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治本安全观引领广东监狱创新发展
2018-04-09李景言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李景言(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治本安全观是司法部党组在牢牢把握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提出的监狱工作新思路、新战略、新举措,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体现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之后监狱工作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广东监狱管理者,如何实现这种转变,如何运用治本安全观引领监狱工作的创新发展,我们必须在理论上积极探索,以理论革新指导广东监狱的转型升级。
一、深刻认识治本安全观的重要意义
治本安全观是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有机统一,蕴含着价值理念、工作思路和机制路径等丰富内涵,具有历史性、原创性、现实性特点,彰显了宏观视野、大局意识、担当精神,是新形势下监狱工作的理念引领、行动指南和重要遵循。
(一)深刻认识治本安全观引领监狱工作发展的必然性
随着监狱体制改革与布局调整的基本完成,监狱基本保障已逐步到位,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监狱应该回归职能本位。如何使监狱发展的政策导向与管理绩效之间更加贴合,实现监狱管理的价值标准与实施标准、长期绩效与短期绩效之间的关联与融合,监狱管理者需要探索一种顺应时代发展需要、贴合监狱发展实际的理念,使之成为推进监狱创新发展的动力,实现政策理念与管理导向之间的和谐统一。而治本安全观正是在这一情形下应运而生。治本安全观本质上要求着眼于社会治理创新宏观视野,立足于监狱机关职能属性,以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为最终目的,要改造罪犯,让他们刑满释放后成为有能力、能生存、会生活的合格公民,充分体现改造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从本源上化解社会矛盾,这是实现监狱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
(二)深刻认识治本安全观引领监狱工作发展的现实性
随着监狱管理手段的丰富,监狱执法日趋公开、公平、公正,人民群众对监狱改造好罪犯的期望越来越高,对监狱真正回归“惩罚与改造罪犯职能”的要求越来越强烈。把罪犯改造为合格“产品”与监狱监管改造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更加凸显。监狱囿于“不跑人”的“底线安全”已远远不能满足当前新形势的要求,只有真正提升罪犯改造质量,把握治本安全,才能解决好罪犯改造的根本性问题,这理应成为监狱管理者当下关注的焦点。
(三)深刻认识治本安全观在实现总体国家安全观中的重要地位
监狱安全是国家内部安全的重要体现,要实现总体国家安全必须确保监狱安全。监狱不只是关押罪犯的场所,同时也是改造罪犯的场所,要有所作为,为减少再犯罪的可能性提供条件,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监狱安全体制,以监狱安全实现社会安全的可持续发展。只有刑满释放人员的危害得以消除,社会内部的安全系数才能真正得到提高。
(四)深刻认识治本安全观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中的重要作用
绝大多数罪犯最终都要走出监狱,成为社会人。近年来广东监狱每年罪犯新收押与刑释比接近1∶1,每年刑释人员达到50000余人(见下表),且释放人数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刑释人员如何融入社会,成为合格的、有谋生能力的劳动者,这将是他们出狱后面临的重要问题。例如,他们如何适应人口红利消失后劳动生产率的提升成为有效率的生产者,如何适应教育扩张现状成为有知识的劳动者,如何适应人口老化以及消费水平不断增长预期下成为有能力的消费者,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监狱着手考虑、积极应对,而不是积压到社会,让刑满释放人员刚刚步入社会就遭遇淘汰、遭遇排挤,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监狱应该帮助他们从犯罪人转变成为有能力适应社会、具备一定的条件追求美好生活的合格“产品”,这样的“产品”才可能真正融入家庭、回归社会,走向美好生活。罪犯刑释后与社会生活的无缝对接,不只是教会他们办理银行卡、乘坐地铁、网购商品,更为重要的是使他们适应新形势下社会的新特点、新需求,这正是治本安全观关注的根本。
近年来广东收押与释放罪犯人数对比表
