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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后日本-东南亚和解与中日和解的比较

2018-06-21王高阳

关键词:东南亚外交日本

王高阳

(中山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广东 广州 510275)

一、引言

东南亚在古代曾经是连接亚欧非的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交通枢纽,因其重要的战略地位,一直在世界地缘政治经济格局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加上大多数东南亚国家有着丰富的资源,使其成为殖民时代西方列强争夺的对象。日本在近代通过明治维新强大起来之后,也将其觊觎的目标转向了东南亚。二战期间,日本通过殖民和侵略战争将众多东南亚国家纳入其势力范围,对其进行了残酷的殖民统治。战争结束以后,在美国的主导下,日本以经济赔偿为切入口重返东南亚,与东南亚国家开始了战后和解进程。以福田主义的提出为突破口,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和解不断得以巩固和深化,开始超越战后单纯的经济合作,而转向政治、军事、环境安全等各个领域。今天的日本与东南亚国家之间的关系大都得到了重塑,大多数东南亚国家对日本的经济依赖度高,对日本存在普遍的好感和认同,①可以说日本战后对东南亚的和解是日本与邻国和解外交中最为成功的。

目前学术界关于日本对东南亚的和解外交研究,大多是遵循着两条路径展开的。其一是将其放在战后日本与东南亚关系的整体框架去加以研究,如日本学者丸山静雄、②冈部达味、③波多野澄雄、佐藤晋、④五百旗头真⑤等人对战后日本与东南亚关系发展的回顾;中国学者冯昭奎、⑥曹云华、⑦乔林生⑧等人对日本战后的东南亚外交也进行过系统研究。其二是对与和解相关的某一领域展开的具体研究,如战后日本赔偿外交、经济外交、与东南亚国家关系正常化的过程、日本在东南亚的国家形象演变等,这方面的研究更是不在少数。⑨然而,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既有的两条研究路径基本上忽视了对“和解”外交本身的研究,并没有将“和解”作为一种独特的外交形态进行研究。⑩造成该问题的主要原因可能有:首先,国际关系史长期缺少对“和解”的关照,由于受到国际问题研究中现实主义的影响,“和解”在国际关系中长期被边缘化,没有能够确立其自身的主体地位;其次,“和解外交”自身存在着概念模糊、缺乏量化特征等问题,所以造成了国际关系史中对“和解外交”研究的匮乏,也影响到了学术界对日本与东南亚关系史的研究。

基于此,本文将战后日本对东南亚的和解外交作为研究对象,既赋予了“和解外交”以独立的意义,又揭示了战后日本与东南亚关系发展顺利的重要原因。另外,重要的是本文从战后日本对东南亚的和解外交出发,比较了今天中日和解与日本-东南亚和解为何会出现不同的命运,提出了由于中日和解在很多方面具有完全不同的特征,所以并不适用于“日本-东南亚和解模式”。总之,了解战后日本与东南亚国家之间的和解历史,对今天中日之间未能实现的和解有着重要的启迪意义。

