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文学、杂文学观念与中国文学批评史
2018-03-30张健
张 健
(香港中文大学 中国语言及文学系,香港)
一、 “纯文学”、“杂文学”的提出与输入
朱自清《评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卷》(1934)说:“纯文学”、“杂文学”是日本的名词,大约从De Quincey的“力的文学”与“知的文学”而来,前者的作用在“感”,后者的作用在“教”。①《朱自清全集》第8卷,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97页。其《什么是文学》(1946)亦云:英国德来登早就有知的文学和力的文学的分别,似乎是日本人根据了他的说法而仿造了“纯文学”和“杂文学”的名目。②《朱自清全集》第3卷,第162页。朱先生后面所说的“英国德来登”乃是误记,就是前面说的De Quincey(戴昆西,Thomas de Quincey,1785~1859)。按照朱先生的说法,纯文学与杂文学的范畴是从日本输入的,这对范畴有西方文学理论的依据,即戴昆西“力的文学”与“知的文学”之说。
“纯文学”诚是从日本输入的术语。“纯文学”作为日本文学术语有两个涵义:一是与广义的文学相对,广义文学指以文字为表现媒介的范围广泛的作品,狭义的文学指诗歌、戏曲、小说之类以美的形成为重点的作品。再是与“大众文学”、“通俗文学”相对,以不取媚读者的纯粹艺术感兴为轴心而创作的作品。前一义为早期涵义。③《现代日本文学大事典》(增订缩刷版)“纯文学”条(长谷川泉撰写),东京:明治书院,1971年,第557页。朱自清先生所说的“纯文学”乃是指前一义,即和广义文学相对者。根据日本学者的研究,在日本明治三、四年(1870~1871)间,西周(1829~1897)的《百学连环》曾论及广义的Literature与狭义的Belles-lettres之别;④《百学连环》是日本启蒙思想家西周的重要著作之一,他自1870年在自宅育英舍讲授西方学术知识,有自著笔记《百学連環覚書》,永见裕的讲义笔录《百学連環》。收入大久保利謙編《西周全集》第四卷(东京:宗高书房,1966年)。“百学连环”是英语百科全书(encyclopedia)的译名。Belles-lettres,指美的(beautiful)或好的(fine)作品。明治二十五年(1892),内田贡(1868~1929)在《文学一斑》中提出“纯正文学”、“纯文学”之说。⑤内田贡(又名鲁庵,別号不知庵,文艺评论家,小说家)著《文学一斑》,东京:博文馆,1892年,第20、27页。关于内田的文学观与西方学术之间的关系,日本学者有专门研究,参见吉田亮《内田魯庵『文學一斑』におけるへーゲル——その典拠とドラマ論》(內田鲁庵《文学一斑》中的黑格尔——来源与戏剧论),札幌大学社会学部论集第3号(2015),第133~150页。在他而言,纯文学就是诗,即西方所谓Poetry。*《文学一斑》第二 “詩”(ポーエトリイ):“純文學即詩,英語謂ポーエトリイ。”谓纯文学相当于poetry。(第27页)明治二十六年(1893),北村透谷(1868~1894)在《何谓与人生相涉》(《文学界》二号,1893年2月)一文中也提出“纯文学”之说。*北村透谷(评论家、诗人,《文学界》的创始人之一)《人生に相渉るとは何の謂ぞ》,《透谷全集》上卷,东京:松荣堂书店,1914年,第72页。参见《现代日本文学大事典》(增订缩刷版)“純文学”条,第557页。
明治三十九年(1906),太田善男(1880~?)*太田善男,东京帝国大学英文科毕业,曾任庆应大学预科教授,著有《文学概论》《最近思潮批判》《文艺批评史》等。《文学概论》一书中提出“杂文学”范畴与“纯文学”相对。其《例言》称“本书设‘杂文学’一纲”,*太田善男:《文学概论》,东京:博文馆,1906年,第2页。而将文学分为“纯文学”(Pure Literature)与“杂文学”(Mixed Literature)两类。文学的特征在于内容与外形的美,而纯文学与杂文学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情的,后者是知的;前者诉诸情,后者诉诸知;前者目的在感动,后者在教导。*太田善男:《文学概论》第三章“文學の解説”,第61页。
铃木虎雄《中国诗论史》(1924)已经用纯文学论述中国文学批评。在他的论述中,魏是“中国文学上的自觉期”,*《中国诗论诗史》第二篇“魏晋南北朝时代的文学论”第一章“魏的时代——中国文学上的自觉期”:“孔子以来至汉代之倾向,非但不能离道德而观文学,反而视文学仅为鼓吹道德思想之手段,以为唯有如此,文学才有其价值。然至魏以后,却未必然。文学有其自身价值之思想出现。故吾以魏之时代为中国文学上之自觉时代。”东京:弘文堂书房,1924年,第40页。即认为文学有独立之价值,而梁代则有“偏重纯文学的潮流”,*《中国诗论诗史》第88页。根据卷首序,其《魏晋南北朝时代的文学论》发表于大正八年(1919)十月至九年(1920)三月间的《艺文》上。据此,铃木氏于1919、1920年间已使用“纯文学”论中国文学观念。又谓“裴子野尝著《雕虫论》批评纯文学”。*《中国诗论诗史》,第87页。裴子野的文学观念,若放到纯文学与杂文学的脉络中看,属于杂文学观念,但铃木氏没有称裴子野的理论是杂文学观念。在日本有关近现代文学的工具书中,未见有“杂文学”术语,此或可解释为:太田氏提出的“杂文学”一语未能成为日本学界普遍接受的文学术语。*早稻田大学内山精也教授曾代查相关辞书,未见“杂文学”条目。然在中国,“杂文学”却与“纯文学”一道成为现代文学理论的一对基本范畴。
“纯文学”、“杂文学”术语何时进入中国,目前难以完全考定。然王国维(1877~1927)当是最早使用“纯文学”术语者之一。其《论哲学家与美术家之天职》(1905):“我国无纯粹之哲学,其最完备者,唯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耳。……甚至戏曲小说之纯文学,亦往往以惩劝为恉。”*载《静庵文集》,《王国维遗书》第三册,上海:上海书店,1996年,第537页。又其《文学小言》(1907):“《三国演义》无纯文学之资格”,*载《静庵文集续编》,《王国维遗书》第三册,第631页。此“纯文学”之术语当来自日本。王国维在学术界影响巨大,其对输入日本学语持正面态度,*《论新学语之输入》,《王国维遗书》第三册,第527~534页。他之用此术语,当会促进其迅速流行。鲁迅《摩罗诗力说》(1908)谓“由纯文学上言之,则以一切美术之本质,皆在使观听之人,为之兴感怡悦。文章为美术之一,质亦当然。”*《河南》,1908年第2期,第80页。又载《鲁迅全集》第一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71页。此文作于1907年。黄人(1866~1913)《中国文学史》(1904~1907)的文学观念,受太田善男《文学概论》的影响,*参见陈广宏:《黄人的文学观念与十九世纪英国文学批评资源》,《文学评论》2008年第6期。但黄人并没有采用“纯文学”、“杂文学”范畴论述中国文学史。不过,黄人所编《普通百科新大词典》(1911)“文学(Literature)”条中已经明确提到“纯文学”:
以广义言,则能以语言表现出思想感情者,皆为文学。然注重在动读者之感情,必当使寻常皆可会解,是名纯文学。而欲动人感情,其文词不可不美,故文学虽与人之知意上皆有关系,而大端在美,所以美文学亦为美术之一。*黄人编:《普通百科新大词典》子集,四画“文”,上海:国学扶轮社校印,清宣统三年(1911),第106页。
