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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中人道主义的价值分析

2018-04-03姜婉婷

绥化学院学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双城记狄更斯特权

姜婉婷

(黑龙江大学文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 150080)

人类社会诞生的任何一种思想都会具有深刻的时代烙印,《双城记》呈现的人道主义思想也不例外,一方面代表了19世纪欧洲社会的一种进步思潮,另一方面被作者生活的时代所禁锢。为此,应该辩证看待《双城记》所倡导的人道主义思想,既要看到时代进步性,也要看到历史局限性,以积极的态度弘扬人道主义思想,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发展。

一、狄更斯人道主义思想特征

(一)尊崇民众权利。狄更斯坚持认为,民众这个词必须理解为全体大众,但从前享受特权的人和“正人君子”不在其内。在狄更斯看来,封建贵族是从前享有特权的人,反对革命的人是所谓的“正人君子”。狄更斯在一些作品中鲜明的揭示,民众是一个向往民主、自由、平等的群体,他们把三者视作天赋的人权。狄更斯甚至认为真正的民主权利不会因为奢侈而演变为腐败,也不会因为骄傲而陷入堕落,又不会被野心所诱惑,而且不会为有害的平等的激情所侵蚀,宽容而且讲道理,度量大而且稳健。基于对民众权利热切的向往,狄更斯选择坚决捍卫民众权利。他认为,民众是一切政治权力之源。一切政治制度的建立都是为了民众;凡是没有把民众看在眼里的一切制度,都只是对于人类的侵犯。民众是主权者,政府是民众的创造物和所有物,社会服务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在他的一些作品包括《双城记》在内,对一些主人公精神世界的刻画,无不体现出对民众权利的尊重和维护,都在潜移默化地倡导个人理性认识世界,无需听命特权的权威;都在积极宣扬自由选择生活,让民众在公共空间自由表达自己的思想,按自己所愿安排生活。

(二)批判封建特权。狄更斯始终秉持“封建特权制度危害国家进步”的观点,并且鲜明的提出特权制度有“四个方面”的危害:第一,特权制度就是一种盗窃财产的制度。狄更斯认为,让某一个人或一个阶层无偿占有本属于全体公众的东西,这就等于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大众利益之上,实质上是一种赤裸裸的掠夺。特权者掠夺的不仅仅是金钱,还包括整个社会发展所必须的各种稀缺资源。第二,特权者践踏公平正义,拒绝平等,自视高人一等。狄更斯认为,特权者从来都是高高在上,不允许处于社会最底层的被统治阶级对他们有丝毫的冒犯。如果意识到利益和财产将会受到侵害,就会随意纠集特权阶层的同伙,形成了一个所谓的联合政府来捍卫自己享有的特权。于是一个新的政治秩序被炮制出来,一种带有“贵族标签”的统治系统被催生出来。第三,特权制度带来了经济垄断,从而影响经济的自由竞争。狄更斯认为,特权阶层会利用政治上享有的特权,堂而皇之地依据他们制定的法律条文和行政制度,使经济垄断合法化,阻碍了经济发展要素的自由流动,使公平、自由的市场竞争徒有虚名。第四,特权制度会危害社会的公共利益。狄更斯认为,拥有特权的人只关心自己和所属阶层的利益,从不关心公众利益,对他来说,阶层的利益高于一切。狄更斯坚信,封建特权制度最终会被自由共和制度所取代,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三)倡导改良主义。狄更斯在《双城记》中为我们描绘了他心目中的一个理想的国度,在这个国度中没有剥削,没有压迫,自由平等。而对于实现这个目标,他首选的是和平方式,反对暴力革命。在小说中,狄更斯深刻同情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底层百姓,但不主张他们进行革命,反对工人阶级的革命运动。他一直试图用自己的人道主义思想来教育引导社会大众,幻想用道德和教育来感化社会上层剥削者、用宽容和善良来拯救和消除剥削和压迫;他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但不主张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小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立场决定了狄更斯不是一个彻底的革命者,而是一个温和的改良主义者。他希望建立一个尊重人权、自由平等的社会,但又不愿打碎旧的体制和国家机器。他希望贵族都能像达尔内那样主动放弃自己享有的贵族阶级特权,废除不人道的暴政,以此来缓和不可调和的社会矛盾,避免社会动荡和浩劫;而不要像侯爵兄弟那样残酷无情、滥用特权、暴虐无道、激化矛盾,导致人民革命的爆发。狄更斯把对一个理想的新社会的向往寄托在统治阶级的觉悟、大发善心上。小说中的卡尔顿和德法石太太,一个为心爱的人“微笑走向断头台”,一个则成为“坚决的复仇女神”。卡尔顿是狄更斯心中最理想的人物,实质上是用卡尔顿的死来控诉暴力革命,从另一个侧面再次证明了狄更斯人道主义思想中的改良主义特质。

二、时代的进步性

(一)人本主义的回归。《双城记》通篇体现着以人为中心的人道主义思想,渗透着主张以人性反对神性,以人道反对神道,肯定“人”所特有的自身价值和对现实生活的意义,提倡意志自由实现和个性全面发展。作为文艺复兴运动旗帜的人道主义,不仅是一种人文思想,而且是一种政治思潮,对于现实社会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作用。

《双城记》以人为中心的人道主义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提倡人性,反对神性。《双城记》通过对人物思想和行为的刻画,达成了对人的自然本性的推崇,在人和上帝的对立中确立了人对上帝的主导地位[1];在世俗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对立中,确立了世俗生活对精神生活的主导地位。强调人既不同于神,又不同于物的本质和存在方式,应当把人当人看,而不应该把人神化或物化。倡导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合乎人本性的生活生产条件,满足现实的欲望和需求。第二,追求人人平等,反对等级制度。《双城记》中还渗透着“人性自由”“个性解放”和“人人平等”的思想,强调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不分性别、种族、职务、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同样的义务。

