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通俗小说中的僧人男风与文人权力
2018-04-09薛英杰
薛英杰
(南开大学 文学院,天津 300071)
僧人色情故事的流行是明清通俗小说的重要现象。值得注意的是,小说不仅将僧人建构为沉迷女色的形象,还将僧人对男风的酷爱作为重要的叙述内容。有关寺院中男风盛行的情况,在沈德符(1578-1642)《万历野获编》中已经有所反映:“宇内男色,有出不得已者数家:按院之身辞闺阁,阇黎之律禁奸通,塾师之客羁馆舍,皆系托物比兴,见景生情,理势所不免。”[1](PP 2551-2552)可见,由于受到宗教戒律的约束,僧人的确是容易发生同性性行为的群体。但是,明清通俗小说中有关僧人男风的叙述并不能等同于僧人男风流行的真实情况。在明清僧人色情故事大量流行的背景下,僧人男风成为通俗小说作者所热衷的题材。文人故意将男风故事附加在僧人身上,将僧人男风关系刻画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因素,使其粗俗化和色情化。如果我们将僧人男风故事视为文人所建构的结果,则会发现僧人男风叙述隐蔽地展现了文人权力的运作过程,为我们研究明清男风提供了新的角度。
目前明清男风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明清男风流行状况、男性同性性行为的法律和文学中的男风描写等方面*由于有关明清男风的研究甚多,无法一一列举,此处仅列出部分较具代表性的成果。明清社会的男风流行状况研究,参见Bret Hinsch,Passions of the Cut Sleeve:The Male Homosexual Tradition in China,Berkeley,Los Angeles & Oxford: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0;吴存存:《明清社会性爱风气》,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张在舟:《暧昧的历程——中国古代同性恋史》,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1年;Cuncun Wu,Homoerotic Sensibilities in Late Imperial China,London & New York:Routledge Curzon,2004。明清有关男性同性性行为的法律研究,参见Matthew H.Sommer,Sex,Law,and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Stanford,Californi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0。该著关于明清男性同性性行为案件的讨论,涉及了下层社会的男风问题。明清小说中的男风描写研究,参见施晔:《中国古代文学中的同性恋书写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Giovanni Vitiello,The Libertine’s Friend:Homosexuality and Masculini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Chicago & London: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11。。鉴于材料和方法的限制,男风研究以精英阶层为主要对象,对下层社会男风的流行情况及文化含义则甚少关注。作为明清下层社会男风研究的重要课题,明清僧人男风的研究以文本内容的梳理和师徒男风关系中的权力分析为主要路径*对明清文学中僧人男风描写的简要梳理,参见张在舟:《暧昧的历程——中国古代同性恋史》,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667-675页;施晔:《中国古代文学中的同性恋书写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95-197页、第399页。对清代僧人男色笑话的整理和权力分析,参见萧敏如:《戏谑下的规戒——清代男色笑话中的谐谑、规戒与性别心态》,《汉学研究》2013年第31卷第3期;黄克武:《言不亵不笑:近代中国男性世界中的谐谑、情欲与身体》,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135页。。虽然该领域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从文人视角对僧人男风叙述所进行的考察,仍然是较少涉及的话题。