二、二战后日本和解外交的突破口:以经济赔偿为契机重返东南亚

东南亚从古代开始就因其重要的战略地位而得到重视。到了近代之后,随着人类航海技术的发展,海洋的战略意义更加凸显,东南亚作为获取能源资源、保障海上通道安全之要害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因此,二战期间,当日本对中国的侵略战争陷入泥潭时,当日本军部又一次陷入“北上”还是“南下”的战略之争时,日本最终选择了将战火引向东南亚。打着建立“大东亚共荣圈”的旗号,日本在二战期间对东南亚国家进行了疯狂的侵略和掠夺。残酷的战争不仅造成了大量人员的伤亡,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东南亚地区的经济结构,造成了很多国家至今难以走出贫穷,并在东南亚国家民众心中植下了仇恨和敌意的种子。当战争结束后,日本突然发现周边国家都成了自己的敌人,在外交上处于孤立无援的地位,而冷战的爆发又使得日本与中国的和解暂时成为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实现与东南亚国家的和解就成为日本外交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日本首先要面对的就是解决对东南亚国家的战争赔偿问题。然而,日本在战争赔偿问题上却一直试图逃避或者尽可能地减少赔偿责任。但由于战后日本被美国占领,在关于战争赔偿问题上日本不得不听命于美国。美国虽然早在日本投降之前就已经形成了战后对日本索赔的基本方案,这一方案也基本上是比较严厉的,不过后来随着形势的发展,尤其是因冷战的开始,美国对日本的战后政策开始从遏制转变为扶植。于是,美国开始对参与和约谈判的国家提出放弃索赔的要求。二战期间,为了支持日本在亚洲的战争扩张,日本对资源丰富的东南亚国家进行了大肆掠夺,东南亚国家在二战中饱受日本侵略战争和殖民之苦,很多国家的经济因此遭受了重创。因此,美国提出放弃索赔的要求遭到了东南亚国家的强烈反对。“最终的赔偿方式是在美国的主导、日本的推卸、索赔国的抗争这三者间互动关系中确定下来的。”

在战后对日媾和的《旧金山和约》中,关于日本的战争赔偿条款是,“如欲维持可以生存的经济,则日本的资源目前不足以全部赔偿此种损害及痛苦并同时履行其他债务”,这完全是在为日本推卸战争赔偿责任而提供借口,标志着战后美国对日本的赔偿政策发生了重大转折。《旧金山和约》所确定的日本战后赔偿政策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采取实物补偿和劳务补偿的形式。

在确定了战后基本赔偿政策之后,日本开始与东南亚国家就具体的战后赔偿问题进行谈判。最后,谈判达成的结果是,日本对菲律宾、印尼、缅甸等国提供赔偿。但最终赔偿的数额经过日本的讨价还价已经变得微不足道了,这与日本在战时对这些国家造成的伤害是根本难以相提并论的。而对于其他一些国家,如泰国、马来西亚以及新加坡等国,日本则借口赔偿问题已在《旧金山和约》中得到了解决,仅仅提供了少量的“准赔偿”。对于那些放弃战争赔偿的国家,如柬埔寨和老挝等国,日本则通过经济合作的方式提供了少量的“准赔偿”。这样,日本在战后20余年内,通过实物赔偿和劳务赔偿的形式,仅仅支付了大约15亿美元就解决了战后赔偿问题。例如,对缅甸的赔偿合计3.4亿美元左右,主要是以提供农机器械、卡车、钢铁等形式进行,而对印尼的赔偿共计2.23亿美元,主要是通过为其建造大厦、旅馆以及百货大楼等形式进行。与此同时,日本又通过“科伦坡”计划和日本进出口银行等对东南亚国家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援助。

从日本战后对东南亚国家的赔偿所造成的影响来看,固然使东南亚国家获得了一定的经济补偿,得到了经济恢复和发展所必需的设备、资金等,但并没有因此使东南亚国家和人民的经济状况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也正因为如此,中国在与日本后来的关系正常化谈判过程中,也主动放弃了战争赔偿。相反,对东南亚国家的赔偿过程中最大的受益国恰恰是日本自身。首先,日本得以借此机会重返东南亚。战后东南亚国家和人民普遍有着较为强烈的反日情感,如何以一种东南亚国家可以接受的方式重返东南亚,可以说是对日本外交的一个重大挑战,而借助赔偿外交,日本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这个目标。其次,通过与东南亚国家的经济合作,日本经济得以快速复苏,而且还获得了一个重要的海外市场。冷战开始以后,日本与中国的和解暂时成为不可能,这样日本就失去了一个庞大的海外市场。通过对东南亚国家提供战后赔偿,重要的是,这种战后赔偿是以实物和劳工的形式进行,极大地刺激了日本经济的复苏,并且从此日本找到了一个可以替代中国的巨大海外市场。借助于战争赔偿,日本产品开始源源不断地向东南亚国家输出。

