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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劳动幸福,彰显社会主义精神
——第三届劳动人权马克思主义论坛综述

2018-04-01吴荣朱丹

社会科学动态 2018年7期
关键词:上海师范大学人权马克思

吴荣 朱丹

2018年4月14日,由上海师范大学知识与价值研究所等单位主办的“第三届劳动人权马克思主义论坛——2018’关于劳动的哲学、伦理学及跨学科研究高端学术论坛”在上海师范大学会议中心召开。论坛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130多名专家学者和研究生代表参会。与会者围绕“保障劳动幸福,彰显社会主义精神”这一主题,从劳动幸福理论、劳动正义、劳动人权与劳动法权、互联网及现代科技与劳动关系等角度作了多方面阐发,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以下为本次论坛的综述。

一、劳动幸福理论及相关劳动问题研究的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

劳动人权马克思主义论坛是由上海师范大学何云峰教授率先发起的。第一届论坛的主题是“构建人人可通过诚实劳动获得幸福的体制和机制”;第二届论坛的主题是“尊重劳动,实现劳动幸福”;本届论坛的主题主要围绕“保障劳动幸福,彰显社会主义精神”进行。三届论坛均是围绕关键词“劳动幸福”来展开,力图确立马克思主义独特的劳动话语空间。何云峰教授认为,劳动人权的核心问题是保障劳动幸福权。马克思主义劳动话语体系在研究劳动人权问题的时候必须首先对劳动幸福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劳动幸福权不同于劳动幸福感和劳动幸福观。它是每个人都应该予以保障的初始权利。马克思的劳动幸福理论既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也很有现实意义。

在此基础上,何云峰教授还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精神”的概念,分析了其与“劳动幸福”的关系,并对其基本内容作了学理性阐释。他认为,发扬诚实的劳动创造精神,尊重所有的劳动创造,让劳动创造成为快乐和充满享受的过程,这些对幸福劳动的追求,是社会主义应有的精神品格。任何先进的社会制度要彻底超越旧的制度,就必须高举自己独立的精神大旗。社会主义的精神大旗就是基于劳动人权去再造整个社会文化价值系统。而劳动人权的实质就是劳动幸福权,因此社会主义精神是以劳动幸福为基础而建构起来的。劳动幸福理论,既主张“因劳称义”的果因逻辑,即“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又强调收获与付出要有成比例的因果逻辑关联,即“劳必有所获”;更坚信劳动本身应该具有幸福感,即“使劳动本身成为一种享受”。由于劳动幸福理论植根于“劳动创造人”和“自由劳动才是幸福劳动”的假设,因此对劳动幸福问题的理解,必须超越生存逻辑的范畴,站在人的类本质的正义高度去进行诠释。基于此,劳动幸福权理所当然应该被看成是最大的劳动人权问题,涉及的是人的类本质,决定着人之为人的根本。它是每个人所拥有的不可转让的初始权利,意味着人有在劳动中处于有尊严地位的权利,反映了人在劳动中尽量少受折磨和摧残的权利以及每个人均有参与劳动活动的权利。劳动幸福是最高形态的幸福,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精神可以概括地表达为一个总口号、三个核心主张和二十个基本信条。总口号即“劳动幸福权是每个人所拥有的不可转让的初始权利”,核心主张包括“因劳称义”、“劳有所获”和“让劳动成为享受”,基本信条则涵盖了“幸福衍生:人的一切权利皆衍生于劳动幸福权”、“幸福正义:任何人为损害、限制和降低劳动幸福程度的制度、法规和行为均属非正义”、“幸福优先:尊重劳动是良善社会的第一要义”、“幸福形态:劳动幸福是最高形态的幸福”、“幸福保障:只有个体生存社会化,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每个人的劳动幸福”等二十条。

