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结社在文学流派发展中的作用
——以明代为考察中心
2018-04-03李玉栓
李玉栓
(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与传播学院,上海 200234)
引 言
长期以来,流派问题一直是文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按照通行的观点,文学流派是在“文学发展过程中,一定历史时期内出现的一批作家,由于审美观点一致和创作风格类似,自觉或不自觉地形成的文学集团和派别,通常是有一定数量和代表人物的作家群”。[1](P952)而从基本形态看,文学流派则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后人依据历史情况进行总结之后冠以派名的,他们不完全甚至根本不具有明确的文学主张和组织形式,只是在客观上由于创作风格相近而形成,是一种半自觉或不自觉的集合体。另一种是因为政治倾向、美学观点和艺术趣味相同或相近而自觉结合起来,有着明确的文学主张和组织形式,是一种自觉的集合体。显然后者更接近于严格意义上的文学“流派”。具体到中国古代,文学流派也就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前者如山水诗派、田园诗派、婉约词派、豪放词派等,后者如公安诗派、竟陵诗派、云间词派、常州词派等。细心的研究者早已发现,前一类主要出现在宋元以前,后一类则主要存在于明清时期,而作为文学流派的成熟形态,后一种情况通常都有“一定的组织和结社名称”,甚至就是“由文学社团发展而成”[2](引言,P8)的,这说明文人结社(社团)在文学流派的形成与发展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明代的文学流派数量众多,已被多数研究者认可的至少有吴中派、晋安派(闽诗派)、岭南派(粤东派)、台阁派、茶陵派、复古派、唐宋派、公安派、竟陵派等将近10个,尚不包括明末清初的虞山派、娄东派、云间派等,其他如山左、甬上、越中、新安、江右等一些地区虽不可称派,但也都形成了规模不等的区域性文人群体。这是明代文学的显著特征之一。①而在中国古代文人结社史上,明代则是全盛时期,其数量之多、规模之巨、种类之繁都堪称为最,即使与近代的辛亥革命时期、现代的“五四”运动时期和当代的改革开放以后相比也毫不逊色。从数量上看,明代的文人结社至少有930家;从规模上看,明代文人结社的人数动辄过百上千,典型的要数复社,至少有3043人;从种类上看,不仅传统的诗社、怡老社、宗教类结社在明代急速发展,研磨制艺的课文之社也大量涌现,尤其在明后期更是超过了其他种类而占据首位。这是明代文人结社的重要特点。[3]流派林立与结社风行同时出现在明代,它们之间的关联势必会极其紧密,因此选择明代来考察文人结社与文学流派的关系就非常具有典型性。
已有论者指出,“明代的文学流派基本上可以说是由构成它的社团促其诞生,并由它的文人社团促其向着当时的现实时空不断延伸而取得发展”,甚至认为“明代文学流派之兴衰在某种意义上就可以归结到文人集团、文人结社之兴衰”。[4](前言,P1)事实虽说如此,但问题是:文人结社在文学流派的发展过程中到底是怎样起作用的呢?深入解答这一问题非常有必要,不仅有助于揭橥明代文学流派的具体演进动因,剖析文人结社的文学功能,而且对于研究中国古代乃至于近现代文学流派的诸多问题也都有一定的普适意义。②
一、结社活动刺激创作实践
在形成文学流派的诸多因素中,只有“在创作实践上形成了共同的鲜明特色”,才能够被称为“严格意义上的文学流派”,才是“自觉的文学流派”;而对于那些“不自觉的文学流派”来说,“创作风格相近”“创作内容和表现方法相近”“作品风格类似”[1](P952)则是其被认定为流派的主要标准。所以,创作实践是形成文学流派的基石,很难想象在没有任何作品的前提下会形成一个文学流派,甚至作品的数量和质量达不到一定的高度也不可能形成一个派别。而结社立会正是促进创作实践的一种有效方式。
从文人个体的角度来说,结社立会在客观上可以为参与者提供开展文学活动的舞台和进行文学创作的契机,在主观上则可以增进社中成员之间的交流,激发他们的创作热情,从而促使他们在结社过程中创作大量作品,甚至刺激他们创作高峰的出现。嘉靖年间,临朐冯裕致仕家居,“与诸名士结诗社,其所倡和传于人,多至数百首”;[5](卷一六)章丘李开先罢官归里,“优游词会,每月相参作主”,“不两年充然成帙”;[6](卷五)顺德梁有誉解职南归,与欧大任、黎民表等“结社于粤山之麓”,[7](P1997)“旦夕酬酢,可讽咏者至千余篇”,[8](卷首)等等。这种情况在社事活动中极为常见。由于在结社过程中创作的作品数量众多,有些诗人干脆将这些作品编裒成集,如番禺陈其具将粤山诗社中的作品集成《粤山社稿》,归安李奎将自己在西湖结社中的作品集成《湖上编》,侯官曹学佺则将芝社、西峰社中的作品集成《芝社集》《西峰集》等。