明清通俗小说不仅包含大量有关僧人参与男风关系的描写,还经常直白地表达作者关于僧人男风的观点,为研究文人在僧人男风叙述中所发挥的作用提供了重要材料。根据魏瞩安(Giovanni Vitiello)的研究,晚明对男风的写作兴趣在清初色情小说中仍然延续,直至雍正年间才开始下降[2](P 10)。明清通俗小说中僧人男风叙述的流变过程,与魏瞩安的观察基本一致。刊于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的短篇公案小说集《廉明公案》“威逼类”所收《雷守道辨僧烧人》是较早描写僧人男风的作品。除了这则故事之外,僧人男风描写集中出现在崇祯年间,并且在清初仍然十分流行。因此,本文以明末清初通俗小说为对象,考察小说中僧人男风叙述的性质,并尝试指出文人利用此类叙述来证明自身权力的具体方式。
一、僧人男风故事的改编策略与主观色彩
明末清初明确涉及僧人男风描写的通俗小说共有12部,总计16则故事。具体篇目如下:《拍案惊奇》卷二十六,《龙阳逸史》第十四回,《型世言》第九、二十八、二十九、三十和三十五回,《宜春香质》风集第三回,《别有香》第四回,《禅真后史》第三十一回,《一片情》第三回,《五色石》卷六,《警寤钟》第一卷第一回,《飞英声》卷二,《女开科传》第五至六回,《梧桐影》第六至十二回。
在这些故事中,僧人男风叙述有时充当小说的主体内容,有时是对故事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的次要情节,有时仅为一带而过的片段。其中,7则有其明确的素材来源。并且,它们的共同点是作者在其本事的基础上故意增加了僧人男风描写。小说所添加的僧人男风叙述,主要具有两种作用。第一种僧人男风叙述共包括5则,以介绍人物出身、描写寺庙生活为主要内容,与核心情节关系不大。《拍案惊奇·夺风情村妇捐躯假天语幕僚断狱》正话本自《耳谈·林公大合决狱》[3],讲述了僧人大觉和智圆因杀害村妇杜氏而受到林大合严惩的故事。《耳谈·林公大合决狱》这样描述事件的起因,曰:
蜀中一小家妇,自母家独行归,避雨一野寺中。寺僧延入。而妇有姿貌,师徒皆欲淫之。乃妇意常在其徒。师怒,杀妇埋园中[4](P 339)。
《耳谈·林公大合决狱》仅叙述了僧人与妇女通奸的过程,并未提及师徒之间的性关系。《拍案惊奇·夺风情村妇捐躯假天语幕僚断狱》则在妇女入寺情节之前增加了有关大觉和智圆的男风描写。“这个大觉年有五十七八了,却是极淫毒的心性,不异少年,夜夜搂着这智圆做一床睡了。”[5](P 1079)该描写对于杜氏被害情节的发生并无推动作用,主要是为了刻画僧人的纵欲形象,充当了该故事色情描写的一部分。
《型世言·避豪恶懦夫远窜感梦兆孝子逢亲》正话所述王原寻父的故事,本自《文安县志·王孝子传》[6](P 567)。该故事在明清之际流传甚广,在《续藏书》《国朝献徵录》《名山藏》《西湖二集》《石点头》中均有记载*有关王原寻父故事在文献中流转情况的辨析,参见朱仰东:《“郭孝子寻亲”本事再考》,《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年第2期。。《文安县志·王孝子传》中关于王原初到寺庙寻找父亲的描写,并不涉及任何色情内容,曰:
天将曙,一苾刍出,见而骇之,曰:“少年何处人?何以至此?”原噤噤曰:“文安人,寻父而来。”曰:“识其面乎?”曰:“不识也。”引至禅堂,住持哀而食之粥。[7](P 20)
《型世言·避豪恶懦夫远窜感梦兆孝子逢亲》则在此处情节中添加了大量僧人男风的描写,写道:
只见一个和尚搂着一个小沙弥,两个一路笑嘻嘻走将出来,把小沙弥亲了一个嘴,小沙弥道:“且关了门着。”正去关门,忽回头见一个人坐在金刚脚下,也吃了一惊,小沙弥道:“你甚么人,可出去,等我们关门。”……这两个怪他阻了高兴,狠狠赶他[8](P 435)。
与《文安县志·王孝子传》相比,小说不仅描写了王原所见僧人的暧昧行为,还叙述了僧人因乐事被扰而对王原所产生的不满。王原后来在住持大慈的帮助下得以留宿,并且与父亲团聚,与《文安县志·王孝子传》的情节发展基本一致。可见,《型世言·避豪恶懦夫远窜感梦兆孝子逢亲》中僧人男风叙述的主要作用是增加故事的波折感和塑造僧人的粗俗形象。
