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契合的三重维度*
2018-03-31李昊远
李昊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必须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相契合。”[1]这就阐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即二者以契合的方式产生联系、发生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建立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本根”之上的,其生发、演化、跃进都无法离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契合,能够增进人们对主流价值观的认同,能够在意识形态性和民族性两个维度上,帮助人们厘清当代中国主流价值观与西方“普世价值”的根本不同,从而有效抵御西方“普世价值”的话语侵蚀,树立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
一、契合依据:学理和实践的双重逻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契合,是学理逻辑和实践逻辑的双重呈现。就学理逻辑而言,相互建构与相互作用的互融共生模式彰显了契合的内在规定性;就实践逻辑而言,历史经验和现实指向昭示了契合的客观必然性。
1.契合的可能性
《辞海》对“契合”的定义是:在不同场合下观察到的相同的现象,如在某现象发生的几个场合里,只有另一种现象是共同的,那么这一现象就是该现象的原因(或结果)。在台湾出版的《大辞典》中,“契合”被认为是自古有之的,含符合、意志相投之义。“参同契合,无所不通,盖数之自然也。”(《律吕新书》)“诗说鄙意虽未必是,然看‘子约’议论如此,自是无缘得契合。”(《朱熹·答吕子约书》)由此可见,在学理上,“契合”指的是两种事物或现象之间的相互结合、相互建构、相互影响的作用过程和存在状态。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2]从某种意义上讲,“涵养”指的是一个双向互动的契合过程。譬如树木与土地的涵养,在土地供给树木丰富养料的同时,树木也给土地注入了新的生命力。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言,一方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土壤涵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源泉,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长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2],“必须从中汲取丰富营养,否则就不会有生命力和影响力”[1];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涵养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它持续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质基因,不断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久弥新的价值。由此达成了二者在建构意义上的交流、交融。
2.契合的必然性
历史的经验和现实的指向共同指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契合的必然性。从历史经验来看,离开传统文化的涵养和源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会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回顾近代,国人对传统文化“破”得彻底,企图从零开始,但对新文化却“立”得不足,赓续之路漫长。“破旧立新”之际,“三纲五常”“素王帝师”等封建时期的文化纲领和文化形象被视为封建余孽而被通通掀翻在地,在旧文化既除而新文化未立的真空状态下,西方的价值理念在中华大地上盛极一时。在社会主义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里,中国共产党对中华传统文化进行了一定的反思和总结,但总体而言,依然是批判多于继承,对主流价值观和传统文化的关系的研究依然处于无意识阶段。
从现实需要来看,在中国走上经济发展“快车道”的新时期,一些西方学者抛出了所谓的“文明冲突论”“中国威胁论”“中国灭亡论”的荒谬论调。他们标榜西方“普世价值”,宣扬西方的“自由、平等、博爱”,认为资本主义就是人类“历史终结”的最终社会制度,进而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意图唱衰社会主义中国。在当代中国,“以洋为尊”“以洋为美”“唯洋是从”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严重地冲击着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的建构。正是基于对历史和现实的双重考量,进入新世纪,人们开始重新审视、阐释中华传统文化的历史价值和当代价值。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开始进入了全面文化自觉、文化自信的新阶段。自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开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一概念就经常出现在党的文件和领导人的讲话中。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起就始终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4]191等表述,尤其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关系的系列论述,不仅集中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全新定位和认知,而且也表明了当代中国人完全能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进行提炼、整合、转化,使之服务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契合方式:“形式—内容—精神”的三位一体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契合,并非只是表面上的形式拼接,更不是对传统文化价值的简单复归抑或单向消解运动,而是一种由外到内、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深度结合。概而言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形式—内容—精神”三个维度逐层契合,并植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与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
1.形式契合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契合首先表现为形式(结构)上的契合,二者都立足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来确立自身的体系架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古代历来讲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某种角度看,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是个人层面的要求,齐家是社会层面的要求,治国平天下是国家层面的要求。”[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同样包含这三个层面的价值要求,即国家层面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公民层面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必须进一步言明的是,无论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讲的“身、家、国天下”,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阐述的“公民、社会、国家”,都强调了个人和集体的作用同一性和目标一致性。
