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的文化包容机制:价值结构、阻力分布与路径优化*
——基于结构功能主义方法的分析框架
2018-04-14傅雨飞
傅雨飞
内容提要 构建文化包容机制的过程与结构功能主义的解释力具有较高程度的关联性。文化包容机制的构建,旨在挖掘以协调为特征的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值,诠释文化功能向政治经济等领域的空间延伸。文化包容机制的价值结构主要由核心价值及其外延出的政治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等组成。其构建的政治价值在于通过文化的兼容性促进沿线各国的政策沟通,社会价值在于增进合作者的信任感于无形之中,经济价值在于实现文化模式托管系统和经济系统的分化与整合,促进沿线国家生产力的发展。构建文化包容机制的阻力分布包括共同文化认知的匮乏、西方多元文化模式的干扰、国际政治基础结构中的亚结构等依然强势、沿线国家文化产业基础薄弱等。为了消解这种社会系统的负功能,需要进行功能选择,积极搜寻“一带一路”国家的文化特征的最大公约数,积极推动国际互信体系建设,助推沿线各国文化产业发展等。
根据世界政治经济版图的新变化,中国首先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旨在利用既有的文化关系与多边机制,搭建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帮助沿线国家摆脱全球性的经济低迷,强化沿线国家间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交流,“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①。无疑,这项倡议有助于推动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然而,任何政治经济发展都会伴随着文化的碰撞与融合,涵盖全球约63%面积,约44亿人口的“一带一路”行动,其所面临的文化异质性显然也将对凝聚各国共识和叙述合作前景提出十分复杂的命题。一般而言,文化的碰撞和融合是驱动政治经济发展的动力之一。为此,本文拟运用结构功能主义方法的分析框架来探讨这一问题,探讨“一带一路”行动中的文化碰撞和融合,其实质必然是探讨文化包容机制的构建,实现“一带一路”愿景和行动的稳步发展。
结构功能主义是现代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重要分析工具。其特点是立足于社会结构与功能的统一,深入分析社会系统,科学解释社会现象,致力探究社会理论。结构功能主义除了引发对一般社会理论的冲击波之外,对整个现代化理论体系也产生了强烈影响。19世纪,随着有关人体和微生物知识的不断增长,生物学声名鹊起。奥古斯特·孔德、赫伯特·斯宾塞等人被生物学的发展成就所激励,将生物学概念探索性地运用到社会学中,提出了社会与生物有机体在许多方面是相似的这一富有创新的观点,并经不断凝练发展成为结构功能主义的一个最基本原则。生物学的相关理论由此开始在社会问题的分析中被广泛运用。此后,经帕森斯以及罗伯特·默顿等人的不断完善,结构功能主义这一社会科学的重要分析工具不断走向成熟,成为当今社会科学中相当重要的基础理论和分析工具之一。
结构功能主义秉持系统分析方法,坚持社会整体的认识观,充分肯定社会是由维持社会稳定的各部分所构成的一个复杂系统,文化是其中的一个价值系统;指出社会系统中并非所有组成部分都发挥着正功能;必要功能条件的满足可使系统保持稳定性等,这一系列关于社会系统的整合与均衡的理论阐释,与实现文化包容的过程息息相关。由此可见,文化的碰撞与融合以及最终实现文化包容的过程与结构功能主义的解释力具有较高程度的关联性。尤其重要的是,结构功能主义关于社会结构的基本特征与性质之间关系的讨论,以及关于文化系统价值导向功能及其对社会调控的作用原理等,为实现文化包容机制的构建提供了富有前瞻性的理论视角。
然而,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利用结构功能主义方法研究“一带一路”行动中的文化碰撞与融合,探讨文化包容机制的构建,尚为鲜见,这阻碍了从不同的理论视角全面分析文化包容机制构建的深邃意义和复杂过程。文化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政治环境、经济基础、社会形态甚至资源、气候等的作用都能够在文化当中得到某种反映。不言而喻,“一带一路”行动涵盖文化的种类之繁、异质性之大、影响因素之多是可以想见的。这就决定了文化包容机制的构建是一个需要多维视角研究的问题。从全方位多角度切入研究,有利于全面深入地认识和实施“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本文基于结构功能主义研究方法,对于推进“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中文化包容机制构建的价值结构、阻力分布与路径优化等内容进行讨论,力图为深化“一带一路”问题的研究开辟一条新的路径。