正是由于美国的包庇,日本在战后赔偿问题上才得以逃避和推卸责任。这种不肯承担战争责任的态度为后来日本不愿正视历史、不肯悔罪埋下了隐患,也是导致日本政要后来一再发表错误言行,在历史问题上频频伤害亚洲受害国人民的感情的重要原因。战争赔偿,从一定意义上来讲是加害国通过经济手段向受害国提供的一种补偿性正义,是“蒙受侵略战争伤害的国家和人民应有的权利,是维护其尊严的象征,也是侵略者应该付出的历史代价。赔偿已经超出了单纯的经济范畴,而具有国际责任和人道的意义”。然而,日本却极力想逃避责任,在美国的包庇下,这种微不足道的经济赔偿又变成了实物和劳务补偿,客观上便利了日本对东南亚市场的渗透。因此,“赔偿也被日本人看成是做成一笔最大生意的机会,而不受对接受国家的任何感情的影响”。

三、与东南亚和解的延续:从福田主义到东亚共同体构想

在战后头20年,围绕着战争赔偿问题的解决,日本与东南亚多数国家实现了关系正常化,从而开启了战后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和解过程。“赔偿的实施过程对战后日本与东南亚关系起到了定位作用:第一,在美国的冷战政策主导下,形成了日美与东南亚的密切联系;第二,以赔偿重建关系的方式,决定了日本‘不当军事大国’的承诺在双边关系中的重要性;第三,赔偿与经贸相结合的方式,为日本打入东南亚市场提供了便利条件。”

得以重新定位的日本和东南亚国家关系借助于赔偿得到了快速发展,但过去的历史记忆依然清晰,东南亚人民对日本仍然保留着某些仇恨的情绪。再加上,这个时期日本商品开始大量涌入东南亚国家市场,引起了当地人民的强烈抵制。此外,因为日本的战后赔偿大多是通过与当地政府和企业合作实施的,在这个过程中滋生了大量的腐败现象,而普通民众却从中受益很少,这又进一步加剧了东南亚国家人民的反日情感。这样,东南亚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出现了强烈的反日浪潮。1974年1月,时任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访问东南亚国家时,在泰国、马来西亚以及印尼等国都遭遇了反日运动。这正是日本在战后第一个时期内对东南亚国家的政策中只注重经济利益,而不是将战后赔偿作为弥补日本在战时对东南亚人民罪行的一种手段,忽视了东南亚国家人民情感的反映,而这一点恰恰应是和解外交的本质要求。

面对东南亚国家强烈的反日浪潮,日本不得不重新思考和制定对东南亚国家的新政策,以尽可能地缓和、消除当地的反日情感。于是,在1974年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访问东南亚国家时提出了未来发展与东南亚国家关系的“五点原则”,主要强调了要尊重东南亚国家的独立自主地位,加强相互理解,以促进睦邻关系的发展。应该说,田中提出的“五点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东南亚国家的关切,表明日本开始更加重视东南亚国家的地位。从此,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关系开始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改善,但这并没有立刻带来彼此关系的根本转变。直到后来,“福田主义”的出台,才标志着战后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关系发生了重大转折。

1977年8月初,在东盟成立十周年之际,东盟邀请了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日本等国领导人与会,会议结束后东盟与日本共同发表了联合声明。之后,福田赳夫又对多个东南亚国家进行了访问。在8月18日东南亚访问的最后一站马尼拉,福田发表了后来被称为“福田主义”的东南亚政策演讲,对日本的东南亚政策进行了首次详细阐述,其核心的三原则是:“承诺不做军事大国”“构建相互信赖关系”以及“积极提供合作”。日本承诺不做军事大国是为了消除这些国家的疑虑。在此基础上,日本又进一步提出要尊重东南亚国家的独立自主地位,通过积极提供合作,对这些国家进行发展援助。这表明了日本试图走出战后,通过对东南亚国家提供发展援助,以重建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平等关系的决心。

