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教育公平视角 探析我国城市义务教育择校问题
2018-04-03刘丹
刘 丹
(四川文理学院 a.马克思主义学院;b.政法学院,四川 达州 635000)
择校,其实是相对于就近入学而言的,是适龄学生放弃义务教育阶段按学区划分的免费就近入学政策,不遵循户口限制就近入学而选择教育资源较好的跨区域学校就读的行为。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行为可分为跨地域、区域和学区择校。它违背了教育部门制定的就近入学政策,而舍近求远选择符合自身主观意愿的学校就读。择校现象的实质是人们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望和不平衡不充分的优质资源之间的矛盾。择校已经成为人们解决优质教育资源短缺和追寻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看似合理,但这种合理性只是属于极少数人的公平。如今、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之间存在着东西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巨大差距,然而这种差距是在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
一、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状
择校行为是近年来各级教育部门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教育部门也根据当地具体情况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限制和制止这一行为。关文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必须坚持就近入学政策,不能招收择校生。对于择校,理论界的观点也不尽一致。以泰力·默为首的赞成派认为在择校和竞争下建立起来的基础教育阶段的制度更有效;然而以大卫·哈尔平为代表的反对派认为择校行为不能给穷人带来相关利益;也有些学者认为择校不能一概而论,应该根据不同国家的历史、文化背景和教育资源综合考虑。一直以来,关于择校行为的争论主要集中于其对弱势群体和教育公平的的影响。很多学者认为,择校是不公平的,是将弱势群体限制在教育资源缺乏的薄弱学校。
在目前就近入学的政策下,人们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追求严重的破坏了教育公平。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越来越突出,直接影响着义务教务的和谐发展。导致择校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重点城市、重点地区、重点学校以及互相矛盾的教育政策都对择校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效果。这一现象对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所提倡的"就近入学"政策产生了很大的冲击,作为它的对立面侵犯着部分公民的受教育权。虽然政府加大了对义务教育阶段经费的投入,但是仍然改变不了优质教育资源短缺的现状。由于我国的教育资源分布不均,政府的宏观调控也无法在短时间内从根本上解决择校问题。此外,择校行为所引起的以权择校、以钱择校直接剥削了弱势群体享受优质教育的权利,加重了教育不公平的现象。
在这个充满竞争的时代,家长为了子女能享用优质的教育资源,运用各种方式进入重点学校。与此同时,高昂的择校费和不规范的教育市场滋生着腐败和不公平,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在这种教育局面下,“就近入学”政策成了带有浓厚等级色彩的不公平教育,只是一种表面形式而已。教育公平是指每个受教育者享受公共教育资源的平等性和公正性。所谓的教育公平包含三个层面:教育起点,教育过程,教育结果。起点公平指受教育者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以及机会均等, 是在“量”上的规定,保证了广大适龄儿童最基本的入学权利。过程公平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享有均等的教育资源,是从“质”这一层次的反应。如师资条件,经费投入,教学设备以及学习氛围等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结果公平是指教育质量的均衡。当然还有学者认为,择校对于教育公平而言是一个中性政策,它不是针对就近入学的对立物而出现的,择校本身没有违背教育公平,但择校收费这种方式确实欠妥。[1]关于择校问题众说纷纭,我们应该透过现象看清其本质,客观全面地分析其形成的原因和现状。研究者认识到,我国“择校现象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实质上它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矛盾在教育工作中的综合反映”。[2]在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的情况下,如何做到教育公平,切实缓解择校现象?这就是本文将要讨论的问题所在。