《型世言·张继良巧窃篆曾司训计完璧》正话叙述了何知县利用门子张继良来窃取陈代巡关防的故事。学界一般认为,该正话本自冯梦龙《智囊补》卷十六《御史失篆》*参见覃君:《〈型世言〉故事源流》,载于陆人龙著、覃君点校:《型世言》,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569页;张安峰:《〈型世言〉素材来源(三)》,《明清小说研究》1998年第3期;顾克勇:《书坊主作家陆云龙兄弟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103页。。但是,《型世言》成书于崇祯元年(1628)至六年之间,《智囊补》成书于崇祯七年*有关《型世言》和《智囊补》成书时间的考辨,参见陈大康:《明代小说史》,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第735页、第737页。。所以,《型世言·张继良巧窃篆曾司训计完璧》的情节素材取自《智囊补·御史失篆》的说法难以成立。刊于万历年间的《九籥集》文集卷十《海忠肃公》和成书于万历四十八年(1620)的《古今谭概》卷二十一《海刚峰》,与《智囊补·御史失篆》在文字上几乎完全相同,而且成书时间早于《型世言》。因此,《型世言·张继良巧窃篆曾司训计完璧》的本事更有可能是《九籥集·海忠肃公》和《古今谭概·海刚峰》。《九籥集·海忠肃公》曰:“有御史怒某县令,县令密使嬖儿侍御史,御史迩之甚,遂窃其符。”[9](P 275)《型世言·张继良巧窃篆曾司训计完璧》将帮助县令窃走官符的嬖儿取名为张继良,并增加了有关张继良出身的介绍。张继良原是卖菜人家的儿子,因父母双亡而生计无着,不得不到锡山寺当和尚,得到僧人月公的宠爱。“这张继良人是个极会得的,却又好温性儿,密得月公魂都没,替他做衣服,做海青。”[8](P 1303)后来张继良离开寺庙,凭借何知县的宠爱在衙门里兴风作浪,终遭报应。张继良曾经成为僧人娈童的经历,既说明了他出身的微贱,也在僧人群体与男风关系之间建立了紧密联系。
《型世言·前世怨徐文伏罪两生冤无垢复仇》正话本自《耳谈·僧无垢》[10](P 13),主要故事是僧人无垢前往南京印经、被徐文夫妇所害后转世复仇的经过。《型世言·前世怨徐文伏罪两生冤无垢复仇》在沿用《耳谈·僧无垢》情节的基础上,增加了有关无垢前往南京之前寺庙生活的叙述,特别描写了师兄无尘对师弟无垢的纠缠。为了勾引无垢,无尘还教无垢念诵一篇以寺院男风为主题的《方便经》。
无垢念了一遍道:“我从不曾见此经,不解说。”无尘道:“不惟可讲,还可兼做,师弟只是聪明孔未开。”又来相谑,无垢道:“师兄何得歪缠,我即持此经,送我师父。”无尘道:“这经你师父也熟读的。”[8](PP 1518-1519)
与前述故事的改编策略相似,无垢对无尘求欢的拒绝,与后文的印经故事关系不大,主要是为衬托无垢的清白品行和虔诚信仰。
经过笔者查考,清初拟话本小说《飞英声·风月禅得得僧参得禅中风月回回偈方回巧里姻缘》正话以《留青日札·柳含春》所述竺月华作诗免罪的故事为本事。《飞英声·风月禅得得僧参得禅中风月回回偈方回巧里姻缘》讲述了僧人竺月华因作《回回偈》调戏民女柳含春而获罪,后凭借诗才得到了将军方谷珍的宽宥。竺月华作《回回偈》的故事,较早见于嘉靖年间田艺蘅的《留青日札》,并在《尧山堂外纪》《僧尼孽海》《坚瓠集》《古今词统》《词苑丛谈》等明清著述中广为流传*有关竺月华词事在明清笔记中的流变过程,参见叶晔:《元僧竺月华词事的前世今生》,《古典文学知识》2014年第2期。。《飞英声·风月禅得得僧参得禅中风月回回偈方回巧里姻缘》与《留青日札·柳含春》的重要区别之一是前者叙述了竺月华自幼因家贫而出家的过程,并且虚构了其与师父万空之间的男风故事。《飞英声·风月禅得得僧参得禅中风月回回偈方回巧里姻缘》这样描绘竺月华对于僧人所产生的诱惑,曰:“月华到十五岁上,儒释皆通,更兼越长得眉目如画,一个面○恰是粉花一般,又嫩又白,众和尚初时便厌他蒿恼,到此○○,眼中放火,思量要与他勾搭。”[11](P 79)有关竺月华与万空之间男风关系的描写,对后文竺月华和柳含春的婚姻故事并无影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游离于该故事的主要线索。
以上5则故事的改编方式较为随意,总体趋势是将僧人男风叙述添加到故事的背景描写中,与核心情节的关系较为疏离。相较而言,清初才子佳人小说《女开科传》第五至六回和清初色情小说《梧桐影》第六至十二回,代表了第二种改编方法,即将所虚构的僧人男风叙述敷衍为小说的重要情节。这两则僧人男风故事都改编自明末清初名伶王紫稼的传闻*有关《女开科传》第五至六回的本事研究,参见文革红:《〈女开科传〉本事、成书时间及版本考》,《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有关《女开科传》和《梧桐影》中僧人男风叙述更为细致的本事考证和文本分析,参见薛英杰:《文人权力与男风想象:清初小说中的王紫稼故事》,《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王紫稼,或作王子嘉、王子玠,与龚鼎孳、钱谦益、吴伟业等文人交往,是名噪一时的伶人,顺治年间因不法之事被江南御史李森先处死。王家祯《研堂见闻杂记》较为详细地记载了王紫稼之死的经过。