结社对作家个人创作的刺激和影响可以明代的一个普通作家潘之恒为例进行剖析,从中颇能窥见当时社局与文坛的真实情景及两者之间的联系。潘之恒一生主要活动于万历年间,那正是结社之风盛行的时代,他本人又交游甚广,当时文坛上许多著名文人如汪道昆、王世贞、李维桢、袁宏道、曹学佺、臧懋循、钟惺等都与他有所交往。据考证,潘之恒先后参与过10多个社事,其中白榆社、南屏社、金陵社、冶城大社等都是当时影响很大的文人结社。③在参与社事的过程中,潘氏创作了大量诗歌,如与顾懋宏“结社黎阳”,[9](P285)作品梓为《蒹葭续稿》;与汪道昆兄弟“结社里中”,篇什特多,辑为《白榆社诗》;[9](P284)“僦居青溪”,与李维桢、焦竑结社白门,“有《青溪社草》”[10](附录,P329)等;在其他社事中虽未见专集,但他也都创作了许多诗作。潘氏生平著述丰富,仅就诗歌而言,有《蒹葭馆诗草初草》一卷和《续草》两卷、《白榆社诗草初草》一卷、《东游诗草初草》一卷和《续草》两卷、《冶城诗草初草》两卷、《黍谷诗草初草》两卷、《涉江诗草》七卷,另有《金昌集》和《漪游草》三卷等,④作品不可谓不多,钱谦益就说他“篇帙繁多”,“前后合数千篇”。[11](P631)潘之恒之所以创作了如此众多的作品,与他广泛地交游结社密不可分,万历十九年(1591)梅守箕在《潘景升诗集序》中叙述了潘氏部分诗歌的创作过程,很好地证实了这一点。⑤谭元春在总结潘之恒60年间诗风“三变”时也说潘氏“初与琅邪(王世贞)、云杜(李维桢)游,欢然同志也”,“已而与袁氏(公安三袁)交,复欢”,“今二三有志之士(钟惺、谭元春)以为无所为古内古外”,“而景升复婆娑翱翔于其间”。[12](卷九)所谓“欢然同志”“与袁氏交”“婆娑翱翔于其间”云云,即是言其交游结社状况。潘之恒的例子在明代并非个案,李维桢、屠隆、曹学佺等文坛名宿莫不如是,而潘氏先依汪、王,后从“三袁”,再交钟、谭的诗路历程也更具典型意义,很好地说明了结社刺激创作及创作体现风格的道理。
从文人群体的角度来说,雅好风流的特性使得文人们在结社立会过程中往往要开展吟咏赋诗的活动,或命题、或分韵、或联句,很多社事在一次集会中就催生出大量作品。如正统二年(1437),馆阁重臣杨士奇、杨溥等人在杨荣的杏园举行集会,“赋诗成卷”,抄写之后“人藏一本”。[13](卷二〇,P480)成化十八年(1482),王鏊、杨循吉与供职京师的苏州籍士人举行文字之会,“燕集赋诗”“有倡斯和”,“联为大卷”。[14](卷一〇,P249)正德二年(1507),杨廷和、罗钦顺等人在南京举行瀛洲雅会,“倡和成卷”,并“梓行于时”。[13](P481)不过,这种一次性集会所创作的作品数量还是有限的,在明代以前多是如此。如晋永和九年(353)王羲之召集的兰亭雅会,仅成诗37首,其中王羲之、谢安等11人成四言、五言各1首,郗昙等15人各成诗1首,另有谢胜等15人则没有赋诗。[15](P1609)后来北宋元祐年间苏轼、秦少游举西园雅集,元至正年间刘仁本、赵俶、朱右修续兰亭会等,也都有一些诗作,但数量不是很多。从宋代开始文人集会的次数渐渐增多,至明代出现了定期和长期的集会,很多结社前后延续十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因此产生的诗作就会更多。这些诗作往往被选编成集,刊行于世。明代这样的例子很多,仅以社事较为繁盛的浙江地区为例:弘治十一年(1498)嘉兴项忠家居,“结檇李耆英之会”,“所赋诗文”“汇为一集”;[16](卷七,P181)嘉靖二十一年(1542)海盐徐咸致仕,“结小瀛洲十老社”,有《小瀛洲社诗》;[17](卷三五)嘉靖二十二年(1543)归安唐枢集“谢政林下者”社于湖州,历时十三载,有《岘山雅社集》;[18](卷四)嘉靖二十五年(1546)钱塘方九叙、田汝成等8人“结社湖曲”,有《西湖社选》;[19](卷首,P641)嘉靖四十一年(1562)闽人祝时泰游杭州,“与其友结诗社西湖上”,有《西湖八社诗帖》;[20](P2694)万历十三年(1585),仁和张瀚谢政,“约里中诸大夫高年者以时为会”,有《武林怡老会诗集》;[21](卷末,P665)等等。这些由结社活动催生出来的作品可能在质量上并不是很高,多为酬唱应景之作,但在数量上却实在不少,它们的刊刻与传播很容易激起更大范围的结社创作活动,从而产生诗歌繁荣的景象和诗派林立的局面,这也是明代文学流派更迭激变的动因之一。