由于劳动幸福理论具有独特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因此大力研究劳动问题就显得非常有必要。上海师范大学柯勤飞教授肯定了劳动问题研究的意义,认为劳动人权问题既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础性话题,又是一个新时代的新课题,值得学者们认真地去进行深入研究。复旦大学陈学明教授也对以何云峰教授带领的团队对劳动问题富有成效的研究给予了高度肯定。不过,他同时也针对如何进一步深化该领域的研究提出了一些建议。他指出,研究劳动、研究劳动者一定要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宽阔的理论视野,希望能够对马克思及以后的各种各样的马克思主义者对劳动问题研究的思想予以广泛吸收,对非马克思主义者,古今中外对劳动研究的许多思想也要予以吸收,使之成为这项研究的重要思想资源和理论底蕴。劳动问题研究一定要更加接地气,要抓住热点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不回避现实问题。除了理论研究外,劳动问题的研究应该走出校园和书房,进行一些实证调查,了解中国现状、世界现状、劳动以及劳动与资本关系现状。同时,学者对劳动问题的研究还应该注重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方针建议,将理论转化为亮点,推动社会治理水平的发展。他殷切希望这项研究成为一个更大的平台,吸引国内外专家学者、有关人士踊跃参与。《解放日报》周智强副书记认为,劳动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问题,劳动创造世界同时也改变人,这是深刻的哲学命题。何云峰教授提出“劳动人权”,重新规范概念,有助于站在新的时代高度对劳动予以认识。

专家们一致强调,保障劳动幸福权,彰显社会主义精神,建设马克思主义的劳动话语体系,塑造社会主义精神必须立足于马克思的劳动理论来进行。正如上海市社联专职副书记解超在致辞中所说,以上海师范大学何云峰教授为代表的一大批学者,近年来对劳动问题开展了富有成效的系列研究,使学界对劳动问题的哲学、伦理学和跨学科研究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活力。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劳动是话语的基础,对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体现了劳动话语的地位和声音大小,有助于形成独树一帜的马克思主义劳动话语体系。

二、美好生活的核心是劳动的幸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美好生活”的概念,强调要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作为主要的价值目标。这里所指的美好生活,含义十分丰富。它不单单是物质需要的满足,更重要的是包含着劳动活动及其过程本身要具有幸福感,展现劳动充满美好的一面。

据此,有学者极力主张,美好生活离不开劳动幸福。只有劳动变成幸福的事情,美好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复旦大学陈学明教授从“美好生活的核心是劳动的幸福”出发,提出了劳动幸福的六点内容,指出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人的本性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即劳动。劳动能够满足人的三个方面的需要:一是生存的需要,二是发展的需要,三是享受的需要。以前人们只重视前两者,因而是片面的。其实人们重视劳动,主要是为了享受,谈论争取美好生活,不能离开实现劳动幸福。要实现劳动的幸福,劳动必须是目的,而不能仅仅是手段;劳动者的劳动必须是自愿的,而不能是强迫的和强制的;劳动者能够自己支配自己,而不能作为可以出卖的商品;劳动者应当拥有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而不是与对象和劳动资料相分离;劳动者之间应当是相互合作的关系,而不是对立、竞争的关系;劳动应当是全面的,而不是单一的。

但是,在肯定劳动幸福的意义的基础上,也有学者对劳动人权和劳动幸福权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中国社会科学院孙春晨教授认为,第一,劳动幸福体系的建构应保持概念上的一致性和逻辑上的自洽性。第二,应在国际普遍公认的概念体系上谈劳动幸福权。第三,劳动幸福体系所涉及的概念问题应更清晰地表达出来,基于此而谈论劳动幸福权,使学界更易接受此体系。对于劳动幸福权,他认为劳动幸福权的提法值得商榷,可将之称为劳动幸福观。劳动幸福观除了从纯理论的角度来研究,还可以从历史学的角度来研究。

既然存在着不同的观点,那么便有必要对“劳动幸福”本身作一定的探讨。因为“劳动幸福”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所以如何科学地解读劳动幸福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基于此,上海财经大学鲁品越教授提出了理解劳动幸福的三个层次。他认为幸福要靠劳动创造,劳动的幸福包括三个方面的层次:首先是自然的层次,即劳动首先是自然物质过程,劳动的目的是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利于生存和发展的就是劳动的幸福。其次,劳动还会在更大领域内实现幸福,即劳动是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通过劳动论证了其本质力量。但是这种主客关系过程又会遇到矛盾,产生了劳动的异化。最后,要克服异化,就必须扬弃异化,使客体仍然回归于我,成为我的力量的展现。这就重新达到了一种幸福,叫人性的回归。劳动首先是自然物质过程,但同时也生产出一定的社会关系,因此人的幸福感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领域,即社会关系的领域。劳动价值通过千百万人展现出来,这是劳动幸福的表现。

