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与前瞻:汉语语法学史研究的几个问题
2018-04-02李琳
李 琳
(上海师范大学 对外汉语学院,上海 200234)
在现代语言学新兴的分支学科中,语法学是比例最大、分量最重的学科。这从语法学的学术成果之丰、研究队伍之大都可以窥见。近一百年来,中国语言学的发展中要数汉语语法学的发展最快,成果最为显著,可以说“语法学的发展状况,就是中国语言学发展的风向标”。[1](P105)
随着汉语语法学的建立与发展、汉语语法研究的深入发展,“汉语语法学史”作为语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也迅速发展起来。汉语语法学史探讨汉语语法学形成、发展、演变的历史和原因,对汉语语法学史上出现的著作、人物、专题、流派等进行评介,总结汉语语法研究的成就、经验、教训,借以指导今后的语法研究,把握语法学的走向。汉语语法学史研究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点明显,方法成熟,成果丰硕,是新时期汉语语法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拟从研究现状、相关问题探究、不足与展望等方面对汉语语法学史研究进行全面梳理,进而探讨如何编写出一部好的汉语语法学史著作。
一、汉语语法学史研究现状
汉语语法学史研究相对于汉语语言学其他分支学科史研究来说起步较早。早在1921年,胡适于《国语文法概论》中已经有对语法研究历史的零星叙述。杨树达《中国文法学之回顾》(1923)是有关汉语语法学史研究的早期专论。何容写于1937年的《中国文法论》在某种意义上可称为中国第一部汉语语法学史的专著。陈望道《“一提议”和“炒冷饭”读后感》(1938)一文则是第一篇汉语语法研究通史方面的专论。早期的汉语语法学史研究缺乏建立这一分支学科的自觉性,没能全面系统地叙述汉语语法学的发展历史和发展规律,这一时期研究的重点放在梳理《马氏文通》以前的研究史实、资料以及对《马氏文通》本身的研究上。
标志“汉语语法学史”作为分支学科形成的是胡附(胡裕树)、文炼(张斌)《汉语语法学简史》(1955)和写于20世纪60年代的方光焘《六十年来的汉语语法研究》(1990)。这是两篇汉语语法学“通史”方面的论述,堪称典范。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研究注重从语法研究与文化社会关系的角度来评价语法学,比较侧重对1949年后十年间断代语法学史的研究,如陆仁《十年来汉语语法学的成就》(1959)、[2]吴席儒《十年来语言学若干问题讨论简介》(1959)、[3]刘冕群《十年来汉语语法理论的发展》(1960)等论文。
1978年后,汉语语法学史研究呈现繁荣景象。首先表现在举行了多次以“回顾与展望”为题的讨论会。如1988年11至12月《国外语言学》举办主题为“国外语言学理论与方法应用于汉语的成果、动态和设想”研讨会;1991年3月《世界汉语教学》杂志社和《语言教学与研究》杂志社联合举办“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座谈会,主题是评论“80年代与90年代的中国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会后结集为《80年代与90年代中国现代汉语语法研究》(1992)一书。《语文导报》《语文建设》《汉语学习》等杂志开辟有“综述”“述评”等专栏,多涉及语法学史的内容,主要是语法研究专题的综述和评论。
汉语语法学史研究成熟和受到重视的另一个显著标志是有关论文集、语法学史著作的出版,以及有关语法学的词典、参考资料、论著索引、研究综述、大事记、专著研究等的出版。如《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现状和回顾》(1987)、[4]《80年代与90年代中国现代汉语语法研究》(1992)、《动词研究综述》(1996)、[5]《现代汉语虚词研究综述》(2002)、[6]《〈马氏文通〉和中国语法学》(1991)、[7]《〈马氏文通〉研究资料》(1987)、《现代汉语补语研究资料》(1992)等。
