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谏为什么敢言?
2018-03-29
吴钩
宋代有两项人事任命,都是天子亲擢的,一是除拜宰相,一是委任台谏官
宋王朝的监察官——台谏以敢言著称,是强势的存在,发现政府“一事过举”,立即“议论蜂起,章奏交上,往往以死争之”。当然,说“以死争之”未免有些夸张,因为宋代的台谏官实际上并无“死”的风险。相传宋太祖立有誓约,藏于太庙,子孙继位之初,都要入太庙立誓,誓词是:“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因此,两宋三百余年,基本没有一个台谏官因为上书言事而获杀身之罪,即便出口不逊,受到薄责,很快又获得擢升。
宋朝台谏官的监察权与弹劾权,也对君权与执政团队的行政权构成强有力的制衡。苏轼说:台谏官“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待罪”是指执政官若受台谏官弹劾,即停止履职,居家等待君主的裁决,最后往往是宰相引咎辞职。这是宋朝的一项宪制惯例:“执政臣僚苟犯公议,一有台谏论列,则未有得安其位而不去者。其所弹击,又不过一二小事,或发其阴私隐昧之故,然章疏入,即日施行。盖去留大臣,一切付之公议,虽人主不得以私意加也”。
为什么宋朝台谏官敢肆无忌惮地弹劾执政臣僚?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条无疑是非常重要的,那就是,宋朝的台谏系统具有相对于政府系统的独立性。
宋代之前,御史与谏官都是宰相的属官,对政府的行政监察,属于内部监督。到了宋朝,台谏从政府系统中独立出来,成为与政府平行的国家机关,台谏官不再是宰相的属官。宋人说,“人主之职论一相,一相之职论百官”,“百官除授,自执政以下皆付大臣进拟”,意思是说,宰相由皇帝亲除拜,而副宰相以下之百官,则可以由宰相提名,但这“百官”并不包括台谏官,台谏官之进退,宰相不可以干预:“祖宗故事,凡进退言事官,虽执政不得与闻,盖以杜绝台谏私于宰执也。”
宰相不可提名台谏人选。明道二年(1033),经宰相李迪提名,宋仁宗委任张沔、韩渎为御史,但这一人事任命受到言官的抗议:“台官必由中旨,乃祖宗法也”,宰相怎么可以举荐台谏官?仁宗皇帝表示同意,对宰相说:“祖宗法不可坏也。宰相自用台官,则宰相过失,无敢言者矣。”张沔遂出知信州、韩渎出知岳州。
宰相也不可斥逐台谏官。嘉祐元年(1057)十二月,台官范师道、赵抃因为攻击宰相刘沆之短,被刘沆借故外调为知州,御史中丞张升等言官连上十七疏,表达抗议:“天子耳目之官,进退用舍,必由陛下,奈何以宰相怒斥之?明曲直,以正名分。”刘沆自知不胜,只好提出辞呈,退出权力中枢。
按宋朝的宪制惯例,台谏官之“去取选任,一出上意”,即完全由君主抉择。当然,君主一人目力有限,不可能遍知人才,所以台谏官的人选需要有人推荐。一般来说,台谏有阙,由翰林学士、中书舍人、现任台谏官举荐人选(惟执政官不可以举荐),然后宰相根据推荐,拟出候选名单,进呈天子,供天子亲自遴选:“故事,谏官皆令两制以上奏举,然后执政进拟。”
说到这里,我们会发现,宋代有两项人事任命,都是天子亲擢的,一是除拜宰相,一是委任台谏官。除此之外,其他职位的人选,宰相均可以提名。
宰相不但不可以提名台谏官,而且,现任宰相以前举荐过的官员,也不可以充任台谏官:“祖宗之制,凡见任执政曾经荐举之人,皆不许用为台官”;“自今除台谏官,毋得用见任辅臣所荐之人”。
宰相与台谏官之间也不可以存在亲嫌关系:“言事官与执政有亲,不以戚疏近远,例皆回避。”如果新除拜的宰相与现任台谏官有亲嫌,或者新擢任的台谏官与现任宰相有亲嫌,按惯例,其中一方必须回避,改任他职。我们再来看一个例子:
元丰八年(1085),垂帘听政的高太后委任范纯仁、苏辙、朱光庭、范祖禹等人为谏官,而执政官吕公著与范祖禹有亲嫌,司马光与范纯仁有亲嫌。知枢密院章惇向高太后提出:“故事,执政初除,苟有亲戚及尝被荐引者见为台臣,则皆他徙,防壅蔽也。今天子幼冲,太皇太后同听万机,故事不可违。”司马光亦上书说:“纯仁、祖禹实宜在谏列,不可以臣故妨贤,宁臣避位。”最后,高太后只好将范纯仁、范祖禹调出谏官之列。
——你可能注意到了,宋朝士大夫提到台谏官任用原则时,往往都会强调这是“祖宗故事”“祖宗法”“故事”。换言之,保持台谏系统相对于行政系统的独立性,是宋朝的一项宪制惯例。
宋王朝很强调台谏官的独立性。孝宗皇帝与经筵讲官张子韶有过一段对话:孝宗说:“台谏不可承宰相风旨。”张子韶说:“以臣观之,非特不可承宰相风旨,亦不可承人主风旨。”只有让台谏官独立于行政官,才可以做到“弹击之际,无所顾避而得尽公议”。
(作者系历史学者)