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缺场的“情感调子”*
——怀特海哲学中情感的价值与功能
2018-04-14张秀华
张秀华
内容提要 像海德格尔关注历史性“此在(Desein)”的“现身情态”“基本情调”与“开端性思想”的关系那样,怀特海的机体哲学不仅让情感出场,而且在泛主体论、泛经验论下,转换主客体思维方式到主体间性的解释原则,把“情感调子(affective tone)”贯穿其宇宙本体论建构、认识论批判以及价值论和伦理学的探讨,即(1)存在论上情感从未缺场,表现在离不开情感主体形式的现实实在(actual entities)之摄入活动;(2)认识论上情感因素的在场,揭示出表象直接性感知拥有因果效验的深层情感基础;(3)价值论上情感的不容忽视,确认携情感的现实实在对自身、他者及宇宙有价值,非人类的存在也应被视为价值主体;(4)伦理学上情感的凸显,正是对他者关爱与尊重的情感,让人和宇宙万物都成为伦理主体,进而为环境伦理学奠基。因此,今天重新探究怀特海哲学的情感之维,对拯救现代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无裨益。
当代哲学特别是人本主义思潮的哲学,用非理性对抗理性的霸权,使情感在哲学中的地位得以凸显。在存在主义对焦虑的讨论中,海德格尔把“现身情态”作为历史性“此在(Dasein)”在世结构分析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晚期,他格外强调“开端性思想(inceptive thinking)”的“基本情调(the grounding attunement or the basic disposition)”,甚至把“惊奇”和“抑制”与哲学开端相对应。①而在科学主义思潮中,怀特海是最早把情感放到重要哲学地位的当代思想家。他在过程实在论下坚持泛主体论、泛经验论的有机论、整体论,其哲学旨在描述和回答宇宙如何通过经验主体的肯定性摄入和否定性摄入活动而完成不同等级实存和宇宙的合生,并在具有爱和诗人气质的自然主义有神论的上帝引导下而走向真、平和、善、美的文明秩序。所以,在他的哲学中,情感具有重要的价值和地位,这不仅体现在他的存在论中经验主体的摄入活动总是离不开具有情感的主体性形式,体现在其认识论中的认识主体的经验感受——因果效验被看成是感觉直接性认识的基础,而且体现在不同于传统的主客体思维方式而进入到主体间性地理解万事万物,从而把万物当作有情、有自身感受能力的价值主体和伦理主体,成为大地伦理学和环境伦理学的哲学根基。
存在论上情感从未缺场:离不开情感主体形式的现实实在之摄入活动
怀特海从过程论和生成论出发,认为宇宙中的一切实存都处于生成、变化的过程中,过程即实在。特别是在有神论的自然主义立场下,其有机的宇宙观认为,即使是上帝也不例外地处于与世界的交往过程中,并像诗人一样陪伴经验主体的成长。因而,他把时空中的基本实在类比成“原子”,叫做“现实事态(actual occasion)”或“现实实在(actual entity)”,并将其视为“经验主体(empirical subject)”。经验主体以其拥有情感强度的主体形式(subjective forms)进行感受(feelings)或摄入(prehensions),即通过物质性感受摄入环境中的物质资料,通过精神性感受或概念摄入永恒客体完成自我感受、自我选择、自我创造、自我生成与自我实现,并最终获得自我满足的情感。显然,这一过程不仅从有情感的主体形式出发,主导着经验主体的自我感受、摄入和生成活动,而且以自我满足的情感作为结局和终极目的,进而以主体性消亡的方式完成从主体向客体的转换,被称为“超体”(superject)。经验主体自我实现、自我满足所达到的个体化、个性化的独一无二的新颖性创造也最终被保留在“万有在神论”(panentheism)的上帝那里,构成上帝对世界的物质性感受而获得继生性的质之组成部分。