“一带一路”行动中文化包容机制构建的价值结构
价值是构成社会秩序的条件。它是秩序维持和重构过程中的重要变量之一。社会结构的外在表现形式可以归结为秩序问题,秩序的维持和重构是一个多元函数,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能够对行动者的思想情感进行价值的规范,结构功能主义认为,文化系统与社会系统、行为有机体系统、人格系统等并称为社会行动系统的四个子系统。结构功能主义秉持任何系统都会自然地趋向均衡或稳定的观点,认为社会中的各个构成部分对社会的稳定都发挥着一定的功能。这就充分肯定了文化系统在社会行动中的价值。价值结构是价值的各个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的统称,文化包容机制的价值结构主要由核心价值及其外延出的政治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等组成。推动“一带一路”行动,将面临不同文化的碰撞与融合,因此也是一次文化秩序的维持和重构,其最终结果是实现文化包容机制的构建,是一种新的社会秩序的诞生,因此必然涉及文化系统在推进“一带一路”中的价值问题。而“一带一路”行动的文化包容机制构建,正是文化系统在社会行动中的一种客观存在和实际需求。实施“一带一路”行动必须实现民心相通,文化包容机制正是实现沿线国家民心相通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一种文化系统存在价值的表达形式。这种价值表达的意蕴是,文化包容机制必然带来文明互鉴和共通,而文明互鉴和共通又必然奠定沿线国家实现共赢的文化基础。
在结构功能主义的经典认识里,社会系统中的各个部分与构成生物有机体的各个部分相似,也需要协调地发挥作用以维持社会的良性运行。推进“一带一路”行动,必然面临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等一系列问题,这些硬件方面的沟通,需要一种强兼容性的文化系统作为软件来协调,如若不然,“一带一路”行动的推进将会困难重重。“一带一路”行动中文化包容机制的构建过程是博大精深的,其价值结构的核心所表达的深远意蕴在于,延续与深化全球空间格局中多元文化的交往,巩固和扩大我国同周边国家关系长远发展的社会和民意基础,阐发与挖掘以协调为特征的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值,诠释与展望文化功能向政治经济等领域的现实拓展与空间延伸。文化包容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在“一带一路”行动中所具有的无可代替的政治价值,将转化成为连接不同文明和强化沿线国家政治、经贸、军事合作的纽带。文化系统作为软实力的价值突出体现在文化包容机制上,其强兼容性价值在这里得到了鲜明的表达,同时,所起到的价值导向功能也得到了突出的体现,最终形成了文化包容机制构建的核心价值。
文化包容机制的构建应与增强“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之间的政治互信相向而行。国与国之间任何形式的有效合作皆建立在基本政治互信关系之上。然而,从积极方面说,政治互信意味着合作者认为对方的战略意图具有积极意义,在主流价值观里,不确认对方会利用各种手段损害己方的战略利益。国家双边或多边关系与政治互信正相关,政治互信程度越高,国家双边与多边合作的可能性程度与成功程度也就越高。毋庸置疑,这将有助于促进沿线不同国家之间的政策沟通,展现出文化包容机制构建的政治价值。然而,历史已经表明,许多情况下文化因素在增强政治互信的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结构功能主义的代表人物帕森斯认为,“在构成行动系统的社会系统、行为有机体系统、人格系统和文化系统四者之间,由于社会互动而存在着输入—输出的交换关系。正是由于这种交换关系,才使得社会秩序得以结构化”②。政策沟通属于政治系统的范畴,而政治系统属于社会系统的子系统。文化系统与社会系统之间的输入—输出的交换关系作用于政治子系统,必将使得政策沟通便捷化这一事实所代表的社会秩序得以结构化。显然,文化系统是促进政策沟通过程迈向结构化的主要因素之一。其中,“民俗和习惯可以主导一切,而尽管每个国家或地区有着不同的政府组成和法律规章,但背后决定这些的都是长久在该区域发源、发生和发展来的人类文明”③。这恰恰说明世界各国的文化、民俗习惯深刻影响着其政府所实行的制度、法律及政策。因此,文化包容机制构建的功能在于,能够通过文化的兼容性大大促进沿线各国之间的政治互信,从而促进沿线国家的政策沟通,这也是文化包容机制构建能够表现为政治价值的主要路径。
