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员主体地位思想探析
2018-03-31兰丽影
兰丽影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众所众知,从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至今,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整整97年。在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中华民族作出了三个伟大的历史贡献、实现了三个伟大的历史性飞跃。其中以毛泽东同志、刘少奇同志、邓小平同志等为主要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体系形成的历史进程中作出了巨大贡献,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党建理论体系,为尊重和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一、毛泽东党员主体地位思想
毛泽东同志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开拓者,是中国特色的党建理论体系集大成者及奠基者,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主体地位思想主要来源者。
(一)党内生活民主化思想
毛泽东历来高度重视党内民主问题,重视对革命实践过程中民主建设的经验总结,积极地并且最大可能地发挥党员的积极性,这是我们党在革命战争年代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武器。
1937年5月,面对山河破碎倭寇猖獗的紧张抗日形势,中共中央在延安召开了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毛泽东在会上作了报告,报告将“党内民主问题”作为一个重要问题提出来。他指出:“要达到这种目的,党内的民主是必要的。要党有力量,依靠实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去发动全党的积极性。”[1]可见,毛泽东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内民主的重要原则,作为发挥全党积极性的重要原则。之后,1938年10月,为了使全党同志明确地知道并认真地负起中国共产党领导抗日战争的重大历史责任,毛泽东在第六届中央委员会扩大的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所作的政治报告中指明了发挥全党积极性与党内生活民主化关系,“这些积极性的发挥有赖于党内生活的民主化。党内缺乏民主生活,发挥积极性的目的不能达到。”[2]不难看出,毛泽东把扩大党内民主,看作是发挥全党积极性,达到党的团结和统一的必要步骤。当然,恰恰因为有了这样积极健康的党内民主生活,使得全党党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党员主体作用、主体地位得以彰显。
(二)党员着重从思想上入党思想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由于中国特殊国情,我们党的党员绝大多数是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出身的,党又长期处在农村革命根据地的环境下,建设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政党,是极其艰巨而又迫切的任务。为此,毛泽东特别着重于从思想上建设党,提出要以无产阶级思想改造和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
井冈山时期,毛泽东曾将无产阶级思想领导的问题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提出。古田会议决议分析了党内存在不正确思想的表现和来源,提出以无产阶级思想纠正党内错误思想和各种错误倾向的方法。1942年5月,毛泽东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有许多党员,在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并没有完全入党,甚至完全没有入党。”[3]为了解决党员思想入党问题,毛泽东提出,“需要展开一个无产阶级对非无产阶级的思想斗争。”[4]党员着重从思想上入党,就是让全体党员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武装自己的头脑,加强全党的马克思主义学习和教育,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推动全体党员的马克思主义化,进而自觉抑制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使全体党员统一意志,向着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而努力奋斗。毛泽东关于党员着重从思想上入党的思想,不仅有利于党员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而且为党员主体意识增强奠定了理论根基。
(三)批评和自我批评思想
在中国共产党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中,毛泽东较早且系统地阐述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理论。1929年12月,《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就是比较系统地阐述党内批评重要文献。该文指出:党内批评是坚强党的组织、增加党的战斗力的武器,不是攻击个人的工具;党内批评的主要任务是“指出政治上的错误和组织上的错误”[5],不能集注到小的缺点方面;党内批评应当在党的会议上,不能搞非组织的批评;“说话要有证据,批评要注意政治”[6],党内批评不能搞主观武断、不能把批评庸俗化,这些重要观点为毛泽东对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理论形态表述提供了基本遵循。
延安整风作为全党范围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运动,更是毛泽东批评与自我批评理论形成的关键一环。整风运动中提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后来具体化为“团结—批评—团结”的方式,达到既弄清思想又团结同志的目的。而延安整风运动之所以成效巨大,原因在于“我们在这个运动中展开了正确的而不是歪曲的、认真的而不是敷衍的批评和自我批评”[7]。即,党员通过经常地反省自我,总结经验,找出缺点,改正缺点,提高自我的修养;同时,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与建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整风运动结束后,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党的七大在延安召开。毛泽东在党的七大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把“自我批评”上升为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指出,“有无认真的自我批评,也是我们和其他政党互相区别的显著标志之一。”[8]新中国建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毛泽东依然主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962年1月,他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批评与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唯一方法。