1978年后相继发表了一系列涉及汉语语法学史研究的专论,如徐通锵和叶蜚声《“五四”以来汉语语法研究评述》(1979)、[8]吕必松《现代汉语语法学史话》(1980)、[9]李临定《我国三十年来的语法研究》(1980)、[10]林裕文《回顾与展望》(1982)、[11]邵敬敏《评“汉语语法学史”》(1985)、[12]龚千炎《80年代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回顾与评价》(1991)、[13]邵敬敏《八十到九十年代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1998)、[14]林玉山《近20年中国语法学研究概述》(2000)、[15]范晓《汉语语法研究的历史、现状和展望》(2001)[16]等。
近40年来汉语语法学史研究的主要成就是数部语法学史专著的出版,如孙玄常《汉语语法学简史》(1983)、[17]林玉山《汉语语法学史》(1983)、[18]马松亭《汉语语法学史》(1986)、[19]龚千炎《中国语法学史稿》(1987)、[20]董杰锋《汉语语法学史概要》(1988)、[21]邵敬敏《汉语语法学史稿》(1990)、[22]朱林清《汉语语法研究史》(1991)、[23]陆俭明《八十年代中国语法研究》(1993)、[24]龚千炎《中国语法学史》(1997)、陈昌来《二十世纪的汉语语法学》(2002)、[25]邵敬敏《新时期汉语语法学史(1978—2008)》(2011)[26]等。这些著作各有侧重,从不同角度反映出汉语语法学的研究历史和成就。
其中,林玉山《汉语语法学史》在篇幅容量、材料整理、系统全面等方面远超此前的同类论著,从一定意义上看具有开创价值,是从学术史角度研究汉语语法学的开山之作。作者从史的角度全面介绍了汉语语法学的过去和现状,把汉语语法学作为研究对象进行系统分析探讨,做了许多资料收集和甄别工作。同时,该书在分析汉语语法学发展外因的同时,特别重视内因方面的探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龚千炎《中国语法学史稿》注意“史”和“论”的有机结合,以翔实的史料和合理的编排记录了汉语语法学的变迁历史,做到了“历史地、动态地、系统地研究语法学史”,在不同层面反映出理论语言学的发展,带有浓郁的理论色彩。
陆俭明《八十年代中国语法研究》主要从语法研究方法论尤其是析句方法嬗变这一角度评析了20世纪80年代汉语语法研究。
邵敬敏《汉语语法学史稿》兼顾南北各派,对汉语语法学史的分期能更多地考虑到语法研究自身的理论和方法上的嬗变;书中搜集的史料丰富,在语法问题的历史发展探源上做了很多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写法上注意点面结合,详略适当,古今中外均有涉及,同时注重史论,对语法学史上重要的语法著作、语法讨论、语法学者等都做了评说。
陈昌来《二十世纪的汉语语法学》作为20世纪断代汉语语法学史著作,详今略古,用近40万字的篇幅,以丰富翔实的资料全面系统地介绍了近40年来汉语语法学的巨大成就,又十分重视对每个历史时期语法专题研究状况的评介,做到了通史与专题史、语法学家评介、语法名著导读的有机结合。在写作上,史实与史论相结合,纵向与横向相结合,回顾与展望相结合,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
邵敬敏《新时期汉语语法学史(1978—2008)》包括导论、理论篇、人物篇、本体篇、应用篇五个部分,对近30年的汉语语法研究给予了全面系统的评述。该书采用了立体交叉的评述模式:导论,综合评述;正文,分领域、分层次评述,囊括了近30年汉语语法研究的各个流派,分支学科和交叉学科,重要专题,代表人物,争议焦点等内容,是作者《汉语语法学史稿》的姊妹篇,对汉语语法学史研究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
在许嘉璐等《中国语言学现状与展望》(1996)、[27]刘坚《二十世纪的中国语言学》(1998)、[28]潘悟云和邵敬敏《二十世纪社会科学·语言学卷》(2005)、[29]陈保亚《20世纪中国语言学方法论》(1999)等对20世纪中国语言学回顾的文献中,都不可避免把汉语语法学研究作为重要内容。另外,周法高《二十世纪的中国语言学》(1973)、陆俭明《新中国语言学50年》(1999)、[30]胡明扬《中国语言学:一个世纪的回顾和展望》(1999)、[31]袁毓林《语言学研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2001)[32]等专论中,也同样重视对语法研究成就的总结。
二、汉语语法学史研究的相关问题