福田主义的出台“标志着日本对东盟外交政策的正式开始,是日本东南亚外交的分水岭,在日本战后外交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从此,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合作开始从经济领域拓宽到政治、安全等各领域。在消除了对日本军事威胁的担忧之后,东南亚国家也开始对政治与安全合作越来越感兴趣,再加上日本积极的经济合作与援助,东南亚国家与日本的双边关系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解开始朝着巩固的方向继续发展。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日本与东盟外长会议、经济部长会议开始成为日本与东盟之间定期交流的机制化平台,众多牵涉到双边关系发展中的问题,如贸易不平衡问题、关系到东南亚安全的柬埔寨问题等都在这些会议中得到了讨论。与东南亚的合作逐渐成为日本外交政策的一个重要支柱。1980年日本外相在访问泰国时,再次阐述了日本的东南亚政策,并明确表示将“加强和发展与东盟各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作为日本外交的一个重要支柱。因此,在1980年铃木善幸当选日本首相后,改变了首访美国的传统,而是将首次出访地选择了东南亚国家,可见当时日本对东南亚关系的重视。

到了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曾根康弘上台后提出了进行战后战争总决算,以实现日本政治大国地位的目标。而东南亚国家自东盟成立之后,开始在东亚地区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影响力。因此,日本为了实现其政治大国地位,亟须与东南亚国家进行更加密切的合作,以寻求更大的地区影响力。1987年,刚刚当选不久的竹下登首相也将东南亚国家作为首次出访对象,并在1989年第二次访问东南亚国家时再一次对日本的东南亚政策进行了详细的阐述。80年代日本与东盟关系得到了飞速发展,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和解也再次得到了巩固。

冷战结束以后,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和解继续深化,双边合作的领域也更加广泛,包括经济、政治、安全、环境保护、海洋安全等各个领域。

在经济领域,伴随着日本经济产业结构的升级,越来越多的劳动密集型工厂和企业开始向海外转移,这种趋势恰好迎合了东南亚国家开始的工业化进程,因此,双边经济上的联系与贸易往来更加密切。另外,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过程中,东南亚国家受危机影响最大,而日本因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在帮助东南亚国家应对危机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危机发生后,日本联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向东南亚国家提供了大量援助。1998年日本又提出了“新宫泽构想”,为东南亚尽快摆脱金融危机影响、实现经济复苏做出了贡献,从此,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大。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中日关系的长期低迷以及中国劳动力成本上升,日本企业再次开始向东南亚国家转移,这种经济上的联系也更加密切。

在政治领域,冷战后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合作也日益深入。冷战后,东亚地区国际关系格局中发生的最具影响力的变化就是中国的崛起。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实行改革开放以后,经济长期保持着高速增长,综合实力也得到了快速提高,中国在东亚地区的影响力日益增长。随着中国的快速崛起,日本国内的“中国威胁论”也开始甚嚣尘上,而东南亚部分国家也开始对中国的崛起表示了担忧。尤其是在2010年中国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再加上中国成为东南亚很多国家的第一大贸易伙伴,日本和东南亚国家的部分民族主义者开始担忧中国的崛起会否带来威胁。众所周知,日本近年来不断拉拢美国和东南亚国家,加强对中国的战略围堵,一再为中国和平发展制造事端;而东南亚国家利用日本来制衡中国的对冲战略也越来越明显。无论是麻生提出的打造“自由与繁荣之弧”,还是安倍提出的“价值观外交”,都试图拉拢东盟作为对抗中国的一个重要伙伴。这样,日本与东南亚国家找到了经济合作之外的另一个战略契合点。这种建立在战略一致基础上的政治合作越来越深入,使得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关系更加稳定。