二、广东监狱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近年来,在司法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司法厅“固强补弱、创新创先”、省局“打造七项升级版”的战略部署,广东监狱坚决维护安全稳定,大力实施科学改造,全面加强内部管理,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形成了一系列监管改造经验做法,为推进治本安全观的贯彻落实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把握规律,抓住广东监狱发展机遇
在工作理念和体制建设上,广东监狱通过深化对新形势下监狱工作规律的认识,相继提出“树立三个观念”“推进三个转型”“建设三型监狱”“打造七项升级版”等工作理念。建立了刑罚执行和生产经营分开的管理体制,推进监管改造、生产经营职能专门化。
在监管改造实践中,深化罪犯分类关押工作,探索形成了职务犯、外国籍犯、精神病犯集中关押管理模式。在全国率先推进深化狱务公开,建成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实现罪犯个人信息和“减、假、暂”案件办理情况网上公开。加快推广个别化矫治和分类教育模式,加强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试、心理咨询、危机干预,总结推广邪教类罪犯攻坚转化经验,对重点犯、顽危犯推行“一人一策”。做大做强罪犯职业技能培训,在全省监狱全面建设职业技术实训基地,委托社会专业培训机构对余刑半年以上、2年以下罪犯进行全覆盖培训,培训费用纳入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保障。制定监区文化建设标准,推进监区文化设施、场所和制度标准化建设。
在保障建设上,监狱经费基本落实“07标准”,罪犯伙食费、医疗费实现动态增长。“十二五”“十三五”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监狱关押能力逐步提升,目前已经达到13.75万的关押规模,监狱战略转移全面完成。监狱网络及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业务管理基本实现电子化。
(二)正视问题,真抓实干贯彻好治本安全观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广东监狱在创新发展中还面临着一些难题,存在一些困难,这是我们在贯彻治本安全观中必须面对的挑战。
一是改造中心地位不够凸显。改造为本理念需要得到进一步确立,“重监管、轻改造”“重生产、轻改造”思想还没有根本扭转,改造工作实际上仍然存在边缘化现象,处于较为分散的状况,未能很好地形成合力,难以实施综合改造。与之相应的考评机制不够健全,对监狱的考核指标多局限于监管安全方面,对执法效果、改造质量等关注较少,在一定程度上使改造工作陷入“虚指标”“软任务”的境地。
二是监狱体制改革有待完善。监狱经费尚未实现全额保障,仍然存在较大缺口。监社分开进展较为缓慢,罪犯文化教育、职业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社会化程度较低。监企运行还未完全规范,未能纳入公益类国有企业管理。
三是监狱行刑模式科学性有待提升。在科学认识罪犯方面,目前仅在罪犯危险性评估方面初步建成了相对科学的评估系统,在罪犯劳动改造效果、身体健康状况、文化程度、改造难易程度,以及涉及改造质量等方面的评估还未能形成体系,难以实现科学认识、甄别罪犯。在科学实施改造方面,监狱分级分类建设尚未完成,难以实现按照改造难度、人身危险性、现实改造情况等对罪犯进行分级分类改造。在科学执行刑罚方面,刑事政策与监狱执法实际需求之间缺少科学的、有效的衔接,减刑假释标准细化统一难、在押罪犯假释适用难、老病残犯累积化解难等“三难问题”亟待解决。
四是信息技术手段应用有待加强。监狱信息化建设不足主要体现在顶层设计和规划水平偏低等方面,信息技术应用零散,多数是碎片化需求和碎片化技术的结合,业务协同性和关联性较弱,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滞后,已建系统智能化程度、集成度较低,应用水平普遍有待提升。
五是队伍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监狱系统尚未实行警察分类管理,培养的仍然是集安全管理、教育改造、执法管理、组织劳动等功能于一身的“多功能型”“复合型”警察,队伍专业化发展受到一定限制。
回顾广东监狱的发展历程,既有勇立潮头的担当,也有固步自封的禁锢。新的历史条件赋予了广东监狱新的历史使命,也为广东监狱带来了发展的机遇和挑战。2017年9月在深圳召开的全国治本安全观培训班上,张军部长强调:“治本安全观,最终实现的是向社会输出我们的合格‘产品’、放心‘产品’,践行国家总体安全观,这是我们监狱工作、在座的每一位领导同志必须肩负的政治责任”。作为监狱管理者,我们必须牢牢把握这一全新理念,思考这一重大命题,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积极推进新形势下广东监狱的创新发展。