暂且不论上述观点的内容,仅就“劳动幸福”本身的不同看法便已然鲜明体现出了这一概念内涵的丰富性。同时也从侧面说明,对于劳动幸福问题的研究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去进行,多维度的统一才是“劳动幸福”本身应有的特点。这也启发了许多参会代表,大家纷纷对此作了进一步阐发。

鉴于学界从伦理学与本体论维度对“劳动幸福”的探讨比较多,而从价值论视域的考察则比较少这一状况,上海师范大学高惠珠教授从价值论视阈探讨了劳动幸福。她认为在马克思哲学中,劳动不仅是个经济学概念,更是体现价值旨趣的哲学范畴,“劳动幸福”也是价值论研究的重要内容。将“劳动幸福”置于价值论视域中予以审视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而福建师范大学林子华教授从实现机制的角度出发,认为劳动幸福这个概念无论从理论或是现实来看都特别有意义。幸福劳动不仅仅是理论和制度上的问题,而且是劳动本质力量的实现,所以大家都能够达成一个共识,关键是如何建立一个实现的机制。幸福劳动的实现机制就是信息时代价值创造与实现的集成性机制。上海体育学院龚正伟教授则从体育学的角度对劳动幸福提出了一个问题。他认为,体育现在可能更多是休闲的,假如真的是劳动才能幸福的话,那么我们如何来理解在体育和艺术活动中大家的幸福感?这一问题是需要我们予以研究并回答的。上海师范大学胡朝阳博士认为,马克思主义文本里关于“劳动幸福”的最高境界是自由人的联合体,这是马克思的立场所在。而要实现自由,关键在于对劳动私有制的扬弃,实现劳动的私人特点与群体性的统一。上海师范大学王岩博士则论述了道家的幸福观并认为,对劳动幸福必须界定价值取向,否则毫无意义,幸福应包括个体人的本真体验。重庆师范大学魏冰娥副教授认为,幸福是伦理学中一大课题,劳动幸福也在其中。从儒家与马克思主义对生活的理解来看,美好生活实际上主要指的是主客同一。它表现在美好生活的内容和实现条件等多方面。而劳动是联系主客的中介,劳动是实现美好生活的重要手段。

在现实层面上,劳动幸福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劳动就业权的有效保障,但实际中劳动就业权却可能面临各种意想不到的挑战。因此,必须深入研究这些挑战及其解决办法。上海师范大学苏令银副教授探讨了劳动在技术性失业背景下是否会成为人的第一需要的问题,认为不工作的理由在技术性失业的时代变得更具有说服力;技术进步使广泛的技术性失业成为可能,它们可能威胁或破坏人类的繁荣和生活的意义;如果采用一种综合的方式来处理人们与科技的关系,这种威胁就会被遏制。上海师范大学陈兵博士探讨了劳动与闲暇的关系。他认为,真正的闲暇应是人保养劳作之余的能量和时间来进行生活韵味的体证,使自身的生命条理化以实现心身的深邃。人可通过控制生活的节奏,使日常生活通过劳动而形成人的解放之势。

总之,本次论坛上专家学者从美好生活建设的角度对劳动幸福问题展开了比较集中的探讨。劳动幸福与美好生活的关系,劳动幸福权与劳动幸福观的关系,劳动幸福的内涵与价值维度,劳动幸福的实现机制等问题也都在探讨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阐明。这是往届论坛上没有的,这对于进一步深入研究劳动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三、劳动问题的跨学科诠释

除了对“劳动幸福”进行集中讨论外,在论坛的分组讨论中,与会学者也针对不同问题进行了激烈的思想交锋,从多元化、多视角、跨学科角度,共同探讨相关的劳动问题。如,劳动人权与劳动本体论问题、马克思主义劳动思想研究问题、劳动解放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问题、互联网及现代科技发展与劳动价值反思问题、劳动精神与劳动文化问题等。概括来看,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1.劳动概念及劳动正义的问题

