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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机制探讨

2018-04-03张丽霞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公办所有制办学

陈 颖, 张丽霞, 刘 澍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a.信息工程系;b.科技发展与校企合作部,河北 石家庄 050081)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创新民办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1]这一文件的发布,正式从国家层面确立了“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法律地位,也拉开了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序幕。以此为契机,国内高职院校的管理者、从业者和其他社会参与者,就高职院校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了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积累了大量的理论成果和改革经验,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以公办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机制为研究对象,在总结和分析国内公办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几类典型办学机制的基础上,提出一种适合目前公办高职院校实际情况的混合所有制办学机制,旨在解决目前公办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的困境,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发展。

一、公办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中出现的几类典型办学机制

目前,在国内公办高职院校的混合所有制办学探索中,主要有以下几类典型的办学机制:

(一)公办高职院校吸收社会资本在院校层面进行改制

公办高职院校吸收包括国有企业资本、民营资本、境外企业资本等各类社会资本以资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要素,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参与合作办学,从而使原有公办高职院校产权结构发生改变,由国家单一所有制主体办学,转变为不同所有制经济体共同投入并共同实施决策、评价和改进的新型多元办学主体。

从优势上讲,此类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从院校层面整体实施,改革进行得比较彻底,自上而下有利于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的逐级推进。社会资本进入公办院校后,必然要求介入院校的各个层次的管理工作,参与各类决策,从而能够充分有效地发挥学校和社会企业在组织管理上的优势,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由于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的高职院校中,社会资本拥有与自身投入相适应的话语权,也能够最大程度地解决社会资本的顾虑,使其能够真正毫无保留地将其所拥有的各类资源投入其中,最大程度促进学校的发展。

从劣势上讲,此类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由于是从院校整体层面实施,前期的阻力较大,需要征得上级主管单位的同意,并得到学校广大教职员工的理解和支持。而且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较多,实施难度较大。此外,在实施的过程中,还要防止国有资本的流失,充分保障国有资本的安全。如何在公办院校公益性和社会资本收益性之间取得平衡是混合所有制改革成功的关键。

(二)公办高职院校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二级学院

公办高职院校引入社会资本,以二级学院为主体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依托于原有的二级学院或新办二级学院的形式,开展混合所有制办学。此类模式实质上是校企合作的进一步深入和拓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仅限于二级学院层面。

从优势上讲,由于合作层次较低,此类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属于校企合作的进一步深入和拓展,经验较为成熟,实施阻力较小,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可以预测,实施难度小,有利于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推进。而且,在此类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中,公办高职院校二级学院与社会资本合作,其合作范围小,合作的针对性较强,合作的成效也较为显著。

从劣势上讲,公办高职院校在二级学院层面与社会资本合作,在推进的过程中往往需要通过院校管理层的审批,推进效率较低,也会造成社会资本在院校层面话语权较弱,导致其在合作过程中顾虑较多,投入资源较为保守和谨慎,从而无法充分有效发挥社会资本的积极作用。

(三)办公高职院校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实训基地[2]

公办高职院校与社会资本市场经济投资主体合作,双方分别以场地、设备、资金、技术、专利、人才等生产要素投入建设实训基地,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分别负责平台运营,或提供产品和流动资金,按照股份制企业组织模式进行实际运作,从而打造一个集真实工作环境、工作任务、操作过程以及评价体系的实战平台。此类办学机制从实质上来讲,也是校企合作进一步深入和拓展的实现形式。

从优势上讲,与前两种办学机制相比,此种办学机制侧重于企业层面的实际操作和实践,更加贴近企业的需求和学生就业的需要。对学校而言,从单纯的理论教学延伸到工作层面的实际操作,培养的学生更加贴近市场需求。对企业而言,通过在校期间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能大大缩短学生入职后的培养时间,降低培训支出。同时,在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企业的技术人员与高职院校教师、学生的接触和交流,也会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技术人员的理论水平。

从劣势上讲,除了与合作建立二级学院面临同样的问题以外,由于需要投入生产和经营所需要的场地、设备、技术人员等资源建立实训基地,会加大企业的资源投入成本,这无疑会增加社会资本进入的顾虑和担忧。

(四)公办高职院校与社会资本共同发起成立经营性公司

公办高职院校与社会资本联合,根据公办高职院校的专业优势和特长以及社会企业主营业务在市场上的领先地位,合作发起成立经营性公司,利用高校的技术和人才力量,以及企业的市场地位,开展相关业务,并按照双方投入的各类生产要素所占股份进行利润分红。

