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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思政视角下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

2018-04-11

关键词:育人思政课程

丁 伟

(东华大学 旭日工商管理学院,上海 200051)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1]30。创新驱动离不开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20世纪90年代,高校开始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尝试,现全国范围内已有上百所高校开设了创新创业类课程,对于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指出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2]。按照文件的精神,在创新创业教育领域,以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创业实务、创新思维训练等为代表的学科资源、学术资源转化为以创新精神、拼搏精神、敬业精神为代表的育人资源,有利于实现“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有机统一,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的立体化育人转型。

一、 创新创业教育与课程思政相结合的逻辑构架

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提出:“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创业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创新和创业相连一体、共生共存。”近年来,伴随着党和国家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社会对于创新创业类人才的呼声日益高涨,对于创新创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也日益关注。

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①上强调,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高校工作的中心环节,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为此,上海率先开展“课程思政”的实践探索。所谓“课程思政”实质是一种课程观,不是增开一门课,也不是增设一项活动,而是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程教学和改革的各环节、各方面,实现立德树人润物无声。[2]在创新创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中,引入“课程思政”的教育理念,既是以新思路、新方法为课程优化提供可能,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发展完善的逻辑必然。

(一) 创新创业教育与课程思政在人才培养目标上具有一致性

创新创业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有着共同的人才培养目标。创新创业教育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与主观能动性,适应全球化发展趋势,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3]创新创业教育能够培养大学生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锲而不舍的奋斗精神、团结协作的合作精神,这些品质有助于思想政治教育育人功能的实现。

思想政治教育则是以“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而课程思政作为一种方法和理念,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有机融入课程教学,从根本上说,与创新创业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上具有一致性。

(二) 创新创业教育与课程思政在教育方法上具有互补性

根据“课程思政”的理论,高校课程可以分为“显性思政”和“隐性思政”两大类别。其中,显性思政课程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隐性思政课程包含综合素养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4]。当前,在高校普遍采用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中,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通常可以划分为以“创业启蒙课”、“KAB”(know about business)、“SYB”(start your business)等为代表的综合素养课,和以“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战略决策”等为代表的专业教育课;而“课程思政”则可以将思想政治理论中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有机融入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中,从而构建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素养课程、专业课程三位一体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课程体系,促进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互交融。

(三) 创新创业教育与课程思政在教学实施中具有结合的必要性

所谓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是指涵盖创业通识、专业知识以及创业实践知识等综合性知识并融会贯通的课堂内外教学活动。当下,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普遍存在着“三多三少”:第一,对于学生的创业技巧,如“项目计划书”“商业路演”等训练较多,对于创新理念、批判性思维等理念讲授较少;第二,对于创新创业理论如“KAB”“SYB”等讲授较多,对于创新创业项目实际体验较少;第三,对于创新创业的“智商”培养,如财务管理、企业管理等讲授较多,对于创业团队的组建、团队协作的“情商”培养讲授较少。而传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也存在理论宣讲与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相脱离的现象,“两张皮”的情况时有发生。因而,应将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从教学实际效果来看,课程思政确实起到了黏合剂的作用。

二、 课程思政视角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建设目标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指出:“创新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面向全体学生就是要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教学主渠道,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为此,厘清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建设目标十分必要。

(一) 高素质创新创业型人才的概念界定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最终目标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创业型人才。对于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定义,有些学者将其理解归纳为“企业家精神”。对此,笔者认为高素质创新创业型人才应当涵盖“高素质”“创新”“创业”三个要素。

所谓“高素质”即综合素质过硬,包括品德优良、作风扎实、能力突出;“创新”则包含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等;“创业”顾名思义指的是创办企业,既包括在校期间的创业活动,也包括毕业离校之后的创业活动。综上所述,党和国家倡导的高素质创新创业型人才应当具备的素养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家精神,尤其应当将“素质”“创新”等要素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就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 高素质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内涵维度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11当前国家的经济转型、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都离不开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所谓高素质创新创业型人才应当包含以下三个维度。

1. 国家层面: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家国情怀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精髓,古往今来激励着一代代仁人志士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国家的繁荣昌盛而上下求索。高校作为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基地,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宽广胸怀,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理想,以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为己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不仅能够实现创业者自身价值,还能够带动就业,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伟大中国梦的实现。

2. 社会层面:以遵纪守法为核心的公德操守

创新创业活动涉及经济往来。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潮流中,不可否认,某些制度依旧不完善、不健全,社会上也存在“钻漏洞”“走捷径”的现象。创业过程中“打擦边球”,或许暂时能够侥幸“获利”,但终究不能成为正途。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等诸多优秀传统文化精髓,直到今天这些思想依然闪耀着智慧的光芒。高校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时,应当大力弘扬以遵纪守法为核心的公德操守,尤其是在纷繁复杂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增强学生抵御各类“诱惑”的免疫力。