文化包容机制的润滑剂功能有利于沿线国家的区域合作,能够增进合作者的信任感于无形之中,充分体现出文化包容机制构建的社会价值。在文化包容机制构建中,社会价值主要通过区域经济融合过程转化而来。区域经济融合指某区域内两个及以上国家,经共商一致后在相同的政策背景下进行产品交换,并实现交换模式的一致性,最终实现共同的经济和政治利益。在结构功能主义的视域中,文化系统同样可以通过作用于社会系统的经济子系统,展现文化系统与经济子系统之间所存在的输入—输出的交换关系。这种交换关系最终在社会系统所得到的显著反馈是,沿线国家区域经济融合所形成的社会秩序得以结构化,即增进合作者的信任感于无形之中。文化包容机制构建的社会价值在这里得到了鲜明的表达。这种社会价值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具有相近的地缘和文化背景的区域,区域经济融合的可能性往往大于文化背景不相似的区域。也就是说,“文化的共性促进人们之间的合作和凝聚力,而文化的差异却加剧分裂和冲突”④。因此,合作过程中彼此文化的认同与信任至关重要,共同的习俗、宗教、语言等时刻作用于合作者,增进合作者的信任感。这种信任感伴随着法制风险与经营风险的降低,进而降低合作的交易成本。这一过程的理论诠释是,文化系统通过促进区域经济融合进而通过经济子系统将互信关系表现在社会系统中,从表层体现出文化包容机制构建的社会价值。在这个过程中,经济子系统仅仅是一个中间变量,如果没有经济子系统与社会系统之间的隶属关系,就没有文化系统与经济子系统之间的输入—输出的交换关系;这样,这一过程的复杂性就很难得到合理解释。由此可见,文化包容机制构建是促进区域经济融合的内在动力之一,也是展现能够增进合作者信任感的社会价值的动力之一。可以说,文化包容机制构建的社会价值衍生的全部意义就在于此。
国与国之间文化的同质生态与多元生态并存,不同的文化通过不断交汇,产生文化共鸣,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文化包容机制在这里转化为实在的经济价值。文化与经济增长存在不可分割的关系,其对于经济发展的作用已经受到许多学者的关注。如菲利普·阿吉翁认为,“有三种因素可以影响经济增长,分别为创新与资本累积、制度与结构改革以及文化与信仰”⑤。克鲁格曼则认为,东亚经济腾飞是受儒家节约思想的影响所导致的高储蓄率以及重视教育所致。⑥在结构功能主义的经典认识里,经济子系统、政治子系统、社会共同体子系统和文化模式托管子系统,共同构成了作为整体的、均衡的、自我调节和相互支持的社会系统。除了对各自社会系统整体发挥作用之外,四个构成部分之间还通过不断的整合与分化,维持并调节稳定社会系统所必需的动态且整体的均衡秩序。文化包容机制对于经济发展注入活力的现象,就属于文化模式托管子系统和经济子系统的分化与整合。在这里,文化模式托管子系统不断得到分化,即不断利用各种符号、观念、兴趣、评价等模式化的文化供给,来实现政策行动者的紧张缓解、方向指引和政策过程中各种张力的舒驰。由此维持社会普遍认同的共同价值观模式,并使其在社会系统内走向制度化,从而形成具有约束作用的价值观,以此促进社会的经济增长。换言之,文化包容机制和经济系统存在着相互转化,这种转化是通过不断的分化与整合,进而使得社会系统达成一种新的平衡来实现的。在达到新平衡的过程中,经济子系统吸纳了文化模式托管子系统的滋养,在不断运动中迸发了新的活力,实现了新的增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构建文化包容机制,正是实现文化模式托管系统和经济系统分化与整合的动力之一,这种动力将达成促进沿线国家生产力发展的目的。由此,文化包容机制构建所具有的经济价值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展示。然而,需要清醒的是,文化包容机制的构建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会一帆风顺,相反会受到很多阻力的制约。
“一带一路”行动中文化包容机制构建的阻力分布
