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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四川省刑事技术手段应用与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2018-04-01课题组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2期
关键词:物证法医勘查

课题组

(四川警察学院 四川泸州 646000)

2017年5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接见大会代表时,从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明确提出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这是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总纲领、建警治警的总方略、立警从警的座右铭,是新时代加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科学理论指南。当前的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必须深学笃行“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紧紧围绕深化公安改革主线,依据《公安发展“十三五”规划》《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侦查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和《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研究提出破解工作难题的新措施、新办法,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健全推动刑事技术科技手段建设应用,为打击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支撑。

本课题在研究的过程中,对泸州、眉山、达州、巴中和江油5地的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进行了调研,对地市和区县两级的刑事技术科技手段建设应用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以期为我省刑事科学技术实战一线的科技手段建设提供一定的建议和意见。

一、各专业科技手段建设应用情况分析

(一)现场勘查

1.现状分析。犯罪现场是刑事科学技术的信息源,犯罪现场勘查是侦破刑事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刑事案件侦查的起点和基础,是收集侦查线索和犯罪证据的重要措施,对刑事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人员配备不足、设备不精良、发现提取方法不得当,都将给下一步的侦查和审判工作带来困难,反之亦然。

近年来,现勘设备的发展比较迅猛,呈小型化、便携式的发展趋势,很好地契合了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快速反应机制的建设。在“一长四必”现勘新机制的要求下,基层区县一级技术室承担了绝大部分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工作,工作细化任务重,更需要提高工作效率。而当前我省大部分基层一线技术室普遍面临着任务重、人员少、设备老的状况,在补充人员的同时,应努力实现设备的更新换代,提升工作效率。

2.进一步的建设与应用。目前,市级刑事科学技术部门主要承担全市重大刑事案件及有广泛社会影响事件的现场勘验及本案事件中的相关物证检验鉴定工作,各区县刑事科学技术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所有刑事案件、非正常死亡事件及有广泛社会影响事件的现场勘验及本案事件中涉及物证的检验鉴定工作,绝大部分现勘工作由区县级刑事科学技术部门完成。

在经费有限的前提下,应根据市县两级刑事技术部门工作职责的不同,分级侧重建设,摒弃“级别越高设备越好”的传统观念,建立“用得越多设备越好”的以工作需要为导向的科技手段建设意识,将现场勘查经费及设备向一线倾斜。区县技术室需配置现场强光勘查灯、电筒式LED多波段光源、宽幅侧光源、潜在指纹发现提取系统、潜在足迹发现提取系统、生物类物证发现提取系统、微量物证发现收集系统,以“勘”为主,发现提取物证,完成痕迹、法医检验工作,条件好的区县可开展DNA实验室建设并开展检验工作。地市一级技术部门以“验”为主,着重于物证检验和疑难及重特大案事件的现勘工作及装备建设。

(二)痕迹检验

1.发现与采集现状。(1)发达的摄影技术、先进的摄影器材与多种光源的配合,能够保障痕迹发现与采集的质量。现场勘查中脱影、分色、偏振等摄影技术、实验室环境下全波段CCD成像技术、图像处理技术等与现场勘查灯、多波段光源、高强度单色光源、足迹勘查灯、普通及强光电筒等照明器材的对接,可以克服光亮的变化,保证无论在白天还是在夜晚均能有效发现与采集痕迹物证。目前,照相采集痕迹存在的不足之处在于:绝大多数痕迹的采集质量较高,但对工具痕迹的采集欠缺。因为利用制模法提取的工具痕迹鉴定价值不太理想,有必要使用照相方法采集。多数情况下照相采集的工具痕迹,在痕底和痕止缘上的线条和凹凸特征反映不足,增大了检验难度。(2)多种显现手段的综合运用能够有效提取到高质量的手印。手印仍然是现场采集的最重要痕迹之一。光学、物理和化学显现技术等指纹显现技术广泛运用于公安实战,保证了现场能够采集到有效的手印。光学显现技术利用强光灯、紫外灯、激光、多波段光源、多光谱成像技术等;物理显现技术利用金粉、银粉、磁性粉、碘、荧光粉、染料及多种纳米粉,物理显影液,二硫化钼、结晶紫等制作的小颗粒悬浮液,以及高真空金属镀膜技术等;化学显现技术利用“502”、硝酸银、茚三酮及茚三酮类化合物等。这些显现技术能够适应现场勘查采集手印的需要。目前,现场手印的采集存在的不足之处在于采集率不理想,始终停留在较低的水准,难以突破10%。分析原因,主要在于对遗留时间较长、或复杂环境下、或疑难客体上的手印难以有效进行现场显现。