周作人《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1918年4月19日在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小说研究会讲演)论日本文学,“从前虽受了中国的影响,但他们的纯文学,却仍有一种特别的精神”。*《北京大学日刊》,1918年5月20日,第141期,第五版。又载《中国新文学大系》第一集《建设理论集》,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5年,第282页。又其《人的文学》(1918)中论中国传统文学,“中国文学中,人的文学,本来极少。从儒教道教出来的文章,几乎都不合格”,“从纯文学上举例”,像淫书、鬼神书等十类,“全是妨碍人性的生长”,“统应该排斥”。*《新青年》第五卷第六号,1918年12月,第579~580页。以上所引诸条表明,至迟在1905年时,“纯文学”术语已经输入中国,且渐被接受。
至于“杂文学”术语之输入中国学界,当较“纯文学”为晚。施蛰存(1905~2003)《杂文学》(1937)一文说:“为了与纯文学区别起见,‘杂文学’这个名字便为创造出来了。”*施蛰存:《杂文学》,《新中华》1937年第5卷第7期,第81页。但既没有说由谁,也未言何时创造。考呂思勉(1884~1957)《小说丛话》(1914)中提出“纯文学的小说”与“杂文学的小说”之分:
小说有有主义与无主义之殊。有主义之小说,或欲借此以牗启人之道德,或欲借此以输入智识。除美的方面外,又有特殊之目的者也。故亦可谓之杂文学的小说。无主义之小说,专以表现著者之美的意像为宗旨,为美的制作物,而除此以外,别无目的者也。故亦可谓之纯文学的小说。*《中华小说界》1914年第5期,第21页。此文目录下署名成之,篇题下署成。
此虽论小说,然是以“纯文学”与“杂文学”相对。《小说丛话》亦受太田善男《文学概论》之影响,*关诗珮:《吕思勉〈小说丛话〉对太田善男〈文学概论〉的吸入——兼论西方小说艺术论在晚清的移植》,《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纯文学”与“杂文学”二分说当是由此而来。但吕氏有时亦称“纯文学的小说”与“非纯文学的小说”,*《中华小说界》1914年第5期,第23页。说法亦未固定。
朱希祖(1878~1944)《文学论》(1919)引太田氏说云:“日本太田善男《文学概论》,亦以诗为主情之文,以历史、哲理为主知之文,惟称主情文为纯文学,主知文为杂文学,其弊与吾国以一切学术皆谓文学相同,兹所不取。”*《北京大学月刊》第一卷第一号,1919年,第51页。朱希祖1916年编《中国文学史要略》,所持者为广义文学的观念,即其师章太炎(1869~1936)的观点(《国故论衡·文学总略》:“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朱希祖《文学论》:“吾师余杭章先生《文学论》,即主此说(引者按:即以一切著于竹帛者皆为文学),……希祖曾据此论编《中国文学史》,凡著于竹帛者,皆为文学。二年以来颇觉此说之不安。”《北京大学月刊》第一卷第一号,第45~46页。所引章太炎语,见章太炎撰,庞俊、郭诚永疏证:《国故论衡疏证》,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247页。到1917年以后,他主张文学独立,*《文学论》:“一年以来,吾国士大夫有倡言文学革命者;鄙人独言文学独立。”《北京大学月刊》第一卷第一号,第48页。已改持纯文学观念,其《中国文学史要略叙》(1920):
《中国文学史要略》,乃余于民国五年为北京大学校所编之讲义,与余今日之主张,已大不相同。盖此编所讲,乃广义之文学,今则主张狭义之文学矣。以为文学必须独立,与哲学、史学及其他科,可以并立,所谓纯文学也。*陈平原编:《早期北大中国文学史讲义三种》,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41页。
正因为主张文学独立,所以他对章太炎将一切学术皆当文学的广义文学观念不满,太田将文学分为纯文学、杂文学,在他看来,也是广义文学观念。朱希祖当时是北京大学教授,亦是新文学运动的参与者,其《文学论》发表在《北京大学月刊》,其影响可知。胡适《什么是文学——答钱玄同》(1920)说:“语言文字都是人类达意表情的工具;达意达得好,表情表得妙,便是文学。”*《什么是文学》,《胡适全集》第1卷,第206、209页。他认为文学的内容为情感与思想两者*《文学改良刍议》,《胡适全集》第1卷,第5页。,反对纯文学与杂文学之分:“我不承认什么‘纯文’与‘杂文’。无论什么文(纯文与杂文、韵文与非韵文)都可分作‘文学的’与‘非文学’的两项。”《什么是文学》,《胡适全集》第1卷,第206、209页。在这里,胡适把“纯文”与“杂文”对举,实相当于“纯文学”与“杂文学”。*朱自清《什么是文学》(1946)说:“好像胡先生在什么文章里不赞成这种不必要的分目(引者按:指纯文学与杂文学的分别)。”(《朱自清全集》第3卷,第162页)当是指此而言。到1922年,杨鸿烈(1903~1977)发表《文心雕龙的研究》等论文,即以“纯文学”与“杂文学”相对举(详第三节)。其后“纯文学”与“杂文学”遂成为现代中国文学批评之一对范畴。1933年《新中华》第五卷第7期“现代中国文学诸问题特辑”,有《杂文学》(施蛰存)、《纯文学》(顾仲彝)两文专门介绍此两种观念,*施蛰存:《杂文学》,载《新中华》第五卷第7期,第81~82页。顾仲彝:《纯文学》,载《新中华》第五卷第7期,第82~84页。即是明证。
二、 纯文学、杂文学观念的西方学术依据
纯文学与杂文学的分别,其西方学术的依据,如朱自清先生所言,正与戴昆西“知的文学”(literature of knowledge)与“力的文学”(literature of power)之分辨相关。
戴昆西(Thomas De Quincey,1785~1859),英国著名的文学批评家,1848年发表《蒲伯作品集》的书评,其中一段文字屡被征引:
There is, first, the literature ofknowledge, and, secondly, the literature ofpower. The function of the first is toteach; the function of the second is tomove: the first is a rudder; the second an oar or a sail. The first speaks to themerediscursive understanding; the second speaks ultimately, it may happen, to the higher understanding, or reason, but alwaysthroughaffections of pleasure and sympathy.*The Works of Alexander Pope, The North British Review for August, 1848。全文载 《戴昆西著作集》第16卷( The Works of Thomas De Quincey vol.16, pp.332-364. London: Pichering and Chatto, 2000-03.)。按戴昆西该文部分内容以《知的文学与力的文学》(Literature of Knowledge and Literature of Power)为题,被编入 《十九世纪早期文学批评文集》 (Critical Essays of the Early Nineteenth Century),(New York: C. Scribner’s Sons,1921) pp.339-346. 所引该段文字见第340页。