三、以治本安全观为引领提供监狱发展的广东方案
贯彻治本安全观,是当前和今后监狱工作的重点和方向,也是广东监狱系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实现监狱转型发展的重要契机。治本安全观是全面的、系统的安全观,我们要从讲政治、做先锋的思想高度,坚决贯彻落实司法部党组的部署和张军部长的指示要求,着眼监狱本质职能履行,把践行治本安全观融入到现代监狱建设的总体布局,扎扎实实推进试点工作,努力积累经验、探出路子、作出示范。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
广东作为全国经济第一大省、人口第一大省,同时也是押犯大省,监狱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复杂艰巨,转型发展要求现实紧迫。要实现治本安全,就要实现思想观念从“全力保安全”向“稳中求进”的转变。按照广东“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发展定位,力争通过转变思想观念,把认识统一到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上来,争取实现监狱监管、教育、改造、科技、生产、队伍全面整体推进,在贯彻治本安全观、创建示范监狱上跨入全国一流方阵。一是以创建示范监狱为抓手,积极推进监狱工作的创新升级。目前确定了深圳、广州、惠州、女子监狱为省局主抓试点单位,英德、阳江、深圳、东莞、明康、肇庆、乐昌监狱以及管教所为自主试点单位,作为贯彻治本安全观的先锋队,每个单位形成两三项示范经验,力争今年上半年各项试点工作取得全面突破。二是创新理念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推进监狱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如结合监狱工作实际,建立安全工作“五个优先”制度,实行改造工作特事特办办法,在监狱、监区各增配了一名管教领导,把管理理念转化为监狱管理实践。三是更新观念,提高信息技术科技含量,以标准化、数据化建设为主体,加强监狱信息基础支撑体系建设,构建“一站式”新型综合性管理平台。四是着力打造专业化队伍,在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的总体框架下,积极探索警官、警员、警务技术三类职务序列制度,建立适应监狱特点的矫治师制度。
(二)把握治本安全的突破口,从“不跑人”转为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
准确把握推进治本安全观试点工作的着力点,着眼罪犯作为人、犯罪人、社会人的不同属性特征,坚持和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以抓牢教育改造为突破口,加强攻心治本,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促进刑释人员有效适应和融入社会。一是大力推进罪犯危险性评估工作,并以罪犯危险性评估中心为依托,建设罪犯改造评估中心,对罪犯危险程度类别、再犯罪可能性、心理特征、劳动改造效果、身体健康状况、改造表现、就业能力等进行科学评估分析,通过抓实评估应用,实现科学认识罪犯、科学改造罪犯。二是深化分押分管,提高关押资源利用率和关押质量。按照广东监狱战略转移总体规划部署,省局正在肇庆地区建设由三所不同戒备等级监狱组成的“监狱组团”,这是一个全新的尝试。四会监狱已基本完成改扩建任务,肇庆监狱已于2017年7月份完成整体搬迁,全省第一所高度戒备监狱正在紧锣密鼓的建设中。建成后“监狱组团”将实现监狱资源的高度集约和互惠共享,为提高关押资源的利用率和关押质量提供实践基地。全省第一所关押老病残犯的功能监狱(明康监狱)已于2017年6月份正式启用,病犯单独关押改造已成为可能。三是注重总结和推广罪犯矫正关键技术,着力推进分类改造。基于多年的监管改造经验,广东监狱在职务犯、外国籍罪犯、邪教类罪犯等的分管分教上已经掌握了成熟的技术,形成了可推广的经验,并融合到罪犯教育改造的多种手段中。同时,大力推进内视观想、正念训练和原生艺术治疗等先进的矫正技术,为改善认知、矫正恶习、顺利回归提供有效路径。四是创新改造模式,积极融合监管、教育、劳动改造三大手段,通过调研提出三大改造手段的时空衔接与转换模式,初步探索建立“4天劳动、1天课堂化教育、1天职业技能培训、1天休息”的“4+1+1+1”改造方案。五是对专门的出、入监监狱(监区)改造模式进行了规划部署,对完善监狱教学中心、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以及加快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回归指导中心等“四大中心”制定了时间推进表,落实了责任人,提出了标准化建设要求。