2.检验现状。痕迹检验主要基于统计学原理,或按照形态学的原理统计相似概率或按照动力学原理统计再现概率,从而确定检材与样本的同一性。

在形态学检验方面,不管是手印的纹线、鞋子的花纹还是工具痕迹、枪弹痕迹的线条和凹凸,技术人员均能够很好地把握检验条件和要求,并且能够作出有效的结论。但是在动力学检验方面,目前尚存在一些不足。

足迹是现场必定会出现的一类痕迹。痕迹检验中的动力学检验,主要针对的就是利用人的足迹确定嫌疑对象是否为留痕人。

针对足迹的动力学检验,分为步幅特征检验和步态特征检验两方面。步幅特征检验经过长期的总结形成了T检验法、U形检验法、三角形检验法、隶属度检验法等多种方法,由于地形地貌因素的影响,同时步幅的测量方法易于掌握,因此在我国北方运用比较广泛。但是步态特征检验使用就极度欠缺。

步态特征检验经过长期的总结形成了步法特征检验、动力形态特征检验、鞋底磨损特征检验等三大流派。不管是哪一流派,步态特征检验均需要能够认识并确定足迹的细微特征。目前,确定足迹的细微特征尚停留在经验层面,不为多数技术人员掌握,因此步态特征检验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3.进一步的建设与应用。(1)现场勘查中,大力推行利用网络信息化平台采集痕迹物证技术,汇集各方面专家及时参与采集实践中。四川警察学院刑事科学技术系进行了先期探索,创建了移动信息化勘验平台。(2)多学科、多专业交叉融合,构建全方位的现场勘查与检验平台。现场勘查是系统工程,准确的现场分析、现场重建是破案的先导,必须整合各方面的资源。足迹视频人像识别系统提供了一个方向。(3)大力研发人工辅助工具,提高自动识别的能力。指纹、足迹、枪弹痕迹自动识别系统均存在一定的不足,尚有巨大的提升空间。警务用枪条形识别码快速识别枪支的思路可供参考。

(三)视听技术

1.现状分析。近年来,视频监控系统作为信息化条件下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发展和城市管理的重要手段,已成为平安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应用呈跨越式发展态势。同时,伴随移动智能通讯终端等便携式摄录工具的广泛使用,视听资料正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其独特的时间和空间分辨属性,被动或主动地记录着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信息。基于以上原因,视频监控系统日益成为公安机关治安巡控、案件侦查、交通管理、指挥调度等业务的重要技术平台,视听资料日益成为情报主导警务的重要信息源,在各项公安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仅以刑侦部门对视听资料的应用为例,2013年全国各地利用视听资料侦破的各类案件超过了35万起,在一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的先进地区,利用视听资料破获的案件数量已经超过了总破案数的70%。视频图像侦查被誉为继刑侦技术、行动技术、网侦技术之外最重要的公安技术,被称为公安信息化作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水平、提升刑侦战斗力、增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的显著增长点。