3. 个人层面:以协作共赢为核心的团队精神

马克思认为,人具有社会属性,从来都不是纯粹的个体。在创新创业活动中更需要团队协作,“一个人的战斗”几乎不可能。团队成员之间如何进行任务分工、相互协作,遇到问题如何协商解决、攻坚克难,取得成绩如何分享红利、分配收益,这些情况均考量着创新创业者的智慧和胆识。高校在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过程中,应当着重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教育学生学会换位思考、理性表达、沟通协商、协作共赢。

三、 课程思政视角下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路径

课程思政与创新创业教育具有相互结合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如何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从“政治认同、国家意识、文化自信、公民人格”的德育内容体系出发,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探索与实践全方位、立体化育人的教育教学理念,实现从“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的创造性转化,任重而道远。笔者借鉴教育学中关于课程设计的相关理论,结合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目前的实施现状,从课程理念、教材编写、教学过程、教学反思等方面,探讨基于“课程思政”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路径。

(一) 在课程理念方面,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大创新创业”的教育格局

课程理念是教育教学的灵魂。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与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是相契合的。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提出了“三全育人”理念,为此,高校在进行创新创业的顶层设计时,应当围绕人才培养的核心目标展开。

1. 宏观方面:完善制度建设,理顺各方面关系

不少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往往“多头管理”,教务系统、学工系统、后勤系统均有涉及,教务处、团委、就业中心、产业集团(孵化器)各管一摊,虽然有利于发挥各部门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优势,但是也容易存在“重复建设”“权责不清”等问题。因此,高校可以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在校级层面成立“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由一位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或就业创业中心,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统筹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2. 微观方面:加强各方面联动,落实“三全育人”的格局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提出“教书育人、实践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科研育人”,高校在进行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设计的过程中,应当统筹规划,例如教务系统侧重创新创业理论、学工系统侧重课程创新创业实践、后勤系统侧重对接社会和市场,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并且将其统一到育人的根本任务上来。

(二) 在教材编写方面,立足校本优势,挖掘因地制宜的教育资源

教材是教学实施的重要载体。然而相当一部分高校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教材方面依旧存在很多空白,例如有些高校没有专门的创新创业课教材,教师授课“空对空”;有些高校简单地将“企业管理”“战略决策”等专业课的教材“迁移”过来当作创新创业课的教材,缺乏“育人”元素;有些高校使用的教材千篇一律,面对艺术设计类专业学生也讲授工业专利如何成果转化,学生缺乏共鸣,教学效果欠佳。为此,编写针对学生个性特点、学科专业特点的校本教材十分必要。

1. 内容方面宜贴近学生,忌隔靴搔痒

高校应立足实际,发挥特色优势,依托校本资源,包括校史、校训、校友事迹等,提炼爱国情怀、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文化自信、人文精神等要素,并将其转化成具象且生动的核心价值观教育载体。具体到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可以在课程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尤其是诚信、敬业、拼搏、协作等融入课程;关于创新创业案例的选取,可以采用校友创业的事迹、在校学生的创造发明等,以“看得见、摸得着”的素材资源,感染学生、打动学生,从而真正“入耳、入脑、入心”。

2. 形式方面宜生动形象,忌空谈道理

“课程思政”的实施应当注意“入深入细、落小落全、做好做实”[5]。创新创业教育中对于“诚信经营”“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等内容的处理,往往采用传统的讲述方式,很容易步入空洞说教的误区,难以打动学生。为此,可以结合学生身心特点,采用多样的授课形式,如访谈创新创业的企业家,感悟企业家精神;通过观看热播剧《那年花开月正圆》片段,了解秦商的诚信理念;通过“5元乐活”计划,帮助学生体验创业团队的分工与合作。诸如此类的授课方式,生动形象,能较好地避免填鸭式、标签式的生硬说教,更切合学生的心理特征、成长规律和价值取向,引发学生的知识共鸣、情感共鸣、价值共鸣。

(三) 在教学过程方面,注重分类指导,增强创新创业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2012年8月1日,教育部颁布了《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对创业教育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原则、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进行了指导和规定,特别强调“高等学校应创造条件,面向全体学生单独开设‘创业基础’必修课,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根据办学定位、人才培养规格和学科专业特点,开发、开设创业教育类选修课程(含实践课程)。”实际上,相当一部分高校没有开设“创业基础”必修课,有些高校虽然开设类似课程,但是未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量体裁衣”,教学效果不佳。因此,针对不同学生进行分类指导的方法应当引起重视。

1. 广谱性与专业性相结合

大多数高校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采用的是选修课形式,在授课对象上缺乏明确的限定和区分,既不分年级也不分专业,所有在校学生都可以选修。在学生选课之前,既不考察其创新创业相关知识储备,也不了解其是否有创新创业的潜质和实践经历,更不关注学生在创新创业方面的特殊学习需求,因此缺乏针对性和层次性。有些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等同于工商管理的专业课程,授课范围仅限于商科范畴,未照顾到广大学生的学习需求,也限制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受众范围;有些高校开设的创新创业启蒙课程,蜻蜓点水、浅尝辄止,缺乏与学科、专业的深度融合,泛泛而谈,反响平平,遑论从中受到思想政治教育。