处理好“群己关系”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价值目标。儒家的修身养性理论就是要培养个体与他人和社会群体之间和睦、协和的道德品格。荀子认为“人能群”是人和动物的重要区别。“力不如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荀子·王制》)《大学》中讲的“八条目”的逻辑顺序是:“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据此可知,中华传统文化既强调个人能够与群体保持同一、协调,又要求个人把“国治天下平”视为“修身”的目的和归宿,这恰恰表明个人和集体在目标上的一致性。其深层原因在于,家国一体的同构型社会结构决定了中国古代社会普遍适用以“仁”为核心的伦理规范,个人、他人、集体的价值都服从于“仁”这一“元价值”。客观地讲,正是“仁”的统一规范保证了群己之间的目标一致。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样强调公民、社会、国家的目标一致性。但在尊重个人主体性的问题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彻底摒除了以往传统文化中否认个体生命价值、否认个体人格独立的倾向。社会主义新中国的成立,彻底消灭了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私有制,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真正实现了人类历史上绝大多数人的当家做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社会、国家三个层面的表述虽然各有侧重,但它们是高度统一的整体,既从总体上深入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重大问题”[4]190,也在各层次内部和各层次之间保持了严密的逻辑关系。在内在逻辑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厘清了国家、社会、公民的价值目标和价值追求,而且其每一个层面的四种价值都相互依存、相互保障;在外在逻辑上,它兼顾了国家、社会、公民三者的利益,使三个层面的力量聚合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它既强调国家层面的富强给社会公平自由、公民全面发展提供丰富的物质基础,反过来又强调通过社会的自由和公民的爱国支撑国家的富强,不断在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的伟大建构中凝神聚力,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
2.内容契合
内容契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契合的第二个层次。“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传承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因,寄托着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上下求索、历经千辛万苦确立的理想和信念,也承载着我们每个人的美好愿景。”[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多种内容的契合,如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天人合一、义利兼顾、爱国主义,等等。其中,国家层面的“富强”、社会层面的“和谐”、公民层面的“爱国”是二者内容契合的集中表征。
近代以前,“富强”主要指涉的是农业经济的发达以及军事力量的强大。在古代社会,中国即天下。“四海”之内,中华本土的儒、道、墨、法等文化表达是主脉,中华文化以对外输出为主要形式。虽然偶尔有外来文化传入中华大地,如影响力较大的佛教,但旋即为包容性较强的中华传统文化所吸收,转变为中华本土宗教“禅宗”。因而在古代社会,文化层面的富强并没有真正被意识到,文化也没有被当作一种生产力而被统治者充分重视。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之,富强却不仅仅是经济上的“硬表现”,更需要体现为文化上的“软实力”。马克思主义认为,未来共产主义的实现要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的基础上,表现为物产的极大丰富和人们精神境界的极大提高,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富强理应是“物质生产力”和“文化生产力”的总和。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在经济硬实力之外,国家文化软实力的作用更为凸显,可以说,文化的富强关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所以,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文化事业的发展并致力于文化生产力的创造。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提高文化软实力,关系我国在世界文化格局中的定位,关系我国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关系‘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4]207
“和谐”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契合的重要方面。“和”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图景中的亮色,中国自古便有“天人合一”“和而不同”“贵和”“持中”的人文关怀。早在21世纪之初,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就指出:“我们的祖先曾创造了无与伦比的文化,而‘和合’文化正是这其中的精髓之一。‘和’指的是和谐、和平、中和等。”[5]“和”的经典表述出自《礼记·中庸》:“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古代中国人既主张自然界与万物之间“和”之状态,同时也反映出人们对和平富饶、远离战乱纷争的“大同”社会的向往。毋庸置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和谐价值理念也追求这种“天下大同”的社会状态,其对传统“和”思想的积极扬弃在于:它不仅设计了社会主义社会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共生的宏伟蓝图,而且把和谐社会上升到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高度加以明确,通过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健康稳定的经济运行、公平合理的社会保障探索了和谐价值理念的实践路径,提升人们对和谐价值理念的现实获得感。