优人王子玠,善为新声,人皆爱之;其始不过供宴剧,而其后则诸豪胥奸吏,席间非子玠不欢,缙绅贵人,皆倒屣迎,出入必肩舆。后弃业不为,以夤缘关说,刺人机事,为诸豪胥耳目腹心,遨游当世,俨然名公矣。一旦走京师,通辇下诸君。后旋里,扬扬如旧,其所污良家妇女,所受馈遗,不可胜纪,坐间谭及子玠,无不咋舌。李公廉得之,杖数十,肉溃澜,乃押赴阊门,立枷,顷刻死。有奸僧者,以吃菜事魔之术,煽致良民。居天平山中,前后奸淫无算。公微行至其所,尽得其状,立收之,亦杖数十,同子玠相对枷死[12](P 35)。
王紫稼因勾结豪强胥吏、奸淫妇女之事,受到了李森先的惩处。天平山奸僧则因邪教惑民和奸淫妇女,与王紫稼同时被处死。除了《研堂见闻杂记》,《池北偶谈》《坚瓠集》《茶余客话》《丹午笔记》等文人笔记都记载了男伶王紫稼与奸僧同时被杀的故事,但均未提及二人存在同性性关系。
《女开科传》和《梧桐影》分别对王紫稼的故事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编,但其共同点是都增加了关于男伶成为僧人娈童的描写。《女开科传》将男伶和奸僧分别命名为王子弥和三茁。娈童王子弥本为三茁的情人,但因与梁远思和张又张等文人交好,受到三茁的羞辱。王子弥向官府告状时,反而因不敬官府之罪而被处死;三茁也因奸骗妇女而被杀。《梧桐影》中男伶和奸僧的名字分别为王子嘉与三拙。王子嘉不仅引导三拙与自己交好的妇女相往来,还充当了三拙的性欲对象,以达到向三拙学习房中术的目的。后来,二人因奸淫妇女的罪行而被李御史处死。可见,《女开科传》和《梧桐影》所虚构的僧人男风叙述,都将男伶和僧人塑造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力量,并在故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有关以上7则故事改编策略的考察,说明了文人创作意图对于僧人男风叙述所产生的深刻影响。在小说本事的基础上,作者往往将男风描写附会到僧人身上,使其成为小说叙述的兴趣点。不过,在16则僧人男风故事中,还有9则未能找到其素材来源。从文学体裁来看,这9则故事基本都属于色情小说或才子佳人小说,具有较为浓厚的商业色彩。例如,《龙阳逸史·白打白终须到手光做光落得抽头》《宜春香质·孙宜之才名卓荦虢里蛆巧计迷心》《别有香·泼秃子肥战淫孀》和《一片情·憨和尚调情甘系颈》都是色情小说的内容。其所包含的僧人男风叙述均为色情描写,可以被视为这些小说用以吸引读者的噱头。清初才子佳人小说《五色石·选琴瑟》和《警寤钟·遇媒根虔婆吃亏》中的僧人男风描写比较简短,都充当了才子佳人婚姻故事的前奏。前者提及僧官与假才子宗坦之间存在同性性关系,后者则叙述了文人石坚节出家后被僧人调戏的故事。考虑到色情小说和才子佳人小说本身的商业品格,此类小说有关僧人男风的叙述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迎合读者的需要,很难将其与当时寺院男风的真实流行状况相等同。
从改编策略及小说性质的考察来看,明末清初通俗小说中的僧人男风叙述具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多篇小说中的僧人男风叙述是文人故意添加的结果,带有明显的幻想成分。同时,此类叙述多在色情小说与才子佳人小说中出现的现象说明,明末清初文人之所以对于僧人男风产生浓厚的叙述兴趣,与小说本身的商业性质密切相关。如果我们充分重视文人在僧人男风叙述建构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则会发现文人对于文人男风和僧人男风的描写进行了明确的区分,并且刻意对后者进行污名化的处理。
二、文人男风与僧人男风的区分性描写
从情感联系、道德意识和叙述趣味的角度对僧人男风与文人男风进行严格的区分,是明清通俗小说中男风叙述的重要特点。魏瞩安指出,男风在明清小说中“既被呈现为性欲,也被表现为浪漫关系”[2](P 6)。应该指出的是,男风叙述方式的强烈反差与其所涉及的阶层密切相关。由于上层社会男性从来都不缺乏占有女色的机会[13](PP 31-33),就上层社会而言,娈童并不是对妓女的替代,而是另一种有别于女色的审美对象。因此,文人男风叙述大多注重描写其中的浪漫意味和道德诉求。相较而言,僧人男风叙述则将僧人男风的盛行归因为女性的缺席,基本不包含浪漫关系的描写,而是被简化为性欲的满足。