目前,我省各地市公安均能够较为熟练地运用视频侦查结合与多警种合成作战开展案后视频侦查活动,战绩斐然。与此同时,很多地市公安机关主动探索视频监控系统的在案前、案中运用的新模式,如泸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所创新的三级图巡工作模式,有效地提升视频监控系统的打击效能,在创建平安城市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虽然取得了一些突出成绩,但就整体而言,我省视频监控与视听资料的运用中,仍然存在很多突出问题,离发达地区仍然有较大差距,表现在以下方面:(1)视频侦查业务系统平台还无力支撑信息化侦查的发展。虽有部分地市公安机关基于自身办案需要建设有本地人像库,但我省统一的人像比对系统还未建设完成和完善,还不能有效支撑以像(人像)落地查人。(2)案件现场采集的视听资料缺乏共享利用的标准平台,视频资料有效利用的机制体制尚待建立,难以有效利用涉案视听资料开展系列化、跨地市的案件串并,串案侦查中,视听资料所发挥的作用有待加强。(3)案前、案中的视频侦查运用不足。基于视频监控网络系统的图像巡查和实时防控打击还未全面普及,视频监控系统的打击防范效能大有潜力可挖。同时,案前、案中、案后视频侦查业务因分属不同业务重心的警种,导致业务对接、视听资料线索与证据共享与应用等上出现困难和矛盾。(4)专业人才匮乏。我省拥有声像检验鉴定资质技术职称的98人中,初级职称57人、中级职称25人、高级职称仅6人,且大部分在分县局刑事技术部门从事现场勘查工作,实际能够从事声像检验鉴定的技术人员不足15人。因人才的数量与质量的制约,全省22个市级以上公安物证鉴定机构(含省厅),仅有3个拥有声像鉴定资质,涉案视听资料的检验鉴定几乎处理停滞、无法开展的状态。伴随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犯罪作斗争的新问题层次不穷,特别体现在盗、抢、骗等刑事案件现场难以提取到传统指印、DNA等直接证据,各地对现场监控影像的检验鉴定需求激增,亟待开展涉案声像资料的检验鉴定业务。

2.进一步的建设与应用。(1)加大全省人像比对系统、视频侦查业务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尽快建立适应信息化侦查发展的大数据视频侦查业务系统。各地公安机关应主动探索基于影像资料的大数据信息化侦查作战模式与方法,努力让视频监控系统在小案管控中发挥更大的作用。(2)进一步在全省推广“监巡对接”、“多级图巡”等实时防控体系,探索适合各地实情的案前、案中视频侦查业务模式,提升视频监控系统的实时防范打击效能,逐步构建视频影像资料从采集固定到的证据应用的规范模式、建立各警种协同配合的科学工作方法,提升协同效能。(3)加大声像专业技术人员的交流与培训,由省厅或我院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声像业务交流与培训,特别是加强影像检验鉴定技术的交流与培训,为每个地市培养2-3名能够从事影像检验鉴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尽快解决诸多案件因未有DNA、指印等传统证据而难于起诉定案的难题。

(四)法医检验

1.现状分析。法医工作其在刑事技术工作起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命案和伤害案件的侦查和诉讼中具有不可取代的地位。因此加强法医建设对推动刑事技术科技手段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对泸州、眉山、达州、巴中和江油的法医工作情况进行了充分调研,发现五个地区的法医工作现状情况存在如下特征:(1)法医人才流失严重。本次对泸州、眉山、达州、巴中和江油调查发现,五个地区的法医人次流失均较严重,由于法医招录体制的制约导致近年来新进法医人才较少,部分在职法医因职务晋升、退休、调离等原因脱离法医岗位,导致法医人才缺乏,年龄断层非常严重,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仅有返聘法医的情况,对法医工作带来很多影响和困扰。(2)技术和设备情况。由于近年来各地区公安局对刑事技术装备较为重视,调研的五个地区法医装备尚可,五个地区均有专业的法医解剖室,法医临床检查室,部分地区甚至建有法医病理室。能较好的满足法医检验的需要。但法医现勘设备较为陈旧,小型化、智能化设备较少,部分设备老化,没有进行升级。导致部分检验项目无法开展,只有外送检验,影响办案效率。如硅藻检验,骨龄鉴定、现场血痕发现、X光检验等。 (3)检案任务重、尸检率不高。由于法医数量较少,现场勘查量的增加,导致法医人均检案任务很重,部分地区一名法医每年需要出300多个现场,开展40多尸体检验。导致现场勘查不细致、现场分析不充分,尸体检验不认真,对案件的侦诉带来不利的影响。(4)薪金待遇差。法医从事的是“脏、累、苦”的工作,每一次尸体检验都是对对身心的考验,而法医薪金待遇与其他警种没有太大的区别,职务晋升和休息时间也没有特殊的照顾,导致法医工作积极性不高,法医人才流失严重。