有学者围绕马克思的劳动概念的历史性、劳动正义、异化劳动、分配正义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们认为,劳动的概念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历史流动的。上海师范大学张允熠教授从劳动概念的历史性出发,认为对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区分要联系特定的历史背景来解读,不能停留在19世纪谈劳动。我们今天的劳动已经在内涵与外延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动,将来还会继续发生变化,应该继续保持对劳动这一问题的研究。南京信息工程学院徐海红教授从马克思劳动概念出发,对马克思的生产概念进行了辩证诠释,并阐述了其生态价值。她认为传统观点把生产力理解为人类生产物质资料的能力,这是一种误读。马克思的生产力概念是人类在劳动中蕴含的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它包含质和量两个维度。

在马克思劳动理论的研究中,劳动正义思想也是具有重要启示意义的内容。上海师范大学毛勒堂教授从马克思劳动正义思想出发,指出马克思劳动正义思想主要围绕对劳动资料初始持有的正义性检阅;对劳资交换实质的正义性检审;对劳动活动情状的正义性检讨;对劳动财富分配的正义性检视而展开。中国社会科学院魏小萍研究员则阐述了雇佣劳动关系中的公平与正义问题,认为雇佣劳动关系所涉及的公平正义问题包含在社会关系的方方面面,劳资分配关系中的风险回报和业绩回报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在时代境遇下深入分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对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南开大学曹钦副教授则主要就分配正义阐述了看法。他认为,正义的分配就是按照各种事物自身的社会意义而进行的分配。如果人们仅仅因为拥有某个领域内的事物就能够占有其他领域内的事物,就构成了支配,并导致了不正义。

2.克服异化劳动和实现体面劳动的问题

长期以来,对马克思劳动思想的研究,是无法避开异化劳动问题的。在本次论坛上,有的学者将异化劳动与生态文明建设联系起来进行了探讨。东华大学贺善侃教授从生态视角审视了异化劳动及其扬弃,指出马克思“异化劳动”概念中蕴含的人与自然关系异化的思想。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导致人与自然关系异化的根源。从现实层面看,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将会长期存在,它体现为人类活动的主体效应与反主体效应之间的冲突。因此,“异化劳动”的扬弃也是人与自然异化关系的扬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汪璐博士探讨了异化劳动的审美维度。她认为,马克思的美学思想超越了资产阶级的主客二分,以使用价值将感性与理性联系起来,进一步解构了实践与审美的对立。

“体面劳动”作为对异化劳动扬弃的一个表现,从其作为概念被提出后,许多学者予以了高度关注。东北财经大学朱成全教授探寻了体面劳动与马克思劳动观的渊源。他认为,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体面劳动概念的提出和实践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马克思在人的本质层面上对劳动进行了讨论,以此将体面劳动的本质进行了阐释。虽然对于体面劳动概念,马克思没有进行明确、清晰的定义,但是,体面劳动依然被包含于马克思的劳动观之中。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贺汉魂教授从马克思的劳动正义观讨论了体面劳动。他认为,体面劳动有三个内涵:从劳动正义的实质看,劳动者应劳动而体面;从劳动正义的前提看,劳动者有劳动才体面;从劳动过程正义看,劳动者的劳动应该是体面劳动。

3.劳动法权与劳动人权

有的与会代表认为,劳动问题还可以从法学和法权的维度去进行阐发。河北大学黄云明教授从法律自由观层面论述了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超越。他认为,资本主义法律自由观建构在个人主义哲学基础上;社会主义法律自由观建构在马克思劳动哲学的基础上。社会主义法律自由观超越了资本主义法律自由观,更有利于推进人类文明的进步。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刘诚教授也站在法学的角度对劳动人权观念进行了解说。盐城师范学院赵云伟老师则从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三个角度认为,马克思主义三个理论方面都是以劳动作为逻辑主线。南京大学刘强博士则阐述了劳动立法的理论根基,认为应当以马克思主义的劳动观作为劳动立法的理论根基,即以维护、促进劳动者的主体性实践为目标,构建劳动立法。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徐文彬检察官认为,应当进一步完善劳动者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通过全面地完善措施,系统性地构建劳动者的违约责任制度,在保护劳动者的框架下,明晰劳动者的违约责任的运作机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唐新华博士从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出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全面准确理解洛克财产权理论内涵并作出客观科学的评判,有利于把握其理论精髓,从而挖掘其对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的积极借鉴价值。