在《过程与实在》中,怀特海把上帝看成是一种现实实在(actual entity),进而用“原初性的质(primordial nature)”和“后继性的质(consequent nature)”对其描述。不同于继生性的质,原初性的质是基于上帝这种现实实在的主体性形式——追求新生的情感和友爱对永恒客体(eternal objects)所进行的概念性摄入,从而使永恒客体有了秩序并为进入时空中的现实事态的合生(concrescence)(主要是概念摄入)做好了准备。用他自己的话说:根据相关性原理,只能有一种非派生的实在,它不受对其现实世界的各种摄入的制约。这种创造性的原初的超体(superject),在其满足的统一体中,获得对所有永恒客体全部的概念性评价。这是对创造性秩序所依赖的永恒客体的共在所进行的终极性、根本性的调解。它是对表现为喜欢和厌恶形式的全部欲望进行的概念性调解,并构成了关联性的意义。它作为现实的有效事实的地位是通过把它命名为上帝原初性的质而得到确认的。②
怀特海把他的存在论原理直接表述为:“所有实在的共在都是现实性的形式构成的共在。”③就是说,任何现实实在的合生都离不开永恒客体的进入。因为,他在讨论说明性范畴时对现实事态的生成明确给出三个因素:(1)进行摄入的“主体(subject)”,即以这种摄入作为具体要素的现实实在(或现实事态);(2)被摄入的“材料(datum)”(包括来自环境或现实世界的客观资料和来自潜在的永恒客体);(3)主体形式(subjective form),即这个主体是如何摄入那些材料的。④这里所说的主体形式不是别的,恰恰是包括“情感、评价、目的、喜欢、厌恶、意识等”⑤;这里所说的“材料”既包括物质性摄入的客观资料,也包括概念性摄入的永恒客体,而永恒客体是已经被上帝因其主体形式——爱的情感及其强度而完成的概念性摄入的结果——秩序化了,并以其不同等级和相应的方式进入现实事态的摄入活动,参与作为经验主体的现实事态的生成。
由于一切受造物、时空中的存在物都是其现实事态的“生成”,这是怀特海的“过程原理”所决定的。同时,任何现实事态不仅通过摄入活动自我生成,而且还参与其他现实事态和宇宙整体的合生。所以,伴随着上帝的概念性摄入和物质性摄入活动与实践,宇宙及其万物构成的不同层级的经验主体,因其爱、恨的情感等主体形式而进行感受或摄入的合生,并追求着创造新颖性、自我实现而走向自我满足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宇宙历经冒险却必然走向平和、真、善、美的文明秩序,因为有上帝及其爱的存在。
正是如此,我们可以下一个强判断,怀特海过程实在论的存在论,根本说来是有机论的宇宙本体论,是有神论的新宇宙形而上学或爱的形而上学,爱的情感在实在的生成过程中从未缺场,成为一个不可缺的宇宙之解释的要素。由于让上帝参与了宇宙的合生,每一现实实在都有物质性和精神性的摄入活动,而主动接纳永恒客体的进入,去追求自我实现的完满体验,从有限进入无限,虽死如生。这样情感成为怀特海过程哲学的关键因素,怀特海在存在论的意义上说明了宇宙及其万物都有情感,并试图对人类何以主动接受拥有爱的情感的上帝而产生的宗教情感给予哲学的阐发。怀特海认为哲学必须关照人类的宗教情感,但他并非要创立过程神学,他的学生哈茨霍恩从怀特海关照宗教情感和宗教现象的过程哲学那里发展出过程神学,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怀特海哲学的传播。
认识论上情感因素的在场:拥有“因果效验”情感基础的表象直接性感知
怀特海不仅在存在论上确立了情感的地位与不可或缺的功能,而且在认识论上也让情感因素出场。
针对传统实体论形而上学的认识论局限,即凭借主客二元论的思维方式,而强调认识活动中主体对客体感知的优先性和优越性,并把这种感知与人体的感觉器官直接关联起来。他将这种学说概括为:一是所有的知觉都要通过身体感觉器官的媒介,以及构成触觉、痛觉和其他身体感觉的延伸组织;二是只要直接当下在场,所有知觉的对象就是感觉对象,他们以一定方式联系着;三是我们关于社会性世界的经验是一种解释性反应,完全衍生自一种知觉;四是我们的情感及目的的经验是一种反射性反应,衍生自这一原始的知觉,并与解释性的反应交错在一起,同时部分地铸造它。因此,这两种反应便是同一过程的不同方面,包括了解释性的、情感性的以及目的性的诸因素。⑥同时,他进一步指出,尽管有学者对此给予了批判,但正当性不够。