就“一带一路”行动而言,沿线各国在政治体制、经济基础、宗教信仰、政策过程、语言系统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更缺乏共同的文化根基,林林总总、形形色色的传统文化、宗教信仰、政治理念、语言习惯等在“一带一路”沿线长期共存,又不断变迁。在绵延数千年的文化发展过程中,曾经有过风和日丽般的文化融合,如玄奘取经、佛教东传;也有过异质文化冲突所导致的国家间暴力冲突,如旨在发起的民族主义政治运动和犹太文化模式的“犹太圣会主义”等。无论是文化融合中的渐变还是文化冲突中的剧变,都和异质文化之间的兼容性不无关系。异质文化之间的兼容性失范,往往容易演变为文化冲突,进而成为诱发社会剧变的原因之一。在结构功能主义的解释中,共同价值体系是被社会成员广为接受的、对于某种价值表达呈多数认同感的一种行为规范的体系,该体系由行为导向、行为依据和行为标准等构成。共同价值体系的功能是表达一种内化于心的社会契约精神,旨在达成一种社会性共识,并在这种共识的引导下,或通过规范行动者的行动准则,或通过改变行动者的人格结构,将自律精神转变成内化于心的行为模式。任何一个社会系统,缺乏共同的文化根基往往导致共同的价值体系匮乏,其外在表现形式是缺乏共同的文化认知,这将为异质文化之间的兼容性平添变数,也将为“一带一路”行动的推进平添诸多摩擦。显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价值体系的匮乏,容易导致沿线国家缺乏共同的文化认知,这将会直接作用于文化包容机制的构建,对构建文化包容机制的各种努力产生诸多负面作用。共同文化认知的匮乏,是构建文化包容机制首当其冲的阻力。
诚然,不同国家对于多元文化模式具有不同的理解。但“如何看待其他民族与文化,取决于自身所属民族的地缘政治想象”⑦,由此,不同的理解能够派生出一系列截然不同的多元文化模式。西方的多元文化模式以霸权主义的单边思维为基础,试图在根本上影响并决定整个世界文化模式的选择,其最终希望看到的结果是所有国家采取符合西方价值观的多元文化模式。这种多元文化模式具有排他的、高度垄断的特征。其中心内涵是,不同国家的不同文化之间天然存在着一个自上而下的等级序列,西方文化优先于其他文化,位于等级序列的上层。这种认知正是西方现代地缘政治想象的特征之一。“一带一路”行动中文化包容机制构建的显著特点,则展现了中国的地缘政治想象,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表达了中国式的文化自信。其基本价值取向是,沿线国家的文化是平等的,在以平等、互惠、发展为特征的包容概念之下,每个民族都有发展自身文化的权力,每种民族文化都有其合理的存在价值。这种基本价值取向体现了公平意义上沿线各国文化的多元共存性,这种多元文化模式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兼容并包思想的延续和发展,体现了“和而不同”思想的创造性运用。显然,西方多元文化模式同“一带一路”行动中的文化包容机制构建模式分属两种不同的价值体系,因此必将对文化包容机制的构建产生天然的抵触和阻碍。因此,来自于西方多元文化模式的干扰是文化包容机制构建的第二项阻力。
文化包容机制的构建应与国际互信体系的建立相辅相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互信体系能够促进文化包容机制的构建,文化包容机制的构建又能够反过来支撑国际互信体系的平稳运行。“一带一路”行动能够持久良性运行的前提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但沿线各国建立互信体系无疑是最重要的文化保障。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国际互信体系的建设,而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的改变又有赖于历史传统、宗教信仰、政治基础、经济发展和价值观念等的改变,这些要素均根深蒂固、源远流长,其改变绝非一日之功。同时,“一带一路”建设方兴未艾,对其了解不够深入的国家依然观望彷徨。更有甚者,对友善包容的中国依然持“中国威胁论”态度,对于中国的发展心存芥蒂,而无视中国一直以来所秉持的和平发展、永不称霸、尊重各国文化的承诺。再者,由于各地区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的巨大差距,在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的促动下,部分国家形成了一种政治基础结构中的亚结构。这些亚结构或以正式的名称存在,如各种联盟等,或虽然以非正式的名义存在,但能够给人以可以感知的国家群体的压力,这些亚结构对东方文化具有一定程度的排斥力,而对西方文化则具有较高程度的亲和力。结构功能主义的核心观点之一就是结构决定功能,由此可以想见,这些亚结构必然在功能上进一步表达国际互信体系构建中的不和谐因素,影响文化包容机制的功能发挥。所以,阻力分布的另外一项,是包括政治基础结构中的亚结构在内的影响国际互信体系建立的因素依然强势存在。