《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所有适龄学生必须按照政策就近入学,学生按照户籍所在地统一安排到就近学校就读。小升初不再实行招考制度,坚持就近入学。公立学校的择校现象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户籍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而选择择校就读;二是被指定的就近入读学校教育资源稀缺,家长为了让孩子享有更好的教育资源通过“权”、“钱”等方式跨区域就读;三是务工人口由于工作的流动性让子女在工作地就读。此外,私立学校也存在着择校现象。除公立学校外,国家鼓励创办多种形式的民办私立学校,私立学校的办学经费由学校自己承担。因此,私立学校只能通过收取高额的学费来保证教学顺利运行,以及通过提高学校的软硬件设施提高办学质量,吸收更多优秀学生就读。再者,很多家长为了让子女享有优质的教育资源,愿意花费高额费用让子女到较好的私立学校就读。这些民办私立学校因为其优质的教育资源收到部分家长的青睐。近年来,虽然国家已经采取了多种措施来制止择校行为,如:规范招生秩序、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加强监督、增加优质教育资源配置等,但效果并不理想。在不少大城市,择校问题依然严重影响着教育公平,是义务教育阶段的顽症。此外,择校现象不但滋长了教育腐败,也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的心理将应试教育延伸到小学和初中,极大地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二、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的原因
所谓择校就是学生或其家长对就读的学校进行主动性的选择。其目的是为了享用优质的教育资源,促进身心更好地发展,增强在社会中的竞争力。什么是优质的教育资源?一般而言,它指良好的教学条件和设施,雄厚的师资力量,团结的教师队伍,优良的教学质量以及规范的教学管理。从某种程度而言,学生或其家长为了获得更好的个人发展空间而主动性的择校也有一定的合理性。近年来,尽管政府和教育部门都在为禁止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行为而不断努力,然而择校现象却越演越烈。
(一)教育体制不完善,教育资源分布不均
优质资源分布不均衡的原因在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状况以及长期以来重点学校的建立。重点学校的建立虽然发挥了其示范作用提高了学校办学质量,但是也导致了择校行为的产生。对于重点学校,政府加大了对其优质教育资源的配备,优秀师资的配置等一系列倾斜政策。因此,优质资源逐步集中在少数重点学校,加大了重点学校和普通学校的办学差距,进而导致了择校行为。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下,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家长对子女的期望日益增加,进而对教育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我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资源相对缺乏,呈现不平衡发展状态,无法满足全体学生享有同等的优质教育资源。目前,我国的经济状况也是其主要的制约因素之一。因此,家长和学生的择校行为成为优质教育资源稀缺的必然产物。社会竞争日益激烈,教育层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人的未来和生活质量。如今,政府虽然实施了适龄儿童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 但由于经济状况和教育政策等条件的制约政府还无法为所有孩子提供同等优质的教育服务。另外我国的教育体制大多借鉴国外的改革经验,并没有切实依据我国国情来制定适合我国中小学教育的制度。
(二)人才评选机制过于单一化
目前,社会对人才的评选条件过于单一化,很多用人单位录取时重视高学历人才,这也促进了择校现象的发展。如:各个招聘信息上呈现出的对学历和相关专业等级证书的要求。一般而言,毕业于名牌大学如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大学生享有优先录取权。大多数人认为,进入名牌大学的前提是进入重点高中,这一现象也刺激了择校的发展。
(三)错误的教育观念
众所周知,受教育层次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其社会竞争力。知识就是财富,教育改变命运。一般而言,进入重点学校就标志着可以考取好大学。诚然,重点学校具有优质的教育资源,但是也片面夸大了教育环境的作用。学生习得知识更多在于其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和情感因素。在优质的教育资源短缺的情况下,那些有经济能力又重视教育的家长们,为了让子女能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运用各种手段进入重点学校。具有良好的教学条件和设施,雄厚的师资力量,团结的教师队伍,优良的教学质量以及规范的教学管理,升学率名列前茅的名校成了家长们的首选。为了子女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家长们不惜重金,重点学校理所应当收取高额的择校费。据中国人民银行第16次城市居民储蓄调查显示,居民家庭存款动机除正常开支以外,子女教育经费已居首位。[3]
(四)社会不良风气导致教育失衡
家长为了孩子能享有优质的教育资源,不惜重金进入重点学校。如果没有高额择校费这个潜在利润,那些名校必定会积极响应“就近入学”政策,将择校生拒之门外。随着择校生的增加,教师工作量增加,学校管理难度增大。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教学质量下降,收取高额择校费便成了名校理所应当的理由。学校的功能定位也在混变,随着市场化、产业化导向的影响,“创收”成为很多学校管理者所操心的一个重要问题,学校与社区和家长的关系不再仅仅是纯粹教育意义上的关系,而越来越具有经济关系的意义。[4]不少中小学教师更加注重个人利益,联合校外各种教育培训机构;以营利为目的,以学生考取重点学校为诱导,赚取额外收入。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状况下,并不优厚的教师待遇及飞涨的物价是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因素。
(五)家庭因素