无论个体还是群体,结社立会之所以能催生出大量作品,除了文人自身的创作积极性外,也离不开一些社事规约的客观督促作用。比如万历十三年(1585)中秋,汪道昆、王世贞、戚继光、卓明卿等人会于西湖,由于没有什么约束,虽也“分韵赋诗”,但结果只是“半以酒废”,“诗不成者什二三”。次年二月,卓明卿复倡南屏诗社,邀请汪道昆主盟,鉴于第一次的情况,汪道昆在诗会开始时就说“畴昔之会酒为政令,今兹之会诗为政”,各人可以“分体而赋,各从其长,拈韵为筹,杂置杯底”,并规定“如诗不成,毋辄入席”,限定时间结束时只有“陈诗者递入席”。[22](卷七六,P635)康熙四十六年(1707),沈德潜主盟城南诗社一月一举,也是要求“每课五题,古体五言、七言各一,律体五言、七言各一,绝句一”,“面成一诗,余俱补成”。[23](康熙四十六年)还有的结社干脆规定参加社事活动的人“诗不成无返”,[24](卷一一)就是说完不成诗作就不许回家!而那些研习经义、揣摩制艺的课文之社更是如此。还在北宋崇宁年间,当时文社尚未兴起,吕本中已经与其昆友会课,“每旬作杂文一篇,四六表启一篇,古律诗一篇,旬终会课,不如期者罚钱二百”。[25](P83)明代文社成熟并且极为盛行,这种会课制度更为严格,如天启二年(1622)吕维祺在河南新安立芝泉会,规定:“文会以初三、十八日寅刻至会所,候题至,静坐沉思,不宜喧哗聚谈、彼此易位及更往别所,违者会长、监会规正,不听者罚,再不听则纪过。每会以二三篇为率,或间会七篇及二三场,每季一试,第其文之高下,劝惩有差。”[26](卷二一)在这样的严格要求下,社中成员不仅诗艺、文技日益提高,同时也会创作出越来越多的诗文作品。
二、社事盟主多成流派领袖
社事活动的开展需要有人来召集、组织和领导,这些人就是社事的主盟者,一般称为社长、社主、盟主等,如唐代香山九老会之白居易、北宋洛阳耆英会之文彦博、元代月泉吟社之吴渭、清代聚红词社之谢章铤等。从明代文学流派的总体情况来看,各个流派的领袖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曾主盟过一些社事,社事盟主与流派领袖两位一体,这应当不是一种偶然现象。那么,社事盟主为什么能够成为新流派的领袖呢?或者说社事盟主在流派的形成与发展中都做了哪些事情,才使他们有资格成为流派的领袖?探究这一问题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结社与流派的关系。⑥
首先,社事盟主在组织结社活动过程中可以广泛交游,扩大自己的声誉,从而引领本派向前发展。高启世居苏州北城,与其相友善者仅同乡“王君止仲(行)一人而已”,后来他组织北郭诗社,结识了毗陵徐贲、萧县高逊志、会稽唐肃、永嘉余尧臣、浔阳张羽等人,“北郭之文物遂盛矣”。[27](卷二,P270)他自己也赢得了巨大声誉,社中杨基就曾赋诗说:“诗社当年共颉颃,我才惭不似君长。”[28](卷一一,P464)世所称“吴中四杰”“北郭十子”,高启实当其首,弘治、正德间吴中文学的重要人物沈周在提出“吴中诗派”一说时就认为“吴中诗派自高太史季迪”始。[29](卷九)“后五子”之一的汪道昆于万历八年(1580)解组返乡,“结白榆社于斗城南集”,[30](卷八)社事活动持续十余年,先后入社的名流时俊多达20余人,[31](P29-33)其中李维桢、沈明臣、屠隆、汪道贯、佘翔、徐桂、周天球、胡应麟等皆为复古派重要成员,白榆社成为继“后七子”之后复古派的主要力量。汪道昆后期虽不为官,却因其主盟社事而成为复古派的得力干将:“天下骚客词人,咸跂望白榆之社。”[9](P285-286)万历二十一年(1593),汪道昆捐馆,白榆社事随之解体,社中龙膺、潘之恒、汪道会、吴稼竳等转与公安派结社唱和,诗坛风尚才开始发生根本性变化。
其次,社事盟主通过开展结社活动能够吸引一批追随者,从而壮大本派声势,扩大本派在文坛上的影响。明初,“南园五子”“结诗社于南园,开抗风轩以延一时名士”,[11](P148)成员们在“南园五子”的带领下“豪吟剧饮,更唱迭和”,以致四方“文士宗之”,[32](卷二一)岭南一派遂由此开。闽中诗派的情形与此相仿,明初“闽中善诗者,称十才子”,在“十才子”中林鸿“为之冠”。[33](P1882)围绕在林鸿身边的诗人既有“先朝遗老如吴海、陈亮辈”,他们“皆极推许(鸿)”;也有“一时才士如郑孟宣、高廷礼、周又铉、黄铉之、林伯璟、林汉孟之流”,他们“皆从之游”。[34](卷一四)以及林氏的弟子“赵迪、林敏、陈仲宏、郑关、林伯璟、张友谦”[33](P1883)等。弘治、正德年间,“前七子”中李梦阳、何景明先在京师“为文社交”,[35](卷二三)继而“与诸善诗者结社游”,[36](卷七)当时参与结社唱和的人数众多,以致后来李梦阳在追述社事时不能一一列其姓名,包括那些“在翰林者”因为“人众”也只能弃之“不叙”。[37](卷五九,P544)到了明代后期,诗社的规模日益扩大,动辄几十、上百人,如黄居中与门下“留京诸郎数十人为白门社”,[38](卷一〇)徐熥、谢肇淛、曹学佺等“数十人为芝山社”,[39](卷首)袁中道“大会文士三十余人于秦淮水阁”,[40]阮自华“大会词人于乌石山之邻霄台,名士宴集者七十余人”,[11](P445)朱承彩开金陵大社,“胥会海内名士,张幼于辈分赋授简百二十人”,[11](P471)等等。浩大的声势虽多有声气之嫌,但在客观上却很容易促进流派的诞生并推动其向前发展。