毋庸讳言,沿线国家文化产业基础薄弱。由于政治动荡、经济滞后、综合国力、社会稳定以及历史基础等原因,“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在与文化产业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政策迥然不同,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发展的硬件滞后,使“一带一路”行动中的文化包容机制构建缺少必要的硬件基础保障,一些国家的文化产业硬件设施建设甚至处于空白状态。很难想象,处于起步阶段的通讯网络、文化设施能够提高“一带一路”行动中文化包容机制的构建绩效。完善文化产业链还需要大量的实践。部分沿线国家囿于通讯设施、交通网络、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展示平台等硬件设施的匮乏,虽然文化资源丰富,但社会成员文化交流的意愿却难以实现,这种状况必将导致文化包容机制构建的乏力。由霍曼斯所创设的社会系统模式属于结构功能主义所涵盖的系统理论,该理论认为,组织应该包含内在和外在两种环境系统,两种环境系统相互依存以便能够交互影响。从构建文化包容机制来说,缺乏硬件设施,外在环境系统不健全,耗散了人员在履行组织功能中的互动关系,磨损了两种环境系统的相互依存状态;从系统的输入和输出来看,这种结构不完善的状况削弱了系统的对外文化输出功能,同时也削弱了外部优秀文化对于系统的输入功能。显然,沿线国家文化产业基础设施薄弱已成为制约文化包容机制构建的另一项重要障碍。
推动“一带一路”行动中文化包容机制构建的路径优化
如上所述,虽然构建“一带一路”文化包容机制阻力很多,但是从结构功能主义的分析框架来看,其路径优化是可能的。默顿是推动结构功能主义发展的又一位重要代表人物,其最突出的贡献是进一步拓展了结构功能主义方法的功能区域。默顿理论的特点,是对社会结构的“正功能与负功能”作了具有深化意义的区分,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创设了“功能选择”的概念,异质文化对于“一带一路”行动中文化包容机制构建所起到的负面作用,正是其负功能的突出表现。为了消解或降低这种负功能,需要进行功能选择,在吸取异质文化精华的基础上,积极搜寻“一带一路”国家文化特征的最大公约数。例如,救死扶伤是“一带一路”国家共同信奉的理念,在文化包容机制构建中,不妨以中医药文化为链接先导,强化沿线各国间医药文化的合作;又不妨以佛教文化为媒介执行先行突破功能,以增强后续的哲学领域乃至整个学术领域的广泛交流,寻求文化包容机制构建的突破口,彰显包容机制中的利益传递关系等。教育在功能表达方面,可以起到巨大的、润物细无声的确定“最大公约数”的作用,因此在功能选择方面应着力加强与沿线国家的教育合作机制,以“孔子学院”为依托,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教育互动体系,提高中国教育的向心力和中国文化的兼容性,以此吸纳沿线各国不同群体积极参与中外教育合作交流,强化对于不同文化的理解和包容。
以文化交流的形式创新来表达中国的文化自信,关键在于能够抵御西方多元文化模式的干扰。在沿线国家甚至更大范围内,各种文化之间的交流和传播,必然带来风格迥异的文化的迁移、扩散和融合。跨文化的交流过程是文化变迁的重要形式,文化包容机制的构建必须借助于文化变迁的形式创新。文化交流的速度、深度和广度是对文化包容机制构建过程产生重要影响的三个变量。速度决定文化包容机制构建进程的时间节点,深度和广度则决定文化包容机制构建的兼容程度。人类文明传播史证明,如果缺乏外力推动,文化的交流速度是一个缓慢而渐变的过程。如果借助现代化的传播方式来促进文化包容机制的构建,则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展现文化自信必须依托日益强大的综合国力,在这个条件下才能够谈得上利用新媒体等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先后出现,形成了新的传播形态和媒介,对于其数字化、模块化、自动化、变异性、文化转换等特征的利用,能够强烈影响到抗衡西方多元文化模式的能力和实力。在某种意义上,能否在西方多元文化模式同文化包容机制构建模式的价值碰撞中胜出,除了取决于价值体系的正义性和公平性之外,还取决于在综合国力依托下对于新媒体的应用程度。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和对外话语体系建设是促进文化包容机制构建的当务之急。