对此,怀特海把感知建立在更为深刻的非感知——感受或摄入的基础之上,并强调后者在认识中的地位与作用,进而主张认识不能没有感情的调子。
他不但反对把主—客体关系这一经验的基本结构等同于知者与被知者的关系,认为单纯知识的概念是一个高度抽象的概念,还指认知识是有经验基础的,而经验的基础又是情感性的,有一个“情感调子(affective tone)”⑦;而且他在指出主体与客体区分的相对性之后,进一步定义了经验主体——现实事态的摄入活动及其所关涉的三个必不可少的因素,批评知觉在认识上的局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非感官的知觉(non-sensuous perception)”概念,对其可理解性和可接受性做了详细说明。用他自己的话说:我们首先应该清楚地承认,感官知觉内部存在着局限性。这一特殊的功能方式根本上是把知觉材料表现为此地、此刻、直接和离散的。感觉的每一印象都是清晰的存在,这为休谟所宣称,而且没有理由怀疑这一学说。然而,即使休谟也为每一印象穿上了力和活泼的衣服。必须要清楚地懂得,没有哪一种摄入,甚至是对单纯感觉材料的摄入,可以摆脱感情的调子,即贵格派所说的“关切”这个特点。关切是知觉的本质特征。⑧此处他借用贵格派对“关切(concernedness)”在认识活动中的作用,实际上是进一步说明知觉活动离不开感情的调子。
为了阐明当下的感知经验拥有过去非感知的经验基础,他以人的经验为例,指出人的经验的现在时刻(the present moment)是由另一时刻流入人的那个自我同一性而形成。该自我同一性就是直接过去在当下的延续。⑨特别是他在讨论经验主体的感受或摄入活动存在着前后事态的作为主体形式的情感相符问题时,他以“生气(angry)”的情感为例格外强调:只要该情感落入意识之光内,他便对过去的情感享有了一种非感官的知觉,并且他把这种情感的前后相符或一致性叫做“自然的持续性(continuity of nature)”,而非感官知觉是自然持续性的一个方面。⑩
更为重要的是,怀特海对有关感官知觉的正确学说做了精辟而深入的阐发:身体活动所固有的情感调子的定性特点被演变成为区域特点。这些区域于是被理解为与那些性质特点联系在一起,但是这些同样的性质也被摄入的主体形式所分有。这便是为什么会有感官知觉强加的审美态度的理由。这表明客体特点的那些感觉对象——即处于对比模式中的那些感觉对象——其模式也进入了摄入的主体形式。这样艺术才成为可能,因为不仅是客体可以被规定,它们摄入的感情调子也是可以规定的。这便是建立在感官知觉基础上的审美经验。
他还概括地陈述了感官知觉的发生及其所产生的现象,即,从过去而来的继承物被抛入现在,它变成了感官知觉,就是现在的现象(appearance)。
最后,怀特海把认识论建立在其过程存在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回答了因果关系、记忆、知觉等问题。在他看来,人类流行的对过去的普遍表达有三个方面:因果关系、记忆以及我们基于当下过去的经验将我们的活动转换成我们当前修正它的基础,因此,消亡(perishing)是超越未来的一种角色假设。诸事态的“不在”是他们的“客观不朽”。一个纯粹的物质摄入就是一个事态如何在他的当下存在中吸收另一个已经成为“不在”的客观不朽的事态。过去如何居于当前就是因果关系、记忆,也是知觉的来源,还是情感对于被给予的伴随当前的过去情感之持续性的符合。过去如何居于当前是一个基本因素,从它出发生长出当前每一个暂时事态的自我创造。因此,消亡就是生成的开始。过去怎样消亡,未来就怎样生成。这无疑再次表明,在怀特海那里,认识活动始终伴随着情感的发生。
价值论上情感的不容忽视:携情感的现实实在对自身、他者及宇宙有价值
