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指南》的3-6岁儿童发展评价体系的研究
2018-04-04山西省幼儿教育中心李志宇
■文/山西省幼儿教育中心 李志宇
一、3-6岁儿童发展评价体系的研究背景和立场
(一)政策要求
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事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时期,尤其是近十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的发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201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11.7)等重要文件的出台,都在强调学前教育的重要性,明确学前教育的任务,提升学前教育地位。
自2011年以来,随着连续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入园难”“入园贵”的基本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学前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更多地关注到了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升上,相继出台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2012)《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2012)《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2015)《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2017)等政策文件,希望从办园行为规范、保育教育和教师素质提高等方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儿童发展评价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映幼儿园教育质量水平的核心标志。对幼儿发展水平进行评价,有助于我们了解幼儿的发展需要,提供更加适宜的帮助和指导,也有助于全面了解幼儿的发展状况,防止片面发展,提升幼儿园的保教质量。还有助于能够对幼儿在一日生活中的表现进行观察和评价,促进幼儿教师专业能力的提升。
(二)教育实践中的问题
儿童发展评价是幼儿园保教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然而,目前在我国,无论是在理论发展上还是实践层面中,如何评价儿童的发展都是困扰教师的一个大问题:许多幼儿园教师及家长往往只重视对儿童知识、技能的评价,而忽视或不知道如何对儿童的情感、习惯、能力等方面培养与评价,有的甚至还采用小学化的评价方式,如做作业、测验、比赛等,这些做法均有损于儿童的身心健康,也严重影响了整体保教质量的提高。
在我省,广大幼儿园教师从学习《规程》《纲要》《指南》精神到能运用到教育实践仍然有一定距离。教师面对儿童的具体行为时不会观察、不会评价与分析,也不能有效地依据《指南》将评价与保教工作有机结合,需要有一个更为具体、便于操作的评估工具,支持教师在日常保教实践中观察评价儿童发展水平,小步递进地调整教师的教学方案。
如何能在深入解读《指南》的基础上,借鉴国际国内先进评价经验与成果,开发一套体现《指南》精神,符合中国国情、山西省情的3-6岁儿童发展评价工具,支持幼儿园教师在真实情景中对儿童进行客观观察与科学评价,成为我省进一步落实《指南》,坚持科学保教,扭转小学化现象,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的迫切要求。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1. 国外儿童发展评价研究
西方国家对于儿童发展评价研究较多,也相对成熟。如美国布莱顿·希勒博士建立的多元智能发展测评系统(MIDAS),主张运用观察的方法在真实的教育环境中对儿童发展进行评价;美国Highscope开发的《儿童发展评价量表》(COR),具有很强的科学性、权威性与实用性;“新西兰学习故事”是一种用叙事的形式对儿童学习和发展进行评价的方式,是为了支持儿童进一步学习所进行的评价……但所有这些研究与我国的学前教育现状具有一定的文化差异,无法直接在我国使用,需要进行本土化的改造与融合。
2. 国内儿童发展评价研究
国内研究主要停留在对国外各种先进理论的介绍、对我国评价现状的反思及针对实践中某一方面问题的探索与思考,能够适用于广大幼儿园教师与家长使用的评价工具非常有限,且多数关于儿童发展评价工具的研究是在《指南》颁布之前的研究,缺乏对于《指南》精神的关注与融入,有些还存在评价内容单一、评价形式不够真实等问题,不能很好地体现《指南》中所蕴含的儿童发展核心经验与评价理念。近年来,从政府层面加强了对学前教育质量的重视,加大督导检查,有机构、专家学者正在研究,期待有更好的研究成果应用于教育实践。
(四)我们的立场
坚持儿童本位立场;坚持教育研究为保教实践服务;贯彻《指南》精神,落地于幼儿学习与发展;贯彻《园长专业标准》《教师专业标准》,落地于园长教师专业发展。
二、3-6岁儿童发展评价体系的研究过程
十二五期间我们申报的“山西省3-6岁儿童发展评价研究”被立项为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进一步探索了3-6岁儿童发展评价体系的研究。
我们采用了文献法、调查法、观察法、行动研究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在太原、晋中、长治、晋城、运城5市18所实验园145个实验班进行实验研究,通过“前期准备与文献研究”“工具研制”“实验园试用”“信效度检验”“工具修改与完善”等阶段,经过五年多时间的认真实验研究和反复修改,形成了主要的研究成果——《3-6岁儿童发展评估工具》(以下简称《评估工具》)。