最后,社事盟主由于在社中才高位显,他们的文学主张很容易被社员们接受并加以践行,进而形成一个新的流派。“后七子”中李攀龙、王世贞最早为官于刑部,他们在结社活动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文学主张:“文自西京,诗自天宝而下,俱无足观,于本朝独推李梦阳。”后来入社的宗臣、梁有誉、徐中行自然也就接受了这种观点:“诸子翕然和之,非是,则诋为宋学。”[33](P1893)吴国伦入社最晚,但因“与李、王结社”,终“不失为于鳞(李攀龙)派中佳境”。[41](已签卷二,P1914)之后,余曰德、张佳胤相继入社,魏裳、高岱、徐学谟、龙膺、李奎等时常参与唱和,他们也都“期为复古”,明代复古派至此“称一代盛际”。[7](P3260)李攀龙殁后,王世贞独操文柄20余年,他的复古主张尽为“操觚谈艺之士”所尊奉,以致“明之诗文,于斯一变”。[33](P1875)其他流派亦是如此。闽中林鸿“倡鸣唐诗”,他的弟子“黄玄、周玄继之以闻”。[7](P939)林氏主张“唯李唐作者可谓大成”,学者当以盛唐为“楷式”,[42](凡例)他的弟子林敏就“一以盛唐为宗”。[34](卷六三)公安派袁宏道主张“句法字法调法,一一从自己胸中流出”,[43](P786)他的弟弟袁中道作诗则“大都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43](P187)袁宏道作诗“力破时人蹊径”,他的兄长袁宗道本来“诗稳而清”,他的好友黄辉本来“诗奇而藻”,结果“两人皆为中郎意见所转,稍稍失其故步”。[44]
三、借助结社维护文学主张
有无明确的文学主张是区分一个流派属于“自觉集合体”还是“半自觉或不自觉的集合体”的主要标准,而文学观念的成形、文学主张的提出既可以在个体的文学活动中砥砺形成,也可以在群体的文学活动中切磋形成,至于文学主张的宣传则借助于后者显然效果会更佳。明代的文学流派基本上都是“自觉集合体”,“有一定的组织和结社名称,有共同的文学纲领,公开发表自己的文学主张,与观点不同的其他流派进行论战”[1](P952)等,其活动基本上都是在结社过程中完成的。
先来看看结社在文学主张形成中的作用,仍以“后七子”为例。“后七子”中,李攀龙登第最早,⑦任官于刑部时,已开始与谢榛结立诗社。⑧三年后李先芳的同年进士王世贞登第,一起观政大理寺,两人“论诗颇相上下”,遂经李先芳荐引加入诗社。在李先芳的介绍下,李攀龙与王相识,并经常“以诗文相切劘”,[45]如谢榛就说嘉靖二十八年(1549)中秋之夜他们共同赏月时“因谈诗法”。[46](卷三)“后七子”复古派的理论也就是在一次次结社举会中渐露萌芽,最终达成了共识:“自是诗知大历以前,文知西京而上。”[47](卷一五〇,P428)嘉靖二十九年(1550),宗臣、梁有誉、徐中行俱登进士,先后入社,“日相切劘古文辞甚欢”,[7](P1995)并在复古理论上逐步统一:“彬彬称同调焉。”[45]大家虽然都同意以唐诗为范,但在“孰可专为楷范”的问题上起初并不一致。某次开展结社活动时,大家讨论到这个问题,“或云沈、宋,或云李、杜,或云王、孟”,莫衷一是,最后谢榛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咸可为法”,“当选其诸集中之最佳者,录成一帙”进行“熟读”“歌咏”和“玩味”,而“不必塑谪仙而画少陵”。诸人听后,“笑而然之”,[46](卷四)“后七子”的师古理论由此趋于成熟。这里之所以还要细述这个众所熟知的事件,是因为它能很好地证明结社活动在文学纲领形成过程中的作用。《明史》评说王世贞“好为诗古文,官京师,入王宗沐、李先芳、吴维岳等诗社,又与李攀龙、宗臣、梁有誉、徐中行、吴国伦辈相倡和,绍述何、李,名日益盛”,[33](P1893)在描述王世贞文坛盟主地位形成过程的同时,实际上也指出了他的文学观念以及“后七子”复古派文学主张的形成过程,而这其中都离不开结社活动的促成。
文学主张形成之后,各家各派又常常会通过结社来予以维护,进而表现出鲜明的派别性。概而言之,各个流派维护文学主张的做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结社活动中严格控制入社标准,对于不符合本派宗旨的人不吸收其入社。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潜在的“流派意识”。比如林鸿招海内词客“开诗社”之后,无锡浦源闻之,以“收购书籍”为由来到福州,欲入其社:“众请所作,初诵数首,皆未应,至‘云边路绕巴山色,树里河流汉水声’,惊叹曰:‘吾家诗也。’子羽(林鸿)遂邀入社。”[11](P143)文献并未记载浦源“初诵数首”的诗作到底是什么,但显然因为不符合林鸿的崇唐宗旨而使当时在场的郑宣、黄玄等人“皆未应”,直至听到“云边路绕巴山色,树里河流汉水声”一句,才认为他的诗风与本派相近,是“吾家诗”,于是才准其入社。合之即召,悖之即拒,这是明代文学流派领袖们的普遍做法。“后七子”魁目李攀龙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于鳞为人高克,有合己者,引对累日不倦;即不合,辄戒门绝造请,数四终不幸一见之。”[48](附录,P573)