针对僧人男风和文人男风所进行的区分性叙述,在明末清初多部小说中都有体现。
首先,不同于文人男风描写重视情感联系的特点,小说一般将僧人男风刻画为满足僧人性欲、破坏社会秩序的因素。小说经常借僧人之口指出,远离女色的禁欲规定导致僧人不得不将徒弟作为自己的泄欲对象。在《飞英声·风月禅得得僧参得禅中风月回回偈方回巧里姻缘》中,万空劝说徒弟竺月华屈从自己的淫欲时,这样解释寺庙男风盛行的原因:
做和尚的一般五官皆○○,不过剃了这几茎头发,怎的一生不○亲近妇女,终夜孤眠独宿,如何打熬得过。少不得要寻徒弟来救急了,切不能勾年纪恰好的,所以幼小的,也只得觅来等他长大,可不是与俗家娶养媳一般道理。你若不信,只看讨徒弟的银两,为甚唤做财礼,彼此来往,为甚称做亲家[11](PP 86-87)。
竺月华本为良家子弟,因家道中落被迫送至寺庙出家。万空送给竺月华父母五两银子作为财礼,并且养育月华长大,以供自己狎玩。万空将讨徒弟比喻为娶养媳的说法,说明僧人在其与徒弟的男风关系中寄托了自己对女性的欲望。类似的论调在明清通俗小说中十分流行。例如,《拍案惊奇·夺风情村妇捐躯假天语幕僚断狱》中僧人大觉和徒弟智圆淫戏时,“两个说着妇人家滋味,好生动兴”[5](P 1079)。《型世言·前世怨徐文伏罪两生冤无垢复仇》中无尘说:“我们和尚没个妇人,不过老的寻徒弟,小的寻师弟。”[8](P 1516)在这两个故事中,徒弟或师弟都被当作女性的替代品,来满足师父或师兄的欲望。
不同于僧人男风描写与性欲满足之间的紧密联系,有关文人男风的叙述往往诉诸情的概念,将男风关系视为情的体现。明末拟话本小说《弁而钗·情贞记》中当书生赵王孙恳求翰林风翔为他们的情人关系保密时,风翔答曰:
且情之所钟,正在我辈。今日之事,论理自是不该;论情则男可女,女亦可男。可以繇生而之死,亦可以自死而之生,局于女男生死之说者,皆非情之至也[16](PP 97-98)。
这种从情的角度来赞美男男爱恋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接近现代的同性恋观念。但是,正如风翔所云“且情之所钟,正在我辈”,明清有关男性同性恋情的赞美一般只出现在与文人有关的故事中。例如,《国色天香·金兰四友传》中誓同生死的李峤和苏易道、《石点头·潘文子契合鸳鸯冢》中为恋情而抛弃功名的潘章和王仲先,都属于读书人的阶层。如果我们从阶层的角度来考察男风叙述的情感维度,则会发现下层僧人男风不仅被排除于情的话语体系,而且被描写为威胁社会秩序的危险关系。
其次,与文人男风叙述所具有的道德优越感不同,小说经常描写僧人之间混乱的同性性关系,将僧人男风贬低为无须承担道德责任的行为。群交、乱交的场面在僧人男风描写中频频出现。例如,《龙阳逸史·白打白终须到手光做光落得抽头》中僧人慧通、妙心、妙通和妙悟,都存在同性性关系。当师父慧通撞见徒弟的淫乱场面时,“倒也将心比心,也没什么难为的说话”[17](P 317),反而参与其中,一同行乐。《宜春香质·孙宜之才名卓荦虢里蛆巧计迷心》中孙义被送至寺中做代书,被众和尚“日夜相继弄了十数日,还不曾周遍。大家争风,打了一场”[18](PP 129-130)。僧人之间针对男色的争夺,在《型世言·避豪恶懦夫远窜感梦兆孝子逢亲》中被表现得尤为露骨。两个和尚争相邀请少年王原在自己房中留宿。
只见知客陪吃了饭,见他年纪小,要留他在房中。那关门的和尚道:“是我引来的,还是我陪。”王原道:“小生随处可宿,不敢劳陪。”独自进了客房。这小和尚对着知客道:“羞!我领得来,你便来夺。”知客道:“你要思量他,只怕他翻转来,要做倒骑驴哩。”[8](PP 436-437)
知客与小和尚的相互嘲讽,明确将男风视为对自身欲望的满足,并没有任何道德上的顾虑。
然而,同样以三人的同性性行为作为叙述对象,清初拟话本小说《十二楼·萃雅楼》中文人金仲雨、刘敏叔与娈童权汝修之间的男风关系,则被刻画为维系文人纽带的工具和赞颂忠诚品德的载体。金仲雨和刘敏叔因举业未成,合伙开店。二人都与娈童权汝修有后庭之好,“各人轮伴一夜”[19](P 325),并无争风吃醋之意。
金、刘二君,只以交情为重,略去一切嫌疑,两个朋友合着一个龙阳,不但醋念不生,反借他为联络形骸之具。人只说他两个增为三个,却不知道三人并作一人[19](PP 322-323)。
与僧人以满足欲望为目的的男风关系不同,文人通过与娈童的交往,建立了真挚的情感联系。并且,当严世蕃妄图霸占权汝修时,权汝修向金、刘二人表达了自己的忠诚:
烈女不更二夫,贞男岂易三主。除你二位之外,决不再去滥交一人,宁可把这些货物筭在我帐里,决不去做无耻之事![19](P 344)