在安全领域,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安全合作正在成为双边关系发展的新动力。1997年,正值东盟成立30周年之际,桥本对东南亚国家展开访问,并就建立新世纪的日本东南亚国家关系发表了演说。在这份被称为“桥本主义”的东南亚政策演说中,桥本不仅再次重申了要建立平等的伙伴关系,而且提出了未来要加强全面合作,不仅仅是经济的合作,而且是包括政治、安全等在内的全方位的合作。桥本没有提到“不做军事大国”承诺。到了小泉任内,其咨询小组向其提交的《21世纪日本外交战略》研究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中国军事力量的增强,从中长期看可能对日本构成严重威胁”;在提到如何应对“中国威胁”时,报告指出“东盟可以成为日本对华外交的盟友和对中国的平衡者”。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随着近年来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围绕着南海的争端日益显化,日本也开始不断介入南海问题,试图在地缘战略上形成对中国的包围。为了加强对中国的优势,日本向东南亚国家的军事援助也开始逐渐增加,并且修改了安保法案,日本自卫队在海外的军事活动范围也不断扩大。在其他安全领域,如环境安全、海洋安全等领域,双方的合作也在明显深化。

总之,冷战结束以后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关系与20世纪70年代之前相比,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以前的敌对开始转变为合作,以前东南亚国家的反日情绪也逐渐被亲近和友好取代,日本在东南亚的形象得到了全面改善。进入21世纪以后,建立在战略一致基础上的日本和东南亚国家的关系继续改善,无论是在经济、政治还是安全领域,都出现了史无前例的全面合作。这样,从福田主义提出的建立心心相印的伙伴关系,到桥本主义,再到东亚共同体构想,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相互认同已发生改变。改变了的认同使得二战结束以来的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和解进程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并且逐渐变得不可逆转。

四、从日本-东南亚和解看中日和解的不同命运

冷战结束以来,建立在战略一致基础上的日本与东南亚合作更加密切,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和解得到了巩固和深化。虽然近年来日本在历史问题上的态度也会伤害到东南亚国家及其人民的感情,但这几乎很少影响到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已经颇为巩固了的和解。这与中日和解的现状形成了鲜明对比。为何和解呈现出了完全不同的景象?

首先,从权力对比状况来看,日本与东南亚国家之间的和解是一种典型的权力不对称状态下的和解,这与中日和解有着明显的不同。权力不对称状态下的和解要比权力对称状态下的和解相对容易一些,这主要是因为在权力不对称状态下,弱小的受害国一方往往缺乏与加害国进行讨价还价的能力。无论是道歉问题还是赔偿问题,弱小的受害国在没有其他强国或者权威的国际组织主持正义的情况下,即使据理力争,实力的差异也决定了这些国家不得不尽量选择妥协。

就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和解来说,日本在战后开始的赔偿谈判过程中,一开始就选择推卸和逃避赔偿责任。虽然部分东南亚国家强烈要求,并提出了具体的赔偿数目,但实力的巨大差异决定了东南亚国家在面对日本时缺乏强大的议价能力。以印度尼西亚为例,该国最初希望从日本获得172亿美元的赔偿,但经过艰苦谈判,最后达成的实际赔偿数额仅为2.23亿美元。再加上当时美国对日本的战后政策已经从遏制转变为扶植政策,东南亚国家最后不得不接受少得可怜的战后赔偿。在道歉问题上也是如此,虽然日本在历史问题上的态度一再反复,但东南亚国家很少会一再对日本提出道歉和反省的要求。

这种权力的不对称也影响到了东南亚与日本和解的动因。国家间合作的主要动力往往来自经济或者安全上的收益。考虑到发生过战争的加害国与受害国之间在战争结束的最初一段时间里往往存在着强烈的敌对和仇恨情绪,那么这种相互的安全需要或者是经济需要就必须足够强烈,才能使以前的对手开始接触与合作。然而,在权力不对称状态下,敏感性和脆弱性的差异决定了相互之间经济和安全需要也是不对称的。一般来说,由于小国缺乏战略纵深和经济结构的不完整性,这决定了小国对大国的依赖要更加强烈一些,所以历史问题的解决也会相对容易一些。