1.关于汉语语法学史分期问题
语法学界一般把20世纪80年代之后或者说1979年之后的语法研究称为新时期汉语语法学,在这一时期,汉语语法学史研究首先涉及汉语语法学的分期问题。而由于各位学者对汉语语法发展历史的认识不尽相同,所以在语法研究分期上互有不同。如王力将汉语语法学分为两个时期:第一时期为兴起时期(1898—1935),第二时期为发展时期(1936—1948)。[33]张静将汉语语法学的历史分为四个时期:前科学时期(公元前475—1897)、创始时期(1897—1919)、发展时期(1919—1949)、普及提高时期(1949年至今)。[34]邢福义将汉语语法学的分期分为套用期(19世纪末—20世纪30年代末)、引发期(20世纪30年代末—70年代末)、探求期(20世纪70年代末至今)。[35]龚千炎将汉语语法学的发展历史分为五个时期:酝酿时期(公元前475—1897)、创立时期(1898—1937)、革新时期(1938—1949)、繁荣发展时期(1949—1966)、开拓和深入时期(1978年至今)。[36]陈昌来将汉语语法史的研究分为六个时期:自发萌芽时期(1898年以前)、自觉建立时期(1898—1936)、革新探索时期(1936—1949)、语法知识大普及时期(1949—1966)、停滞时期(1966—1977)、繁荣发展时期(1978年至今)。[25]邵敬敏将汉语语法学史的发展分为四个时期:草创时期(1898—1936)、探索时期(1936—1949)、发展时期(1949—1978)、创新时期(1978年至今)。[37]李宇明将现代汉语语法学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结构主义转向阶段(1949—1978)、结构主义的中国化阶段(1979—1990)、语法理论的多元化阶段(1990年至今)。[38]
学界对语法学发展史的分期虽有所不同,但随着语法学研究的深入,对语法学发展历史的认识也逐步加深,对语法学发展的历史从没有统一标准到使用比较统一的标准来进行分期,从按历史年代到考虑语法学内部发展规律来分期。分期也越来越细致科学,有的著作在每段大分期中又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内部分期。对于汉语语法学发展分期问题,马庆株按照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理论背景、体系特点、社会历史等原则对语法学发展史进行了不同的研究,有借鉴意义。[39]本文认为应该兼顾社会历史分期、语法理论方法嬗变、重要语法学事件等综合因素来对汉语语法学史进行合理分期。
2.关于汉语语法学史性质和任务等问题
在语法学史研究中,难免涉及对语法学史及本体建设的讨论,如语法学史的性质、对象、任务、目的、体系、分期,以及汉语语法学建立、发展的原因、趋势等。语法学的发展与社会文化等关系也受到学者的关注。如邵敬敏《关于汉语语法学史研究的若干问题》(1988)、董杰锋《汉语语法学史不存在模仿时期》(1988)、陈昌来《试论汉语语法学迟缓产生的原因》(1990)、吴继光《汉语语法学史研究的几个问题——评邵敬敏〈汉语语法学史稿〉》(1992)、广梅村《关于汉语语法学史研究的思考》(1993)、陈昌来《回顾,评论,指导——新时期汉语语法史研究述论》(1995)、林玉山《汉语语法学史研究述论》(2011)等论文。此外,各语法学史专著中的“绪论”或者“导言”一般也会针对以上所说问题做专门的论述。其中,关于汉语语法学迟缓建立的原因,汉语语法学形成、发展、演变的内因和外因,《马氏文通》的模仿与否,传教士及海外早期汉语语法研究对汉语语法学的影响等问题,都值得进一步探究。
3.关于语法学家及其语法学思想、著作的研究
语言学家与整个语法学的发展息息相关。语法学家学术思想的逐步完善对语法研究不断地提出了新问题、新观点,反映了语法学的动态发展及时代水平。因此,对语法学家个体的研究和评价也是新时期语法学史的研究内容。马建忠、陈望道、方光焘、黎锦熙、王力、吕叔湘、胡裕树、张斌等老一辈语法学家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对语法学家的研究,既有一般性的传略介绍,也有专门研究其语法学思想及其著作。