(三)落实好治本安全的实施路径,加强信息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深化信息应用,强化科技手段支撑。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和引领各项业务,围绕智造责任、智造平安、智造公正、智造质量“四个智造”,加快建设指挥中心、数据中心、集成中心“三个中心”,以标准、数据建设为主体,加强监狱信息化基础支撑体系建设,以业务协同、信息共享为目标,加强监狱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目前指挥中心、数据中心已完成建设任务,实现了全省预警、接警、处警实时联动以及监狱大数据的互联互通共享,这为打造智慧监狱、提高监狱安全防范水平提供了科技支持。
二是构建科学行刑模式,提升刑罚执行效果。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权限执行刑罚。着重围绕加大假释适用力度广泛开展调研,明确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依法提请假释,确保假释提请起点的公平,为逐步提高假释率做准备。积极探索推进罪犯本地化或就近服刑,以深圳监狱为试点,先行先试,总结经验适时推广,确保罪犯收押、假释、释放、暂予监外执行、遣送、安置、帮教等衔接到位,更好的满足社会需求。
(四)明确推进治本安全的重点和顺序,变工作目标为工作起点
安全稳定始终是监狱的“生命线”,要从底线安全观转变为治本安全观,就要把实现“四无”目标作为新时期新形势下监狱工作的起点,把安全稳定这条“生命线”变成向社会输送合格“产品”的“起跑线”。在落实试点任务过程中,坚持整体规划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注重规范管理与改革创新相统一,打造亮点与面上提升相衔接,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监狱工作整体跃升。
推进治本安全观重点在于推进体制改革,完善监狱管理机制。一是继续深化监狱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狱刑罚执行管理和生产经营管理、执法经费支出和监狱生产收入分开的运行机制。围绕这一系列问题,省局专题向省司法厅、省政府报告,如实反映监狱企业的问题和出路,协调推进监狱经费全面、足额保障,实现监狱职能回归。二是创新监狱管理机制,加强监狱与专业机构合作。探索将市管监狱(副省级城市除外)收归省级直管,促进市管监狱工作改革发展;广泛引进社会优质文化、医疗、帮教资源;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将罪犯纳入社会医保、养老保险体系,将罪犯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纳入政府总体规划。为发挥信息技术在资源引进方面的优势,广东监狱积极探索推行网络帮教、远程会见、远程教育、远程会诊、罪犯电商平台购物等做法,逐步实现罪犯与社会的无缝对接。
在践行治本安全观的规划安排上,以部分监狱为示范,带动广东监狱全面发展。如深圳监狱重点探索在全额保障条件下,健全完善监狱体制机制,创新罪犯改造方法途径;惠州监狱重点探索在信息化条件下,建设监狱管理大数据中心,打造智慧监狱;广州监狱重点探索在“城市监狱”条件下,建设“精品窗口”监狱,打造过硬领导班子和警察队伍;女子监狱重点研究女性罪犯的改造特点,探索形成女性罪犯的监管改造模式。在各试点单位实践探索、总结提炼的基础上,由省局抓好理论研究、业务指导、政策协调、督查评估等工作,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放大效应,形成齐抓共管、上下同步的良好工作格局,推动治本安全观在广东监狱系统落地、生根、见效。
从底线安全观转向治本安全观,不只是让罪犯跑不了,更是让罪犯不想跑,改造好,有尊严地回归社会,从根本上减少罪犯对社会的仇恨,刑满释放后不再重新犯罪,成为守法公民。广东监狱已经积累了实践的经验,如“最美的哥”梅州监狱假释人员陈建新,面对熊熊大火挺身而出,被梅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见义勇为”称号;武江监狱刑释人员王金云,创办“阳光下之家”多次回到监狱帮教,协助警方开展民间劝逃,等等。这些案例充分体现了监狱在消解矛盾、矫正转化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深入推进治本安全观,监狱就能不断地向社会输出更多合格“产品”,甚至是优质“产品”。从底线安全观转向治本安全观,转换了罪犯改造的关系模式,由“被关押——被改造”的关系模式转换为“要我改——我要改”,同时也转换了监狱执法权威的基础,由过去“刑而威”转换成为“改而权”。监狱凭借其改造能力和对社会安全的贡献力树立起自信,赢得人民群众对国家法治的信赖,这既符合当下监狱发展的新趋势,又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逻辑和当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变化的新要求。以治本安全观引领广东监狱的创新发展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理念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