家庭因素也会影响择校行为。择校现象也通过各种方式影响着家庭。择校行为和不同家庭背景的关系是如何的呢?有学者通过实证研究提出:父母受教育程度越低子女在公办学校间和公私立学校间的择校行为较低,且补课频率也较低。也就是说,父母受教育程度越高,越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更倾向于选择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进而产生择校行为。其次,择校行为也和父母的职业有关。父母从事党政事业单位工作、公务员、专业技术职务和管理人员比服务性工作人员、商业工作人员更重视子女教育问题,因而更倾向于择校。此外,家庭收入也影响着择校行为。家庭收入是家庭生活、教育的基础。家庭收入越高,子女择校现象越严重,参加课后辅导的概率越大。而且,户口也直接影响着学校的选择,在优质资源较多的城市公立学校读书必须具有学校所在的户口,也加剧了教育的不公平性。综上所述:优势群体有更多的教育选择权,弱势群体由于经济条件、教育程度以及户口限制只能按照政策就近入学。
三、择校的途径
随着社会、家庭对中小学生教育的重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已经受到社会各阶层的关注。我国的择校现象是指一些家长对学校之间差别的自发反应,是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如找关系等为子女寻求更好的教育的行为,它违反了现行就近入学政策,表现为:以分数择校、以权利择校、以金钱择校等不正常现象,政府对其是限制的。[5]
以分数择校是指学生参加入学考试,依据考试分数来选择学校。重点学校录取原则是在学生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名额进行录取。现阶段,以分数择校是义务教育阶段较为公平的学校录取方式。但是,它也存在不足之处即过分注重分数而忽视学生情感智力因素,无法切实做到素质教育。
“就近入学”政策是指根据政府所划定的片区进行择校。这种方式切实减少了中小学生的学习负担和部分家长的经济压力。不容忽视的是,它只是表面上带有一定的公平性。由于我国城市教育资源分布不均,成绩优异的学生不一定能够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无法满足不同学生和家长的教育需求。另外,家长为了子女能进入重点学校可能有意在名校片区买房,这样也会刺激经济的不平衡发展。
以权利择校是指部分家长凭借自己的权利和关系网谋取私利为子女选择重点学校。这种择校方式是最缺乏公平性的,也是舆论的重点。
以金钱择校是指一些有经济实力的家长通过缴纳高额择校费而让其子女享用优质教育资源的现象。因为我国在义务教育阶
段学校之间悬殊的教育质量差别难以在短时间内改变,而家长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又持续高涨,政府在短期内也难以投入足够多的资金改造薄弱学校。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允许优质的义务教育资源实行优质优价的做法是有其合理性的。[6]这种“创收”方式既可以给名校带来丰厚的经济利益还可以促进其教育设备,教学场地,课程资源等方面的完善。不言而喻,这种择校方式也会加大重点学校和普通学校之间的差距,使公共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的情况日益严重。
四、如何降低我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
“择校热”是近十年以来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出现的热点话题和普遍现象。在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状况和教育体制下,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工作步履维艰。因此,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刻不容缓。
(一)改革重点学校高分招生方式,实行“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学校”的政策
一直以来,重点高中招生方式都是依据中考成绩择优录取。这种传统的录取方式使学校间的升学率不同,进而加剧了择校行为的发生。为了缓解“择校热”,教育部门可以根据各个学校的学生数并按照相同的比例将重点学校的招生名额划分到每个学校。这种方式既有利于按学区“就近入学”政策的实施,也能切实降低“择校热”,为普通中小学校提供稳定的生源和收入。
(二)阳光择校及合理收费
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状况还不能满足每一个中小学生都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城市是优质教育资源较集中的地方,择校行为在短时间内难以避免。在这种情况下规范择校行为,合理收费有助于缓解“择校热”。政府应结合该城市所有学校的生源,优质教育资源以及学生成绩等综合因素拟定重点学校的择校生比例。重点学校应该严格按照正规择优录取方式和拟定的择校生比例进行招生。一方面,学校将其以分录取的学生名单、分数以及择校生名单进行公示,做到阳光择校。另一方面,按照教育成本、优质教育资源比例以及学生人数核算其应收的择校费用,开具正规收据并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社会群众监督。公办学校不应该通过收取择校费用获取经济利益,但是这种现状依然存在。公办重点学校可以将收取的择校费用于支持薄弱学校的建设,以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
(三)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拓宽教育方式,增加教育投资