太田善男《文学概论》第三章“文学的解说”中引其语,译为“文学有二,一为知之文学,一为情之文学”,直接将“the literature of power”译为“情之文学”。*太田善男:《文学概论》,第27页。日文为:“文學に二あり、一は知の文學にして、一は情の文學なり。”太田氏认为文学分内容与外形两方面,必须两方皆美,而在文学内部则又分纯文学与杂文学,纯文学为诗(律文诗、散文诗),杂文学为文(叙述文、评论文),两者就在于情与知的分别。其《文学概论》云:
文学应分为二:纯文学(Pure-literature)与杂文学(Mixed-literature)。所谓纯文学,乃诗之别名。其内容为美的思想,而其外形可分为歌的形式(吟式诗)与读的形式(读式诗)。前者即所谓律语,后者乃散文诗。纯文学之特色不止内容与外形俱美,一般而言,要点在其为情的。不是诉诸知,而是诉诸情。所谓杂文学乃纯文学以外文学之总称。其性质与诗异。杂文学可分为叙述文与评论文两类。其既亦称文学,其内容外形自当共美。杂文学之特色,其要在其为知的。换言之,与诗之专以感动为目的相反,此则以教导为目的。*《文学概论》,第60页。太田氏分诗为吟式诗与读式诗,在中国文学史研究中亦有影响。江恒源《中国诗学大纲》论诗之分类,即用此说(其书编成于1926年,上海:大东书局,1928年初版,1944年重印,第23页)。
很明显,太田关于纯文学与杂文学分别的观念依据就是戴昆西“情的文学”与“知的文学”之说。
在中国,黄人《中国文学史》亦引戴昆西之语,其中译即根据太田氏的日译:“科因西哀所著《亚力山大扑浦论》中有曰:文学有二:一知之文学,情之文学。前者以教人为事,后者以感人为事。知之文学为舵,情之文学为棹与帆也。”*黄人:《中国文学史》,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59页。太田氏书在中国没有译本,黄人《中国文学史》在当时亦影响不广。*参见温庆新:《对近百年来黄人〈中国文学史〉研究的反思》,《汉学研究通讯》29:4(总116期),2000年11月,第27~39页。吕思勉《小说丛话》(1914)分“纯文学的小说”与“杂(不纯)文学的小说”:
纯文学的小说,专感人以情;杂文学的小说,亦兼诉之知。*《小说丛话》,《中国小说界》,第一年(1914)第五期,第21、23页。
纯文学的小说,与不纯文学的小说,其优劣之原,果何自判乎?曰:一诉之于情的方面,而一诉之于知的方面也。⑧《小说丛话》,《中国小说界》,第一年(1914)第五期,第21、23页。
此以情与知作为“纯文学的小说”与“杂(不纯)文学的小说”的分别依据,亦即“纯文学”与“杂文学”的依据,亦源自太田善男。
谢无量(1884~1964)《中国大文学史》(1918)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影响巨大。其书1918年初版,至1932年已有十八版!该书第一编第一章“文学之定义”,实际上亦受太田善男《文学概论》之影响。其第二节“外国学者论文学之定义”,实根据太田氏《文学概论》第三章第一节“文学的意义”撰成。谢氏云:
至于文学之名,实出于拉丁语之Litera或Literatura。当时罗马学者用此字,含文法文字文学三义。以罗马书证之,用作文字之义者,塔西兑Tacitus是也。用作文法者,昆体卢Quintianus是也。用作文学者,西塞罗Cicero是也。*《中国大文学史》,第3页。
此节即根据太田氏《文学概论》。*《文学概论》第三章“文學の解說”之第一节“文學の意義”,第23、24页。原文:“爰に所謂文學とは、英語のリテラチア(Literature)を飜したるものなり。英原語は羅典語のlitera若しくは literaturaより出てたるものにして、本來の字義は文典、文字、學問など云はんやうなりしが”、“羅馬時代に在つては、タキツス(Tacitus)は文字の形の義に取り、クキンチリアン(Quintianus)は、文法の義に考、シセロ(Cicere)は學問の義に解し。”其引述欧洲诸家论文学之定义,共有四家,亦全出太田氏著作。一是白鲁克(Stopford Brooke,1832~1916)之说:文学云者,所以录情,发男女之英思,使读者易娱。故其行文,尤贵典秩,而散文非文学之至也。*谢氏所引见Brookes所著《英国文学》( English Literature), 其所引前句见第一章What literature is,原文为:By literature we mean the written thoughts and feelings of intelligent men and women arranged in a way which will give pleasure to the reader (London: Macmillan and Co., 1877), P5. Brooke分文学为散文文学(Prose literature)与诗歌文学(Poetic literature)两类,其论散文文学时说,并非所有散文都属文学,只有作品给予读者以娱悦方可谓之文学。娱悦不止出自所写之事物,亦且出自抒写之方式,惟当其属辞成章,或谨,或奇,或丽,方可娱人。(Writing is not literature unless it gives to the reader a pleasure which arises, not only from the things said, but from the way in which they are said, and that pleasure is only given when the words are carefully or curiously or beautifully put together in sentences.)又谓惟当散文有风格和个性时,方成为文学。( Prose then is not literature unless it have style and character. )P6. 內田节译上述內容为:“文學と云ふは、聰明なる男女の思想や、感情やを記錄して、讀者を娛しましむるやう排列したるものなり、而して散文は、文致と特質とを具へ、且つ精緻なる注意をもて物したるに非ずんば、これを文學なりと云ひ難しと。”见《文学概论》,第25页。谢氏当是撮译以上内容。此亦太田氏所引第一家,唯较太田氏所引更简略。其二是亚罗德(Thomas Arnold)*Thomas Arnold(1823-1900),英国文学学者,Matthew Arnold(1822-1888)之弟。:文学者著述之总称,非以喻特殊之人,及仅为事物之记识而已。在会通众心,互纳群想,于是表诸言语,而得人人智情中之所同然。斯为合矣。*引文出Thomas Arnold所著 A Manual of English Literature, Historical and Critical: With an appendix on English Metres(London: Longmans, Green, and Co., 1877), P396. 原文为:What remains after these deductions is literature in the strict or narrower sense: that is, the assemblage of those works which are neither addressed to particular classes, nor use words merely as the signs of things, but which, treating of subjects that interest man as man, and using words as the vehicles and exponents of thoughts, appeal to the general human intellect and to the common human heart. 太田氏译文:“文學とは左記の如き諸述作の總稱なり、即はち特殊の人々に訴ふる為めに作られ、若しくは、單に事物の符號としてのみ言語を用ひたるものに非ずして、普通一般の人心に興味ある題目を採りて、思想の運搬器兼表章として言語を用ひ、全般の人智と、普通の人情とに訴ふるものとすと。”见《文学概论》,第26页。此亦为太田氏所引第二家。
