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民商法树立系统调整观念的必要性
2018-04-22杨宇帆
杨宇帆
摘要:民商法的发展进程中,我们要看到其不断健全完善,作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交往当中需要重视的问题。现代民商法还有很大的扩展空间,因此在具体实施当中,我们要严格按照实际情况不断的调整,促使民商法长久进步发展,也是当今社会中一种发展必然趋势,因此,文中分析了现代民商法的含义,介绍了现代民商法树立系统调整观念的必要性,进一步分析了民商法系统调整观念的表现,以期能够为有关人士的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现代;民商法;系统调整观念;树立;必要性
社会与经济看似不具有关联性,但是在实际中,其是以民商法为纽带的,只有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才能令经济在社会中获得长远的发展。因此,民商法作为有效的调节剂,在社会中具有无法替代的作用。一旦在经济交往中出现矛盾,民商法的主导作用就会体现出来。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民商法受到限制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从而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我们应该不断调整民商法的观念,促进其进一步完善。
一、现代民商法的含义
我国颁布的《婚姻法》《公司法》《物权法》等等,都是直接隶属于民商法。民商法,从字面上来理解,就是由民法和商法共同构成的。何为民法?民法主要是指对社会中具有平等身份的公民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存在的一系列财产和人身关系的总称,他们之间存在的关系是受到法律规范和约束的。何为商法?商法主要是针对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对于商人及其商业活动所进行的一系列调整措施和策略分析,与民法相同,也是受到法律约束的。从一定意义上来讲,通常人们认为商法也属于民法,是民法的一种特别法和延伸法。但是他们俩还是有区别的,第一,他们约束规范的对象不同:民法主要是对民事主体,对于人身的行为的方方面面进行规范;商法是对商品交易、流通等行为进行法律规范。第二,他们存在的目的不同:民法要求的是公平;商法则要求的是诚信,比如《合同法》。
二、现代民商法树立系统调整观念的必要性
(一)系统调整观念
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进步发展进程中,会产生大量较为复杂的经济纠纷、社会关系,我国目前所制定的民商法利用观察了解国外较为先进的民商法管理理念,依靠了经济学当中系统调节的理论,综合具体实践,初步将系统调整的观念确立。系统调整的理论认为,通过对社会市场经济系统化的调整管理,大大降低了经济纠纷,有效缓和了社会矛盾,有效维护了社会市场经济的稳定进步发展。可是正因为经验不足,现代民商法系统调整理念还处在萌芽的阶段,未上升到一半的原则。
(二)民商法树立系统调整观念的必要性
针对现代民商法来讲,与传统民商法间存在一定的区别,传统的民商法当中只能处理经济纠纷当中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的事件,未对经济与社会间的关系等明确阐述。因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要坚持从现代民商法的角度出发,将完善创新工作做好,从而满足经济的发展需要,推动社会和谐进步发展,同时也能够对未来产生的问题实现科学的解决处理。其次,看出民商法存在局限性的因素也比较多,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传统民商法在转变现代民商法时,通常是从私转公造成。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处理经济问题时,司法已经无法满足现阶段的社会发展需求了,甚至还存在较为落后的现象,因此为了将这个问题解决好,就需要正确的将社会与经济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调节经济法的过程中,也要从一定角度上出发,及时将人们对民商法的认识进行转变,从而确保应用上的广泛性。可以说,在现今的民商法的前提上树立起系统理念,不但可以充分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而且也可以展示出时代进步的特征。
三、民商法调整观念的表现
(一)物权法
现代的民商法当中的物权法与传统民商法当中的物权法有了非常大的进展,现代的民商法对物权有了非常明确的保护方式,对有关条例规定作出明确的指示,可以防止概念模糊亦或者其他不确定性带来的矛盾。目前有法律明确规定,当物权受到侵害,物权的所有者有权利申请避免损害。主体能够在受到损害之前将有关的损害扼杀掉,防止产生一系列不必要的损害。
(二)民法
民法在对经济关系调整的建立了相关机制,民法对民事行为能力做了统一的介绍,限制民事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经济关系中,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排除,是各个主体之间凸显的安全民法在相关规定中,对诉讼期间、时效,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提前有所防范与此同时,诚信也应用到民法之中,经济和民事的规范离不开诚信,需要其进行合理的处理,成功的将传统民法转变为现代民法。
(三)侵权责任法
与传统的民商法进行比较,现代的民商法当中的侵权责任法也同样获得了良好的改善。侵权责任法的最终目的是防止权力受到侵犯,与此同时,消除承担责任的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危险,保护各权益主体的权益是符合国家法律的,全方位的了解侵权责任,防止责任被侵犯。民商法在立法工作当中增强了树立系统的观念。
总之,能够清楚的了解到,民商法的发展不但能够满足时代的需要,而且也是现代社会当中的必然。所以,要在民商法不断的完善与健全的流程中,从国家对应的标准上出发,依靠树立系统观念的方法来做好调整的工作,实现胡亮促进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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