另一种做法是在结社活动中自觉抵制与本派主张相左的文学观念,对于那些不同的论调坚决予以肃清,从而达到维护本派主张的目的。针对不同的情况,社事盟主们的肃清策略也会有所不同。有时候是“肃而合之”。如“前七子”中李梦阳与徐祯卿之间的“改趋”之辩,李劝徐由晚唐改以汉魏为师,两人未见面前的书信论辩并没有结果,后徐祯卿中进士来京,两人得以在文社中“讨论文艺,诵说先王”,[7](P871)其讨论的结果是徐祯卿“越唐人以溯汉魏”,[49](俊异第十一)论诗一遵“北地(李梦阳)摹古之门径”,[20](P2314)并将弱冠时所作带有吴地之习和六朝文风的作品删剔殆尽,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都靠向李梦阳的主张。有时候是“清而出之”。如“后七子”对于前刑部诗社成员的态度。在李攀龙、王世贞主盟京师诗坛社局之前,京中已有吴维岳、袁福征、王宗沐等人组织的诗社,其时李攀龙、王世贞两人羽翼未丰、声名未起,处于被“弟畜之”[11](P434)的地位。后来两人在结社交往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文学观念,而这些观念却与前辈们的主张不尽相同。作为唐顺之的入室弟子,吴维岳“持论宗毗陵(唐顺之)”,[50](卷五一,P664)主唐宋一派,显然与李攀龙、王世贞的主张相抵牾。李攀龙、王世贞羽翼丰满之后,正好前辈们“或以使事出,或迁去”,[45]相继离开京师,为保持本派的纯洁度,两人公开与吴维岳等人分道扬镳。李攀龙在山东家居时,吴维岳出任山东提学副使,曾多次前往拜会,“数使候于鳞,于鳞则谢病不复见”,并说“何渠能舍所学而从我?”[50](卷五一,P664)其言下之意,如果吴维岳不能更弦易辙的话,他是坚决不见的。后人说“后七子”集团“非是者弗道”,[33](P1885)“不许有不同的主张”,“不许有另外的交往”,[51](P201)一点也不夸张,这正是他们维护本派文学主张的一种方式,只是比较过激而已。
某派在处理与别派的关系时,其维护本派主张的态度更为坚决,除了书信言辞的论辩以外,有时还可能会闹到拳脚相向的地步。崇祯二年(1629),张溥、夏允彝集诸人于王世贞弇园,“酒酣论文”,艾南英“仗气骂坐”,“卧子(陈子龙)不能忍,直前殴之”,艾氏“乃嘿而逃去”。[52](P183)而据杜登春的说法,陈子龙是“以手批千子(艾南英)颊”,[53](P459)可见当时局面之激烈。表面上看,陈、艾两人是“语不合”[54](P210)所致的意气之争,实则是两人的文学宗旨不同所致。作为新城大社盟主、“豫章派”⑨领袖的艾南英主张“由韩、欧以师秦汉”,其推崇的明代作家是归有光、唐顺之;而作为几社盟主、复社重要成员以及云间派源头的陈子龙则“指斥欧、曾诸公”,“以为宋文最近不足法”,主张直接学习秦汉文,其推崇的明代作家自然是李梦阳、王世贞、李攀龙等人。所以从本质上讲,艾、陈之争其实就是“后七子”派与唐宋派之争的变相延续,仍属宗派之争。⑩后来陈子龙在自撰年谱时,对此事有所评述:“豫章孝廉艾千子有时名,甚矜诞……与予晤于娄江之弇园,妄谓秦汉文不足学,而曹、刘、李、杜之诗皆无可取,其詈北地、济南(李攀龙)诸公尤甚,众皆唯唯。予年少在末座,摄衣与争,颇折其角。”[55](卷上)艾、陈之争是明末文社之争的缩影,也是文派之争的典型,个中反映的除去声名、地域、选政等因素外,更多的是各家各派对自己文学主张的坚决捍卫。[56](P81)
四、社事兴废关乎流派存亡
文人结社虽然早在中唐时期就已出现,时多称“诗会”“吟会”,但由于当时文学流派的发展还不是很成熟,结社与流派之间尚无多少联系。例如白居易,作为元白诗派的领军人物,他也曾组织或参与过香山九老会、香火社、一时上升会等,但迄今还没有发现结社与流派之间有什么必然的关联。结社与流派产生联系,当始于北宋的江西诗派。北宋末年,吕本中首次标举江西诗派,他在编选《江西诗派诗集》时,还作有《江西诗社宗派图》,“江西诗社”一词遂为后人袭用。虽然学界关于江西诗派成员是否曾共同结社尚存争议,但是吕本中借用其时已经盛行的文人结社来标门立派的目的却是显而易见的,至少说明两者之间并非毫无联系。这种做法也更易于被当时人认可和接受,“诗社”与“宗派”(“诗派”)两个词语第一次被组合运用,从此两者也就结下了不解之缘。元末,杨维桢铁崖派的影响之所以广泛,与他“为聚桂文会”、[57](卷六,P429)与钱惟善“结诗文社”、[58](卷六二)入顾瑛玉山雅集等频繁的社事活动也是密不可分的。而至明代,诗社对诗歌流派的形成和发展真正发挥了实质性作用。林鸿、高棅诸人结社之于闽诗派、高启、杨基诸人结社之于吴诗派,王世贞、李攀龙诸人结社之于复古派,钟惺、谭元春诸人结社之于竟陵派,陈子龙、杜麟征诸人结社之于云间派等,都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并且随着文学流派的日趋成熟,这种作用也愈来愈显著,以至于流派之存亡完全取决于社事之兴废。