可见,权汝修以一身事二男的行为,并不妨碍其对自身品德的宣称,甚至可以与“烈女不更二夫”的行为并称。如果将僧人男风描写与《十二楼·萃雅楼》的文人男风故事进行对比,则会发现文人刻意美化后者的倾向。僧人的滥交行为被无限放大,是露骨色情描写的对象。而文人即使涉足具有滥交嫌疑的男风关系,仍然可以利用忠诚原则使其行为合法化和高尚化,从而与僧人的滥交描写划清界限。
再次,与小说通常对于文人男风的高雅表现相比,僧人男风与粗俗色情描写之间有着更为密切的关系。僧人男风往往被想象为边缘男性传播房中术、提高性能力的途径。在《别有香·泼秃子肥战淫孀》中,虽然了空不满于师徒间的男风关系,但他得以借机向师父本如学习房中术的秘诀,在与女性的性关系中得到了“铁干和尚”[20](P 42)的外号,后来凭借高超的房中术,与豪门孀妇万氏展开了几番性战。《梧桐影》不仅包含三拙利用房中术来引诱王子嘉的情节,还细致刻画了二人围绕男色所展开的交易。
午牌时分,王子嘉一乘轿子,果然来了,带十两银子,一匹机纱送他,要他教采战。三拙收了纱,辞了银子,甜言美语,只说须是亲试,才易学会。王子嘉住了两三日,骗他做了男风,又只把粗浅的教了他,也就不得就泄了。王子嘉怕班里恼,再三告别。三拙道:“已会了五六分了,入细工夫,慢慢的再与你讲。”[21](P 89)
三拙是花山范家坟的僧人,曾从憨道人处习得采战之术。王子嘉虽然与大户人家女子多有来往,但苦于性能力不足,难以应付女性的要求。为了向三拙求教,王子嘉不得不在与三拙的性关系中充当被动角色。三拙因贪图王子嘉的美色,不愿意将房中术全部传授给他,所以故意推辞曰“入细工夫,慢慢的再与你讲”。后来,当王子嘉识破了三拙诡计、与其疏远后,三拙为报复王子嘉的冷淡,甚至企图奸淫他的妻子。《梧桐影》从交易和欺骗的角度出发对僧人和男伶的男风关系所进行的描写,充斥着色情小说的叙述格调。
不同于王子嘉与三拙之间低俗的男风故事,《梧桐影》第十二回所提及的文人对王子嘉的缅怀,则充满了高雅的文人趣味。王子嘉死后,一位名为黄远播的诗人在寺庙墙壁题诗曰:“一代风流客,西陵叹落霞。赏音空有泪,忆昔更无家。谁共虎丘月,徒悲茂苑花。广陵散已绝,不复问红牙。”[21](P 141)虽然《梧桐影》并没有提及王子嘉与文人之间存在同性性关系,但是无法与王子嘉共赏虎丘月的叹息和对欣赏王子嘉唱戏的期待,说明了诗人将王子嘉视为男色审美对象的意图。可见,社会阶层决定了《梧桐影》中男风的叙述趣味。文人对王子嘉的追思和赞美,说明文人与男伶之间的浪漫关系为社会所认可和赞许,是表达文人高雅趣味的载体。但是,僧人与男伶的男风关系,则是以传授房中术和满足性欲为目的的男色交易,被排除于男风鉴赏的话语体系。
明末清初通俗小说对僧人男风与文人男风所进行的区分性描写,在出版于道光年间的《品花宝鉴》中仍然有所延续。根据吴存存的研究,“这部小说凡是涉及士人的狎伶行为,满是诗情画意和执著的爱;而涉及非士人的,则只剩下对伶旦的丑陋的淫欲”[22](P 101)。在《品花宝鉴》中,同性之间的浪漫爱情是士伶关系所独有的特点,非士人与伶人的关系则充满了物质和肉欲的成分。狎伶者的社会阶层与其狎伶行为之间的紧密联系,正是文人利用文化特权来彰显道德优越感的表现。与《品花宝鉴》的叙述策略相似,明清小说通过对僧人阶层男风进行污名化的描写,衬托了文人阶层男风的高尚优越,在男风领域划清了文人与僧人之间的身份界限。
三、文人与僧人的竞争关系和权力表达
如果说有关文人男风与僧人男风描写方式的外部比较,展现了文人故意丑化僧人阶层男风的企图,那么对于僧人男风叙述中竞争关系的内部分析,则说明了文人在男色领域所拥有的优势地位。在明清小说的僧人男风叙述中,文人有时充当了重要的故事角色,并且与僧人形成了竞争的关系。关于僧人与文人之间权力关系的分析,展示了文人权力在男风叙述中的另一种运作方式,即文人通过剥夺僧人对于男色的占有权,宣称了自身在性机会的竞争中占据优势。
文人与僧人以娈童为对象所展开的竞争是《女开科传》第五至六回的重要情节。三茁对旧情人王子弥与文人的交好十分愤恨,认为这是文人与自己争夺性欲对象的行为,曰:
明放和尚这条生路,故此生出这些美妙男儿,专付僧人,权为妻小。那晓得这些无耻的秀才,偏要撇开自己的老婆,又来与佛门弟子分奇货,想来天也难容[23](P 158)。
三茁将僧人与娈童的男风关系,解释为远离女色的结果和满足性欲的需要。既然娈童是“专付僧人”的性欲对象,那么秀才则是“与佛门弟子分奇货”的群体,剥夺了僧人的性机会。
针对三茁的嫉妒心理和羞辱王子弥的行为,《女开科传》持以批判和嘲笑的态度。首先,作者指出狎童是文人重要的性特权。“这美少年,原是天下的公器,天下之物,当与天下共之。况且既不识羞,做了小官,自然乐与文人,寻花问柳,岂肯守着一个光头?”[23](P 159)由于文人是小官最重要的服务对象,处于社会边缘地位的僧人即便有机会与小官建立暂时的性关系,也不被允许独占其美色。因此,三茁对于王子弥变心的愤恨,实为对文人性特权的觊觎,并不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其次,作者认为娈童在与僧人的同性性关系中,并不需要履行忠诚的义务,因此三茁要求王子弥守节的想法是荒谬的。评曰:
抑且要做小官的,守着一个,万万不能。几曾见贞节牌扁轮得着小官身上?就使覃恩特典,如有小官不滥此道者,一概准给贞节,也断不许恋着和尚的小官,滥叨贞节的札付[23](P 160)。
即使朝廷打算为娈童颁发贞节牌匾,忠诚于僧人的娈童也无法获得这份荣誉。也就是说,王子弥无须为自己冷落三茁的行为而承担道德责任。
不同于《女开科传》中娈童为僧人守节的荒谬,在清初拟话本小说《无声戏·男孟母教合三迁》中,娈童为文人守节则是值得赞美的行为。《无声戏·男孟母教合三迁》讲述了许季芳变卖家产,聘得娈童尤瑞郎。尤瑞郎不仅以自阉来保证其对许季芳的忠诚,在许季芳死后仍然男扮女装、守节终身,抚育许季芳的儿子长大成人,后被封为诰命夫人。文末评曰:“若使世上的龙阳,个个都像尤瑞郎守节,这南风也该好;若使世上的朋友,个个都像许季芳多情,这小官也该做。”[24](P 376)尤瑞郎对许季芳的忠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视作女性贞节在男风中的复制,构成了文人男风关系合法化的基础。
《女开科传》对《无声戏·男孟母教合三迁》故事的引用和评价,进一步说明了对娈童贞节的赞美建立在阶层的基础上。由于许季芳已经入学补廪,是乡中名士,《女开科传》对于许季芳与尤瑞郎的动人故事赞道:“有情如此,安得不要借重庠序相公,动张公举,旌奖门闾,以垂不朽。”[23](PP 151-152)然而,针对三茁与王子弥的男风关系,《女开科传》的评语却是“断不许恋着和尚的小官,滥叨贞节的札付”。许季芳的文人身份为尤瑞郎守节报恩的行为奠定了赞美的基调;三茁的僧人身份,则导致其对王子弥守节的要求成为小说嘲笑的对象。可见,在《女开科传》所建构的男色竞争关系中,文人占据绝对的优势。文人将狎童作为权力的标志,并且可以要求娈童在男风关系中保持贞节。僧人则多将娈童视为女色的替代,既没有独占娈童的权力,也不是娈童守节报恩的合法对象。
与《女开科传》证明文人性特权的意图相一致,《拍案惊奇·夺风情村妇捐躯假天语幕僚断狱》将僧人男风视为惩戒社会淫风、保护文人利益的工具,以一种暴力的方式将狎童界定为文人的特权。在该作中,村妇杜氏避雨时被僧人赚入寺中,因嫌弃师父大觉精力不济,只与徒弟智圆交好,而被大觉杀死。杜氏的娘家和夫家为杜氏的失踪而相互怀疑,告到断事林大合处。在林大合的安排下,俞门子暗中访查,利用美色接近大觉、智圆,发现破绽,终使林大合查明真相。在其本事《耳谈·林公大合决狱》中,有关林大合派遣俞门子查案的描写十分简单。
时,闽人林公大合为都司,断事摄邑。不能决,而疑必有故。适有一门子得罪当谴,公曰:“汝故以得罪逋出,遍践村市,但探出此事,当宥汝。”[4](P 339)
但是,《拍案惊奇·夺风情村妇捐躯假天语幕僚断狱》围绕福建人林大合和俞门子的关系进行了大胆想象。在男风盛行的晚明时代,福建人和门子都是与男风联系较为密切的群体*关于门子和福建人与晚明男风的关系,参见吴存存:《明清社会性爱风气》,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第125-126页、第132-134页。。《拍案惊奇·夺风情村妇捐躯假天语幕僚断狱》从这两个身份元素出发,叙述了林大合和俞门子的男风关系。“那县里有一门子,姓俞,年方弱冠,姿容娇媚,心性聪明。元来这家男风,是福建人的性命,林断事喜欢他,自不必说。”[5](P 1104)俞门子恃宠而骄,因做不法之事而触犯众怒。为了平息这场风波,林大合表面上将俞门子革名,实则派他暗中察访杜氏一案,待他将功赎罪,再返回衙门。在俞门子被逐之前,林大合吩咐道:“你若访得出来,我不但许你复役,且有重赏。那时别人就议论我不得了。”[5](P 1105)俞门子果然在与大觉、智圆行乐的过程中打听到曾有妇女在寺中停留的消息,为破案提供了重要线索,得到了林大合的重赏。因此,作者文末赞道:“舍得去后庭俞门子,妆得来鬼脸林县君。”[5](P 1115)
《耳谈·林公大合决狱》和《拍案惊奇·夺风情村妇捐躯假天语幕僚断狱》都将俞门子的美色设定为破案工具,并以赞美林大合的才干为主题。但是,与前者不同的是,《拍案惊奇·夺风情村妇捐躯假天语幕僚断狱》指出林大合派俞门子查案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维持其与俞门子的男风关系,即“那时别人就议论我不得了”。对林大合文人身份的强调是《拍案惊奇·夺风情村妇捐躯假天语幕僚断狱》中引人注目的设定。“这个断事,姓林,名大合,是个福建人,虽然太学出身,却是吏才敏捷,见事精明。”[5](PP 1101-1102)不难发现,作者在处理文人男风与僧人男风的描写时仍然使用了双重标准。卷首所云“若非男色败,何以警邪淫”[5](P 1077)之语,针对僧人而发,与文人无关。文人与门子的男风关系可以充当整顿社会秩序的工具;而僧人与门子的男风关系则为揭发僧人罪行提供了契机,也间接使文人与门子的关系得以合法化。所以,在惩治僧人恶行的表面逻辑背后,仍然是文人与僧人对于性机会的争夺。