“爱国”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要义,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常写常新的永恒话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最深层、最根本、最永恒的是爱国主义。”[6]毋庸置疑,爱国主义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5000年的文明史、2000年的古代史,100多年的近代抗争史、改革开放以来的建设史,一以贯之的民族文化精神就是爱国主义。中国人的爱国主义是在历史中生成的,是客观真实的,它源于领土、文化、价值观的高度统一。同样是讲爱国,中国相对于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是有清晰的辨识度的。例如,中美两国在爱国主义的问题上就有很大不同,有的学者指出,“国家”概念在美国人的头脑中“并不是将来死了还要把棺材运回去葬在那里的地方。大多是代表着穷困,压迫,不自由的腐尸。不但如此,‘祖国’是他们在新大陆上发展的障碍”[7]。美国人普遍认为,国家只不过是个人部分权利让渡的“仲裁第三方”,没有个人就没有国家,所以美国人即使谈爱国,实际上也是在谈爱自己。而中国则不然,中国人的爱国是“国而忘家、公而忘私”的集体主义境界,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以身报国情怀,是为了国家利益可以放弃个人利益的拳拳赤子心,只有中华儿女才能体会个中滋味。因此,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更悠久、更深沉、更鲜明。
3.精神契合
精神契合是形式契合和内容契合的高度统一体,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本质层面的契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精髓,蕴含着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2],“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1]。可见,究其本质而言,中华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是具有隐性、规范性的美德,二者的精神契合点就在于对美好道德的不懈追求。
与西方的知识论体系相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讲道德、讲伦理的文化。它并非聚焦于建构改造自然世界的科学知识体系,而是将提升人类世界的精神境界视为自身的核心关切。它注重使用道德进行审视、辨别是非,注重人伦,倡导知行合一,由内而外、由己及人、由家及国。质言之,它是一种追求“真、善、美”的人生境界的美好道德。中华传统文化强调内在的道德修养,保持人格独立而不因外物而变。孔子云:“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孟子云:“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下》)中华传统文化强调亲近自然、协和万物,在人与自然结合的过程中,遵从“天人合一”的价值观念。《礼记·中庸》将“天人合一”表达为:“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宋儒张载提出“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西铭》)。王阳明也在《大学问》中开宗明义地指出:“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中华传统文化提倡个人对家庭、家族、国家的牺牲精神,尤其重视晚辈对长辈的孝道,中华传统的孝文化便是出自于此。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儒家提出“仁者爱人”“和而不同”,并开创了中国社会的道德黄金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对待个人与社会、国家的关系方面,主张群而忘己、“忘我之忠孝”;在面对天灾、外敌入侵时,主张群体主义的社会意识;在各种价值发生矛盾和冲突时,主张“重义轻利”“义然后利”“杀身成仁”。这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美德具有超越国界、跨越时空的优良品质,对其进行科学发展与深度转化,能够解决当今世界的诸多难题。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是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美好道德。“要继承和弘扬我国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培育和形成的传统美德,坚持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坚持社会主义道德观。”[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个层面的12个价值理念,都集中反映了中华民族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价值目标和道德追求,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和全体中国人民共同凝结的价值共识,是十几亿人民的“最大价值公约数”,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体认的价值观和道德共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美好道德,既是个人的“私德”,也是一种国家、社会的“大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如果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莫衷一是,行无依归,那这个民族、这个国家就无法前进。”[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这种让中华民族、社会主义中国前进的精神动力。与传统道德大异其趣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讲的是“新”道德,是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是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其“新”就新在它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表明了自己服务人民的道德立场和价值向度,并将超越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乃至整个阶级社会的道德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最终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9]因而它能够在最大范围内统摄国家、社会、个人三个方面的道德关系和利益关系,并逐渐“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让13亿人的每一分子都成为传播中华美德、中华文化的主体”[8]。
三、契合价值:增进认同、廓清区别、提供动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契合研究,具有深刻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必将使人们形成强大的价值共识,助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1.增进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新时期党在意识形态领域提出的历史任务,因此,人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认必然成为内置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首要课题。认识的规律性告诉我们,价值认同必然是一个渐进式过程,我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通过外部强行灌输的方法使人们产生价值认同,不可能立竿见影地“毕其功于一役”,而只能在原有文化基因和精神家园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培育、价值引领、凝聚共识来逐步推进。