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规训的身体
——近代欧洲女性主义研究
2018-04-01周悦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甘肃兰州73000
周悦(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
“回想起来,突然发现我一生中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让周围的人满意。为了赢得别人的认可和微笑,我把自己投入到所有的模式和束缚中。”西蒙娜·德·波伏娃的独白道出了长久以来,女性受到的不公的压抑与压迫。自文字诞生以来,历史的重心始终是男性,事物的发展也一直是以男性的视角而描绘的,历史上的女性处于被男性窥视之下的境地,从外在服饰,举止行为直达内心深处,灵魂边缘。然而,女性的反抗,也正是在这种压迫达到最高点的时候爆发的,从古至今,我们得以窥探一二。
无论处于历史的哪个时代,女性的社会地位和作用都是不断变迁和发展的,女性对于来自男权社会的反抗与突破也呈现出形式各异的姿态,对于近代欧洲女性主义的研究也因而显得困难而繁杂,因此,便需要一种更为广阔的视角进行分析和解剖。从中世纪时期的女性绝对从属于男性,到女性意识觉醒的文艺复兴时期,再到女性主义不断发展的18、19世纪,女性渐渐以完整独立的形象出现在大众的视野,出现在男性的视野里。
一、中世纪时期——被扭曲着的女性身体
中世纪时期,欧洲女性的的社会地位受其所处时代思想文化观念的支配。基督教为主流的欧洲中世纪,古希腊、古罗马哲学家的思想深深影响下形成的着基督教妇女对西欧女性的社会地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直到十一世纪,秩序建立在唯一的权力之上,财产建立在武器的数量之上,女性则是男性的附庸(从属于父亲、丈夫甚至是儿子)。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人是灵魂和肉体的结合。而灵魂和肉体的结合却是一种堕落,进入肉体的灵魂会受到情欲等杂念的干扰和羁绊,不能获得纯粹的知识,不能成为智者。肉体,成为了灵魂把握真理,掌握智慧的累赘。以这种二元对立观念来解释欧洲中世纪男女之间的性别关系再恰当不过了,即,男人的本质是属灵魂的,而女性的本质却是属肉体的,既然灵魂高于肉体,那么,男性也就必然高于女性。
中世纪附属于男性的女性,在十一世纪左右获得了封建制度下的继承权,但在领主权和财产权、公共权利和个人权利上始终处于男权社会的底层,对于领土继承权,女性只是领土转让的工具而不是它的拥有者。对于婚姻与爱情,她们同样是处于被动的,基督教压制着女性在婚姻中的形象,从圣经中对女性和婚姻的看法中可看出,神学家们也不断地强化对此观点加以强化,正如《新约全书》中所写的,基督教提倡妻子在婚姻中对丈夫的顺从,它把丈夫和妻子的关系比喻成基督与教会的关系,妻子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等,得以窥见妇女在教会中的地位低于男人这一事实。
而此时,地中海沿岸南部地区兴起的“骑士爱情”(又叫做柏拉图式爱情)成为了为数不多的对这一正统观念的野蛮补偿。面对封建体制中有着监护者或暴君形象的丈夫的压制,女人在婚姻之外寻找情人,如朗斯洛和格尼艾芙的爱情一般,以弱小的身躯对抗男权统治。
总体而言,中世纪西欧女性的社会地位取决于基督教,这一社会主流文化,正如“圣经”所说,女人是在男人的肋骨里制造的,由于夏娃的错误,女人应该为原罪承担主要责任。这一时期的女性仅仅只是男性的附庸。
二、文艺复兴时期——女性意识的复苏与觉醒
文艺复兴的欧洲社会处于一种巨大的转型期,其政治、经济、文化和意识形态相较前一时期发生了剧变。受城市崛起、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宗教信仰的衰落以及人文主义、社会价值观念和伦理观念的传播等因素的影响,妇女的原有观念也受到了影响。旧有的传统男权社会,对女性的塑形与束缚主要体现在三重语境中——话语权力、规训与驯服的女性身体,从价值观、艺术、社交、空间限制和外在形象等方面,对女性进行层层包裹,形塑出合乎父权社会规范的形象,而这一时期的部分女性,已经开始向着这些发起进攻。