通观明代文学流派的结社行为,流派与结社之间的关系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在多次结社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一个新的流派,可以称之为“一派多社”。这种情况比较多见,如茶陵派、复古派、竟陵派等皆是如此,其中以公安派最为典型。另一种是某个流派仅以一个结社为依托而得以形成、壮大和长期发展,可以称之为“一派一社”。此种情况较少,岭南诗派是代表。
仔细梳理公安派的兴衰历程,就会惊讶地发现其形成、发展、衰落其实就是该派的一部结社简史。公安派先后组织过30余个结社,[4](P1)规模较大、比较有影响的也有十几个,在其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发挥过不同的作用。约在万历八年(1580)由“公安三袁”的舅父龚惟学主盟的阳春社,开启了公安结社的先声,流派开始萌芽。[59](卷一〇)此后三袁结社之风大兴,“结社城南”,“结六人社”,[60]“结为酒社”,[44]结南平社“终日以讲学为乐”,[40]等等。至万历二十三年(1595)春,“三袁”聚首京师,与汤显祖、董其昌等人结社都门,开始突破地域限制,公安派吹响了入主文坛的前奏。万历二十六年(1598)冬,“三袁”再聚京师,与黄辉、陶望龄、江盈科等京中要员“结蒲桃社于城西之崇国寺”,[60]借助政治中心的辐射作用,公安派迅速扩大了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确立了其继“后七子”之后的文坛领袖地位,公安派走向鼎盛。万历二十八年(1600)之后,袁宏道、袁中道相继离开京师,袁宗道不久病逝,京中社事开始衰落。此后,袁宏道、陶望龄等人走上逃禅之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公安派虽持续着结社活动,如集“东南名僧”为香光社,[44]“偕寒灰、雪照、冷云、诸生张明教”为青莲社,[43](P1283)“立堆蓝社于玉泉祠”,[61](P1342)成立金粟社“参禅者参禅,念佛者念佛”,[44]等等,但其社事多属参禅诵经一类,文学活动已非主流。袁中道是公安派后期的中流砥柱,他也曾入京师与钱谦益、韩敬“结社修业”,[61](P517)与杨鹤、龙膺等人举行“海淀大会诗”[61](P1362)等,不过他的结社活动已属公安派之尾声。其鲜明的表征就是结社活动渐为竟陵人物主盟,比如万历三十七年(1609)袁中道东游金陵召集“海内名士”立冶城大社,[44]事实上在此前一年钟惺已经游学至此,并“与一时同志”为冶城社,[62](文集卷三)显然钟氏已占得先机,文坛风气的转向出现征兆。社事兴,流派兴;社事衰,流派衰,社事活动在文学流派发展中的作用由此可见一斑。
如果说公安派是借助数量众多的结社而得以兴起与壮大的话,那么岭南诗派则是仅仅依存于一个结社而得以绵延发展数百年。明代以前,岭南地区不乏诗人,由于没有一个较为稳定的创作群体,故从未能以派名。元末明初,“南园五子”的结社凝聚了大批当地文人,[63](南园后五先生诗序)形成一个庞大的诗歌创作群体,从而开一代之风雅。崇祯十一年(1638),葛征奇为《重刻南园五先生诗》作序时说,“岭海逶迤浩淼,蔚为人文,风雅代开,狎主齐盟,而首宗者则称五先生”,又说,“上下三百年,榛莽未开,运会方新,有志之士,皆抱其孤致,以相角于骚坛茗垒,此南园之所为社也”,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有五先生不可无南园,有南园不可无五先生。”[64]葛氏指出了明初“五先生”对于岭南诗歌“风雅代开, 狎主齐盟”的贡献,同时也指出了南园诗社就是岭南诗派的“骚坛茗垒”。此后近两百年间,岭南诗坛寂寥,直至“南园后五子”出,他们有意追奉明初五先生,希望“振诗学于式微”。而他们的做法除了在诗歌创作上效法前五先生以外,就是在前五先生曾经结社的南园旧地重开诗社:“继南园以结社。”[63](南园后五先生诗序)“后五子”领袖欧大任面对诗社旧址,不禁追念前贤:“(岭南五先生)国初结社南园,去今二百年矣。社已废,而园故在,荒竹滮池,半掩蓬藋,其行谊风流犹可想见,俯仰异日,爰怀五章。”[63](《五怀诗》)岭南风雅正是借此得以复振。崇祯后期,“南园十二子”再起,招纳名流“复修南园旧社”,[65](附录,P652)吴、越、江、楚、闽等外地文人亦来入社,岭南诗派出现再兴盛况。“与有明一代相始终”[66](卷二,P51)的南园诗社,它的或兴或废正决定着岭南诗派的盛衰荣枯。到了清朝,宣统间梁鼎芬因弹劾奕劻、袁世凯而被斥逐回粤, 遂与粤中诗人在抗风轩开后南园诗社,入社者多达百人。民国间尚有“南园今五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又有“南园新五子”,直至20世纪80年代,在一批老年诗人的努力下,南园诗社被再一次修复,足见南园诗社之遗响。要之,在岭南诗派的形成、发展和壮大过程中,南园诗社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它是派中成员开展文学活动的场所,是岭南诗派事实上的组织实体;另一方面它成为后辈诗人追念先辈、传承粤中诗统的媒介,是岭南诗派承前启后的纽带,因此早在清代同治年间就有人用“南园派”[67](卷二)来代称岭南派,今天也有学者认为“南园诗社史,就是一部岭南诗派史的简编”,[68](P124)这些都是不无道理的。