“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思想斗争有利武器,创造了党员行使权利的新的有效实践形式。正确且认真的开展批评,是党员批评权的表达渠道,正确且认真的开展自我批评,是党员自我净化与提升的渠道,这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实现主体地位的主要形式之一。
二、刘少奇党员主体地位思想
刘少奇同志作为我们党卓越的理论家,因其丰富的地方实践工作经验及高度的党建理论自觉,使其在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方面有着独特贡献,其中更是蕴含了深刻的党员主体地位思想。
(一)“发扬党员的自动性与积极性”思想
1945年刘少奇在党的七大上作了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即《论党》,《论党》作为党的历史上的重要论著,集中体现了刘少奇党内民主思想,其党内民主思想的独特贡献在于明确提出了党内民主的实质问题。刘少奇指出:“党内民主的实质,就是要发扬党员的自动性与积极性,提高党员对党的事业的责任心,发动党员或党员代表在党章规定的范围内,尽量发表意见,以积极参与党对人民事业的领导工作,并以此来巩固党的纪律和统一。”[9]这是党内首次提出党内民主实质问题。很显然,刘少奇把党员看作是党的事业主体,并把党员积极参与到党对事业的领导提高到巩固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的高度来认识。事实上,“发扬党员的自动性与积极性”体现了党内民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问题。自动性是对党员在自觉性上的内在阐释,积极性是对党员在革命热情上的内在阐释,有了革命热情并且自动去干,主动作为,顺势而为,唯其如此才能不断推动我们的事业向前发展。可以说,我们今天所强调的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等观点,与刘少奇同志所提的“发扬党员的自动性与积极性”有着极强的渊源关系,体现了我们党理论继承与创新的优良传统。
(二)保障党员权利思想
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使体现党员主体地位,党员民主权利的落实是党员主体地位实现的重要保障。中国共产党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刘少奇同志对党员权利和义务做出了非常完整的阐述。非常值得一提的是,在党的七大上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刘少奇着重阐述了保障党员权利思想。一是阐述了保障党员权利重要性。他指出:“无疑的,在党章上规定党员的这些权利,会要提高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与责任心,保障党员群众对于一切损害党的利益的现象进行斗争,并且给党以武器有效地来反对高傲自大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来改善党的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的关系,并因此而来改善党的各种工作。”[10]这里,刘少奇把党章对党员权利的规定与党员群众积极性与责任心的提高联系起来,用以说明保障党员权利是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有利武器,是保证党的行动统一的有利武器。二是阐述了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他指出:“所有党员的这些权利,应该完全被尊重。”[11]针对实际工作中不尊重党员权利的现象,他大声疾呼必须彻底肃清并纠正,同时郑重地指出,只要是在党的会议上,任何党员都可以对于任何党的工作人员批评,包括对任何负责的党员在内批评,否则即成为违反党章的非法举动。
(三)“做一个好的党员”思想
1940年7月1日,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19周年纪念日,刘少奇在新四军江北指挥部作了题为《做一个好的党员建设一个好的党》报告。他在报告中回顾分析总结了我们党过去十九年经过的各种复杂形式的革命斗争与艰苦工作,因为赖有无数先烈的英勇牺牲与无数党员最好的努力,我们的党大大地发展了。我们党要在已有的成绩和阵地的基础上继续前进,以至于达到最高级最完善的程度就必须要建设一个最好的党,“要达到这个目的,固然需要我们各方面的努力,需要中央与各级领导机关正确的领导,但是最基本的还需要我们有很多很好的党员。”[12]很显然,在刘少奇看来,我们党要达到最高级最完善的程度必须建设一个最好的党,必须依赖好的党员,为此发出“做一个好的党员建设一个好的党”号召。对于我们每个同志做一个好的党员的标准,刘少奇指出:第一,要尽心负责地为党工作,爱护党的每一个事物,如自己的事物一样,即好的共产党员必须有为公共事业而牺牲奋斗的高尚的精神、必须破除本位主义;第二,为党的与劳苦大众的公共事业而牺牲,是最值得的,即好的共产党员必须时刻准备为了党与劳苦大众的共同长远利益而坚决奋斗到底;第三,要做一个终身的好党员,即好的共产党员无论在主观上还是在实践上必须终身忠实于党与阶级的战斗的利益、不能做半途的党员。为了做一个终身的好党员,刘少奇强调指出:“只有我们大多数党员努力工作,努力学习,努力提高与增进自己的品质,努力前进,才能建设一个好的党。”[13]从以上三个标准来看,“做一个好的党员”就是要党员明确自己的主体身份,明确自己的主体价值观,明确发挥主体作用必须不断提高主体素质。
三、邓小平党员主体地位思想
邓小平同志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公认的享有崇高威望的卓越领导人,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因其传奇经历,邓小平更多地强调要实行真正的民主集中制,恢复、健全和完善党内法规,把党的建设纳入制度轨道。这些重要思想为新时代尊重和保障党员主体地位提供了借鉴参考。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思想
1962年2月6日,邓小平在党中央召开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在这篇讲话中,邓小平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优良传统提了出来,阐述了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及不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危害性,号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把民主集中制恢复起来,坚持下去。他说:“今后,一定要把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恢复起来,发扬起来。一定要按照传统,按照党章的规定,建立党员与党的正确关系。党员对党,对工作,对问题,对领导人,都有权按组织原则,在党的范围内,提出批评和意见,并且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14]为此,邓小平不遗余力身体力行,他强调:“如果现在还是东怕西怕,还是怕讲心里话,我们党的老传统就恢复不起来。”[15]这里,邓小平用建立党员与党的正确关系来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流露出党员在党内生活和党的建设实践中居于积极主动地位的光辉理念,而且坚持民主集中制本身蕴含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理念。