也有代表对劳动人权进行了思考,认为虽然其值得肯定,但该概念需要进一步明确。上海师范大学樊志辉教授提出了讨论劳动人权所涉及的几重关系。一方面是劳动人权与资产法权之间需要予以对比,如此才能讨论劳动人权的意义;另一方面劳动和幸福之间的关系需要澄明。此外,我们还需要关注现实中劳动者权利的缺失问题。华侨大学刘荣军教授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探讨了劳动人权问题。他认为,现在我们关于劳动人权的研究应该强调劳动共和、民主共和以及社会共和的三位一体。一定要把劳动人权放到劳动力解放、劳动者解放、劳动解放三个层面中的劳动者层面谈才更有意义。

4.互联网及现代科技发展对劳动及劳动价值的影响

劳动创造价值,这是马克思的思想精华。随着互联网和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劳动的内容和形式、劳动观念等都在发生变化。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王永章副教授从人工智能的发展对劳动价值论的影响出发,对其是否能推翻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思考。他认为,智能革命似乎使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遭受质疑和挑战,但是通过对马克思劳动二重性思想与市场权力分割剩余价值的分析,这些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诘难反而展示了这一理论引领未来的巨大现实价值。上海师范大学胡斌副教授认为,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结合的弱人工智能技术排除了资本循环增殖过程中人的因素,会造成自动永续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其不应被视为生产力的进步。将弱人工智能造成的巨大生产能力转化为属人的生产力以支持共产主义社会这一设想是可能的,但这一可能性的实现在于生产方式的变革与弱人工智能技术的普及必须同步进行。上海师范大学高伟博士从马克思技术哲学出发,对人工智能与人类解放进行了反思。他认为,技术进步的过程即是人类进步的过程,机器只是人体的无机身体的延长,并没有推翻劳动价值论。应该重新定位和认识人类自身,重构人机共存的新生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叶迎副教授从劳动经济学角度认为,应当从劳动者的视角去研究市场经济的制度、运行机制和发展规律,从而将劳动者从经济学上的缺位和失语状态中解脱出来。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林婉从新经济视角探讨了智慧型劳动社会内部权力的地位和结构,并认为从新经济视角对劳动进行重新定义,这种劳动是一种创新型与智慧型劳动。

5.劳动文化与劳动精神问题

探讨劳动问题的另一个维度便是劳动文化与劳动精神问题,这对于探索构建社会文化价值系统具有指导意义。华东师范大学付长珍教授指出,新时期以来,随着资本地位的上升,劳动观念呈现出日益复杂的新态势。具有统摄性社会基础价值的缺失,不仅使社会主导型价值观整合异常困难,也加剧了社会碎片化的风险。因此,应当研究劳动观念的变迁以更加清晰地理解当前劳动问题的实质与走向。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王江松教授也有类似看法。他认为,中国现当代劳动文化经历了并将继续经历兴旺发达、畸形异化、正常发展三个基本阶段。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文化将作为与权力文化和资本文化鼎足而立的主要文化形态之一而得到长足的发展,真正培育和发展出当代工人阶级的主体意识。

在劳动精神的内涵探讨方面,烟台大学杜德省副教授认为,劳动创造了人及其属人的世界。劳动精神是中国精神的思想凝结。新时代劳动精神的内涵丰富,热爱劳动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重劳动是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辛勤劳动是当代中国的时代底色。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马轻轻从庖丁解牛的时代意蕴出发来认识作为劳动精神之体现的工匠精神。她认为,可以从庖丁解牛中汲取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力量,弘扬工匠精神,这有助于实现我们时代的中国梦。

本届论坛紧扣新的时代特征,从经济学、伦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多学科的角度,进一步丰富了对劳动问题的认识。同时,随着对“劳动人权”的深入讨论,更多相关的学理问题和实践问题得以凸显,相关研究不断展现了学术活力。这代表了大家对马克思主义的极大理论兴趣,也反映了马克思主义劳动理论具有巨大的理论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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