怀特海基于其过程实在论,在泛主体论、泛经验论下,把一切存在都看成是携带着情感、有自身内在价值的实在,并在生成自身的过程中,参与他者的生成和整个宇宙的合生。这里的他者不只是在时空中作为经验主体的其他现实事态,还包括作为现实实在的上帝这一经验和感受主体。因此,一切携带着情感的现实事态、现实实在都对自身、他者以及宇宙有价值。但这一结论需要做出进一步论证与说明。
首先,从现实事态或现实实在对自身有价值来看。怀特海主张:现实事态或现实实在是经验主体,不是现成的持存物,是拥有主体形式、依托情感调子进行感受或摄入活动的自我选择、自我创造、自我生成并获得自我满足的能动的存在,而非单纯受动的存在。其感受和摄入活动是其自我成就的实践过程,遵循的是主体性原则。如果把感受活动看成是在时间中作为经验事态的自我展开,并完成从生到死的整个过程,那么,每一片刻的感受或摄入活动都是经验主体我的活动,具有内在同一性,并基于这种同一性不断获得主体自身的自我肯定,即后一时刻的摄入活动总是建立在前一时刻摄入活动基础之上,并在持续进展中主体的当前总是携带着过去的经验和情感参与未来的自我创造和生成,这一过程循环往复,直到最终的自我实现、自我满足。从而,他自己完成了从生到死的转换,从主体到客体而参与他者生成的转换,也是从有限走向无限而具有客观不朽的永恒存在,将自身独一无二的价值保留在上帝之继生性的质中。这是经验主体自我完成自己生命的伟大历险,最终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新颖性(novelty)”。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经验主体的现实事态对自身有价值。这也是为什么怀特海特别在九种范畴性要求中,把第一个范畴就叫做“主体性统一性范畴(category of subjective unity)”的原因所在。该范畴是说,经验现实事态有许多感受,它们处于其生成过程的不同阶段,但却由其主体的统一性而得到整合。
其次,从现实事态或现实实在对他者有价值来看。在怀特海那里,任何现实事态都是宇宙整体中的一元,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处在联系中的存在。这些联系的不同次序构成了宇宙的等级秩序。因此,整个宇宙是一个充满联系的有机、有序、和谐的整体。也因为如此,C.Robert Mesle把怀特海的哲学叫做“过程—关系的哲学”,而怀特海则把自己的哲学叫做“有机哲学(philosophy of organism)”。每一个现实事态的生成与自我创造活动都不是孤立的,表现为其感受和摄入活动既离不开环境、域或现实世界,也离不开作为最大背景的宇宙,更离不开作为诗人一直陪伴着的上帝。因为怀特海确信,任何作为经验主体的现实事态的生成都是合生,他不仅需要有来自于环境从下至上的因果效验(causal efficacy),而且有来自上帝的自上而下的因果效验。环境中曾作为主体的客体会为现实事态提供其物质性摄入的客观资料,这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摄入或感受主体的感受、摄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过去了的、完成了的现实事态作为客体参与新事态的生成,因而作为一桩客观资料对新事态有价值和意义。不仅如此,一旦新事态的生成得以完成也就从主体变成客体,参与下一个事态的生成,并会对他者有意义和价值。这些都反映了从下至上的因果效验。还有一个自上而下的因果效验,这标志着作为上帝的他者对经验事态有价值和意义。在怀特海看来,经验事态的摄入总是具有“两极性(dipolarity)”——物质极和精神极,物质极(physical pole)的物质性摄入受制于从下至上的因果效验,而精神极(mental pole)也叫概念或命题摄入则受制于自上而下的因果效验。这表明经验事态在感受或摄入活动的过程中不仅有主动性还有受动性,需要客体性原则的介入。为此,怀特海在范畴性要求中给出了客观多样性范畴,是说各种不同客体要素,在主体事态的合生过程中发挥着各自不同的独特作用,都有价值。