2.进一步的建设与应用。(1)改革法医人才招录体制,提高法医薪金待遇。改革现有的法医人才招录体制,可以通过特殊专业人才进行招录,使法医专业学生不用参加公务员考试,而进行专业考试进入公安队伍,也可在公安院校增设法医检验专业,对医学专业学生进行再培养后参加公安系统考试而进入。同时提高法医薪金待遇,对职务晋升、公休假等方面对法医人才进行特殊照顾,并争取政策对法医人才进行特殊补贴。以此来提高法医人才工作积极性和避免人才流失。(2)强化法医先进装备建设。主要应加强法医现场勘验设备智能化、小型化建设,提升法医现勘水平。同时应强化法医先进设备建设,如虚拟尸体检验设备,智能化尸体发现打捞设备,智能化法医临床检查设备等。

(五)DNA技术

1.现状分析。法庭科学DNA技术在刑事侦查、打击犯罪和法庭审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DNA分析技术的不断进步推动了DNA数据库建设与发展,是的DNA信息的作用更加凸显。目前,我国DNA数据库以800万每年的速度增长,数据库总量4400万,位居全球第一。目前,我国DNA数据库以800万每年的速度增长,数据库总量4400万,位居全球第一。

我省DNA技术经历同全国DNA技术发展一样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十几年前的DNA只能送检到省厅,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现在每个地市州都建立了DNA实验室,能够开展血迹、精斑、脱落细胞等相应检材的DNA分析。2015年江油市率先在地级市建立DNA实验室。目前,90%以上的生物检材均能够在本地实验室开展检验,只有少数疑难检材需要送检省厅以及公安部实验室,大大减轻了省厅实验室检验的工作量,同时也提高了生物检材的DNA检测率。

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相应的问题,有的问题的解决甚至显得十分迫切。首先是检验质量控制问题,随着检验检材数量的增加,DNA实验室检验工作量呈指数级增加,以泸州市公安局为例,现在DNA检案量达1800起,且呈逐年增加的趋势。DNA实验室最大的威胁就是污染,这会导致错误的检验结果,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如果一味增加检材数量,严重超过实验室的检验阈值,势必存在很大的风险。第二,实验室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工作人员超负荷运转。调研发现,全省DNA实验室工作人员绝大多数都处于超负荷工作,工作人员疲于应付大量的物证检材,检验质量难以保证。第三,现场与实验室的衔接问题。进行物证提取的现场勘查人员缺乏相应的DNA基础知识,在现场提取生物检材常常显得缺乏针对性,重点不突出。常常采集大量无用的检材,漏采重要的检材。

2.进一步的建设与应用。针对以上相关问题,DNA检验应加强一下几个方面的建设:(1)加大DNA实验室的人员建设,确保检验质量。根据每年的物证检验数量,按照相关标准确定相应的工作人员数,以避免工作人员疲于应付,难以保证质量,也难以有时间来进行学习和提高。(2)加强实验室检验规范化建设,确保检验质量。全省实验室建设起步时间不同,检验水平参差不齐,需加强实验室检验的规范化建设,强化检验的审核、复核流程,以保证检验质量。(3)加强现场勘查人员的基础知识培训,提高检材检验效率。加强现场勘查人员DNA基础知识的学习,掌握不同检材的发现、提取与保存的正确方法,提高检材的检出率,避免采集大量的无用检材。