太田所引第三家乃Thomas Davidson新编《词汇》之“文学”条,谢氏没有征引。谢氏所引第三家即是戴昆西:“戴昆西De Quincey……尝释文学曰:文学之别有二:一属于知,一属于情。属于知者,其职在教;属于情者,其职在感。譬则舟焉,知如其柁,情为帆棹,知标其理悟,情通于和乐,斯其义矣。”*谢无量《中国大文学史》,第4页。太田氏译文为:“文學は二あり、一は知の文學にして、一は情の文學なり。前者は教ふるとを職分とし、後者は感ぜしむるを職分とす。知の文學は舵なり情の文學は棹若しくは帆なり。前者は理解せしめん為めに語り、後者は常に快樂若しくは同情の感情を通じて高き理解と理由とを與へしめん為に語る。”《文学概论》,第27页。谢氏直接把“力(power)”译作“情”,同于太田氏。如此,则知识与情感之分遂成为两类文学之别。谢氏称“前三说中,戴氏之说,较为明了。然所谓知之文学,未定其范围。”⑦谢无量《中国大文学史》,第4页。太田氏译文为:“文學は二あり、一は知の文學にして、一は情の文學なり。前者は教ふるとを職分とし、後者は感ぜしむるを職分とす。知の文學は舵なり情の文學は棹若しくは帆なり。前者は理解せしめん為めに語り、後者は常に快樂若しくは同情の感情を通じて高き理解と理由とを與へしめん為に語る。”《文学概论》,第27页。此说亦大体采取太田氏之议论。
谢氏所引第四家乃庞科士(Pancoast),著有《英国文学导论》,其言曰:
文学有二义焉。(甲)兼包字义,统文书之属。出于拉丁语之Litera。*谢著原作 Initera,应作litera,茲据英文原著改。首自字母,发为记载,凡可写录,号称书籍,皆此类也。是谓广义。但有成书,靡不为文学矣。(乙)专为述作之殊名。惟宗主情感,以娱志为归者,乃足以当之。文学虽不规规于必传,而不可不希传,故其表示技巧,同工他艺。知绘画音乐雕刻之未艺,则知文学矣。文学描写情感,不专主事实之智识。世之文书,名曰科学者,非其伦也。虽恒用历史科学之事实,然必足以导情陶性者而后采之,斥厥专知,撷其同味,有益挺不朽之盛美焉。此于文学,谓之狭义。如诗歌、历史、传记、小说、评论等是也。*Henry S. Pancoast, An Introduction to English Literature,(New York: Henry Holt and Company, 1894),pp. 1-2. 其原文为:The word literature is used in two distinct senses:(a) Its first and literal meaning is—something written, from the Latin, litera, a letter of the alphabet, an inscription, a writing, a manuscript, a book, etc. In this general sense the literature of a nation includes all the books it has produced, without respect to subject or excellence.(b) By literature, in its secondary and more restricted sense, we mean one especial kind of written composition, the character of which may be indicated but not strictly defined. Works of literature, in this narrower sense, aim to please, to awaken thought, feeling, or imagination, rather than to instruct: they are addressed to no special class of readers, and they possess an excellence of expression which entitles them to rank as works of art. Like painting, music, or sculpture, literature is concerned mainly with feelings, and, in this, is distinguished from the books of knowledge, or science, whose first object is to teach facts. Much that is literature in the strictest sense does deal with facts, whether of history or of science, but it uses these facts to arouse the feelings or to please the imagination. It takes them out of a special department of knowledge and makes them of universal interest, and it expresses them in a form of permanent beauty or value. Shakespeare's historical plays, Carlyle's French Revolution, or an essay of De Quincey or Mucaulay, while they tell us facts, fulfill these conditions, and are strictly literature; and, in general, poetry, history, biographies, novels, essays, and the like, may be included in this class. 太田氏日译见《文学概论》第28~29页,文长不录。
谢氏称其“论文学定义,最详审”。*《中国大文学史》,第4、6页。谢氏所引四家之说,不仅内容、顺序与太田氏《文学概论》第三章“文学的解说”相同,而且谢氏的翻译也参考了太田氏的日译,尤其是所引戴昆西之说,受日译影响尤其明显。*谢无量于1903年东渡日本,并学习日语、英语、德语。见《谢无量自传》,《国学学刊》2009年第1期。
