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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各主体行为博弈研究

2018-03-31王旭王竹芳李昱潼

商业经济 2018年3期
关键词:建设项目

王旭 王竹芳 李昱潼

[摘 要] 在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诸多利益相关主体参与到其中的各个环节当中,为了实现施工目标而进行合作,但由于建设项目在施工阶段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每一个利益相关主体均掌握部分信息,并想借此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此,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产生博弈行为。在将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利益相关主体进行划分后,从业主方角度先后构建业主、承包商、监理三方完全信息一次性博弈模型和无限重复博弈模型,分析三方博弈模型在帕累托效率意义上最优的纳什均衡解并进行分析,为业主方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决策提供具体指导,以使三方的效益均实现最大化均衡。

[关键词] 三方博弈;寻租;建设项目;利益相关主体;纳什均衡

[中图分类号] F7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8)03-0120-02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规范化的不断深入,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性意见都使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作越来越透明化、程式化,各参与单位都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组织模式,而在行业内则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建设项目监管体系和规范[1]。如果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进行项目作业,可以避免出现各类安全问题、质量问题和进度问题,但实际上这些问题在当下仍然无法杜绝[2],尤其在施工阶段的表现最为突出,其本质是项目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根据从业主方角度构建博弈模型,探讨如何有效实现对承包商和监理方的监管,以使三方的效益均实现最大化均衡[3]。

一、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利益相关主体的博弈分析

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涉及许多利益相关主体,如业主、各级承包单位、勘探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材料及机械设备供应商、银行、财团等[4]。由于在实际情况中,各利益相关主体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作用各不相同,下面就其中的主要利益相关主体进行博弈研究,即只考虑业主、承包商、监理方三方博弈。

(一)模型的基本假设

假设1:博弈三方为业主、承包商、监理方,三方均为理性经济人。

假设2:博弈类型为完全信息博弈。

假设3:承包商可以选择“违约”和“不违约”,违约概率为β。当采取不违约施工时,承包商收益Qc,监理方收益Qs,业主方收益Qo;当采取违约施工时,承包商额外收益B,并以I(I

假设4:监理方可以选择“寻租”和“不寻租”,寻租概率为θ。若承包商不违约,监理方获利Qs;若监理方举报承包商违约,监理方获利Qs+(1-α)U1,其中α

假设5:业主可以选择“高效监督”和“低效监督”,高效监督的概率为γ。高效监督的成本为C1,低效监督的成本为C2,且C2

(二)模型的构建及分析

根据以上各项假设和行为策略构建三方完全信息一次性动态博弈模型,博弈过程及收益结果如图1所示。

图1 一次性动态博弈模型

利用图1,釆用逆推归纳法求得该模型的均衡解,结果如下。

1.业主方

高效监督时的收益:Π1=(1-β)(1-θ)γ(Qo-C1)+β(1-θ)γ(Qo-C1+αU1)+βθγ(Qo-C1+U2+U1)

低效监督时的收益:Π2=(1-β)(1-θ)(1-γ)(Qo-C2)+β(1-θ)(1-γ)(Qo-C2+αU1)+βθ(1-γ)(Qo-C2-B)

2.监理方

不寻租时的收益:Δ1=(1-β)(1-θ)Qs+β(1-θ)[Qs+(1-α)U1]

寻租时的收益:Δ2=βθγ(Qs-U2)+βθ(1-γ)(Qs+I)

3.承包商

不违约时的收益:Ψ1=(1-β)(1-θ)Qc

违约时的收益:Ψ2=β(1-θ)γ(Qc-U1)+βθγ(Qc-U1)+βθ(1-γ)(Qc-I+B)

当Δ1=Δ2、Π1=Π2、Ψ1=Ψ2同时满足时,博弈达到纳什均衡状态。

1)若C1值较高,U2、U1的值较低时,业主方会选择高效监督,假设θ=0.5,则Δ1=2Qs+(1-α)U1,Δ2=Qs+I,承包商付出高于Qs+(1-α)U1的贿金以期实现合谋,此时承包商违约的收益Ψ2=Qc+B-I。

2)若C1值较低,U2、U1的值较高时,业主方会选择高效监督且被监理方预料,假设θ=0.5,则Δ1=2Qs+(1-α)U1,Δ2=Qs-U2,此时存在Δ1>Δ2,则监理方选择不寻租,而承包商放弃违约。