从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和解来看,东南亚国家作为弱势的一方,战后和日本和解的首要关注在于经济合作。面对战后满目疮痍的经济状况,虚弱的东南亚国家亟须改善落后的经济状况,而日本恰恰能以经济合作为突破口开始对东南亚国家展开和解外交。随着相互之间依赖性的加深,这种经济合作效应又开始外溢到政治、安全领域,在这个过程中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和解得以巩固。与之不同,权力对称状态下中日之间最初的和解动机主要来自安全需要,并且双方在安全上的需要是大致平衡的。而在政经分离原则下,中国与日本之间的经济合作日益深化,虽然表现出了敏感性,但并没有如东南亚国家一样的脆弱性。

其次,从认同结构来看,东南亚国家和中国的冲突经历大不相同,这就决定了在关于“谁是敌人”的认知上存在着强烈差异。东南亚国家在欧洲近代新航路开辟以来就逐渐沦为了西方强国如英国、法国、荷兰等的殖民地。这些西方强国在占领了东南亚国家以后,对其进行了残酷的压榨、剥削和掠夺,并将殖民地创造的大量财富源源不断地输送回母国。可以说,正是这些西方强国的殖民使得东南亚国家经济结构变得畸形化,影响了这些国家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因此,与后来者日本相比,“这些东南亚国家更倾向于将邻国和前殖民地宗主国而不是日本视为传统的敌人,因为日本占领东南亚,与其他外部大国的统治相比,仅仅是一个相对短暂的插曲”。

与东南亚国家不同,在近代遭受日本侵略以前中国一直都是有着荣耀历史和独立的国家,从未体验过被侵略和殖民的屈辱。虽然中国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开始遭受西方侵略威胁,但西方国家从未能征服中国,所以才不得不继续维持清朝统治者作为代理人。然而,日本的到来彻底改变了中国的国家命运,它第一次使长期作为东亚国际秩序中心的中国开始面临亡国灭种的危机。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的民族主义产生了,也就是说,中国的民族主义一开始就是建立在抵抗日本侵略基础上的。直到今天,日本在历史问题上的态度仍然在刺激着中国国内的民族主义激情。

最后,从和解的要素来看,日本对东南亚国家的确有过赔偿行为,在部分东南亚国家的强烈要求下,日本对这些国家做出了一定的赔偿或者“准赔偿”。与之不同,中国在与日本建交谈判过程中,出于宽容放弃了战争赔偿,而日本面对如此宽容的中国,依然在赔偿请求权的问题上不断玩弄手段,最终的结果是日本对中国没有做出任何赔偿(见表1)。

表1 二战后日本对东南亚、韩国与中国的战后处理方法一览

资料来源:岡田実「日中『戦後和解』プロセスと経済協力『1979年体制』をめぐる一考察」、『アジア研究』2007年4月号,79页。表中“√”表示赔偿或者“准赔偿”的实施,而“×”表示没有实施。新加坡与马来西亚当时因为尚未独立,赔偿请求由当时的宗主国英国放弃。

赔偿作为国家间关系中的一种外交行为,从一定意义上说,其象征性意义要大于实际意义。因为赔偿的数量决定了其实际意义较为有限,但它却象征着加害国因其过去的罪行付出了代价,有罪行所以才有赔偿的责任,赔偿是对受害国的一种补偿性正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战后日本对东南亚国家的赔偿或者“准赔偿”是有着重要意义的,因为正是这种赔偿行为永远象征着日本过去对东南亚国家造成的伤害。但日本与中国之间却不存在赔偿行为,虽然中国当时出于宽容放弃了对日索赔,但中国的宽容并没有换来日本对侵略罪行的深刻反省。日本不曾对中国进行过赔偿的事实也让日本缺少了面对中国历史时的愧疚感。