除公安派、岭南诗派外,明代其他的文学流派也都或多或少地借助过结社的力量,使自己走上文坛、立足文坛甚或主盟文坛,这里不再一一赘述。清代的文学流派亦不在少数,且各家各派也都有过一些结社行为,如神韵派王士禛“集诸名士于明湖,举秋柳社”;[69](卷上)格调派沈德潜“结城南诗社”,[23](康熙四十六年)“联北郭诗社”;[23](康熙六十一年)常州派洪亮吉“与里中诸名士结社订交”;[70](P2328)等等。但是清代文学流派的结社情况与明代不同,一则清代结社数量相对较少,“一派多社”的现象不是很多,而像公安派、竟陵派、复古派那样一个流派开展过二三十个结社的情况更是没有;二则清代结社与流派的关系也不似明代那么紧密,清代流派不再过多地依存于结社,地域、家族的因素在许多流派的发展中似乎起到了更大的作用。
余 论
通过上述探讨,我们看到:结社在诸多方面促成了文学流派的形成与发展,文学流派也在一定程度上依存于结社,在明代尤其如此。但是,在研究结社与流派的关系时,还有两点需要我们注意:
一是结社与流派之间存在着很大的距离。结社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为了追求共同的目标而协同行动”,[71](P28)简单来说就是“多数人有组织的集合”,[72](P177)它只强调成员们是否集合起来“协同行动”。而文学流派强调的则是流派理论(“审美观点一致”)、流派风格(“创作风格类似”)、流派领袖(“代表人物”),有时还要加上流派意识(“自觉或不自觉”)。显然衡量流派的标准要比结社复杂得多。这可以从两者成员标准的差异上分辨出来。判断一个人是否为某个结社的成员,只要看他有没有参加该社的社事活动即可;而判断一个人是否为某个流派的成员,则要以他的文学风格、文学思想和文学主张为依据,并不管他有没有参加这个流派的结社,甚至不用考虑他是否与派中成员有所交往。其原因很简单,结社虽是多数人的“协同行动”,但多数人“协同行动”未必就会形成流派,而一些文学流派的形成也不需要把许多人集合起来“协同行动”。正因如此,一些时隔百年、千年的作家会被归为一个流派;也正因如此,曾经在一起开展过结社活动的人未必都是一个流派的成员,在结社之风席卷全国的明代,这种情况尤为常见。因此,我们在强调结社与流派的紧密关系时,还应当认识到:不是所有的结社都会发展成流派,也不是所有的流派都必须依存于结社,两者之间有着很大的距离。
二是结社在流派的发展过程中也会起一些负面作用。一般来说,有控制的结社行为会有利于流派的形成与发展。比如对于社中成员标准的严格控制,让那些不符合本派风格、不赞同本派主张的,要么不入社,要么被驱逐出社,这会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本派的派别特征。反之,如果放而任之、“一切人皆预焉”,必然会销蚀本派的派别特征而最终使之不彰,甚至会出现相违背的现象。明代复古派、公安派流弊的产生不能说与此毫无关系。此外,流派成员所参加的社事活动既有可能产生有利于本派的建设性作用,也有可能产生不利于本派的破坏性作用。比如竟陵派发展到天启、崇祯之际已经建立起文坛的霸主地位,崇祯二年(1629)谭元春率领四个弟弟参加了复社的尹山大会,后来张溥、张采等20余位复社成员评点《新刻谭友夏合集》刊行于世,使得竟陵派在其发展的后期影响更甚。然而,谭元春加入复社的举动也是竟陵派发展的重大拐点。随着复社势力的逐步壮大,社中不少成员如钱谦益、侯方域、黄宗羲、李雯、吴伟业、陈贞慧等人对竟陵派竞相展开批判,所谓“鬼趣”“诗妖”“孽于斯世”,[11](P571,P572)以及“诗坏于钟、谭”,[73](卷三)“不善学唐”,[74](P58)“萧艾蓬蒿”,[75](卷首,P9)等等,痛斥竟陵派弊端,使得风行全国的竟陵之风渐渐销声匿迹。所以,我们在强调结社对于流派发展的正面作用时,也不应当忽视它的负面作用,有时也许还要更加重视这种负面作用。
注释:
①明代文学流派尤其是诗歌流派的现象从明中叶开始就引起了学者注意,到了清代更是备受关注,常被引用的文献资料有《明史》卷二八五《文苑传序》、周亮工《因树屋书影》卷一、宋荦《漫堂说诗》、沈德潜《明诗别裁集序》、陈衍《石遗室诗话》卷一八等,以及散见于《列朝诗集》《明诗综》《明诗评选》《四库全书总目》中的相关论述。