另一篇与僧人男风相关的作品《型世言·张继良巧窃篆曾司训计完璧》,则直接包含了文人剥夺僧人性机会的描写。在小说所添加的僧人男风叙述中,张继良本来是锡山寺僧人月公的娈童。但是,在何知县看上张继良的美色后,月公只能将张继良送到衙门。当何知县见到张继良时,
何知县道:“不信和尚有这等造化,我老爷一向寻不出一个人。”问他:“有父兄么?”道:“没有。”那答应的声儿娇细,一发动人。就道:“你明日到县伏侍我罢,我另眼看你。”他自吃酒去了。月公得知甚是不快活,道:“仔么被他看见了。父母官,须抗他不得。”两个叙别了一夜,只得送他进县[8](PP 1304-1305)。
何知县所言“不信和尚有这等造化”,指的是僧人不配占有张继良这般的美色。虽然何知县清楚地知道张继良是僧人的娈童,但当他打算将张继良带回衙门时,只是确认了张继良有无父兄,并不需要获得僧人的允许。可见,何知县主要顾虑的是以敬重父兄为核心的儒家孝悌文化,而不是僧人与张继良的男风关系。月公即使有些不悦,还是承认“父母官,须抗他不得”,服从了何知县的安排。张继良从月公处转移到何知县处的过程,正是僧人性机会被文人所剥夺的表现。
有关男风故事中文人与僧人角色的考察,从不同角度证明了文人在与僧人的男色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女开科传》通过批判三茁妄图独占王子弥美色的心理,将男色的性享乐限定为文人阶层的特权。《拍案惊奇·夺风情村妇捐躯假天语幕僚断狱》中林大合利用门子的美色来诱惑僧人,不仅查明了案件真相,而且为维持自己与门子的男风关系提供了借口。《型世言·张继良巧窃篆曾司训计完璧》中何知县从月公处带走张继良的做法,则证明了文人具有剥夺僧人性机会的权力。
四、结语
有关明末清初通俗小说中僧人男风叙述的分析,对于明清男性特质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有关明清男性特质研究的概述,参见薛英杰:《男性特质视角在西方明清研究中的运用——以方法论的转向为中心》,《妇女研究论丛》2016年第6期。。首先,作为明清男性特质研究的重要内容,僧人男风的分析框架主要集中在男风关系中主动方与被动方的区分。例如,萧敏如认为僧人男风笑话的趣味,“在于强调两者之间的权力位阶,及沙弥在情欲上为势所迫的屈从地位,藉讽刺师父与沙弥间的权力不对等以制造谐趣。”[25]这一讨论正确地指出了师徒在男风关系中地位的高下之别。但是,较少为学者所注意到的是,文人权力在僧人男风叙述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在明末清初通俗小说中,多则僧人男风故事系作者故意增补和想象的结果。并且,大多数故事属于色情小说或才子佳人小说的内容,具有较为浓厚的商业色彩。文人对僧人男风故事的刻意建构和丑化,说明此类叙述并非对于当时寺院男风流行情况的真实反映,而是经过文人过滤和加工的产物。
其次,作为明清男性特质研究的重点和热点,文人男性特质研究较少注意到文人男性身份与僧人男风叙述之间的密切关系。文人男性特质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剖析文人如何利用性、权力、财富、容貌等特征的区分来宣称男子气概。明末清初通俗小说中的僧人男风描写,正是充当了文人划清身份界限、证明自身特权的工具。一方面,相较于有关文人阶层男风的高雅表现,僧人阶层男风仅仅被描绘为对男女关系的替代,是粗俗色情描写的对象。通过剥离僧人男风叙述中的情感维度和道德意识,小说在男风领域划清了文人与僧人之间的身份界限。另一方面,多篇小说建构了文人与僧人围绕男色的竞争关系,并均以文人的胜利而告终。通过剥夺僧人对于男色的占有权,小说确认了文人阶层的狎童特权和优越地位。从文人视角对明清僧人男风叙述所进行的考察,说明此类叙述是文人根据僧人的下层社会地位所建构的结果,以建构文人男性身份、宣称文人特权为目的,为理解明清性别文化提供了新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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