由逆推法可知,该模型结果分别为(低效监督无效,寻租,违约)与(高效监管有效,不寻租,不违约)。两种均衡都不能实现帕累托效率意义上的最优。

二、建设项目三方无限次重复博弈模型

由于完全信息的一次性动态博弈模型不能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拟考虑构建无限次重复博弈模型以达到帕累托最优,在现实中的意义表现为,业主的建设项目不只一次,当承包商和监理方在多次与业主合作中获得认可,业主会在未来的建设项目中主动邀请其参与,这即成为无限次重复博弈[5]。

(一)模型的基本假设

由于三方无限次重复博弈中的各方基础决策与一次性动态博弈模型相同,故假设1-假设5与上同。

假设6:三方均首先采取合作策略,由业主方首先行动,若承包商和监理方采取(不违约,不寻租),博弈过程继续重复;若承包商或监理方选择了违约或寻租决策,业主永久停止未来的合作。

(二)模型的构建及分析

根据以上的假设,建立如图2所示的无限次重复博弈下的三方博弈模型。

图2 无限次重复博弈模型

由假设可知,当该重复无限次博弈模型实现帕累托最优时,三方所获收益矩阵[Qo-C2,Qs,Qc]。由于长期博弈时所涉资金巨大,施工周期长故应考虑资金的贴现率,可得三方总收益分别是:

Π3=(Qo-C2)[1+++…]=(Qo-C2)[1-]/(1-)

Δ3=Qs[1+++…]=Qs[1-]/(1-)

Ψ3=Qc[1+++…]=Qc[1-]/(1-)

r代表利率水平,表示第t年的贴现率,所以当t无限大时,趋近于1。

1.当承包商违约而监理方举报时,在该阶段承包商获得利益Qc-U,随后业主终止了与该承包商的长期合作,因此在该博弈过程中承包商的收益为:

(Qc-U1)+0*[1+++…+]=Qc-U1

可知,承包商采取违约行为所获利益远不如长期合作所获利益,即:

Qs-U1

求得>-U1/(Qc-U1),当贴现率满足该式时,承包商选择“不违约”。由于U1恒为正值,则-U1/(Qc-U1)恒为负值,又因为贴现率>0,所以承包商恒不违约。

2.当承包商和监理方寻租违约,则在第一次合作中分别获利Qs+I,Qc-I+B;随后业主方与二者均终止合作,因此在该博弈过程中,承包商和监理方的总收益分别为:

Ψ4=(Qc-I+B)+0*[1+++…]=Qc-I+B

Δ4=(Qs+I)+0*[1+δ++…]=Qs+I

可知,承包商采取违约行为所获利益远不如长期合作所获利益,即:

(Qc-I+B)

求得>(I-B)/(Qc-I+B),此时承包商以“不违约”为自己的决策。

同理可知,监理方采取寻租行为所获利益远不如长期合作所获利益,即:

(Qs+I)

求得>I/(Qs+I),此时监理方以“不寻租”为自己的决策。

因此,当>(I-B)/(Qc-I+B)且>I/(Qs+I)时,三方的博弈均衡解满足帕累托效率意义上的最优,即(低效监督,不违约,不寻租)。

三、小结

通過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博弈研究,先后构建了一次性动态博弈模型和无限次重复博弈模型并进行了求解和分析,当采用一次性博弈模型时,三方的最终均衡解不能实现帕累托效率意义上的最优,而当在采用无限次重复博弈模型时,一旦贴现率满足某一数值范围,承包商和监理方将放弃违约和寻租,均衡解实现最优。从业主方视角来看,要想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其一,可以在保证监督有效性的前提下研究降低监管成本;其二,可以加大对承包商违约行为以及监理方寻租行为的惩罚力度;其三,可以探索构建高效的合作评价体系,以有效增加监理方和承包商对未来合作的预期程度。

[参考文献]

[1]乐云,张兵,关贤军,李永奎.基于演化博弈的政府投资项目制度与行为策略关系研究山[J].工程管理学报,2013(3):41-46.

[2]贺卫,王浣尘.寻租活动的经济分析[J].系统工程理论方法应用,1999(4):28-31.

[3]郑家吴.试论建筑市场的三方博弈及业主方应对策略[J].科技创业月刊,2009(6):75-77.

[4]樊兴菊,李海涛,陈通.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业主方、承包方和公众三方进化博弈行为分析[J].工业工程,2015(2):80-86.

[5]Halil S. Neap, Seran Aysai. Owner's factor in value-based project management in construction [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04,1(50):97-103.

[责任编辑:潘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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