除了赔偿,道歉也可以说是加害国与受害国之间实现和解的重要条件。“最能体现战后日本和解的应有状态的是日本和东南亚的关系。赔偿协定或者代替它的经济合作协定于20世纪50年代相继签署。只要一有机会,日本政府的代表就会对战争表示道歉。”然而,不同于对待东南亚国家的态度,日本政府几乎没有就历史问题对中国人民做出过真诚的道歉,其道歉之后随之而来的否认侵略历史等保守主义声音的反弹使得日本的道歉显得丝毫没有诚意,反而进一步恶化了中国民众对日本的好感和认同。缺乏赔偿和道歉,使得中日关系始终未能走出历史造成的漩涡,中日之间也缺乏真正的和解。

五、结语

二战结束以来,日本与东南亚国家之间的和解使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关系得到了重新定位,日本-东盟伙伴关系得到了全方位发展。而中日和解在权力对比状况、认同结构以及和解要素的完备程度等方面与日本-东南亚和解有着明显的不同,造成了今天中日和解与日本-东南亚和解呈现出了完全不同的结果。当前,由于中国的快速发展,日本开始越来越多地将中国视为竞争对手,也失去了对中国和解的积极性,这就意味着中日之间的矛盾存在长期化的趋势,和解变得更加困难了。随着中国在东亚地区影响力的日益增强,再加上近年来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在领海问题上的争端日益加剧,日本与东盟的合作会更加密切,彼此之间的和解也继续得以深化。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应该积极同东南亚国家加强联系。并且,随着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沿岸国的东南亚国家的战略地位在未来会更加得以显现,而中国这一倡议的提出,既是为了深化与东南亚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也是中国试图改善与周边国家关系,致力于建设“亲、诚、惠、荣”的周边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尝试。

注释:

①《外交に関する世論調査》,内閣府政府広報室,http://survey.gov-online.go.jp/h27/h27-gaiko/2-1.html.

②[日]丸山静雄:《东南亚与日本》,石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③[日]岡部達味:《東南アジアと日本の進路:「反日」の構造と中国の役割》,日本経済新聞社,1976年。

④[日]波多野澄雄、佐藤晋:《現代日本の東南アジア政策: 1950—2005》,早稲田大学出版部,2007年。

⑤[日]五百旗头真:《战后日本外交史》,吴万虹译,世界知识出版社2013年版。

⑥冯昭奎:《战后日本外交》,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⑦曹云华:《日本与东南亚:爱恨交织的伙伴——对日本战后东南亚政策的回顾与前瞻》,《东南亚研究》1992年第1期,第41-45页。

⑧乔林生:《日本对外政策与东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⑨如日本方面由外务省赔偿部监修、赔偿问题研究会编写的《日本的赔偿》对有关战后日本赔偿问题进行过系统总结;学者吉野文雄对日本的东南亚经济外交政策进行过系统研究;高濑弘文通过战后日本经济外交研究了日本国际形象的变化。中国学者方面的主要研究成果有:田野、杨栋梁、高兴祖、张光等人对从战后开始到1977年日本赔偿外交的研究;白如纯、葛建廷等人对战后日本的东南亚经济外交的研究等。参见,賠償問題研究会編:《日本の賠償:その現状と問題点》,外交時報社,1959年;吉野文雄:《日本の対東南アジア経済政策 (特集東南アジアの実力)》,《海外事情》2001年10月号;高瀬弘文:《戦後日本の経済外交:「日本イメージ」の再定義と「信用の回復」の努力》,信山社,2008年;田野:《战后日本赔偿外交研究(1945—1977)》,吉林大学博士论文,2010年;张光:《战后日本的战争赔偿与经济外交》,《南开学报》1994年第6期,第24-30页;高兴祖:《战后日本对东南亚国家的战争赔偿》,《南京社会科学》1996年第2期,第25-29页;白如纯:《战后70年日本的东南亚外交——经济外交的开启与发展》,《现代日本经济》2015年第6期,第13-20页;葛建廷:《日本对东南亚的经济外交:历史与现实》,《欧洲研究》2014年第4期,第100-111页。

⑩对和解的定义和具体特征,可以参阅王高阳:《理解国际关系中的“和解”:一个概念性框架》,《世界经济与政治》201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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