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共政策更有民生温度
2018-04-18张倩
张倩
【关键词】民生问题 公共政策 公共性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居民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生活条件也得到了巨大改善。然而,在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住房、养老等民生难题也逐渐显露出来。因此,公共政策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手段,需要得到高度重视。
公共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亟待提升的方面
民生改善是当前工作的重点,老百姓能不能获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是判断一个公共政策好坏的基本“标尺”;而能否给广大民众带来“获得感”,一要看能否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二要看是否真正让民众过上了心中想要的好日子,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三要看是否是短期行为,能长远地为民众谋利。要改善民生,优化政策,我们需要先认识到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过程中有待提升及加强的方面。
公共政策的实施保障有待加强。公共政策的科学制定以及严格实施需要很多部门的通力合作,要想实现良好的效果,需要强大的制度支持和机制保障,需要政府在履行公共职责时对工作职责进行清晰的、明确的划分,减少和规避因职责划分不清导致的缺位问题,更要注意避免减少公共产品以及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现象。对于公共政策的实施保障,需要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在各方面打破各部门的条框及壁垒,真正形成联动机制。
公共政策的民众参与有待提高。一个公共政策,从研究拟定到出台实行,各个环节都应广泛的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既要立足当下,又要放眼远望,确保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个别地方政府出台政策的时候,还存在长官意志,对于公众参与存在畏难心理,走形式、走过场的行为难免让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中梗阻”。而从公众的角度来说,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机会少,渠道不畅,较易导致积极性缺乏。在个别地方公共政策的制定中,也存在事先方案不透明、征求意见时间很短等情况,这使得政府与民众之间未能形成良性互动。
公共政策的调节能力有待提升。公共政策的提出,是政府为了弥补市场经济的客观调节做出的相应手段。面临因市场经济主导而产生的收入落差大、贫富差距明显等问题,公共政策就需要考虑民生状态,积极主动地发挥分配作用,良好地促进公共资源和产品以及服务的合理应用,有效地改善贫富差距过大的现象。但在实际生活中,经济增长产生的丰富成果并不一定惠及所有人,甚至存在部分经济成果被个别社会阶层与个别利益团体所掌握的现象,这就需要加大公共政策的调节能力,加强对社会民生的改善作用。因为,如果公共政策长期缺位,无法实现改善民生的作用,其在人民心中的公信力也会大大减弱,对社会的长期发展将非常不利。
制定公共政策要更加兼顾公平与效率,强化公共政策的法治化
良好的、科学的、合理的公共政策的目的,是通过政策的实施更好地维护公共秩序、创建良好的公共环境、为人们创造和提供更好的社会生活。要实现这样的目的,公共政策的提出需要更加注重和兼顾效率与公平。一方面,公共政策要重视效率。坚持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理念,推进经济的高速发展,为实现公平正义提供相应的物质基础。公共政策效率的高低水平,也能反映政府对社会的各项事业的管理水平。公共政策如果长期处于低效率的局面,对社会资源也是一种浪费,甚至最终影响社会秩序的健康发展,易加剧社会公平的缺失。另一方面,要在公共政策中贯彻公平理念。提高公共政策的效率,并不代表就改善了社会民生,创建了良好的社会秩序。因此,要以公平为导向赢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将高效率产生的成果进行公平的分配,实现对社会民生的保障和维护。
公共政策的提出主体是政府,要对制度进行规范和约束,就需要法治。强化公共政策的法治化就是要从公共政策的提出开始,对公共政策相关程序和制度的建立、执行进行法律的规范和约束,减少政府行为的随意性。重视法治在公共政策提出、制定以及执行中的重要地位,同时,要对公共权力的使用和实施进行监督。公共政策法治化的关键与核心就是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以及执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公共政策的行为主体需要以法律来行事,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对于在履行公共政策时产生的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完善。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对整个社会都将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必须加强对责任划分和责任的追究。当公共政策的制定以及执行对社会公众产生了一定的公共性危害時,需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如果有人在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因其所进行的偏差行为产生了不良后果,必须对其进行追责,加强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坚持严格的有责必究机制,真正发挥责任追究机制的重要作用。责任追究机制,能够强化公共政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加强执行公共政策的认真程度和严谨程度,从而确保公共政策目标的顺利实现。
制定公共政策要加强公众参与的制度化,增强公共政策的公开化、透明化、共享化
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和支持。对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公民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完善及健全的监督制度让公民的监督权利行使有理有据、有法可依。与此同时,要在充分尊重公民权利的基础之上,明确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身份和角色,提高参与的稳定性和积极性。合理界定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保证公民参与权利和政策制定效率间的有机平衡。健全决策回应和公示制度,以利于在公权力部门与公民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同时,必须强化对公民的素质教育,增强和培养公民的民主意识和公民精神,在思想上提升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意识和能力。
公共政策是为公共服务的政策,促进公共政策更加公正的有效措施,就是要加强公共政策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和共享化。首先,要将公共政策的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不断完善和健全,需要将信息全面的、及时的进行公开。其次,要加强信息反馈制度的完善,在政府公共政策的决策者与社会公众之间创建一种良性的互动机制,让公共政策的决策者能及时了解普通民众的声音和需求,并针对这些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共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再次,改变以往单一的沟通渠道,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公共政策的信息的交流互通。过去大家最多的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共政策信息的沟通交流,现在还可以通过新兴媒体来获取信息。例如,可以通过直播旁听会议或网上询问等方式,提高公共政策信息交流的效率。另外,还要加强公共政策信息公开的相关立法工作,用法治化的制度进行规范和保障。
民众意愿与公共政策同频共振,能够有效化解矛盾,达成共识。党的十九大召开,越来越多富民、强民、惠民政策的落地,让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就业等各种民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在这样的关键时期,更应把准政策关、执行关,让人民群众收获实实在在的幸福感。
【参考文献】
①杨明、赵凌、杨飞华、杨波:《论公共性民生教育问题及其解决:公共政策的视角》,《教育发展研究》,2016年第19期。
②王昭璇:《民生政策制定中政府、公众、新媒体互动关系研究》,《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