年圣诞,我们在街心花园的椅子上喝酒,”他喘息着说,“她酒量可真不错,把我灌醉了。我们去开房,搞了三次,我都被她吸干了。她平时,也像你这样羞涩。”

她想呕吐。他曾经说自己是个渣男。他的舌头舔舐着她的小腿,然后寸寸下滑,猛地咬住了她的脚趾。不,她小声嘀咕了句,可他并不在乎,舌尖继续在脚趾缝隙里舔来舔去。当她感觉到他终于忍不住进入时,叫了一声,套儿。他回应的只是更加粗重的喘息声。他似乎把她当成了一个充气娃娃,他的动作没有什么创新却面面俱到:从正面进入,从背面进入,从中间进入;站着做,跪着做,蜷着做,躺着做;把她压在地毯上,把她按捺在墙上,把她摁倒在沙发上,把她推坐在马桶盖上,他甚至脊背对着她,将那根东西从双腿间倒推过去,再硬生生反插了进来。她一直小声地呜咽,一直在小声地呜咽。他不停地嘟囔着,烫啊,好烫啊,我就喜欢这么热的。他的汗水滴答在她的脖颈上,滴答在她的乳头上,滴答在她的耻骨上,滴答在她的瞳孔上。他们好像正在以一种古怪的方式接近死亡。当他大叫一声拔出来,将体液射在墙上时,她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她勉强睁开眼,看着粘稠的液体顺着发黄的壁纸一点点下淌。“爽死了,你真棒。”他用床单擦了擦下身,俯身去吻她。她的嘴唇紧闭着,却也被他执拗地撬开。她感觉到在接吻的过程中,他下面又竖了起来。这个跟他在床上厮混的男人,无疑就是两年前的圣诞夜,跟她做了整个夜晚的男人。他已经彻底忘记了她,尽管当他看到床单上的血迹时,曾惊讶地大叫一声,随即将她抱得更紧。抱得再紧有什么用,翌日醒来,男人早已离开。她躺在床上,看着地板上的纸巾和避孕套,像做了一场春梦。只有当下身的撕痛浮升而起,她才回溯了整个夜晚。男人跟她做了几次?记不清了,她只记得每次他都忙不迭地抽离而出,扯掉套子,将乳白色的汁液射到墙上,就像狗总是忍不住把尿撒在电线杆上。她神情恍惚地看着他的臀部在涌射的过程中小幅度地抖动。她想,男人还是穿衣服好看些。

“我累了,睡会儿,”他从身后搂着她,掌心覆盖着她的肚脐。“我很久没做了,”他说,“我连抽支烟的劲儿都没了。”

她摸着他的手背,柔声道:“想睡就睡吧。睡醒了,我们吃火锅。”

“我晚上还有场同学聚会。”

她将他的手挪开。他也没有再抱她。他也许真的累了,很快,就听到了细碎的鼾声。她叹息了声,蹑手蹑脚地坐起来,套上内衣,打开夜灯,垂望着身边的人。他在柔和的灯光下仍玉石般光滑,他的脸本来有些宽,这样看上去竟有些接近梯形。他的胡子,似乎比下午见面时要长了些。一切都在生长,一切都在衰亡,一切都在死神的爱抚中周而復始,她想起英国一位擅长写十四行诗的人,曾经在一首情诗中如此感叹。她向来不喜欢诗歌,可这句话却记得如此牢固。她用手指蹭着他爆皮的嘴唇,他没有动,她就小心翼翼地蠕蹭着他的牙齿。她还想看看他的舌头到底是如何一条舌头,可他翻了个身,嘴里叨咕句什么,鼾声就又浮起来了。

她的舌尖可能被他咬破了,嘴里有丝老甘蔗的甜,想去洗漱间刷刷牙,又懒得动,只好望着窗外,看那次第亮起的万家灯火,在夜幕的掩映中犹如萤火虫的坟冢,恍惚着连成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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