谢氏主张“文学为施于文章著述之总称”,*谢无量:《中国大文学史》,第1页。属于所谓广义文学观,其在第一章第四节“文学之分类”中,谓“自欧学东来,言文学者,或分知之文与情之文二种”,⑤《中国大文学史》,第4、6页。当是指太田之《文学概论》,即以戴昆西之说,将文学分为两类。谢氏未直接采用太田氏纯文学、杂文学二分之说,只是第三章第二节题“夏之杂文学”,*《中国大文学史》,上海:中华书局,1918年初版,1932年第17次印刷,第18页。不过并非在与纯文学相对的意义上使用,而且论述其他时代文学时亦未用此语。尽管如此,“杂文学”一语却是在文学史著作中出现了。谢氏文学史在早期现代中国文学研究界影响巨大,其“杂文学”之语当为时人所熟知。
20世纪上半期,戴昆西此段论述在中国学术界影响甚大,被认为是广义文学与狭义文学分别之依据。当杂文学与纯文学术语出现并逐渐代替广义文学与狭义文学,其论述遂成为杂文学与纯文学分辨的理论基础。
钱基博《我之中国文学的观察》(1923)论文学之定义有广狭二义,他本人采取广义,并总结云:
然则文学者,述作之总称;用以会通众心,互纳群想,而表诸文章,兼发知情;知以治教;情以彰感;譬如舟焉,知如其柁,情为帆棹;知标理悟,情通和乐;得乎人心之同然矣。*钱基博编:《国学必读》卷上,上海:中华书局,1923年4月初版,1924年再版,第329页。
此总结即檃栝谢无量所译亚罗德与戴昆西之说,采亚氏广义文学定义,而以戴氏知、情二分为文学内部的分别。
马宗霍《文学概论》(1925)第一篇第一章“文学之界说”列文学之广狭二义,同样以戴昆西说作为广狭二义文学之区分依据:
戴昆西(De Quincey)谓:“文学之别有二:一属于知,一属于情。属于知者,其职在教;属于情者,其职在感。譬则舟焉,知如其柁,情为帆棹,知标其理悟,情通于和乐,斯其义矣。”*《文学概论》,上海:商务印书馆,1925初版,1932年国难后第1版,第7页。
钱锺书评周作人《中国新文学源流》(1932)中说:
周先生把文学分为“载道”和“言志”。这个分法本来不错,相当于德昆西所谓the literature of knowledge和literature of power。*《钱锺书集·人生边上的边上》,北京:三联书店,2002第1版,2004年第4次印刷,第248页。
此同样是把戴昆西之说与文学的广狭二义相连。
当杂文学与纯文学之说等同并逐渐取代广义文学、狭义文学之术语时,戴昆西之说遂被视为杂文学与纯文学分类的依据。曹百川《文学概论》(1931)先引谢无量所译戴昆西语,并云:
我国学者类别文学,亦有相似之说。曾国藩《湖南文征序》云:“人心各具自然之文,约有二端:曰理,曰情,二者人之所固有。就吾所知理,以笔诸书而传诸世;称吾爱恶悲愉之情,缀辞以达之,若剖肺肝而陈诸简策;斯皆自然之文。”理知之文,以供世人实用为目的,故亦称“实用文”或曰“杂文学”,情感之文,以使读者兴美感为目的,故亦称“美术文”,或曰“纯文学”。美术文虽不若实用文之能直接施诸日用;然隐储伟大势力,间接有关于社会之存在及进步,占重要之位置。*《文学概论》,上海:商务印书馆,1931年初版,1933年重印,第10~11页。
曹百川以戴昆西说结合中国传统文学观念,加以发挥,直接作为划分纯文学与杂文学之依据。杂文学表现理知,以实用为目的;纯文学表现情感,以美感为目的。这大体代表了当时对于纯文学与杂文学观念的主流看法。
本来纯文学与杂文学之分只是文学内部的分别,但到二十年代末至三十年代初,主张纯文学的人干脆否定杂文学是文学。陈源(西滢,1896~1970)《论翻译》(1929):
英国的批评家De Quincey曾经说过,文学可以分为二类:有“智的文学”,有“力的文学”。智的文学是教导的,力的文学是感化的;智的文学是说明事实的,力的文学是描写真理的;智的文学是诉诸吾人的理解力的,力的文学是诉诸情感,更从同情或好感以达到高一级的理解力或理智的。只是这样的分类,像大多数的分类一样,界限极不容易分明。一部二十四史是“力的文学”呢,还是“智的文学”呢?即如赫胥黎的《天演论》是不是只是“智的文学”呢?大都的人不免要说它们是教导的而兼感化的了。可是无论如何,一本植物学教科书是教导的,李杜的诗是感化的,是毫无疑问的定论。不过在普通公认的分类,只有力的文学才是文学,纯粹的智的文学却不能享受这一个名称。所以智的文学与力的文学的分别只是文学与非文学的分别。*《新月》第2卷第4号,1929年6月,第3~4页。又载陈子善、范玉吉编:《西滢文录》,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57页。
陈氏从英文重译了戴昆西的著名论述,将literature of power改译为“力的文学”,显然较源自日译的“情的文学”更准确,但“力的文学”在中文语境中却不如“情的文学”易于理解。陈氏这段话表明,在1929年左右,“在普通的公众的分类”中,“智的文学”即杂文学已经不算文学,纯文学与杂文学的分别,本来属于文学内部的区分,遂成为文学与非文学的区别。赵景深(1902~1985)《文学概论》(1932):
台昆西(De Quincey 1785~1850)就是这样把纯文学和一般文字这样分开的,“先有知识的文学,其次有力的文学;前者的职能是教,后者的职能是动。”动即感动,亦即感情。这自然比章太炎和安诺德要高明些,*安诺德当指Thomas Arnold,即谢无量《中国大文学史》所引亚诺德,持广义文学观。章太炎文学观已见前节。但他还是不爽快。我们要把知识的,教的文学撇开,不当牠文学;只承认力的,动的文学。*《文学概论》,上海:世界书局,1932年;又编入《文艺讲座》上编,上海:世界书局,1935年。引文见《文艺讲座》上编,《文学概论》,第4页。
在纯文学的观念支配下,文学概念的范围发生了变化,杂文学被从文学中剔除,文学就是纯文学,杂文学不是文学。此种文学观念体现在文体上,诗歌、小说、戏曲被认定为文学体裁。
1932年周作人《中国新文学的源流》第一讲关于文学之诸问题:
近来大家都有一种共通的毛病,就是:无论在学校里所硏究的,或者个人所阅读的,或是在文学史上所注意到的,大半都是偏于极狭义的文学方面,即所谓纯文学。
此可见到1932年时,纯文学观念已经成为主流的文学观念,所以被周作人称作“共通的毛病”。
周作人的说法可以拿当时的文学史研究来印证。金受申《中国纯文学史》(1933)便是基于纯文学观念,该书《绪论》说:
我们研究中国纯文学史,应该先知道什么是纯文学;纯文学就是有情感的文学——活文学,力的文学——中国文学的分类家,把将哲理的文字,载道的文字——死文学,硬性文学,知的文学,杂文学——都拉入文学范围之内,这是一件极大的错误。*《中国纯文学史》,北平:文化学社,1933年,第1页。
金氏认为纯文学才是文学,杂文学不是文学,因而便把杂文学驱除出文学史。
刘经庵《中国纯文学史纲》(1935初版,1933年著成)也是基于纯文学观念。其“编者例言”声明“本编所注重的是中国的纯文学”,*《中国纯文学史》,北平著者书店,1935年,上海书店“民国丛书”影印本,第1页。所述体裁仅包括诗歌、词、曲、小说。其《绪论——一般文学与中国文学概说》中,先论文学的定义,称“无论中外,皆有广狭之别”。在述外国文学的广狭定义时,他列举了两人:一是英国文学家庞科士(Pan Coast),一是戴昆西。而他所标举之纯文学即狭义的文学。陈介序说:“他侧重于纯文学之分类的叙述,这并不是偏爱,也不是趋时,只是纯文学如诗歌词曲小说等,含有艺术的成分稍多,且较少传统的载道思想,正足保持其文学的真面目,……而那些含有文学成分以外还有很多别的分子存在的杂文学——如《庄子》、《左传》、《论语》等——在哲学理事经学内也往往论及,……他就略而不论,这种判断的精神,的确是他编著上一种新颖的见解。”*《中国纯文学史·序》,第2页。陈介序后署1934年1月15日。
