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
2018-04-04李明
摘要:密尔发展了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功利主义理论。本文主要围绕效果论原则的确立、功利主义的定义、密尔对七种可能批评的回应、影响人们遵循功利原则的制裁力和密尔对权利、正义的解释等几个方面简要分析了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
关键词:密尔;功利主义
密尔发展了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功利主义理论。本文主要依据安德森著崔庆杰、陈会颖译《密尔》一书尝试对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作簡要分析。本文主要围绕效果论原则的确立、功利主义的定义、密尔对七种可能批评的回应、影响人们遵循功利原则的制裁力和密尔对权利、正义的解释等几个方面简要分析了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
一、效果论原则的确立
密尔认可效用的原则在道德学说中的重要作用。密尔为伦理学说确立了两项原则,一是目的论原则或者说效果原则即一切行为都为达到某一目的,行为的规则要从目的中获取;二是存在一个作为道德基础的或具有优先次序的或起决定作用的基本原则。这实际上确立了效果论的根本原则,即不仅确立了效果原则,而且确立了效果原则的统一性和权威性。这种效果也就是功利,这为功利主义确立了根本的标准。以效果作为根本原则的合理性部分在于效果是客观实在的,容易检验,也容易达成共识。但人的知行、认识和行动、动机和结果具有统一性,完全不考虑动机是有所欠缺的。而且功利主义本身也是密尔坚持集体主义动机的体现,功利主义寻求的影响之一也是在主观上即在人们行为的动机上确立功利原则的观念以指导人们的行为从而寻求客观的功利效果。因此,以具有客观性的功利效果为根本标准容易确立一个具有统一性和权威性的根本原则,但在这一根本原则之下也应当考虑认识和动机的重要性,因为认识和动机与行动结果之间是具有统一性的。
二、功利主义的定义
那么,怎么判定效果是否正当呢?密尔用快乐主义作为判断标准。因此,密尔以快乐主义为基础的功利主义认为,“行为的正确与它所增进幸福的倾向成比例关系;行为的错误与它所产生不幸的倾向成比例关系”①,“幸福是指快乐和免除痛苦,不幸则是指痛苦和快乐的丧失”②。这为我们的行为确立起了基本原则即行为的正确要增进快乐和免除痛苦。这是能够取得人们的共识的。这里看到了快乐和痛苦的对立,这无疑是主要的,人们确实是趋利避害的,增进快乐和免除痛苦具有作为指导原则的重要意义。但需要指出的是,还存在另一个方面即快乐和痛苦还具有一定的辩证统一性,二者可以相互转化。人们认为痛苦的事情事实上可能是快乐的基础,人们认为快乐的事情可能隐藏着更大的痛苦。这对人们全面正确把握快乐和痛苦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密尔对七种可能批评的回应
密尔考虑到了七种可能的批评,他一一给予了回应。
第一种批评认为快乐主义把人生设想为“除了快乐没有更高的目的——没有更好的更高贵的可欲可求的东西”,“是全然卑鄙并堕落的学说”。③对此,密尔“承认某种类型的快乐比其他类型的快乐更有价值”,认为这与功利主义原则并不矛盾,因此评估快乐时应把质与量二者结合起来评估。快乐确实有层次高低之分,密尔对快乐层次的区分无疑是具有说服力的,这为人们优先追求高层次的快乐提供了理论依据。
密尔认为两种快乐之中人们断然偏好的一种在品质上是优越的,是更可欲的。这是有道理的,人们趋向于追求高层次的快乐而非趋向于追求低层次的快乐。但是在两种层次的快乐中,人们也可能偏好低层次的快乐。而且,人们可能同时追求高层次的快乐和低层次的快乐,而不是只选择追求高层次的快乐而不追求低层次的快乐,实际的情况有可能是人们以追求高层次的快乐为主,同时以追求低层次的快乐作为补充。
第二种批评主张,一方面幸福是不可能得到的,另一方面人们没有要求幸福的权利。④对此,密尔认为“功利不仅仅包括对幸福的追寻,也包括避免和减轻不幸”,对大多数人来说,幸福是可以得到的。问题还在于正确理解什么是幸福的生活,密尔认为“行为的目标不是你个人的幸福,而是所有人的幸福”⑤。密尔认为人们争取幸福要同时顾及到每一个人,衡量行为是非标准的幸福包括所有人的幸福。这一点很重要,因为一个行为可能会产生很大影响,全面认识把握这种影响,确保它对所有人产生最佳结果而不是产生有害结果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这体现了密尔的集体主义原则,这种要求是很高的,但也非常必要。现代社会是建立在私有制和私有观念基础之上的,要求人们追求幸福时顾及对他人的影响,这在现实生活中面临很多困难,但这的确是应该努力的方向。另外,现代社会的系统性整体性越来越突出,越来越牵一发而动全身,尤其政府政策的一个行为确实可能产生广大而深远的影响,评估行为影响的后果确实非常之重要也非常之必要。