从优势上讲,此类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对合作双方的吸引力都比较大,因为有实在的运营利润,合作双方各用所强,各取所需。高职院校有理论和人才储备,企业有产业链和市场,互通有无,合作共赢。同时,双方的损失也是可以预估的,市场经济主体以注册资金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从一定程度上打消了双方合作的顾虑。而且,对学校而言,还能通过经营性公司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市场主体性质的实训基地,实战性更强。

从劣势上讲,由于双方的合作平台是一个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教育的公益性和资本的逐利性之间存在矛盾,如何保证公办高职院校在合作中发挥教育公益性作用值得探究。另外,由于公办高职院校与社会资本相比,其市场经济方面的实践经验存在较大差距,如何在合作中确保自身利益不受侵占也同样值得深思。

二、 新型公办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机制探讨

分析以上四种典型的公办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机制可以看出,每种办学机制都有其出现的背景、必然性以及自身优势,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必要设计一种新型的公办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机制,从而解决目前公办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不断走向深入。

(一)新机制的合作载体——独立二级学院

建议混合所有制办学机制在独立二级学院实施。这样高职院校层面保持原有全资公办地位,为“混合”实践奠定了不突破现有法律、不涉及敏感政策的改革大环境。同样也给予了二级学院相对独立的决策和管理权限,有利于提高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效率。而且以独立二级学院建立校企资产纽带意义上的深度合作,也能够将院校有限的优势资源投入改革当中,而院校层面改革也可以积累一些可资借鉴的经验。

(二)新机制的政策保障——国家投入水平保持不变

对于高职院校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独立二级学院,与高职院校相比,必须确保国家对其投入水平保持不变。尤其在改革初期,维持国家资金投入更为重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家和社会资本共同投入的叠加效应,以保持混合所有制改革实体的优势。

(三)新机制的动力源泉——各方利益激励机制

限于体制和政策因素,公办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的实践迄今尚未形成气候。一是由于公办高职院校有天然的优势心理,进行改革的意愿不强烈;二是由于社会资本担心公办职业教育领域法律地位和投资收益难以保障,不敢进行改革;三是由于社会层面对非公办高职院校认可度不高,致使公办高职院校管理层、教职工、学生普遍不想进行改革[3]。因此,要想推动公办高职院校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必须建立参与各方的利益补偿机制,为改革提供动力源泉。

从公办高职院校层面来讲,必须确保公办高职院校开展教育工作的公益性作用。一方面提高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使每位学生都能成才;另一方面通过示范效应,提高公办高职院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长期来看,因公有资本的投入,公办高职院校也理应获得与投入资本相适应的利益回报。

从教师层面来讲,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实施教师在院校和独立二级学院“双聘制”,即在独立二级学院授课的教师,在受聘于独立二级学院的同时,也同步受聘于高职院校。教师在高职院校开展教学工作,依法获得财政支付的工资报酬,其在独立二级学院开展教学工作,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依法取得劳动报酬。在改革初期,这无疑在保障教师原有工资待遇的同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教师的工资收入,从而可以有效激励广大教职工投入到独立二级学院教学工作中去。随着改革工作的推进和不断深入,独立二级学院也可以以高于市场价格的薪资水平吸引公办高职院校教职工加入,逐步取消“双聘制”。

从学生层面来讲,独立二级学院可以利用与社会资本企业的产权关系,在学生缴纳同公办高职院校相比较为高额学费的基础上,为学生提供更加个性化、差异化的教育环境和资源,有利于学生职业能力的提升。

对于企业来讲,独立二级学院可以利用其教师资源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支持,还可以为企业订单化培养符合企业需求的人才,同时,也可以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提供培训所需的场地和师资。在改革工作成熟以后,独立二级学院还可以为企业提供与所投资本相对应的利润分红。

(四)新机制下独立二级学院的发展目标——企业人才高地和培训学院

公办高职院校与社会资本以建立独立二级学院的方式进行混合所有制办学机制改革,其发展目标就是将独立二级学院与企业进行深度融合,逐步使独立二级学院成为企业优秀人才的供应基地,同时也成为其开展职工技能提升的培训学院。独立二级学院还可以逐步发展为对外开展技能培训提供场地、师资、课程定制等培训资源,进而独立进行创收,为公办高职院校和社会资本投入回报利润分红。

目前,公办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机制改革仍处于实践探索阶段,同国家建立现代职业教育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在不断的摸索与实践中,确实面临着系列问题,需要勇于实践,敢于创新,为我国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实践经验和理论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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