(六)理化检验

理化检验鉴定作为刑事科学技术的一个分支,是利用物理的、化学的技术手段,采用仪器分析的方法,用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理化试验方法,对物证进行检验而获取检验结果的检验方法,主要包括微量物证和毒物分析两大部分。作为专门为案件侦破服务的一门科学,理化检验对案件的定性、提供侦查方向有着重要的作用。

1.现状分析。(1)法律程序方面的新情况。司法及法制建设工作已经取得一定成绩,物证检验方面的工作面临更多挑战。我国经济发展较快,民事案件数量逐渐增多,物证检验鉴定方面的工作范围逐渐拓宽。此外刑事诉讼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刑事科学技术理化检验鉴定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验鉴定技术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程序完成检验鉴定工作,为案件的侦破以及日后的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2)刑事科学技术及理化检验鉴定工作中存在一定不足。其一,我省目前的刑事科学技术及理化检验鉴定技术与过去相比已经有了较大的提高,微量物证、痕迹鉴定等技术的应用更是使刑侦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但与东部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其二,我省不同地区理化检验鉴定技术发展存在一定的不均衡性,在资金投入以及人才方面的水平具有较大差别。(3)实践性方面的需要。刑事案件侦破工作中,基层勘查工作者需要对理化检验鉴定方面的知识进行了解,进而满足案件的侦破工作需求。如今刑事科学技术单位受理的案件中,需要应用此项技术的案件所占比例逐渐增多,某些区域中理化检验鉴定技术的应用比传统痕迹检验技术的应用更为频繁,并且随着案件类型、数量的变化和增加,检材类型越来越丰富多样,为物证的理化检验鉴定工作者的工作带来更多挑战。

2.进一步的建设与应用。(1)理化检验鉴定人员需要完成药品、爆炸物以及毒品一类物证的检验鉴定工作。通过在线分析对其来源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进而为案件的侦破及追缉查缴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此外理化检验鉴定人员需要在现场进行毒品的检验鉴定工作,因此类物证具有含量高的特点,检验鉴定工作的难度较小,促进了小型检验仪器的推广应用,为现场检验鉴定工作提供更多支持,同时此方法可以减少检验鉴定工作的时间,进而对诉讼时间紧张方面的问题进行解决,刑侦工作人员可以结合现场检验鉴定结果对后续刑侦工作的方向进行确定。(2)更多地应用新型技术及设备。新技术及设备的应用为检验鉴定工作提供更多支持,工作的方向也逐渐向痕量、微量的方向调整,记录分析以及检验等方面工作的自动化建设日趋完善,进而使检验鉴定工作的效率及准确性逐渐提升。(3)检验鉴定工作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刑事等案件的诉讼取证工作需要依靠理化检验鉴定工作的支持,在麻醉抢劫、投毒一类的案件中尤为重要。随着时代的发展,高智商犯罪层出不穷,犯罪手段较过去相比产生了较大的变化,传统刑侦方式无法对这些问题进行更好地处理,取证工作的重要性逐渐突显,而理化检验鉴定技术的出现可以对上述问题进行有效解决,为规范化的取证奠定坚实基础。此外,现场勘验工作和理化检验鉴定工作息息相关,后者的应用能够为侦查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多指导,刑侦人员对投毒、爆炸一类的案件进行侦破时,需要对现场物证进行提取,甚至需要对呕吐物、衣物纤维等方面进行提取,此类工作的质量对案件侦破工作具有重要影响。