《双城记》对后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首先是确立自我价值观念。在《双城记》的影响下,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把自尊、自重、自强、自立确认为实现自我价值的标准。其次是确立享有价值观念。能够引导人们认识到,个人不仅仅是社会价值的客体,同时也是社会价值的主体,享有价值是人的主体价值。再次是确立自由价值观念。能够教育引导人们把自由作为一种权利,认识到它既具有生存价值,又具有发展价值。人作为人,就在于他能够在一定条件下进行自由的选择,具有选择的自由。最后是确立尊严价值。一个人失去了尊严,低三下四,奴颜婢膝,那就不是主体,而是奴才,就失去人格。人的尊严就是人格的体现,其价值就是维护主体的人格。

(二)理想社会的构想。狄更斯在作品中勾勒出了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告诉人们理想社会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政治制度的,但不可缺少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个体价值追求。从这一点上判断,《双城记》同样具有明确的时代进步性,具体表现为:

一是较好地推动社会形成物质价值理念。丰富的物质财富是和谐社会由理想变为现实的物质基础,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是物质财富创造的基本前提。满足了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才能不断提高精神生活的质量和水平。[2]

二是有力地推动社会形成精神价值理念。化解矛盾和协调冲突已然成为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实现和维护社会公正,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从而对生产力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并为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历史的局限性

(一)阶级立场的模棱两可。《双城记》中以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剥削阶级和以德法石太太为代表的被剥削阶级,他们是相互对立的两个阶级,这两个阶级的主体必然并且永远斗争,它们在相互关系中构成了敌对双方,以至于之后发生的大革命事件,也可以理解为是因为被剥削者反抗,剥削者灭亡的斗争。这种阶级对抗,没有绝对的对错善恶之分,因为它们彼此阶级立场不同,所捍卫的阶级利益也不同。而狄更斯在作品里,对于阶级关系的描述显然是带有自己的主观色彩的。

然而,阶级是有鲜明界限的。阶级是在斗争过程中形成的,这些斗争是由它们所赖以生存的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条件所形成的,这些客观条件塑造了试图把工人组成为一个阶级的运动实践。然而阶级形成的过程并不仅限于意识形态领域,以一种特殊方式组织放起来的政治斗争,对于阶级斗争组织形式也具有一定影响。发生在历史任何特定时刻的阶级斗争,都是由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关系的组织形式所构造的。

(二)个人主义的膨胀蔓延。《双城记》中隐含着强烈的个人中心主义的一种思维和行为方式,以独立的个人为中心考察、感觉人类、社会、自然,以否定的态度解释人对于他人、社会、自然的依赖以及它们之间紧密关系。一方面瓦解了在保护同时又束缚个人的各式各样的集团和团体,另一方面又改变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把它从个人信仰的对象和理应共存的存在,改变成依据独立的个人才能和能动的行为方式满足自我世俗欲求的对象,从而带来个人主义的全盛,过分强调社会个体的自由。

社会个体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自由的,但这是一种在与别人的合作中获得不可以脱离社会行事的自由,是一个协作系统。不遵守社会共认的秩序就没有社会个体存在的可能,人只能通过维护社会秩序来发展自己的个性,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

康德曾经提出过三条关于自由的道德原则:首先,他认为道德原则先天地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因为任何人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都容易发现什么是真正的道德责任,以便使自己的行为适合于普遍的立法原理,对正确、自由和进步等情形的唯一检验标准是良心意识,正如对美的唯一检验是经过训练的审美观一样,它与良心一样是一种智慧的结晶。其次,每个人既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还要承担共同的责任。在这里,康德明确提出要把个人意志自由和道德责任感统一起来。再次,他认为人是道德秩序的主体,人的道德秩序活动是真正的自我活动,即意志自律活动。因此,每个人都应该按照理性所规定的道德秩序、按照实践理性的意志和目的而行动。

对于社会秩序来说,自由并不是对它的排斥,相反,这是对它的更高级和更理智的运用形式。自由的秩序是通过诉诸人的理性、良心和自尊心而对个人起控制作用的;而不自由的秩序却只能作用于意识的较低层次,倾向于贬低他的人格。[4]自由是你能适应的合理的约束。因此,自由属于那些有较高责任感的社会个体,属于社会中的某些把自己作为社会一部分的人。只有过时的社会秩序才是和自由对立的。自由只有通过维护和建立社会秩序才能存在,而且只有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得到建立,社会个体的自由才能得到张扬和实现。

结论

在阅读作品获得启示的同时,我们应思考如何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一方面,人道主义肯定了人自身的价值和现实生活的意义,提倡人的意志自由和个性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这种积极、健康、向上的价值追求对于社会政治制度的合理安排和社会管理方式的具体创新也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我们还要辩证地看待人道主义。一方面,是否具有人道主义并不是划分阶级的标准,剥削阶级未必没有人道主义,而被剥削阶级未必拥有人道主义;另一方面,肯定人道主义并不代表着推崇个人主义,否定法律规章制度。自由是遵守社会秩序前提下的自由,绝不是不要社会秩序的随意而为。只有在高度规范的社会秩序中,才有可能产生高层次的自由。

参考文献:

[1]狄更斯.双城记[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80.

[2]黄丽玲.双城记的社会原因分析[J].景德镇高专学报,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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