近年来出版了一些语言学家包括语法学家的评传或年表/年谱等,如《吕叔湘著作年表》(1993)、《朱德熙先生著述目录》(1993)、《王力先生年谱》(1994)、《吕叔湘先生年表》(1995)、《赵元任学术思想评传》[33](1999)、《张斌语法思想研究》(2013)等。一些纪念文集中也涉及被纪念者的生平、成就,如《高名凯先生纪念文集》(1992)、《朱德熙先生纪念文集》(1993)、《吕叔湘先生九十华诞纪念文集》(1995)、《面向21世纪语言问题再认识——庆祝张斌先生从教五十周年暨八十华诞》(2001)、《方光焘与中国语言学——方光焘先生纪念文集》(2003)等。
对于语法思想及语法思想史的研究一直是语法学分支学科中的薄弱环节,著述甚少。可喜的是,近年来,在语法学日新月异的发展进程中逐渐涌现出一些对语法学理论思想进行研究的单篇论文或专著。该类专著如林玉山《中国语法学思想史》(2012)、吴晓芳《张斌语法思想研究》(2013),论文如林玉山《试论方光焘的语法思想》(2006)、林玉山《论周法高的语法思想》(2006)、林玉山《论朱德熙的语法思想》(2006)、林玉山《论陈望道的语法思想》(2007)、刁晏斌《评价黎锦熙语法思想的几个重要原则》(2010)、林玉山《试论赵元任的语法思想》(2011)、李大勤等《方光焘先生语言学思想探微——〈方光焘语言学论文集〉读后》(2011)、孙汝建《开拓研究张斌语法思想》(2015)、孙汝建《跨世纪的追问:中国为何没有语言学流派——兼论张斌语法思想的学派价值》(2017)等。其中,对张斌语法思想进行深入研究的有吴晓芳《张斌语法思想研究》(2013),该书把张斌及其语法研究放到历史和现实的学术背景下,讨论了张斌语法思想的生成、发展、特点,指出张斌语法思想的理性特质和当代意义。以上著述对语法学的各学派或众多语法学家的语法思想做了概括而简明的介绍,方便后学者阅读了解。
语法学名著导读和研究历来受到重视,如《马氏文通》研究弥久不衰,时有专论,相关成果有:孙玄常《马氏文通札记》(1984)、吕叔湘和王海棻《马氏文通读本》(1987)、张万起《马氏文通研究资料》(1987)、王海棻《马氏文通与中国语法学》(1991)、蒋文野《〈马氏文通〉论集》(1995)、侯精一和施关淦《〈马氏文通〉与汉语语法学》(2000)、姚小平《〈马氏文通〉与中国语言学史》(2003)、宋绍年《〈马氏文通〉研究》(2004)、邵霭吉《〈马氏文通〉句法理论研究》(2005)、唐子恒《马氏文通研究》(修订本,2005)等。
近年来汉语语法分析问题研究也颇受重视,除发表了一定量的论文外,还出版有陈亚川和郑懿德《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助读》(2000)、方梅和朱庆祥《中西学术名篇精读(吕叔湘卷)》(2015)等专著。
但总体来看,对语法学名家名著的研究还远远不够,尤其对语法学家的语法思想探讨更是薄弱。
4.语法专题研究评述
新时期对汉语语法专题研究的述评数量较多,涉及汉语语法的特点、词的分类标准、词的划界、词组/短语、句型、语序、歧义、特殊句式、析句法、句群、复句、格理论、向理论等方面的回顾与总结,出版了一些分支学科或某个专题的研究综述专著。《语文导报》《语文建设》《汉语学习》《语文研究》等杂志多年来刊登了相当数量的综述、述评类论文,往往对某个专题的研究历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给予评述,并指出今后的研究方向。此外,大量博硕士论文中的综述部分也都会对相关语法专题研究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与述评。
近年来,还出版了一些分支学科或某个专题的研究综述专著,如蒋绍愚《近代汉语研究概况》(1994),胡裕树和范晓《动词研究综述》(1996),齐沪扬、张谊生、陈昌来《现代汉语虚词研究综述》(2002),邵敬敏等《汉语语法专题研究》(2009)等。
5.关于语法学词典、参考资料、论著索引、大事记等的编写
新时期一方面因辞书热的推动,另一方面也是语法学发展的必然结果,出版了多种语言学辞典,其中语法学词典占有重要地位。如:张涤华等主编《汉语语法修辞词典》(1987)、陈高春主编《实用汉语语法大词典》(增补本,1995)、陈海洋主编《中国语言学大辞典》(1991)和《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1988)、中国现代语言学家编写组编《中国现代语言学家》(1989)、许嘉璐主编《传统语言学辞典》(1990)、王维贤主编《语法学词典》(1992)、葛本仪主编《实用中国语言学词典》(1992)、戚雨村主编《语言学百科词典》(1993)、叶青主编《新兴学科百万个为什么·语言学类》(1994)等。这些词典既有对古今中外语言学术语的解释,更有对人物、著作、事件等史实的说明,包含了大量语法学史的内容。有关语法学的词典是语法学史研究的综合成果。