后来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内乱从反面说明,如果没有处理好党员与党的正确关系、没有正确正常的党内生活,党的事业就会遭遇挫折,甚至是重大挫折。历史实践告诉我们,全体党员和全党的各个组织是党和群众联系的载体,不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制,离开党员权利充分行使,离开党员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势必导致脱离人民群众。
(二)坚持集体领导思想
“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党和国家的各个方面遭受严重损失,党的事业遭受严重挫折。面对党员民主权利被践踏的严峻形势,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指出:“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因为在过去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16]。邓小平的话是有着极强的针对性的,如在党的九大党章中,取消了关于发挥下级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等规定,取消了对党员权利的规定,取消了党的五大以来设立的党的监察委员会,这是对八大党章错误修改、是对多年形成的好的传统不合理否定、是党内民主严重灾难、是对党员主体地位的不尊重。
邓小平清楚地看到了家长制弊端、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端,旗帜鲜明地提出消灭家长制作风、反对个人专断,坚持集体讨论和集体领导。1980年8月,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邓小平旗帜鲜明地指出:“各级党委要真正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要明确哪些问题应当由集体讨论,哪些问题应当由个人负责。重大问题一定要由集体讨论和决定。”[17]这一切充分表明了邓小平对坚持集体领导有着科学的认知,为我们今天保护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提供了依据。
(三)完善党内制度思想
党内各项制度的有效运作是保障党员主体地位的根本性举措。邓小平对制度问题的重要性有深刻体会与独到见解。1980年8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邓小平对我们党过去所犯的错误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分析和总结,认为过去的各种错误源于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严重,甚至大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邓小平为此强调:“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18]针对革命队伍内的家长制作风,邓小平特别强调了制度对党内民主发展的重要性,他指出:“从遵义会议到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一直比较注意实行集体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生活比较正常。可惜,这些好的传统没有坚持下来,也没有形成严格的完善的制度。”[19]
早在1980年1月,邓小平同志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在讲话中针对一部分党员不合格问题作了重要指示,他说:“九大、十大搞的党章,实际上不大像党章,党员有些什么权利和义务,究竟怎么样才算个共产党员,不合条件怎么办,都没有规定好,需要修改。”[20]这种修改实际上就是要直面问题,就是要对文革期间扭曲的党内关系及党内民主进行重塑,就是要在党章这一党内根本大法中对合格党员予以规定和确认,就是要用制度来解决党员的教育整顿问题。为了避免悲剧重演,避免党和国家再次陷入混乱,他指出必须用法律和制度把党员民主权利、党员义务、党内民主程序固定下来,增强制度的刚性和可执行性,不能因为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能因为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从上述梳理可以看出,虽然毛泽东、刘少奇、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没有直接使用“党员主体地位”这一概念,但是他们在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革命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为党员主体地位理论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尊重和保障党员主体地位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1][5][6]毛泽东选集:第1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278,91,92.
[2]毛泽东选集:第 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529.
[3][4][7][8]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875,875,1096,1096.
[9]刘少奇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365.
[10][11]刘少奇: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DB/OL].中国共产党新闻网.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8/64559/4526971.html.
[12][13]刘少奇:做一个好的党员建设一个好的党[DB/OL].中国共产党新闻网.http://cpc.people.com.cn/GB/69112/73583/73601/74108/5039671.html.
[14][15]邓小平文选:第1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07,308.
[16][17][18][19][20]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44,341,333,33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