因此,高校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过程中,应当将广谱性与专业性结合起来,构建完善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一方面,面向广大同学开设创新创业类的通识课程并作为必修课,主要以培养创新创业愿望为目的,这是创新创业教育实施的基础;另一方面,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教学中,侧重引导学生思考“身边的发明专利能否用于创新创业活动”,从而将创新创业精神融入课程教学的各个方面,培养学生的开拓精神、拼搏精神以及洞察力、意志力等品质。

2. 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

我国高校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普遍采用“课堂授课为主,课外活动为辅”的交叉教学模式[6]。这种模式曾在探索创新创业教育的初期发挥了一定作用,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理论与实践脱节的教学模式,造成懂技术的人才缺乏对市场的了解,懂经营管理的人才缺乏对技术的了解,已不适应当今社会对于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需求。因此,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非常必要。

具体来说,一方面对于具备企业管理基本知识的商科同学,可以通过创业训练项目、创业路演观摩、创业企业参观等方式,引导学生了解创业的基本流程、路径;另一方面对于正在尝试创业或者有一定实践基础的同学,可以通过开设“创新战略思维”“风险投资”“创业营销与市场调查技术”“商务谈判与推销技巧”等课程,介绍运营管理、市场营销、战略规划、企业风投、财务管理等知识,帮助学生掌握成功创业或运营企业的方法和技巧。

创新创业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创新创业意识的培养、创新创业精神的激发、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等多个方面,其中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是关键。针对当前人才培养与生产实践脱节、学生实习实训缺乏真实生产环境等问题,创新创业教育必须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做到陶行知先生所说的“教学做合一”“教与学要以做为中心”[7]。

(四) 在教学优化方面,通过意见反馈,与时俱进地推进创新创业教育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提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高校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时必须结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国内外经济形势、学生的身心特点等,与时俱进,因地制宜,方能事半功倍。

1. 通过教师自我剖析,增强师资力量,提升授课水平

教学反思在教学设计中具有重要作用,是教师自我完善和提高的过程,通过反思教学能够总结成功经验和发现存在的不足,帮助教师不断成长。

教师是教书育人的主体,也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课程思政”建设需要教师的推进和落实,这就考量着教师的水平和工作艺术。能否将包括第一课堂、第二课堂等多种教育资源统筹到育人的根本任务上来,能否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地开展育人工作,能否运用好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与方法,深刻影响着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协同育人”效果的优劣。为此,授课教师通过自我剖析,包括教研组互相听课、评课等方式,及时发现不足、相互之间取长补短。在此基础上,高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计划,组织教师定期参加学习项目,如读书分享会、教学沙龙等,交流教学心得,提升师资水平。正如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所说:“教师若不读书,那么提高他的教育技能的一切措施就都失去意义了。”[8]

与此同时,鉴于部分高校创新创业师资力量紧缺,可以整合专业课教师、行政干部(就业办、团委、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辅导员等力量,组建多学科背景人员互相支撑、良性互动的课程教学团队,通过教师之间的“同向同行、协同育人” 来保障课程之间的 “同向同行、 协同效应”,尤其是以课程为单位组织教师集体备课,根据教师所长分章节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有利于发挥教师专长,提升授课效果。

2. 通过学生意见反馈,与时俱进,优化创新创业教育

“课程思政”建设的基础在“课程”,没有好的课程,其功能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课程思政”建设的重点在“思政 ”,没有好的“思政”育人功能,其教学就会失去“灵魂”,迷失“方向”,从而导致课程教学中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之间的割裂甚至冲突[9]。“课程思政”的效果最终落脚点在“学生”,围绕创新创业教育进行的课程思政,学生反响如何、买不买账,是教育工作者必须重视的问题,切忌自说自话、为了改革而改革。为此,面向学生建立教学反馈机制十分必要,具体形式可以包括依托评教系统以及个案访谈等,在授课结束之后了解学生的真实感受(尤其是思想政治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效果),关注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尤其是学生的创新创业愿望是否被激发、创新创业技能是否有提升),积极吸纳教学改革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与时俱进,不断优化教学设计。

四、 结语

创新创业教育的本质是一种素质教育,其基本内涵是培养大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是素质教育的深化[3]。而思想政治教育中关于理想信念、家国情怀、道德品质、法治精神等内涵完全可以融入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思政”作为牵线搭桥的载体,在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应当引起关注。诚然,“课程思政”作为新事物、新方法、新理念,与创新创业教育的结合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为此,高校应当大力协调各方面资源、力量,积极推进此项工作的探索与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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