语言学研究论著索引、目录、年鉴、综述的编写也是语言学史研究的一个方面。《中国语言学论文索引》(甲编,1965)和《中国语言学论文索引》(乙编,1983)收集了1900至1980年语言学主要论文的索引。其他索引和目录还有隋晨光主编《中国语文索引(1952—1992)》(1996)、董树人主编《语言学论文索引(1991—1995,1993—1997)》等。一些语言学杂志也出版了各自历年发表的论文的索引。这些索引或目录的编印出版大大方便了学习者和研究者的查阅。在新时期还编写出版了多种语法研究参考资料。有分专题辑录各家观点的汇编资料,如郑奠和麦梅翘《古汉语语法学资料汇编》(1964)搜集了《马氏文通》之前古人文献中涉及语法研究的大量资料。又如王松茂主编《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参考资料》(1983)、高更生等编《现代汉语资料分题选编》(上、下,1984)等。有按内容分类收录著名论文的,如胡裕树主编《现代汉语参考资料》(上、中、下,1980)。张万起的《〈马氏文通〉研究资料》(1987)是一部专书研究资料。北京语言学院语言教学研究所编的《现代汉语补语研究资料》(1992)是语法专题研究资料汇编。刘坚和蒋绍愚主编的《近代汉语语法资料汇编》实际为语料汇编。这些研究资料的汇编和出版都方便了后人的学习和研究。此外,马庆株《20世纪现代汉语语法论著指要》分甲编(介绍论文)、乙编(介绍著作)、丙编(其他部分论文索引),展示了20世纪各家现代汉语语法学论文和著作,重点介绍了结合语义表达进行语法分析的论著,既能使读者全面了解现代汉语语法学取得的成绩和学科发展概貌,又能使读者看到汉语语法学发展的前沿。
三、汉语语法学史研究的特点、不足与展望
1.汉语语法学史研究的特点
(1)学者重视,领域拓展,成果丰硕。20世纪80年代以来,汉语语法学史研究作为汉语语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已经取得较为丰硕的成果。从上述介绍来看,老中青几代语法学者都积极参与到对汉语语法学史的研究,不仅发表了大量的专题研究论文,而且出版了大量的相关专著、语法学词典、资料汇编,尤其是许多专业刊物发表了相当数量的专题研究的评述性论文。总体上看,既有通史性论著,也有断代史和专题史论著,体现了语法学者的学术责任感。
(2)热点反应快速,评论精准到位,指导未来及时。语法学史的主要任务是对语法研究进行总结回顾,评论指导,因而要求其对语法研究中的热点问题要做出快速反应,在进行总结回顾、评论指导的时候力求专业精准。精准到位的总结回顾、述评指导对语法学的健康、深入发展,以及引导某些理论或专题走向成熟,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论从史出,史论结合,立论高远。无论是专题述评,专著、专家、流派的评介,还是语法学史的论述,作者们都不满足于客观的史实、资料、观点的介绍,而是更多地把介绍与评论结合起来,把微观分析和宏观指导结合起来。“史”“论”结合成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汉语语法学史研究的重要特色,是汉语语法学史能起到指导语法研究作用的保证,更是语法学史在新时期走向成熟的标志,也是语法学史研究的主要方法。
2.汉语语法学史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1)汉语语法研究理论意识不足,对汉语语法学史研究指导不够。汉语语法学史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是一部西方语法理论和方法的借鉴史。虽然语法学家在借鉴西方语法理论和方法的过程中力图做到兼收并蓄,扬长避短,并结合汉语语法实际有所创新,但仍不免会在理论和方法运用中出现西方语言理论与汉语语法事实不相融合的现象。汉语语法研究中原创理论和方法的缺失,导致汉语语法学理论和方法及语法学思想对汉语语法学史的研究指导不够。汉语语法学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汉语语法理论和思想的探讨,强化语法学思想,借以加强对汉语语法学史研究的指导作用。