比如,现实事态在进行摄入活动的过程中除了“保形”阶段的物质性感受来自环境中的客观资料外,还需要在“补充”阶段概念摄入过程中让来自上帝概念摄入而秩序化了的永恒客体进入,只有如此,才能使现实事态的物质性摄入通过概念评价得以定型。因此,上帝对现实事态的合生具有引导作用,对主体事态合生有价值。这体现了拥有欲求、爱并作为现实实在的上帝这一经验主体对他者有价值和意义。然而,还必须看到,这些客体性因素的介入都离不开主体的选择,而选择什么、多大程度上摄入客体资料、永恒客体都与主体的情感调子有关。一旦现实事态完成由两极决定的摄入活动,获得自我满足,也就一方面把自己独特的新颖性创造贡献给上帝的后继性的质而获得客观永恒性,另一方面转换成其他现实事态的客体资料,参与新事态的合生,因而对他者有价值和意义。
此外,从现实事态或现实实在对宇宙的价值来看。根据怀特海的有机宇宙论,现实事态以其终极的创造性构成宇宙万物,上帝评价永恒客体——概念摄入而拥有原初性的质、因物质性摄入世界而获得后继性的质,作为现实实在也参与宇宙的合生。因为对于怀特海的过程哲学来说,宇宙就展现为创造性的生成过程,上帝作为现实实在只不过使发挥着自身功能的宇宙之自为成为可能而已。正是上帝的两极性摄入,即概念性摄入和物质性摄入的结果——原初性质与后继性质,不仅通过对永恒客体的秩序化来引领宇宙秩序,使得世界中的价值增加成为可能,而且通过保存现实事态走向自我满足后而获得的独特价值,解决了意义问题。同时,上帝也处于不断丰富自身继生性质的过程中,成为具有激情的诗人陪伴着宇宙和世界,不再是对世界的统治与控制,而是说服与引领。但是,这需要宇宙与世界中现实事态的两极摄入,尤其是概念性摄入,从而通过摄入永恒客体,使处于潜在性的永恒客体进入现实事态的合生而具有现实性,并从上帝那里获得“原初目的(initial aim)”。正如柯布所看到的,怀特海相信来自永恒客体的秩序能够增加世界的价值。
不过不能忽视的是,无论是时空中的现实事态还是上帝——现实实在,都作为经验主体,因而拥有主体形式、感情的调子参与整个宇宙的合生。这也就是为什么当代有机马克思主义把宇宙看成是生命之网构成的共同体,每一个存在都是拥有宇宙整体的深度存在、有根的存在,并积极推进关切人及宇宙万物价值的生态文明的原因之所在。
伦理学上情感的凸显:成为环境伦理学之根的关爱与尊重他者的情感
可以说,正是怀特海过程哲学、有机哲学的泛主体论、泛经验论回答了非人类的存在成为伦理主体的可能性与合法性。
由于万物都是具有欲求、情感等主体形式的经验主体,或者说万物有情,因此,人类就不可以只把自己当成是追求目的和价值的主体,而把其他存在当作无自身目的和价值的、被动的甚至死的客体。这种以人类为一方、非人类为另一方,肯定前者而否认后者的主客二元的传统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必须被放弃,从而按照建设性的立场,把万事万物和人类都看作宇宙共同体中的一员,注重宇宙共同体大家园的“共同福祉(common good)”,厚道地对待一草一木,敬畏自然,呵护环境的伦理意识和伦理责任才会变得可以理解并被付诸行动。这正是当代的怀特海后学或有机马克思主义(本人更愿意称其为过程马克思主义)遵循怀特海的过程哲学或机体哲学所倡导的宇宙正义、生态正义、环境伦理。
布莱恩·亨宁(Brain G.Henning)在《过程与道德》(Process and Morality)一文中,认为怀特海触及道德、伦理问题,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阐发:一是基于怀特海的价值与意义的思想,确认怀特海道德思想的合法性。因为万事万物都有自身的价值与意义,并对他者、宇宙和上帝有意义和价值,因此,伦理主体的范围必须扩大到非人类以外。二是认为怀特海在《思想方式》中把道德直接定义为了意义最大化的一种控制过程。三是认为怀特海在《观念的冒险》中讨论美的问题时,把道德的秩序放入美的秩序之中,而且指出怀特海认为善的才是美的。四是回应了其他学者不是从意义与价值而是从利益方面来理解怀特海的道德思想。进而,亨宁认为怀特海有利他主义思想,即怀特海的道德哲学作为总体化的利他形式,为了经验主体自身和共同体的利益,致力于把上帝经验强度最大化,道德行为在于最大化对整体或者上帝和每个个体的价值体验。在一个层次上的三种区分,没有哪一个比他者更优先。因为怀特海坚持认为,个体对整体的价值不能与个体自身和他者的价值割裂开来。