梁启勋撰《中国韵文概论》(1938),亦是主纯文学观念。梁氏于《序》云:“纯文学原是‘唯美’的,乃精神作用,娱情而已。”*《中国韵文概论》,长沙:商务印书馆,1938年7月初版,同年10月再版,第1、2页。《总论》云:“文学之与纯文学略有差别,文章原是一种工具,……但纯文学则有时专为作文而作文。……此类文章,多属于韵文方面。”④《中国韵文概论》,长沙:商务印书馆,1938年7月初版,同年10月再版,第1、2页。正因为韵文属于纯文学,故其专论韵文。
三、 由纯文学、杂文学之变论中国文学观念的进化
在中国古代文学批评方面,杨鸿烈是较早以纯文学与杂文学观念论述中国古代文学思想者。*杨鸿烈,1919年考入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史地部,后转入英语部,1925年入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1934年留学日本东京帝国大学,获博士学位。杨鸿烈历任上海中国公学历史系主任、云南大学师范学院院长、河南大学历史系主任等。其《中国诗学大纲》,1924年9月起在《文学旬刊》(第48期起至1925年第73期)连载,1928年1月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后转入研究法律,有《中国法律发达史》(1930年,商务印书馆)等,是中国法律史研究的权威著作。他在二十年代初期连续发表了数篇论文,皆在论述中国古代文学观念。
1922年,杨氏发表《文心雕龙的研究》,*《晨报副刊》,1922年10月24日至29日,收入杨氏《中国文学杂论》,上海:亚东图书馆,1928年初版;台北:中新书局,1977年初版。以纯文学与杂文学观念论述《文心雕龙》;1924年发表了《为萧统的《文选》呼冤》,认为萧统提出了纯文学观念。同年,发表《中国文学观念的进化》,则是以纯文学、杂文学观对中国文学观念的演变历史作了总体性、历史性论述。《中国文学观念的进化》一文有两个核心范畴:一是历史观上的进化论,二是文学观上的纯文学观。文学进化观念虽然在胡适已经提出,但杨鸿烈自称其服膺的是摩尔顿(Richard Green Moultom)。*Richard Green Moulton(1849~1924),或译莫顿,曾任芝加哥大学文学理论与诠释教授(Professor of Literary Theory and Interpretation i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著有《文学的现代研究:文学理论与诠释导论》( The Modern Study of Literature: An Introduction to Literary Theory and Interpretation, Chicago, Illinois: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15)。杨氏在此文开首先言达尓文的进化论经赫胥黎发扬光大,不仅致“生物学焕然改观”,而且“一切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如果离了它,都不能“解释得圆满透彻”,“文学也是这样”。摩尔顿正是用进化论解释文学的人。杨鸿烈说:
一般作“文学史”的人对于文学上各种五花八门的变化,很少有精当,明确,妥洽的解释,到了近年美国支加哥大学教授摩尔顿(Prof. Richard Green Moulton)才应用“进化”原理研究文学,他根本推翻那各种“定而不变”的原理(Static principles),采用为普遍所承认,非固定的,乃“有发展,能分明前后相续的种种阶段与以解释”的进化原理,这样便能将各时代的文学说明得异常可靠,异常合理了!我是深受他的影响的人,所以应用这个进化原理来解说中国古今书里所有的文学定义,使读者知道文学观念的正确的程度,与一时代一作家的文艺品有很密切重大的关系。*《京报副刊》1924年第1期,第3页,又载杨鸿烈:《中国文学杂论》,台北:中新书局,1977年,第175~176页。
杨氏所说摩尔顿以进化原理解释文学的著作,乃是其《文学的现代研究:文学理论与诠释导论》一书。*The Modern Study of Literature: An Introduction to Literary Theory and Interpretation (Chicago, Illinois: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15).在这本书的“引论”中,摩尔顿主张区分文学研究上的两种态度:一种是“静止的态度”(static attitude),另一种是“进化的态度”(evolutionary attitude)。传统研究者所持的是前种态度,采用“静止的原理”(static principles)研究文学,坚持“固定的观念”(fixed ideas)和“固定的标准”(fixed standards);而正确的则应该是“进化的态度”,以“发展的原理” (developing principles)研究文学。*杨氏论文中所引词句出自第8页。在本书第三部分,他分别论述了诗歌、散文、史诗、戏剧及抒情诗的进化过程。*“世界文学史所呈现的文学进化”(Literary Evolution as Reflected in the History of World Literature), The Modern Study of Literature: An Introduction to Literary Theory and Interpretation, pp.117-218.
杨鸿烈将进化论与纯文学、杂文学观念结合起来,以论述中国文学观念的进化,其所谓进化者就是从杂文学观念向纯文学观念的进化。他认为,先秦时代,孔子“把一切包括在书籍里的东西都叫做文学”,*《京报副刊》1924年第一期,第3、4、4页。收入《中国文选杂论》,第176、177、178页。而到墨子、韩非子,则“凡政教礼制,言谈书简,学术文艺都是文学,这样的文学观念当然比孔子要进化得有限制了”。④《京报副刊》1924年第一期,第3、4、4页。收入《中国文选杂论》,第176、177、178页。这种观念一直延续到汉代,司马迁仍受其支配。到东汉,班固在《两都赋序》中把文章分为两类:一类是“言语侍从之臣”的作品,一类是“公卿大臣”的作品,“这样就隐隐的有分前一类做纯文学,后一类做杂文学的意思了。这样的趋势,到了晋以后,才大大的显明出来,中国文学观念的进化,到了那时代才有一度的正确”。⑤《京报副刊》1924年第一期,第3、4、4页。收入《中国文选杂论》,第176、177、178页。
在杨氏看来,魏文帝的《典论·论文》“就很推重一些作诗作赋的文学家”,这是推重纯文学的表现。而到了晋代,“就有所谓‘文笔之分’,即纯文学与杂文学有分别,狭义的文学与广义的文学有分别,这是文学观念进化的一件可喜的事。那时所谓的‘文’,就是纯文学;所谓的‘笔’,就是杂文学”。*《京报副刊》1924年第二期,第10、11、11页。收入《中国文学杂论》,第178、180、181页。到梁昭明太子和梁元帝二人,则是“能明白,透彻,完全的确定文学观念的人”,⑦《京报副刊》1924年第二期,第10、11、11页。收入《中国文学杂论》,第178、180、181页。昭明太子“从文学所涉及的外围来确定文学的观念,就是排除‘经’‘子’‘史’于文学范围之外,他只以‘事出沉思,义归翰藻’的当作文学”,⑧《京报副刊》1924年第二期,第10、11、11页。收入《中国文学杂论》,第178、180、181页。梁元帝“只是以最富于感情‘吟咏风谣,流连哀思’的才能叫他做‘文学’”,“这样观念的正确,真值得在中国文学史上大书特书的把他郑重的记载下来”。*《京报副刊》1924年第三期,第19页。收入《中国文学杂论》,第183页。