(2)对汉语语法研究的相关史料挖掘还不够。前人虽然对《马氏文通》以前及近现代语法学研究资料有所挖掘整理,但中国古代文献典籍浩如烟海,对散见于文献典籍中的古代语法研究资料的整理有待进一步深入挖掘,传教士及早期海外学者对汉语语法研究的资料亟待整理,晚清到1949年前的涉及汉语语法研究的资料还需要全面梳理。汉语语法研究史料的全面性和系统性是保证汉语语法学史真实、全面的基础。
(3)语法学名著、语法学家的研究有待加强。对语法学家及其著作的深入研究和系统评述是汉语语法学史的关键,只有对名家名作研究透彻,把名家名作中体现的语法学思想及其闪光点充分提炼,语法学史才能有血有肉,丰富多彩。马建忠及其《马氏文通》、黎锦熙及其《新著国语文法》,以及吕叔湘、朱德熙、张斌等老一辈学者及其著作,在过去的研究中受到较多关注,但更多的学者及其著作还没有被系统深入研究。即使是关于老一辈学者,也有值得进一步研究的,如《马氏文通》的作者问题、所谓“黎派”语法体系问题等,尤其是语法学家的语法学思想亟待总结。
(4)语法研究理论方法的评价亟待强化。汉语语法研究的发展与理论方法的嬗变密切相关。从词本位到句本位、词组本位,再到复本位;从中心词分析法到层次分析法、变换分析法,再到语义特征分析法、语义指向分析法;从重视普通话语法到“古-普-方”结合;从重视句法到三个平面,再到韵律、认知、类型学,等等,无不显示出理论方法与语法研究的内在联系。因而语法学史一定要重视探讨语法研究中所体现的理论和方法的演变。
(5)方言语法研究、古代汉语语法研究、近代汉语语法研究的总结有待加强。汉语语法学史不仅仅是狭义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史,应该包括汉语方言语法研究史、古代汉语语法研究史、近代汉语语法研究史,尤其当前的语法研究,很难把这三者跟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割裂开来。而过去的汉语语法学史往往忽略对这三个方面的总结。只有把现代汉语语法研究跟古代汉语语法研究、近代汉语语法研究、方言语法研究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建构起完整的汉语语法学史。
(6)汉语语法学史研究中的相关问题亟待深入探讨。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如汉语语法学迟缓建立的原因、传教士及早期海外学者的汉语语法研究对汉语语法学形成的影响、《马氏文通》有无模仿问题、汉语语法学史的分期问题、近40年汉语语法研究的再分期问题、汉语语法学有无学派问题、海外汉语语法研究问题等等,都需在新的理论观照下进行深入细致的思考,并给出合理的结论。
(7)汉语语法学史的叙述下限必须后移到当前。已经出版的几部汉语语法学史著作,叙述的下限或者到20世纪80年代,或者到90年代末,邵敬敏《新时期的汉语语法学史(1978—2008)》是唯一一本下限到21世纪初的。汉语语法学史要发挥其对未来汉语语法研究的指导作用,必须更加重视对当前语法研究的及时总结,作为学术史的“汉语语法学史”应该做到古今并重,甚至详今略古,而不能详古略今。
(8)汉语语法虽然有较强的民族性和个性,但汉语作为多样性世界语言中的一员,必然有世界语言的共性即普遍性,汉语语法研究不能脱离世界语言研究的一般理论和方法,因而汉语语法学史研究必须把一般和特殊结合起来,既要看到汉语语法研究的特殊性或个性,更要看到汉语语法研究在世界语言研究中的普遍性;就是说要有“全球史观”(国际语言学或语法学观)。要在世界语法研究的大背景下评价汉语语法研究所取得的成就和对世界语言研究的贡献,总结汉语语法研究的经验和不足。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既不妄自菲薄,不低估汉语语法学百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又不夜郎自大,过分夸大汉语语法研究在国际语法学史上的地位。
总之,必须在“全球史观”(即国际语言学、语法学)的观照下,以一定的语法学思想为指导,以客观、公正、全面为评价尺度,充分挖掘语法研究史料,深入研究名家名作,全面总结专题研究进展,准确把握理论方法的嬗变,做到史实与评论相结合、回顾与展望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编写出一部好的汉语语法学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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