不止于此,布莱恩·亨宁还在另一篇文章《探究环境伦理学的过程根源——怀特海、利奥波德与大地伦理学》中,通过思想史的考察和文本研究进一步指认,怀特海对环境伦理有理论贡献;后怀特海学者最早参与了环境伦理学的研究并给予合法性辩护,如1972年小约翰·B.柯布出版了环境伦理学的第一部著作;在威廉姆·布莱克斯通组织的第一个环境伦理的学术会议上,怀特海的弟子哈茨霍恩、柯布和刚特出席会议,其参会文章被收入论文集;哈茨霍恩在《伦理学》杂志上发表了环境伦理学的第一篇文章《超越明智的利己主义——一种伦理学形而上学》;而环境伦理学的第一篇博士论文《非人类世界的权利》是由怀特海和黑格尔专家乔治·兰克共同指导的学生阿姆斯特朗完成的,等等。
我们通过布莱恩·亨宁上述研究可以进一步断定,怀特海过程哲学的确开显出大地伦理学、环境伦理学和生态伦理学的理论维度。然而,不容忽视的一个细节是,怀特海过程哲学在有机论、整体论、过程论、内在论下,使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存在都成为经验主体,有感受的主体性形式——目的、情感、评价等,因此,主客体思维模式转换成“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的解释原则,通过情感的调子,爱、敬畏、关切、同情等情感样态,一切主体间就有了共情与相互理解的可能性与必要性,承认他者的在场——共在、合生、利他原则才能被确立起来。显然,怀特海在科学哲学、自然哲学传统内开出了“有情”“重情”的人文科学方法论——理解对象与体验生命的方法以及强调主体间互动、对话、合作的建设性后现代主义的立场。这也是当代过程思想家、有机马克思主义奠基人小约翰·B.柯布倡导生命解放、共同福祉、生态文明的关键之所在。而由菲利普·克莱顿等所著的《有机马克思主义——生态灾难与资本主义的替代选择》一书,则进一步把“共同福祉”“有机的生态思维”“阶级不平等问题”“长远的整体视野”作为理论的关注点,并试图寻找替代造成生态灾难的资本主义的可能方案。特别是其对传统和文化的尊重与强调,以克制现代性所导致的断裂与冲突,无疑是有情感调子的过程哲学在当代伦理、正义观等方面的集中表达。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存在论、认识论,还是从价值论和伦理学的理论进路来看,怀特海的哲学都让“情感的调子”在场,并发挥着重要的解释功能。这不仅解构了理性主义的实体论形而上学、理智主义的“看”的意识哲学,而且抛弃了主客二元论的表象思维方式所张扬的抽象主体性与能动性,在主体间性的解释原则下,变“我—它”关系为“我—他”关系,通过“共生”“合生”的共同体观念把他者——包括他人在内的宇宙万物的价值与伦理主体的地位还给其自身,为环境伦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一种理论支撑。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强调了情感因素的怀特海哲学没有理论局限,关键的问题是我们如何从他的哲学那里获得可借鉴的思想资源与启迪,在文化间的互动与对话文明的开放姿态下,努力探究拯救现代性、谋求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的多种可能方案。
①马丁·海德格尔:《哲学论稿(从本有而来)》,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14~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