进而言之,增进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就要在中国人已有的精神世界中充分挖掘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契合的形式、内容和精神,由之而形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才更牢固、稳定、持久。众所周知,中华文明历经5000年沧桑,博大精深、绵延不绝,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的文明。中华民族在独特的历史文化演进中形成的共同的、稳定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数千年来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成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念。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契合的“必须”关系:“我们提倡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从中汲取丰富营养”[1],“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2]。人民只有切实体悟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民族的本源性价值理念,并与国家的繁荣、社会的进步、自身的发展休戚与共,才能更为深入地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提升到更高水平。
2.廓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西方“普世价值”的区别
进入21世纪,各种价值并存于现实空间与网络空间,其中最主要的两种价值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西方“普世价值”。有人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西方“普世价值”都包含“自由、民主”观念,二者并无区别。这种为资本主义张目的言论在实践上是有害的,在认识上是肤浅的,必须予以批判和澄清。从表面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西方“普世价值”确实是都在讲“自由、民主”,但实际上二者却有着原则性的质的差别。西方“普世价值”的要害是把本国的具体价值混淆为抽象价值,再用这种抽象价值去圈定、裁剪其他国家和民族的具体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还停留在抽象意义上来讲“自由、民主”,则不免会落入资本主义的话语窠臼。事实上,每一个国家的“自由、民主”都是具体的。西方所谓的“普世价值”是虚伪的,因为它脱离具体的、现实的实现形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契合,进一步从意识形态性和民族性两个维度与西方“普世价值”区别开来。在意识形态维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表征了中国当代精神信仰的社会主义方向,即科学社会主义方向,正是在这一维度上,它在理论和实践中全面超越了西方的“普世价值”;在民族性维度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论证了中国当代的价值理念是建基于中国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现代化的伟大实践基础之上的,正是在这一维度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得以在中华大地上蓬勃开展、生机盎然。全面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契合,我们就能彻底讲清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西方“普世价值”的根本不同,将理论讲清楚了、讲彻底了,也就掌握了人民群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就拥有了扎实的群众基础和稳固的精神家园。
3.凝聚价值共识,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强大持久的内源性动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契合,有利于凝神聚力,共筑精神家园,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强大的持久的内源性动力。精神家园的聚合和统一,能对现实的物质生产产生巨大的能动作用。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经济生活、精神生活的过程”[10],而上层建筑并非只能被动地接受物质生活的“制约”,在一定条件下,精神生活能对物质生活产生能动的反作用,甚至有时这种反作用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当前,中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需要强大的精神动力,需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并进。所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继续锲而不舍、一以贯之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为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前进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4]187-188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契合性的论述,是中国共产党人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将民族文化融入当代建设的光辉典范。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必定能将本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基因传承创新与发扬光大,书写建构人类精神家园的中国篇章,缔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之力。
[1]习近平.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5-05(2).
[2]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N].人民日报,2014-02-26(1).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558.
[4]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
[5]习近平.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与实践[M].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2013:296.
[6]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2015:95.
[7]费孝通.美国与美国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165.
[8]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着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N].人民日报,2014-01-01(1).
[9]李昊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度契合[N].新华日报,2017-03-16(11).
[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