男性对话语权力的主导,主要体现在优先制定有关“美德”的内涵和外延,并在其中加上社会性别的特点。男性话语权通过一种善良的方式规范了自己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成为一种普遍有效的标准,促使女性自觉认同。但在转型时期的意大利,男性的这种话语权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如这一时期索霍尼斯芭·安古索拉的画作《伯纳迪诺·康皮画索霍斯芭·安古索拉》,描绘的是男老师和女学生的师承关系,有意识地瓦解男女两性的主客体位置。自古以来女性在画作中都是处于被男性凝视的状态,而在这部画作中,安古索拉既是康皮所画之物,康皮和她又是她自己所画的人物,充分体现了对男性凝视目光的回视与反诘,与此同时,还带来了一种文化的二元对峙,这是对男性占据统治地位的一元文化的根本挑战。
托马斯·阿奎那曾突出强调了两性之间的社会性别差距,他认为女人本质上是缺乏“生命热情”的男性,罗伯特关于“子宫嫉妒”的论断也强调了这一点,男性高贵地位的合理性是男性话语权中首要强调的。尽管存在诸如此类的种种限制,文艺复兴时期仍有些女性突破文化壁垒,得以接收文化教育,一部分贵族和社会上层的妇女追随着人文主义思想,其中,不乏著名女艺术家,如玛丽塔·鲁布斯提等,另外一些女性更是成为当时社交场合的重要人物,她们利用所受到的人文主义教育进行某些社会改革或对大家普遍接受的问题提出质疑。
男权对女性的塑形与束缚还体现在规训上,特别是对于修女的规训。服从、贞洁与安贫是她们必须许下的誓言,强调了秩序的不可僭越,然而,这一时期的修女在却在进行着悄然的冲破与撕裂。大部分的修女可工作于工场作坊,甚至曾有出台过妇女有权进入工会并享有权利的规定修女们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了可以跨越阶级界限又精通女红等技艺的工薪女性。与此同时,修女的年轻化使得她们在“生理层面的需求”与“制度层面的压抑”形成了激烈的对峙,宗教权威与世俗情感不断的进行抵制和妥协,例如同性恋和异性恋的问题。修女们纯洁的天上之爱,在“性”的介入下变成了一种充满危险愉悦的人间之爱,例如佛罗伦萨的一个画家兼修士同修女私奔的事件,马丁·路德娶修女为妻等无不反映出这一时期的修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性的解放,更有甚者以同性恋的方式更为极端地进行对抗,宗教的世俗化倾向不断加强,世俗社会对“性”问题的日渐宽松对待,使得女性自我的觉醒一点点显露。
此外,男权社会对女性强调“驯服的身体”,遭到了妓女——这一“离轨者”角色的冲击。这一群体通过裸露她们的身体对男性核心统治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与挑战。她们的肉体以供人享乐为主旨,与代表着苦难与救赎的宗教等级构成了深刻的二元对立。
这一时期的部分女性,已经在有意或无意争取女性的尊严与权力,开始思考妇女自身的地位,发展自己的价值观,寻求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争取社会认可,并公开抵制男性权力的压迫。而对于男尊女卑的封建道德伦理和男女主人内部的社会秩序,这些言行虽然只是少数个人行为,但仍是妇女争取自身解放的最早曙光。
三、18、19世纪——女性主义运动的兴盛
这一时期的女性渴望与男子相当的经济,政治权利,更加激进的以行动和实践为主,侧重于推动立法,并发起一系列的女权运动。典型的是由克拉拉·齐特金(ClaraZetkin)领导的妇女同工同酬运动和一系列争取选举权的妇女运动。这一阶段确立了女性主义运动的奋斗目标,也形成了女性主义运动作为一场社会实践运动的主旨。归根结底,追求教育、就业和政治权利是女权运动的最大障碍。可以说,正是这一阶段将妇女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不利地位视为男女之间社会不平等的一个重要根源。尽管女权主义思想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环境的变化背景,这一理念仍深深植根于女权主义者。
在文学方面,以《简·爱》、《傲慢与偏见》等为代表的描写新一代女性的书刊严重挑战者以传统男权文学为主流的文坛。这些作家笔下的女性形象与维多利亚时期的女性理想形象背道而驰,她长相平常、身材矮小、处境低下、个性机枪,充满了叛逆抗争的愤怒,但这些形象的塑造较之以往男性笔下的女性形象更加接近现实生活中的女性,这种反传统形象,表现了强烈的女性主义。
结语:
女权主义运动的先驱董竹君曾经说过:“我从来不会因为被误解而改变我的想法,我不会因为机会而怀疑我的信仰,也不会因为我的老年而放慢脚步。”的确,欧洲近代女性历经几个世纪的踉跄前行,为现代女性独立地位的争取铺下了坚实的垫脚石,这一地区女性的抗争在男权社会下悄然进行,历经百世,女性权力的呼喊日渐强烈而清晰。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变成的,因为变化和软弱,也是因为改变和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