(七)文件检验

1.现状分析。调查发现,近年来,文件类物证在各地常规刑事类案件的现场勘查中出现较少,各地公安机关对文检技术工作普遍不重视,有的地市州级公安局有1-2名文检技术人员,但文检成了兼职,文检工作开展困难,区县级公安局根本没有文检技术人员及岗位设置,四川全省能够进行文件检验的技术人员不过20人。而涉案文件物证在各种经济类案件中总量增加,文件检验的对象已由原来单一的笔迹检验,拓宽为包括笔迹,各种现代自动办公设备形成的打印、复印、传真等印刷文件,变造、模糊与损坏文件,文件物质材料,言语识别等。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文件制成时间鉴定业已成为文件检验工作的主要任务。这种情况容易导致基层技术人员在现场勘查时,技术人员对文件类物证及制作文件的相关设备等证据的发现、提取及固定不及时、不规范、不全面。已提取的文件物证在考虑送检时,由于检验材料、检验经费、委托鉴定单位等式诸多的现实问题而致案件久拖不决,实践中不乏由于检材样本收集不符合要求,造成对涉案的文件类物证无法检验或不能检验。

2.进一步的建设与应用。考虑到文件检验和基层公安人员编制和办案工作的特点,区县级公安机关可以考虑1-2名文检技术员的岗位,也可以通过其他技术人员如影像、痕迹技术员,定时定期集中参加文检技术和其他技术培训、会议等形式来提高技术员的现勘能力、文件检验意识和文件检验能力。加强技术人员的管理和文检设备的投入,各地市州公安局的文检技术员要展开相应的文检工作,进一步完善文检实验室的建设,不能一提到文检实验室就只有传统意义的一把尺子一个放大镜。要考虑配置便携、高效、先进的文检设备,把先进文检技术与方法引进到公安办案中去。如便携视频放大镜、文检仪、朱墨时序仪、视频显微镜等的购置;数字化和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笔迹特别是签名笔迹的动态特征的提取、建立文检大数据、铺设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文检技术标准化建设、完善鉴定质量保障体系。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做好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各种准备,头上高悬国徽,把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贯穿办案的始终。

二、思考

科技手段的应用离不开设备的配置,设备的使用离不开人的操作,人的工作需要机制的激励。

(一)技术设备

按照“十三五”规划,紧紧抓住资质认定、技术室等级评定等刚性要求,争取资金投入。本着实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技术装备建设,满足复杂、疑难案件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的需要。

地市一级主要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已有专业实验室建设,加快常规检验鉴定设备的更新升级;二是增配更新一批检验鉴定设备,拓展检验鉴定业务范围,逐步增设影像、文检、心理测试等专业,全方位服务案侦工作;三是着重解决重特大、疑难案件现场勘验问题,配备爆炸、纵火等案件现场微量物证取证系统、现场勘查无人机、三维现场重建系统等复杂疑难现场勘查设备;四是强化信息化作战系统建设,提升合成作战能力。

区县一级主要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配备轻便耐用、操作便捷的现场勘查设备,重点推广无损光学勘查提取技术、现场生物和微量物证发现提取技术、视频和电子数据采集技术的应用,提高现场物证发现提取能力;二是保障现场勘查车、法医专用车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三是刑事案件发案量3000件以上、经费和人员条件允许的单位,可开展DNA实验室建设。

(二)队伍建设

人员配备问题是调研中每个单位都集中反映的问题,每个区县都超过了公安部规定年人均80—100件现勘工作量的标准,直接导致了工作量过大,质量难保证的状况。

在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中,应建立完善技术人员招培机制,按照公安部“盗抢骗每起案件都能拿到定案证据或串并的依据”、“每名技术员一年完成不超过100起现场勘查或检验鉴定任务”的标准配备人员,采取从本科院校相关专业招录、从外地引进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从其他岗位选调或遴选有刑事技术专业资格的人员、专门招录一批技术辅助力量等多种方式补充新人,形成老、中、青人员梯次合理搭配。注重人才培养,采取联系专业院校分专业培训、组织参加公安部的各种专业培训班、选派人员到省厅或其他先进地市州跟班作业、强化技术人员现场勘查的实战练兵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搞好队伍建设。

(三)机制建设

技术人员队伍缺人、留不住人的问题由来已久,关键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增强队伍凝聚力。当前应以警务技术序列改革为契机,全面落实刑事技术人员的职级待遇,建立行之有效且可持续的激励机制,营造现身刑事科学技术事业的良好氛围,以激励发挥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推动科技手段的有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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