②有鉴于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学界对此早有注意,研究的深度也不断地在向前推进。20世纪90年代,郭英德认为文人社团与文学流派是两种比较纯粹的文学性文人集团,它们“与文学风貌的关系迥非寻常”,并对它们与文学风貌的关系分别加以探讨(《中国古代文人集团与文学风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21世纪初,李圣华注意到“文人结社与诗坛风会及诗派群体”的问题(《晚明诗歌研究》,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陈文新从文学流派命名的角度认为“在文学流派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中,社团所起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并说“明代的文学流派,相当一部分与社团有关”(《中国文学流派意识的发生和发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近年来,何宗美对明代各个文学流派的结社活动做了详细考论,就结社与明代文学的演进进行了细致剖析(《文人结社与明代文学的演进》上编《明代文人结社与文学流派、文学思潮研究》,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在早期研究中他也曾指出:“明代之所以出现众多的文学流派和思想派别……与文人结社风气的盛行有着重要关系”(《明代文人结社综论》,《中国文学研究》2002年第2期)、“文学结社促使文学流派的形成,文学流派转而又刺激文学结社的兴起,是明代文学发展的基本路向之一”(《明末清初文人结社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等等。这些观点或结论都给本文提供了重要启发和研究基础。
③参张秋婵:《潘之恒结社活动考论》(载《黄山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据该文所考,仅潘之恒参与的诗社就有白榆社、颍上社、南屏社、芝云社、武昌结社、樠山社、天都社、金陵社、冶城大社等,其他还有曲社、酒社、禅社等。
④前六种后合为《鸾啸集》十八卷,今存明万历间刻本,藏日本经阁文库;《金阊集》见载于《千顷堂书目》卷二六,未见传本;《漪游草》三卷,今存明万历间刻本,藏中国国家图书馆。
⑤梅守箕在这篇序中说:“汪司马与其二仲结社里中,则景升为称首,龙君御司理董其事,若李本宁、丁元父、畲宗汉、屠长卿辈递宾之,而又未尝不推让景升,景升篇什又独多,有《白榆社诗》。景升好游……凡所交接与邂逅之遇,或赠以言,寓情述景,月无虚日,有《东游诗》。继《东游》者,有《冶城诗》……盖景升于旧京、虎林、金阊时时往来,故《冶城》《东游》各有续草云。景升之北也,在己丑、庚寅之际(1589、1590)……有《黍谷诗》。景升自北还……间理其旧所梓,命余合序之。”见《日本现藏稀见元明文集考证与提要》,第284页。
⑥何宗美对此曾经指出:“特别是一些著名的文学家、哲学家主持或参入结社,一方面对结社风气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另一方面他们借助团体的氛围更有效地宣传其观念,传播其思想,从而扩大自己的影响,同时通过参入群体活动增进相互交流,加强情感沟通,建立起文学上或思想上的同盟。”参见《明代文人结社综论》,载《中国文学研究》2002年第2期,第54页。
⑦按,“后七子”中仅谢榛为布衣之身,其他六人皆为进士,登第时间分别为李攀龙嘉靖二十三年(1544),王世贞嘉靖二十六年(1547),宗臣、梁有誉、徐中行和吴国伦皆为嘉靖二十九年(1550)。
⑧据《明史》记载,李氏登第不久即“与濮州李先芳、临清谢榛、孝丰吴维岳辈倡诗社”。见《明史》卷二八七,第1893页。
⑨艾南英《与周介生论文书》尝云:“海内今日自称为豫章派者,兄以为然乎否乎?”明确提出了“豫章派”的概念。见《重刻天佣子全集》卷五,清道光十六年艾舟重刻本。
⑩艾、陈之争之所以如此激烈,究其原委,是因为其中裹杂的因素太多,既有地域之争也有文社之争,既有选政之争也有声名之争,乃至有性格之争和意气之争,但是宗派之争才是这些争论的归结点。假如所追奉的宗派没有差别,其他各种因素的作用就会小得多甚或不起作用。关于这次论争的情况,相关文献如艾南英《重刻天佣子全集》卷五《与陈人中论文书》、陈子龙《陈忠裕公自著年谱》卷上、吴伟业《复社纪事》、杜登春《社事始末》等多有记载,今人冯小禄《明代诗文论争研究》下编《文学师心时代的诗文论争》(云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对此有过深入探讨,可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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