结构功能主义另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概念是厘清了显功能和潜功能的区别。所谓显功能,是指功能表达的结果可以被认识到且系人们有意识创设的功能。所谓潜功能,则是指功能表达的结果尚未被认识到且属人们无意识创设的功能。推动沿线国家互信体系建设,既可以利用显功能,更可以利用潜功能。利用潜功能推动国际互信体系建设,更加符合中国的传统文化,效果也将会更好。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多种形式的文化合作,如考古合作,联合申报“非遗”,弘扬各国的饮食文化、弘扬我国的中医文化等,这些形式的显功能是有利于加强沿线各国的文化接触,其潜功能则是在接触中推动历史传统、宗教信仰、价值观念等的变迁与包容。在互信体系建设中,尊重各国主权、反对强权政治,尊重民族习俗,弘扬公平正义,友好平等对待各方,将是充分发挥潜功能作用的重要举措,从而实现以文化互信向政治互信、经济互信等方面的延伸,进而由潜功能转化为显功能。根据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更多的经济基础中的亚结构的功能发挥,能够削减政治基础结构中的亚结构对东方文化的排斥力。“一带一路”行动的宗旨之一就是使沿线国家摆脱全球性的经济低迷,因此,更多地发展各种类型的经济合作组织,除了有助于摆脱经济低迷之外,还能够以这种经济亚结构的潜功能,来抵御政治基础结构中的亚结构对西方文化所具有的亲和力。更多地利用潜功能推动国际互信体系建设,是文化包容机制构建的理性选择。
正视沿线国家文化产业基础设施薄弱的现实,需着眼于如何剔除制约文化包容机制构建的障碍性因素。致力于沿线国家的文化产业的协同发展,其突破口是帮助沿线国家建设通讯设施、交通网络、文化展示和交流平台,尽可能帮助挖掘沿线国家丰富的文化资源,强化社会成员文化交流的意愿,强化文化包容机制构建的自组织能力。社会系统模式理论提示,只有增强文化包容机制构建的自组织能力,才能实现内在和外在两种环境系统的互动,维持两种环境系统的相互依存状态,充分发挥其交互影响。因此,应加大与沿线国家文化产业的协同力度,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经验、模式和教训,协助有关国家发展文化产业,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在各国现有的文化产业平台上,将和平、包容、共建、共享等理念融入文化包容机制构建的模式设计中,并通过调节各种利益关系激活各国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创造性,让沿线各国真正感受到文化包容机制构建所带来的现实收益。这样才真正有利于“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和对外话语体系建设,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⑧,有利于积极讲好中国故事,创新国家形象塑造方式和传播方式,更有利于“着力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和新表述”⑨。
①甄炳禧、李晓玉:《未来五年外部经济环境与中国对外开放新思路》,《国际问题研究》2015年第7期。
②转引自刘润忠《试析结构功能主义及其社会理论》,《天津社会科学》2005年第9期。
③赵梅艳:《“一带一路”背景下推动中外文化交流的路径选择》,《中华文化论坛》2016年第10期。
④常士訚:《多元文化主义是普世的吗?》,《政治思想史》2010年第3期。
⑤Aghion and Howitt,TheEconomicsofGrowth, The MIT Press,2009,p.420.
⑥Krugman, Paul,TheReturnofDepressionEconomicsandtheCrisisof2008,W. W.Norton,2008,pp.77~101.
⑦李曦辉:《“一带一路”语境下的多元文化模式——基于新型全球化的讨论》,《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1期。
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
⑨蔡名照:《讲好中国故事 传播好中国声音》,《人民日报》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