第三种批评认为,要求人们争取幸福要同时顾及到每一个人会导致“为了所有人的利益而牺牲个人的福利”⑥。对此,密尔认为,大多数情况下利己主义动机可以产生有利于所有人的最好结果,这就兼顾了个人和他人,因此顾及他人不会牺牲个人利益。这种回应有一定道理,因为个人的发展会促进社会的发展从而有利于每个人。但说服力显然是不够的。我们不可能把集体利益主要建立在利己主义动机之上。动机和结果显然具有统一性,不顾及他人的自私自利必然损害他人利益,因此密尔在第二种批评中才提出行为的目标是所有人的幸福。在私有制和私有观念的情况下,利己主义动机和集体主义显然是有矛盾的。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因此需要调和,因此密尔不仅写了《功利主义》,还写了《论自由》。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需要调和,可以说,不损害他人利益的个人主义即建立在集体主义基础上的个人主义会促进个人利益进而促进集体利益。密尔对第三种批评的辩护不是很充分,因为就局部来看确有可能出现为集体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的情况。
第四种批评认为,功利主义会导致人们冷淡和缺乏同情心。密尔认为可能的确如此,但虑及他人幸福与否的理论恰好不是冷淡和缺乏同情心的。功利主义强调人的快乐,也强调虑及他人幸福,因此这种批评的说服力确实不足。
第五种批评认为,功利主义是一种无神论的学说。密尔认为信仰上帝和功利主义的伦理原则是可以并存的。
第六种批评认为,人们没有足够时间评估行为对公众幸福的影响。密尔认为人们能够对行为可能的后果做出预测。这里提出了功利主义的实践问题。一般情况下,人们可以对行为可能的后果做出预测,但对复杂情况,人们一般的预测能力显然不够。
第七种批评认为,功利主义可能成为为自己恶性托辞的信条。密尔认为,任何一种理论都可能被谩骂,这不是理论本身的问题。事实的确如此。
四、影响人们遵循功利原则的制裁力
影响人们遵循功利原则的制裁力一是外部制裁,二是内部制裁。密尔认为,(外部)制裁力即“自然地置于个人或存在之上的压力”⑦影响人们遵循功利原则,内部制裁即良知或者说“责任感”也会引导人们遵循功利原则,而且内部制裁更有影响力。密尔认为内部制裁的“道德感”来自后天教育,“即使缺乏良好的教育,人仍然天生具有强烈地接受功利主义道德的基础”⑧。把接受功利主义道德的基础归于天生显然不恰当,道德是历史的社会实践的产物,具有社会性历史性实践性。因此,现实中的道德一定是具体的历史的,不可能完全贯彻具有一定理想性的功利主义道德。功利主义要求的集体主义,在私有制和私有观念的历史条件下实际上不可能说服被个人主义统治的人。人们自然而然考虑到的首先可能不是集体主义,而是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当然,也因此功利主义强调的“所有人的利益都被平等考虑”⑨的主张才显得非常可贵,越是个人主义盛行的时候,我们越应该强调容易被忽视的实际上是每个人利益基础的集体主义。
五、密尔对权利、正义的解释
密尔认为,功利之上的正义是一切道德中首要的部分,正义是社会效用的一个分支。这就是说,功利主义要求把正义作为功利作为效用来遵循。密尔认为,“在道德上或法律上侵犯他人的权利就是不公正的”⑩,不公正情形的共同之处是权利都受到了侵犯,“正当”意味着一个人可以合法地要求社会运用力量保护他拥有的权利11。这实际上把权利、正义与功利联系和统一起来了,为保护个人权利提供了理论依据,在某种程度上调和了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这就有效回应了认为这一理论不适合正义观念并且甚至支持不公正行为的批评。并且,密尔指出,人们对正义的概念因为凭直觉存在所以是武断的,而功利主义用社会效用可以避免这种个人武断的偏好12。这也是有道理的。这样,密尔就把权利、正义融入到了功利主义学说之中,为功利主义学说增加了说服力。
参考文献:
[1] [美]安德森.密尔[M].崔庆杰,陈会颖译.北京:中华书局,2014.
作者简介:李明(1985—),男,河北邢台人,陆军军事交通学院汽车士官学校基础部政治教研室讲师,国防大学政治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
注释:
①②[美]安德森.密尔[M].崔慶杰,陈会颖译.北京:中华书局,2014:65.
③[美]安德森.密尔[M].崔庆杰,陈会颖译.北京:中华书局,2014:65-66.
④[美]安德森.密尔[M].崔庆杰,陈会颖译.北京:中华书局,2014:68.
⑤⑥[美]安德森.密尔[M].崔庆杰,陈会颖译.北京:中华书局,2014:70.
⑦[美]安德森.密尔[M].崔庆杰,陈会颖译.北京:中华书局,2014:73.
⑧[美]安德森.密尔[M].崔庆杰,陈会颖译.北京:中华书局,2014:74.
⑨[美]安德森.密尔[M].崔庆杰,陈会颖译.北京:中华书局,2014:75.
⑩[美]安德森.密尔[M].崔庆杰,陈会颖译.北京:中华书局,2014:80.
11[美]安德森.密尔[M].崔庆杰,陈会颖译.北京:中华书局,2014:82.
12[美]安德森.密尔[M].崔庆杰,陈会颖译.北京:中华书局,201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