杨氏1924年发表的《为萧统的《文选》呼冤》一文,*《京报副刊》1924年第七期,第50~53、51、51、50页,收入《中国文学杂论》,第23~31、25、26、23页。正是从文学观念进化的角度肯定萧统所持的是纯文学观念。他根据《文选序》,称萧统“认为是文学的,必须有两个条件:在内容方面要有情感,在形式方面要美丽”,他认为非文学的则“缺少了这两个条件,如经,史,子,和其他种类的杂文。”《京报副刊》1924年第七期,第50~53、51、51、50页,收入《中国文学杂论》,第23~31、25、26、23页。他说:“这样文学观念在齐梁时代就有过,这很可以算中国在世界文学史上的一件光荣的事!”《京报副刊》1924年第七期,第50~53、51、51、50页,收入《中国文学杂论》,第23~31、25、26、23页。但是,在他看来,“千余年来的读者,都不明白他的著作如《文选》那样的有价值”。《京报副刊》1924年第七期,第50~53、51、51、50页,收入《中国文学杂论》,第23~31、25、26、23页。
刘勰在中国文学观念进化中的位置,是杨鸿烈非常早关注的问题。他1922年已发表《文心雕龙的研究》,将《文心雕龙》放到文学观念进化的过程中去透视。在他看来,虽然晋以后的文学观念进化得正确,但在创作上,“做文章的就专注整炼的功夫,并且理由要说得圆满,事情要叙得密,还要讲究奇偶;从美的一方面去看,固是很好,可是从齐梁以后就弄得太过了,……犯了浮滥靡丽,华而不实的毛病”。*《中国文学杂论》,第2、4、4页。针对当时文坛的弊端,刘勰是作为“文学革新”者出现的。他认为《文心雕龙》有“三大好处”,其一是“主张自然的文学——要用自然的思想情感来描写”,其二是“矫正当时不可一世的雕琢的文学,依据他自定的标注去逐一的批评”,其三是“能看出并且能够阐明文学和时运的关系”。《中国文学杂论》,第2、4、4页。但他认为此书的“最大的缺点,最坏的地方,就是‘文笔不分’,换句话说,就是他把纯文学和杂文学的界限完全的打破混淆不分罢了。在他那文学观念已经大为确定明了的时代,他偏要出来立异,想要文以载道,这是他最大的错误。”《中国文学杂论》,第2、4、4页。因为纯文学在内容上是抒情的,载道在内容上来说就已经不属纯文学,这样就模糊了纯文学与杂文学的界限。就文学观念看,这是错误的;从进化论的观念看,这不是进化,而是复古,是倒退。
在杨鸿烈看来,刘勰“偏于复古一面,接着唐代那般古文传统派出来,文学的观念便暗晦得无比了”。*《中国文学观念的进化》,《京报副刊》1924年第三期,第19页。收入《中国文学杂论》,第185页。“韩愈便糊涂得万分!他的文学的观念就是‘载道’”,他把孔子“所认为不可不学的纯文学的‘诗’,也降一格看待,几乎不承认诗是文学”。*《中国文学观念的进化》,《京报副刊》1924年第四期,第28、29页。收入《中国文学杂论》,第185、186页。杨鸿烈列举了韩愈以降的文道说,如柳宗元“文者以明道”(《答韦中立论师道书》)、欧阳修“道胜者文不难而自至也”(《答吴充秀才书》)、司马光“君子有文以明道”(《迂书》)、宋濂“明道谓之文”(《论文》)、顾炎武“文之不可绝于天地之间者,曰明道也”(《日知录》卷十九)、刘大櫆“作文本以明义理”(《论文》)。杨鸿烈认为,这些文以明道的观念都是“文学观念的不正确”,“影响于文学的进步,很是重大。唐以后文学在传统派手里,所以变成死物,不能不说这是唯一的原因了”。③《中国文学观念的进化》,《京报副刊》1924年第四期,第28、29页。收入《中国文学杂论》,第185、186页。
但杨氏在明清“文学观念的不正确”的潮流中也举出清代“最先懂得文学的真谛”的“几个思想家”,即黄宗羲、袁枚、魏际瑞。黄宗羲云:“文以理为主,然而情不至,则亦理之郛廓耳。”(《论文管见》)魏际瑞说:“诗文不外情事景,而三者情为本。”(《论文》)黃、魏二人都重情,这是纯文学观念。杨鸿烈特推重袁枚,撰有《袁枚评传》,*《袁枚评传》,《晨报副刊》1925年第40期(2月23日)、第41期(2月24日)、第42期(2月26日)连载,1927年作者出版《袁枚评传》一书(商务印书馆),共11章,《晨报副刊》连载内容为第一章导言。称其为“中国罕有的大思想家”。*《袁枚评传》,《晨报副刊》1925年第40期(2月23日),第1版。又载《袁枚评传》第一章导言,上海:商务印书馆,1927年,第1页。《袁枚评传》一书评述了袁枚的人生哲学、文学、史学、政治经济学和法律学、教育学、民俗学、食物学诸方面。在文学方面,杨鸿烈强调两点:其一,重情,且重男女爱情为文学之基本要素;其二,强调文学的独立性。杨氏说:“在文学上,以文艺当为德育辅助,即为伦理的附庸而无独立性,差不多全世界占大多数的文论家都如此说,只有袁子才以为文学自文学,道德自道德,并把文学不朽的价值,抬高和政教功业等量齐观。……又文艺里抒写男女爱情是中国礼教之邦所严禁,只有子才先生放言高论尊爱情为一切文艺的根本要素。……可以称为先无古人了。”*《袁枚评传》,《晨报副刊》1925年第40期,第1版。同刊1925年第41期(2月24日),第二版。又见《袁枚评传》第一章导言,第4、5页。
杨鸿烈还评价了阮元、章太炎二人的文学观念。他留意到二人“都用一个‘定义式’的话来表示它们对于文学所保持的见解”。阮元《书昭明太子文选序后》说:“惟沉思翰藻,乃可名之为文”,此一定义上承萧统,属于纯文学观念,杨氏固然肯定之,但又认为阮元“拘泥误解了昭明的意思,取六朝有韵者文,无韵者笔的一种说法,以为‘韵’就是‘声音’,‘声音’就是‘文学’,于是凡没有声音(散文)的,就都是‘笔’,这是很不对的话!”*《京报副刊》1924年第四期,第29页。收入《中国文学杂论》,第187页。此段引文于《京报副刊》文字有误植,依《中国文学杂论》改。有韵为文,无韵为笔,刘勰《文心雕龙》即主此说。杨鸿烈认为,晋宋以来的文笔之分是纯文学、杂文学的分别,而不是有韵、无韵之辨,无韵者也可以是纯文学。章太炎说:“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国故论衡·文学总略》)在杨鸿烈看来,章太炎“不知道真的文学和非文学的区别”,“懂不得文学的本质是在深刻的感情”,“下了一个比原始的孔子说的文学的意义还要广泛的定义”,“章先生那个文学定义是无用的”。*《京报副刊》1924年第四期,第29页;1924年第五期,第35页。收入《中国文学杂论》,第188~190页。
清人桐城派与文选派的文论,被杨鸿烈放到了纯文学与杂文学的现代文学观念框架中,以文选派的文学观体现了纯文学观念,桐城派体现了杂文学观念;他又将两派观念置于进化论的框架中,桐城派的文学观念是复古的,不正确的;认为文选派的文学观念是进化的,正确的,尽管杨氏对文选派也有批评。杨鸿烈认为,“文学革命”是“中国人文学根本的发动改变处”,他列举了陈独秀、刘半农、罗家伦关于文学的观念与定义,认为这些“由欧美文学上集合而成的定义,使我们中国人得有一个正确明了的观念,从此文学上的介绍和创作,在中国就辟了个新天地”。*《京报副刊》1924年第五期,第35页。收入《中国文学杂论》,第191~193页。
杨鸿烈是现代学术界最早系统将纯文学、杂文学及文学进化观念用来梳理中国文学批评观念之人。他自1924年9月起在《文学旬刊》连续发表其《中国诗学大纲》,1928年1月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这部书与1924年出版的铃木虎雄的《中国诗论史》,是20世纪三十年代之前两部研究诗歌理论的专著。铃木氏的著作是纵的历史的论述,杨氏则是横的体系性的论述。他认为中国有“诗学原理”并力图系统地阐述之,但他认为这种阐述要借助西方文学理论。他说:“我们现时绝对的要把欧美诗学书里所有的一般‘诗学原理’拿来做说明或整理我们中国所有丰富的论诗的材料的依据”。*《中国诗学大纲》,上海:商务印书馆,1928年9月,第31页。此书1928年1月出版后,同年9月就再版,可见在当时的影响。由于杨氏后来转而研究中国法律史,其在文学批评研究方面的成绩与历史地位渐被后人遗忘或忽略。
