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流失对农村供给侧改革的影响及对策
2018-04-18李向荣朱少英
李向荣 朱少英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 农村产业 供给侧改革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识码】A
2017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了要加强农村人力资源的深度开发、进一步优化现有的农业从业者结构。据国家统计局官网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农村外出务工人数累计达1.69亿人,较2015年增加了0.30%。而2017年前3季度我国农村外出务工人数累计达1.79亿人,同比增幅为1.80%。劳动力的持续流失已经成为当前正处在发展调整期的农村社会的又一常态。
尽管自2008年全球金融风暴以来,东南沿海的一些外向型企业因出口困难而倒闭,农民工出现返乡现象,使得农村劳动力流失的速度有所放缓,但还不足以扭转流失的总势头。尤其18-35岁的青壮劳动力大量外出、留居城镇,已经引发了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明显下降。大专、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人才难以留居本地,明显拖慢了农村社会的现代化、智能化转型进程。这让农村很多产业的科技水平、文化含量难以提升,使农村发展遭遇了后期乏力的困境。同时,由于连带的资金流出,严重削弱了本地市场的消费能力,从而让农村产业供给侧改革的推进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与考验。因此,必须正视劳动力资源不断外流这一现状,及时通过政策扶持来引导农村居民与回乡人员在本地就业、创业,逐步调整、优化当前农村的产业结构,进一步缩小城乡两地的发展差距,确保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实现农村对于城市市场的对接,促进城乡之间的互利协同发展,多策并举,确保农村产业供给侧改革稳步推进。
农业供给侧改革面临农村劳动力流失的严峻挑战
第一,青壮劳动力资源不断外流,职业农民锐减导致农村土地资源开发乏力。自2014年以来,随着我国进入经济新常态发展阶段,改变偏重需求侧的调控思路,着重从供给侧对我国经济加以调控,逐步改变我国产业粗放低效的状况,提质增效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战略。农业领域的供给侧改革也提上日程。尽管我国制定、推行了多项改革措施,针对农村经济振兴也单独制定了专项政策,然而,由于农村社会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短期内又受到产能严重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消费力减弱等影响,农村的采矿、交通运输、初级制造、农产品初级加工等行业陷入困境,不少农村地区的经济活力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在这一背景之下,自然也驱动大量青壮劳动力,再度集体涌向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而青壮劳动力的流失,则让大量待开发的农村土地遭到闲置甚至荒废,并因为只能吸引外来劳动力从事劳动密集型工作,而明显刺激了本地雇佣劳动力成本的上涨,导致不少企业转而放弃、延缓对农村土地的集中开发。
第二,高学历人才留乡意愿不高,农村很多产业、产品的科技水平、文化含量难以提升。近年以来,我国多次通过制度引导、政策扶持以及吸引第三方机构参与等形式,鼓励大专、本科、硕士等高学历人员留居农村,从事相应的科研技术推广以及生产指导、培训新型农民等工作,为农村经济振兴提供充分的人才保障。然而出于获取更高薪资、更大发展空间等方面的考量,不少高学历人才选择离开农村,重新返回城市寻找就业与创业机会。本来,当前我国农村社会整体科学文化水平仍相对较低,高学历人才的流失则无疑又让新的发展理念、经营管理方式以及先进技术等,难以在农村地区进一步应用与普及,必然影响农村的产业转型和升级。
第三,城乡人口双向流动推进缓慢,市场恶性竞争严重。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的加快,极大改善了农村,尤其是城乡过渡带基础设施建设面貌,提供了更多就业岗位与创业机遇,但同时也让相当一部分农村居民,特别是青壮年群体,片面认为仍处在开发阶段的农村缺乏发展潜力,而宁愿长期留居城镇、城乡过渡带固守现有的工作,也不愿前往农村去寻找前景更佳的就业与创业途径,致使人力资源闲置、浪费,制约了城乡人口双向流动的进程。而为了抢占日渐崛起的农村市场,不少企业则倾向于采取快投资、快生产、快投放的运作模式,忽视了农产品的质量监测、提升,不仅导致质量问题频发,而且也引发了削价、倾销等恶性竞争,导致乡镇企业的存活率不断下降,整体发展环境愈发艰难。
劳动力流失条件下农村产业供给侧改革的推进对策
其一,加快农村宅基地资产活化、货币化,逐步推广市场化的经营制度。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参照最新土地政策的基础之上,可根据农村不同地区的发展实际,逐渐将农户宅基地的产权回归农户,鼓励农民依法、大胆地利用宅基地产权进行盈利性经营,使农村宅基地、土地可抵押、出让,成为农民可变现的活化资产。通过深入宣传、集中学习以及民主商讨等形式,吸引青壮年劳动力主动留居本地,依法利用宅基地从事房屋租赁、个体经营乃至期房运作等。同时,应由政府提供相应的政策指导,确保农村居民能够科学、有效地进行土地价值的评估,形成规范化、高效率、可持续的市场生态。
其二,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比例,引入动态价格机制、引导市场良性发展。应当进一步加强对于绿色农产品的推广力度,指导农村居民进行农业生产模式的升级,通过合理的优惠政策吸引其进行绿色、特色農产品的规模化与品牌化经营,不断提高农产品的综合品质与溢价能力。及时对接当前主流的市场化动态价格管理机制,杜绝出现价格垄断,引导农村居民充分利用电商平台拓宽产品营销渠道,采取差异化、区分性竞争,确保产品价格在线上、线下的整体均衡,并跟进配套的监测、反馈以及管理机制,构建规范、互利的市场环境。
其三,促进城乡双向流动、盘活闲置土地资源,逐步缩小城乡差距。要充分推动城镇、农村两地优势资源的共享利用,发挥各自在资金、人才、技术、租金、生产与经营成本上的优势,大力鼓励城镇中小型企业开发乡村荒地、废弃宅基地等闲置资源。因地制宜地发展以农村特色旅游、观光、餐饮、娱乐等为主题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本地劳动力有效择业、就业。指导农村本地劳动力参与相关的商业经营活动、集中发展个体经营,不断挖掘潜在机遇、逐步提高整体收入,增加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归属感以及奋斗感,促使其融入城乡协同发展、寻求互利合作与共同致富。
其四,充分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吸引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城乡相关主管部门应当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各部委的指导文件为核心参照,依法、有序地对上级政策进行贯彻与执行。完善现有的政策宣传、推广机制,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合理的信息推送、问题解答以及反馈指导等服务,吸引这一群体逐渐回流农村。加大各类专项政策的优惠、扶持力度,通过适度减免税收、提供中小额无息贷款以及开辟创业审批快速通道等途径,号召城归返乡人员积极参与本地创业,并带动本地民众共同参与,形成互帮互助、共赢发展的良性格局。
【参考文献】
①袁文杰:《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的劳动力流动与产业转移的问题研究——基于文献研究的视角》,《财讯》,2017年第2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