合理配置优质教育资源,切实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7]政府应加大对条件薄弱学校的财政投资,并给其适当的优惠政策进而缩小学校间的差距。重点学校应该端正教学态度,维护教育公平做好榜样。普通学校也要积极进取,增加办学特色提高教学水平。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教育日益流行。中小学生可以通过网络共享优质且适合自己的教育资源,进而降低择校行为的发生。此外,加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减少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实现教育和谐均衡发展。为了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需要通过立法、行政管理和财政投入等方式。首先,通过立法统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的规模、办学条件等。其次,相关教育部门通过科学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思路和管理方式。再次,政府加大对教育资源薄弱学校的财政支持,做到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办学条件,加大优秀师资的引进,进而提高办学质量。
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志愿分布不均只是外在条件,学校教育质量不佳才是内在因素。因此学校领导老师应该多反思、多学习、多实践根据学校情况创办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学校,以满足广大学生身心发展需求。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鼓励发展特色教育。同时,大力鼓励社会办学,增加社会供给,提倡多元化办学。总之,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做到教育资源均衡化,切实降低择校行为,实现教育公平。
(四)规范学区“就近入学”政策,严惩腐败行为
建立和强化政府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与人民群众据实举报“三结合”的义务教育招生收费监管机制。[8]严惩在择校行为中贪污受贿的腐败分子,并追究其刑事责任。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其在教育管理上的主导作用,严惩乱收费、乱招择校生的行为;将学校合理招生的行为和学校的考核相结合,防止公办学校通过招收择校生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五)端正学习观,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很多家长认为只有进入重点学校才能考取好的大学,这种观点有一定的片面性。学生学习除了和学习环境有关,更重要的因素是情感因素如兴趣,主观能动性,努力程度等。家长在选择优秀学校的同时一定要端正教育观念,好的学校不一定代表好成绩,好成绩不一定代表美好的未来。另外,家长应该让孩子树立正确的学习观,理想和美好的未来需要自己努力去创造。在成长的道路上身心全面发展,要养成进取精神。
五、关于择校问题的思考
择校行为加剧了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等的现状。重点学校可以通过收取高额的择校费来提高教学质量,完善教学设施,和普通学校的差距越来越大。择校也不利于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对于家庭经济不好的学生,择校会加剧其自卑感;同样会刺激家庭条件优越学生的优越感和攀比心理的形成。择校是社会对升学率重视的反应,这将严重影响素质教育的实施。择校行为虽然不利于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但是也有其优点。择校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增强学校间的竞争,提高办学质量。好学校拥有好的生源,经费越多,进而可以完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水平。普通中小学为了谋求自身的良好发展也会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形象。如果基础薄弱的学校过分依赖于政府的扶持,也不利于教学质量的快速提高。另外,择校费能够提高师资力量。择校费可以用于增加教师福利方面,进而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保证教育质量。因此,择校行为增强了学校间的竞争力同时提高了师资力量,促进了其办学的积极性。
结 语
在我国,择校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及难点。我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资源分配不均且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择校在一定程度上有利学校间的竞争,但是它严重影响了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同时滋生着腐败。关于择校问题,我们应该结合我国情及教育现状,辩证思考,深入研究,从根本上缓解择校行为;切实保证每个中小学生享有均等的义务教育。 为了更有效的缓解“择校热”,应该建立符合教育公平的教育制度,加快办学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大薄弱学校扶持力度减少学校间差距,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建立互联网+教育制度,切实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从多角度综合性的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