为了减轻教师观察记录幼儿、数据统计分析及评估报告撰写的工作量,全面实现评估工具的功能,促进幼儿园质量的提升,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精神,推进我省学前教育信息化发展,将“互联网+”、大数据、新一代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应用于幼儿园保教实践中,依据《评估工具》,应用数字化技术,研发了“3-6岁儿童发展评估系统”,以有效支撑《评估工具》的实施与运用。评估系统经历了初步研发与实验阶段、功能更新与逻辑优化阶段、应用场景深度优化与UI界面重置三个阶段,通过多次版本更新与优化迭代,达到了评估系统功能完整、运行稳定、高度契合《评估工具》的目标。
三、3-6岁发展评估体系的主要研究成果
3-6岁儿童发展评估体系的研究成果由《3-6岁儿童发展评估工具》和“3-6岁儿童发展评估系统”组成,《3-6岁儿童发展评估工具》及其应用探究,于2018年3月获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特等奖。
(一)3-6岁儿童发展评估工具
1.《评估工具》的基本结构
《评估工具》的基本结构在遵循《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南》的五大领域结构的基础上,将《指南》中部分特别强调和重视的幼儿学习品质单列出来;考虑到数学领域的独立性和内容的丰富性,将数学领域也从科学领域中分列出来。由此形成了共包含学习品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数学、艺术七个领域的3-6岁儿童发展的评估项目。在上述七个领域中,将各领域中反映幼儿发展的34个关键经验作为评估项目(有的评估项目含子项目,如数学、艺术领域);并将每个评估项目中儿童发展水平划分为5个级别。
2.《评估工具》中的评估项目
基于《指南》目标体系,借鉴美国HighScope课程(高瞻课程)中《儿童发展评价量表》(COR)等国内外相关成果,编制了《3-6岁儿童发展评估工具》。经过课题实验园在实践中的反复观察、讨论、修订以及信效度检验,最终确定了7个领域中的34项(含6个子项目)关键经验,作为评估项目(如表1所示)。
这34项(含6个子项)关键经验的确定主要基于以下考虑:(1)能够反映《指南》核心内涵:每个领域所涉及到的儿童行为表现都是非常庞杂的,教师无法对幼儿所有行为都进行评价,因此需要通过反复考察领域中能够突出反映该领域核心内涵的某些具体项目来确定幼儿在这一领域的发展水平;(2)与未来社会对人才的需要相一致;(3)这些项目是在一日生活中经常出现的,能够便于教师观察与评价。
3.《评估工具》的评估项目与《指南》目标的关系
作为推进《指南》贯彻落实的评估工具,在研制《评估工具》的结构、项目中都力求与《指南》中的目标和典型表现保持一致,二者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评估工具》中将每个项目中幼儿发展的水平相对划分为五个级别,这五个级别代表了3-6岁幼儿在该项目中的关键经验由低到高的发展变化。 级别划分的特点并没有与年龄一一对应,是从幼儿在该领域该关键经验发展水平维度相对划分的5个级别。这样做的目的是让教师抛开对于幼儿年龄的固有观念,只要根据观察所得到的真实现象来对应每一项幼儿关键能力的发展顺序与层次。
表1:《3-6岁儿童发展评估工具》项目分布表
这样考虑,一方面是由于幼儿的发展是具有个体差异的。并不是同一年龄段的幼儿其发展水平都是一样的,不按年龄来设置级别更符合幼儿发展的个别化特征;另一方面是我们在学习高瞻课程COR以及国外一些评价工具的时候,发现幼儿的许多关键经验在我们的教育实践中是被忽视的,幼儿的关键能力发展也并不完全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循序渐进的。如幼儿的情绪管理能力,许多大班幼儿的发展水平仍然是很低的。
4.在实践中运用《评估工具》的基本方法
在幼儿园一日生活的自然状态下,对幼儿具有典型性的动作、语言、表情、状态和作品等进行客观真实的观察和记录,然后对照《评估工具》中的评估领域、评估项目,找到幼儿发展的级别。通过对一段时间的观察记录进行分析,得出该幼儿阶段性的一个整体发展状况,从中进一步分析其发展的全面性、均衡性,并据此确立支持该幼儿进一步发展的策略。
(二)评估系统的基本结构、价值及功能
评估系统包括管理版、园所版及家长版,同时提供电脑版(web端)及微信小程序等多个应用场景。
评估系统功能主要包括:系统会智能识别并汇总整理本账号权限内的所有观察评估记录;记录的形式包括文字,图片和视频;还提供智能筛选功能,可以就不同条件进行筛选,如领域、项目、时间等。为更加便捷的使用系统,还提供手机版的应用场景(微信小程序),使用手机就能进行观察记录与评估。同时系统还提供“我的评估” 功能,可以帮助每位老师汇总自己做过的所有观察记录,并可以一键导出为Excel格式的表格,方便日常工作的记录与梳理,能够快速便捷地生成评估报告。
评估系统的价值体现在:减轻教师工作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梳理评估工具使用流程,降低评估工具使用难度,增加评估工具亲和力;克服“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园课程建设,提高保教质量;促进教育信息化在学前教育领域的应用,提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实现科学管理的依据;促进教师与家长沟通合作,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
儿童发展评价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映幼儿园教育质量水平的核心标准,《3-6岁儿童发展评估工具》以专业引领、科学评估、全面发展为宗旨,配以数字化技术支持的评估系统,力求推进我省幼儿园科学评估3-6岁儿童的发展,深化《指南》的贯彻落实,助推3-6岁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协调发展,提升我省学前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