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社员在采纳不同技术时行为分析
2018-04-02
(河南农业大学 河南 郑州 450000)
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一人一票”管理决策机制,社员拥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的权利。本文根据合作社社员具有民主决策的权利,着重分析合作社社员在决定使用农业技术时的采纳行为的研究。本文将农业技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公益性农业技术;另一类是经营性农业技术。
公益性农业技术是指由政府带头引导,不以盈利为目、惠及大众的技术。其共同特征是技术或技术推广效益(包括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效益)的共享性和外溢性,这些技术因为具有明显的公共产品性质,所以难以对其进行市场资源配置。该技术很难在一段时间内使技术推广主体获得经济效益,同时,还包括难以物化、基础性较强的农业相关技术。由于其收益的对象为整个社会,所以导致其与经营性技术有较大的区别。
与公益性农业技术不同,经营性农业技术具有盈利性、独占性和排他性等特征,能在一段时间内使技术推广主体获得收益。
一、合作社社员在采纳不同技术时决策行为的差异
本文选取了河南省浚县地区作为主要调研对象,对全县115家以种植小麦为主的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实地调研,本文选取了当地采用的氮肥晚施技术和高筋小麦种植技术作为公益性农业技术和经营性农业技术的典型代表。通过实地调研发现以下现象:
在该县115家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中,共有102家合作社采用了高筋小麦种植技术,占比87%。该技术要求本小麦播种时期与其他小麦播种时期不同;播种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该品种种植技术,播撒不同类型农药、化肥,避免高筋小麦的成熟受到因种植不当导致的秸秆过高倒伏现象。由于高筋小麦收购价格高,盈利性强,使用高筋小麦种植技术能够保证农民种植的高筋小麦健康生长,所以浚县境内大部分合作社社员会采用该品种种植技术,以达到增产增收的目的。
浚县县政府于2005年开始大力推广氮肥晚施技术,但在实地调研中发现仅有25家合作社采用了此项技术,占所调研合作社的22%。该技术是指适当将追肥时间延长至三月底四月初,这样可以增加化肥的利用率,有效改善土壤,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多方面愿意导致大部分合作社社员对该项技术认可度低,对该技术有一定的抵触心理。
二、合作社社员在采纳不同技术时产生差异的原因
(一)农业技术自身特点所造成的差异。由于公益性农业技术对农民而言无法在短时间内看见其经济收益,导致合作社在推广相关技术时不能被社员理解,认为这项技术是多此一举的,从而使得该县公益性农业技术使用率低。而经营性农业技术与农民自身的经济收益息息相关,所以合作社在推广该项技术时更能被社员认同,合作社社员更倾向于同意使用该项技术。
(二)农业技术宣传方式的差异。在浚县调研过程中发现所调研的115家合作社内的社员全部都听说过高筋小麦种植技术,而氮肥晚施技术仅有一半的社员听说过。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两种不同类型技术的宣传主体、宣传方式、宣传强度的差异所造成。氮肥晚施技术由于是公益性农业技术,所以其宣传主体主要是县、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其宣传方式主要是通过政府发布公告,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定期对合租社负责人宣传讲解,宣传力度较低。这直接导致农民对于公益性农业技术的了解程度低,进一步影响该技术的采纳率。而经营性农业技术主要由市场主体宣传,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种子公司、农资店、合租社之间、社员之间以及亲朋邻里好友之间都会相互告知采纳经营性农业技术的优势。这就导致了经营性农业技术宣传力度高,进一步影响该技术的采用率。
(三)采纳成本的不同。在通过对浚县合作社的实际调研中发现,由于氮肥晚施技术需要更换化肥的品种及数量,并更改农民种植的习惯,这就导致了农民在种植过程中经济成本的增加以及种植时心理成本的增加(担心该技术会不会对农作物产量有所影响)。而对待经营性农业技术时,虽农户投入的经济成本会增加,但其收益也会增加,所以农民会愿意使用该项技术。与经营性农业技术所不同的是公益性农业技术成本增加收益却不会增加,这导致大部分合作社社员决定不采用该项技术。
三、对策及建议
当前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呈现出两种不同性质的农业技术与两种不同的运作方式同时并存的双轨制现象。这种双轨制现象不利于我国农业的发展。要让两种性质农业技术均衡全面发展是我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必需解决的现实问题。针对这种农业技术推广不均衡现象,现提出以下对策及建议:
(一)政府扩大公益性农业技术的宣传力度。由于公益性农业技术自身特性,导致其难以被大规模采用,使其在农业技术采纳时处于劣势地位,不利于我国农业技术的健康、全面发展。国家对公益性农业技术的宣传力度较低,宣传覆盖面较窄,宣传程度较低,这导致公益性农业技术的采纳被进一步弱化,与经营性农业技术的采纳差距进一步扩大。因此,我国政府应增加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增设每个村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加强与合作社的联系,以合作社为点,提高大部分农户的认知,以点到面,全面提高公益性农业技术的宣传力度,提高农业技术的宣传频率。
(二)政府应加大对采用公益性农业技术的农民补贴力度。由于采纳公益性农业技术成本的增加,农民更加不会采纳公益性农业技术。因此政府应做好相关政策补贴,提高农民采纳公益性农业技术的积极性,缩小两类技术的差距。
(三)合作社应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加大力度推广公益性农业技术。合作社作为我国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承上启下的一个重要节点,要发挥合作社制度的自身优势,加强合作社社员与政府之间的沟通,以此达到信息、技术的及时共享。在公益性农业技术的接收学习中,要主动了解相关农业技术,及时、主动地传递给社员相关信息,并发挥带头作用,引领社员及周边农户采纳公益性农业技术;加强合作社之间的信息交流,进一步扩大政府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实现经营性农业技术与公益性农业技术均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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