郭绍虞(1893~1984)先生被公认为是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的真正开创者。他论述中国古代文学批评,也是基于进化论与纯文学、杂文学观念。其《文学观念及其含义之变迁》(1928)论文学观念的演进与复古,便是基于纯文学与杂文学二分之说。他认为周秦到魏晋南北朝的文章观念是“演进”,其实就是从杂文学观念到纯文学观念的演变;隋唐到北宋的文章观念为“复古”,即是文章观念从纯文学又回到了杂文学观。*《文学观念及其含义之变迁》(1928年1月刊载于《东方杂志》第二十五卷第一号),收入《照隅室古典文学论集》上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88~104页。这种论述成为其《中国文学批评史》(1934)的基本观念架构。《中国文学批评史》论魏晋南北朝文章观念说:
迨至魏晋南北朝,于是较两汉更进一步,别“文章”于其他学术之外,于是“文学”一名的含义,始与今人所用者相同。而且,即于同样美而动人的文章中间,更有“文”、“笔”之分:“笔”重在知,“文”重在情;“笔”重在应用,“文”重在美感:始与近人所云纯文学杂文学之分,其意义亦相近。*《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初版,1947年4版,第3页。此段论述亦主要出自《文学观念及其含义之变迁》,见《照隅室古典文学论集》上编,第97页。
杂文学重知、重实用,纯文学重情、重美感,此正是当时流行的观念。郭先生虽然没有直接说明刘勰的文学观念是纯文学还是杂文学观念,但在他的论述中,《文心雕龙》一方面体现出南朝纯文学观念,另一方面又是后来复古思潮的萌芽。就前方面言,刘勰提出“形文”、“声文”、“情文”,郭先生认为,前两者属于文章之外形美,而后者属于重情感,正符合纯文学之观念。*《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册,第116~122、163~168、3、3、4~5页。就后方面言,刘勰主张原道、征圣、宗经,体现出儒家文学观,从这方面看又回到了杂文学观,所以具有复古的倾向。⑤《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册,第116~122、163~168、3、3、4~5页。到了隋唐北宋时代,“一再复古,而文学观念又与周秦时代没有多大的分别”。⑥《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册,第116~122、163~168、3、3、4~5页。站在纯文学观的立场上看,这是文学观念的倒退,郭氏称为“逆流的进行”⑦《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册,第116~122、163~168、3、3、4~5页。。这些论述都与杨鸿烈相当一致。
但是,郭绍虞在论述唐宋及其以后复古的文学观时,区别“文以贯道”与“文以载道”。唐人李汉提出“文者贯道之器也”(《韩昌黎集序》),周敦颐提出“文所以载道也”((通书)),郭先生认为“贯道是道必藉文而显,载道是文须因道而成,轻重之间分别显然”。在他看来,贯道的文学观是古文家古文的观念基础,古文家“虽口口声声离不开一个‘道’字,但在实际上只是把道字作幌子,作招牌;至其所重视者还是在修词的工夫”。载道是道学家古文的观念基础,“偏于重道而只以文作为工具”。⑧《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册,第116~122、163~168、3、3、4~5页。郭先生的这种分辨较之杨氏更为细密。尽管如此,整体上说来,郭绍虞先生关于中国文学观念演进的总体论述,实与杨鸿烈大体一致,且晚于杨氏。此前,学术史研究者(包括笔者)往往强调郭绍虞首先运用纯文学、杂文学观念论述中国文学批评,*参见张健:《文学观念与文学批评史: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关于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的评论》,《中国文学学报》第1期,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10年12月。而未能注意到杨鸿烈已论之在先。
“纯文学”、“杂文学”术语虽是输自日本,但其观念基础还是西方文学理论,以之论述中国文学传统是否恰当?朱自清先生已有质疑。朱先生固然认为以西方文学观念重建中国文学史具有其合理性,他说:
“文学批评”一语不用说是舶来的。现在学术界的趋势,往往以西方观念(如“文学批评”)为范围去选择中国的问题;姑无论将来是好是坏,这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事实。*《评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卷》,《朱自清全集》第8卷,第197页。
但是,他对“直用西方的分类来安插中国材料”却主张应该“审慎”。*《评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卷》,《朱自清全集》第8卷,第197页。基于此,他对郭绍虞以纯文学与杂文学论述中国文学观念并不赞同:
所谓纯文学包括诗歌、小说、戏剧而言。中国小说、戏剧发达得很晚;宋以前得称为纯文学的只有诗歌,幅员未免过窄。而且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汉赋算不算纯文学呢?再则,书中说南北朝以后“文”“笔”不分,那么,纯与杂又将何所附丽呢?书中明说各时代文学观念不同,最好各还其本来面目,才能得着亲切的了解;以纯文学、杂文学的观念介乎其间,反多一番纠葛。②《评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卷》,《朱自清全集》第8卷,第197页。
在西方文学理论中,狭义文学观念(纯文学)落实到体裁层面,是指诗歌、小说、戏剧诸体裁而言;纯文学观念应用到中国文学传统中,也面临体裁层面的认定问题。从积极的层面说,传统不登大雅之堂的戏曲与小说,因为符合西方狭义文学的体裁范围,得以进入文学的核心文体,成为“纯文学”,其价值随之被重估。从消极的方面说,原来属于核心的文体,如被称为“大手笔”的实用文、载道的古文,都因其不纯而被剔除出文学的范围之外。根据纯文学观念重建起来的文学史与文学批评史与其“本来面目”已有巨大的不同。朱自清先生是主张借用西方的文学批评的“明镜”照见中国诗文评的“本来面目”的,*参见张健:《借镜西方与本来面目:朱自清的中国文学批评研究》,《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故他对郭著此一方面有所质疑。
纯文学与杂文学观念塑造了现代学术意义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影响至今。考察此一形塑过程及其得失,对于当今的中国文学批评研究依然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